可持续发展作为一种朴素的思想观,可追溯到远古时期的中国以及古希腊等国家,“天人合一”“和谐就是美德”的观念,反映了当时人们希望能与自然和谐相处的心愿。1962年,蕾切尔·卡森《寂静的春天》一书的问世体现了人类对可持续发展状态的反思,认为社会全面的可持续发展必须处理好资源、环境、人口、经济、社会经济发展的关系。1972年,罗马俱乐部在《增长的极限》中指出,当今人类面临的环境问题已成为一大困境,技术不能单独解决人口和污染问题,并且提出了要与自然协调发展的重要思想。
作为学术研究内容,可持续发展思想的第一次提出是在1980年。1980年,在联合国环境规划署委托国际自然资源保护同盟起草的《世界自然保护大纲》中,系统阐述了可持续发展思想。1987年,在挪威首相布伦特兰夫人领导的联合国世界环境与发展委员会提交的《我们共同的未来》报告中,首次定义可持续发展:“既满足当代人的需要,又不对后代人满足其需要的能力构成危害的发展。”1992年,联合国在《21世纪议程》中,提出把可持续发展的理论付诸全球环境改善建设,这也标志着人类历史从此进入可持续发展的新时期。
在我国,可持续发展思想和实践由来已久。进入新时期后,随着世界可持续发展思潮的影响和联合国人类环境会议的逐步推进,20世纪70年代初,我国的可持续发展研究与环境保护工作也开始逐步深入。特别是,在政策层面,1992年,中国政府针对出席联合国环境与发展大会出台的报告中,提出了环境与发展协调推进的战略。与此同时,中国率先组织制定了《中国21世纪议程——中国21世纪人口、环境与发展白皮书》,对我国人口、经济、资源、环境、社会等领域的未来发展,提出了战略性可持续发展政策及行动框架。可持续发展成为包括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建设发展在内的,我国经济建设的重要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