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内蒙古围绕国家文化软实力战略部署,以建设文化强区为目标,积极提升文化软实力,取得了显著成效,获得了宝贵经验,但也存在一定不足。
内蒙古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以及文化和旅游部等相关部门的政策要求(详见附表1),在全区文化发展规划、文化管理体制完善、优秀传统文化传承、文物保护和利用、文化市场建设等方面出台了一系列更为细致和具备操作性的政策文件(详见附表2)。在完善文化管理体制机制、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改革、文化事业单位内部改革、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等方面,组织开展改革落实“回头看”等活动,加快推进了文化体制改革的步伐。
2017年全区文化文物(不含基本建设投资)事业费为35.14亿元,比上年增加1.51亿元,增长4.5%,其中文化事业费27.68亿元,比上年增加1.72亿元,占财政支出比重为0.62%;文物事业费7.46亿元,比上年减少0.21亿元,占财政支出比重为0.16%,2017年末纳入统计范围的全区文化单位比上年末减少260个,从业人员比上年末减少700人,财政投入稳步增长,文化机构和人员实现有效精简。
为保障文化市场有序发展、创新发展,内蒙古编制完成了《文化系统文化旅游融合发展规划》,积极推动文化与旅游产业融合发展。在文化金融合作方面,《关于加强文化金融工作的指导意见》确定了2017年重点文化企业融资项目,为文化企业融资搭建平台。2017年全区实现生产总值16103.17亿元,文化系统产业增加值28.74亿元,比上年增长23.6%,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为0.18%。文化市场机构营业收入16.27亿元,营业利润5.44亿元。自治区、盟市出版报纸27974万份,出版各类期刊1382万册,出版图书5966万册。全年生产故事影片7部,蒙语译制片100部。
草原文化作为内蒙古文化的主要品牌,在政界、商界、学界和公众当中已得到普遍认可。内蒙古草原文化节、呼和浩特昭君文化节、包头鹿城文化节、赤峰红山文化节、额济纳国际金秋胡杨生态旅游节等节庆活动亮点频现。乌兰牧骑艺术团集演出、宣传、辅导、服务于一身,融音乐、舞蹈、曲艺、戏剧于一炉,被誉为“社会主义文艺战线上的一面旗帜”。呼伦贝尔突出绿色草原、兴安林海、蒙元文化三大特色。《草精灵》《成吉思汗》《嘎达梅林》《牧马人》《昭君出塞》等文化产品被广为传播,中国首创大型马文化全景式综艺演出剧目《千古马颂》,综合运用了民族马术、马背杂技、蒙古族歌舞等优秀文化元素。全区现有全国知名品牌创建示范区1个、在建知名品牌示范区5个、国家地理标志和原生态产地保护产品28个。在德国举办了“美丽草原我的家·内蒙古文化年”系列活动,在荷兰举办了“成吉思汗与黄金家族风采展”“中国内蒙古辽代文物精品展”,派出5个团组113名艺术家赴美国、埃及、巴基斯坦、阿尔及利亚等国参与文化和旅游部“欢乐春节”活动。
2017年全区有艺术表演团体206个,从业人员7914人,组织品牌节庆活动189个,新创作并首演剧目168个,比上年增加96个,创排了舞剧《草原英雄小姐妹》、歌舞剧《我的乌兰牧骑》、话剧《热土》等一批重点优秀剧目。全年演出收入7820万元,比上年增长55.5%。举办文艺演出2.88万场,比上年增加0.43万场,服务观众达1602万人次,比上年增长29.1%。利用流动舞台车演出0.43万场,比上年增长4.8%,服务观众222.6万人次,有力推动了文艺创作发展,使得文艺创作走向群众、深入群众。
文化遗产得到有效保护。2017年全区有各类文物业机构194个,从业人员2528人,其中文物科研机构2个、文物保护管理机构91个、文物部门管理的博物馆93个、文物商店1个、其他文物机构7个。文物藏品75.4万件,其中一级文物2283件,占总数的0.3%。文物部门管理的博物馆从业人员1705人,比上年增长4.9%,文物藏品为65.6万余件(套),比上年增加1万件(套),其中一级文物1984件(套),举办陈列展览463场,接待观众1240余万人,不仅实现了对文物的有效保护,也提升了公众保护文化遗产的意识。
非遗影响不断扩大,非遗活动逐渐丰富。开展各类展览、演出、民俗活动1816场,参加人员280.8万人次;举办各类非遗培训班548期,培训人员3.4万人次;组织非遗研讨会及讲座127场次。特别是在文化和自然遗产日、草原文化遗产日期间,举办了非遗传承人展演、传统工艺项目互动展示展销、非遗展览等活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社会影响不断扩大。
2017年广播综合人口覆盖率99.24%,电视综合人口覆盖率99.22%,有线广播电视用户385.6万户。文化项目实际完成投资4.44亿元,人均文化设施拥有量不断增加,每万人拥有公共文化设施758.3平方米,同比增长4.2%。其中,每万人拥有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博物馆分别比上年增加6.4平方米、8.1平方米、16.5平方米,有力推进了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
2017年提供文化服务33818次,惠及百姓1118.7万人。其中,举办展览2616场,参观人数达168.94万人次,组织文艺活动20748次(其中老年人专场1146次,未成年人专场713次,农民工专场692次),共有878.39万人次参加,举办各种训练班9955期,培训人员59.26万人次,为公众提供了丰富的文化活动。
对文化软实力从概念、内涵、意义等方面进行理论分析或逻辑推演的文献不在少数, 但是仅有少量学者通过量化分析来评价文化软实力,还有些学者对运用定量方法研究文化软实力存在一定的质疑。如王京滨认为,文化软实力很难用某个或数个指标进行量化,受主观意识的影响,其效果有很强的不确定性。 再如杨胜群:“文化软实力是指反映一个国家创造力、影响力的思想、观念和文化,很多难以物化、指标化,甚至是不能市场化的。” 然而,为响应文化强国的战略需求,使用定量方法实现对文化软实力的科学评价与测度,是深化文化软实力研究的现实需要, 因此不少学者开始尝试使用定量方法对文化软实力进行评价和分析。
杨新洪设计了由实物指标、价值指标、相对指标组成的指标体系,涵盖了文化产业产出、文化产业投入、文化事业建设、科技人才等具体指标,构建了文化软实力硬指标主体方阵的统计评价模型。 熊正德和郭荣凤从文化知识生产力、文化价值吸引力、文化产业竞争力和文化体制引导力四个方面构建了文化软实力的指标体系,从四力内涵出发选取了33个具有代表性的三级指标,运用主成分分析法评价了我国31个省(区、市)的文化软实力水平。 周国富和吴丹丹从文化传统、文化素质、文化吸引、文化活动、文化体制及政策五个维度,采取功效系数法和变异系数法相结合的方法,评价我国31个省(区、市)的文化软实力水平。 罗能生等评价了区域文化软实力,将指标体系分为指标层、准则层、目标层三个层次,并从文化传播力、文化影响力、文化保障力、文化生产力、文化创新力和文化核心力六个维度设置了31个二级评估指标,在单因子评价的基础上,通过加权算术平均法综合评价了我国各省份的文化软实力水平。
因此,本章将基于系统性、现实性、有限性和数据可得性原则,充分考虑内蒙古特点,从最为基础的文化保障力、文化参与力、文化创新力和文化吸引力四个方面选取核心指标,构建内蒙古文化软实力评价指标体系(见表1-1)。
表1-1 内蒙古文化软实力评价指标体系
续表
文化保障力,体现一个地区最基本的公共文化服务能力,体现了对人民群众享有基本公共文化服务的保障力度,一般包括文化体制保障、文化财政投入、基本的文化基础设施建设等内容。
文化参与力,是构成一个地区文化可持续发展的基础,主要体现为公众参与的各项文化活动,不仅能给人以认同感、归属感,而且能培育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使公众树立正确的意识形态,一般包括公众对各项文化活动的参与程度,诸如参加图书馆培训、讲座,参观图书馆展览、博物馆等。
文化创新力,主要包含一个地区文化产业营业额、文化产品总量、专利数等指标,展现了一个地区挖掘文化价值和转换文化成果的能力,一定程度上反映了文化产业的发展情况,一般包括文化品牌、文艺创作和文化市场等能够展现文化创新的内容。
文化吸引力,主要体现一个地区对其他地区的吸引能力,包括旅游收入、文物数量等能够展现良好文化风尚、文化涵养、文化资源的指标,一般包括物质文化遗产和非物质文化遗产等。
使用熵值法进行客观赋权,有效避免了人为主观赋权产生的不真实性等问题,能较好规避主观性缺点。逼近理想解排序法(以下简称“TOPSIS法”)是一种简捷有效的多指标综合评价方法,对数据分布及样本量、指标多少无严格限制,数学计算亦不复杂,既适用于小样本资料,也适用于多样本的大系统;评价对象既可以是空间上的,也可以是时间上的;应用范围广,具有直观的几何意义;对原始数据的利用也比较充分,信息损失比较少。 由于TOPSIS法同时关联最优解和最劣解,能够分析整体水平的优劣状况,因而一般具有较为合理的综合评价结果。
其中,最优值D+表示与理想目标的距离,最劣值D-表示与最不理想目标的距离,C得分表示与最优值的相对接近度,其得分高低代表某地区该项指标的优劣程度,得分越高说明文化软实力越强。
通过使用《中国统计年鉴》、《中国文化文物统计年鉴》、国家统计局等官方数据,测算得出:内蒙古文化软实力综合水平居全国31个省(区、市)的第21位、民族自治区第2位(详见附表3),落后于宁夏,与内蒙古人均地区生产总值全国第11相比仍有很大的提升空间。具体来看,文化保障力、文化参与力、文化创新力、文化吸引力在全国分别排第14位、第24位、第31位和第11位(见表1-2)。
表1-2 内蒙古文化软实力测算结果
续表
内蒙古文化保障力(详见附表4)居全国第14位、民族自治区第2位。通过对文化保障力中具体指标数值进行位次排序发现,内蒙古广播节目综合人口覆盖率、电视节目综合人口覆盖率均达到了99%以上,每万人拥有公共图书馆建筑面积、人均拥有公共图书馆藏量和地方财政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占比指标居全国前1/3,说明内蒙古在公共文化服务设施建设方面基本达到了全国前列水平,基本保障了公众需求。
但是,内蒙古互联网宽带接入用户、提供艺术表演团体演出场次占比、每万人拥有博物馆从业人员指标均居全国中后水平。互联网宽带接入用户一定程度上反映了社会现代化、科技发展、生产力进步的程度,也反映了公众在多大比例上可以通过互联网参与信息浪潮、现代化建设,然而偏远贫困地区、牧区等地受制于地理位置、社会经济发展水平、技术水平等,互联网建设不够完善,整体覆盖率较低。此外,每万人拥有博物馆从业人员和文化事业费支出占比,能够从服务和财政上体现文化制度的保障力,内蒙古地广人稀,118.3万平方千米的土地上有近2500万人口,每万人拥有博物馆从业人员不及人口更多的江苏、浙江等地,文化服务保障水平仍需提高。内蒙古文化资源丰富性不落后于西藏,但是地方财政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占比不及该省区,一定程度上限制了文化资源的开发和利用。
内蒙古文化参与力(详见附表5)居全国第24位、民族自治区第3位,对文化参与力中具体指标数值进行位次排序发现,除参加公共图书馆讲座人次占比居全国前1/3以外,艺术表演场馆观众人次占比、博物馆参观人次占比、参观公共图书馆展览人次占比、参加公共图书馆培训人次占比均居全国中后水平。人均藏书量0.71册,仅比上年增加0.03册,部分文化馆借用其他场所或与其他单位合用场所,无法有效发挥场馆效能。受到文化馆、图书馆等硬性条件不达标的制约,内蒙古定期、定点、定群体提供艺术表演、博物馆参观、图书馆展览,举办讲座和培训等活动的力度不够,数量和质量落后于全国平均水平,未能有效提升公众的文化素养,熏陶文化情怀,促进文化交流互动,从而激发公众共同参与内蒙古文化强区建设的热情。
内蒙古文化创新力(详见附表6)居全国第31位、民族自治区第5位,图书、报刊的印刷数量和质量,文化专利申请和创新数量,文化创意产业发展水平等均影响着内蒙古文化软实力。
尽管内蒙古出台了一系列的政策文件(详见附表2)提升文化软实力,但是与文化产业相关的政策文件较少,尤其在文化产业发展规划、文化市场执法、文化人才引进等方面还有所缺失,且目前文化产业政策落地不实,政策绩效不高。2017年全区文化系统产业增加值28.74亿元,同比增长23.6%,但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仅为0.18%,远低于全国平均水平(4%),可见文化产业发展严重不足。对文化创新力中具体指标数值进行位次排序后发现,内蒙古每万人拥有图书总印数、每万人拥有报纸出版总印数、每万人拥有国内专利申请受理量、人均占有规模以上文化制造业企业营业额均居全国倒数,各项指标排名远不及其他人数更多的省份,只有每万人拥有期刊出版总印数较为靠前。这主要是受民族地区地理位置限制,人才、资本、科技吸引力相对较弱,使得相应的创新投资也有所下降,区内文化产品生产的数量还有待增加、质量还有待提高。另外,文化品牌、文艺创作虽然多样,但是传播力度不够、内容丰富程度不足、受众范围较小,表现形式较为单一,尤其文艺创作人才的培养和引进力度不够。
内蒙古文化吸引力(详见附表7)居全国第11位、民族自治区第2位,落后于宁夏。文化吸引力主要包含人均享有国际旅游外汇收入、每万人拥有博物馆文物藏品数,并且人均享有国际旅游外汇收入单项指标排名落后于西藏。内蒙古拥有呼伦贝尔大草原、阿尔山、阿拉善沙漠国家地质公园等自然风光资源以及成吉思汗陵、大召寺等蒙古族历史文化资源,其资源的种类、数量和质量均不落后于西藏。内蒙古东西跨度大,旅游资源相对分散,旅游季节宣传力度不够,以旅游观光为主,旅游活动较少等,导致人流量有所下降。加之受“季节性”因素影响,秋冬旅游人数较少,冬日冰雪草原、冰雪森林、雾凇、林海雪原等资源挖掘利用程度还不够,“一年四季都是景”的旅游局面尚未形成。每万人拥有博物馆文物藏品数较少,2017年全区文物藏品75.4万件,其中一级文物2283件,占总数的0.3%,文物藏品数量虽然较多,但是具有特别重要历史、艺术、科学价值代表性的一级文物数量占比少,公众的了解度、兴趣度不高,文物的吸引力相对有限。而且文物科研机构只有2个,难以汇集更多文化人才、拥有更多技术设备从而合理有效地保护文物,更大程度地挖掘文物的利用价值。人流、物流、资金流、信息流等并未与文化资源相匹配,内蒙古的知名度、美誉度、开放度、吸引度有待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