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与粤港澳大湾区其他城市共有128项合作申请专利实现了技术转移,仅占合作申请专利总数6896项的1.86%,与相关研究结果(约10.00%)相比,科技成果转化率较低。
图3-5反映了深圳与粤港澳大湾区其他城市专利技术转移特征。从图3-5中可以发现,专利技术转移数量变化趋势与合作申请专利总数变化趋势基本一致,技术转移仍具有较大的发展潜力。
图3-5 深圳与粤港澳大湾区其他城市专利技术转移特征
注:2007年、2008年为0,未列入。
从协同主体来看,128项转移专利涉及深圳与粤港澳大湾区其他城市协同主体均为45个,分别占深圳协同主体总数380个的11.84%和其他城市协同主体总数384个的11.72%。每个协同主体参与转移专利平均数量为2.84项。可见,参与专利技术转移的协同主体数量不多,许多协同主体的专利技术转移意识有待增强。
从深圳专利技术转移协同主体性质来看,在128项转移专利中,高新技术企业和民营企业分别有66项和49项,分别占比51.56%和38.28%,其他协同主体共有13项,占比10.16%。其中,深圳市沃尔特种线缆有限公司和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各有16项,分别占转移专利总数的12.50%。可见,深圳的高新技术企业和民营企业在科技成果转化能力方面表现较为突出,其他协同主体的技术转移能力仍有较大的发展空间。
从粤港澳大湾区其他城市专利技术转移协同主体来看,民营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分别有47项和45项,分别占比36.72%和35.15%。其中,高新技术企业惠州乐庭电子线缆有限公司和乐庭电线工业(惠州)有限公司分别转移了16项专利,各占比12.50%;作为国有企业的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转移了11项专利,占比8.59%。可见,民营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和国有企业在与深圳协同技术创新专利转移中发挥着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