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3-2反映了深圳与粤港澳大湾区其他城市合作申请专利技术领域分布特征。
表3-2 深圳与粤港澳大湾区其他城市合作申请专利技术领域分布特征
续表
(1)深圳与粤港澳大湾区其他城市合作申请专利技术分布在8个学部的21个技术领域。
(2)“电学”领域合作申请专利为2136项,占合作申请专利总数6896项的30.97%,“仪器”和“照明;加热”分别为1696项和1295项,分别占比24.59%和18.78%。这三个领域合作申请专利项数均超过1000项,为绝对优势技术领域。
(3)“成型”“化学”领域分别合作申请专利516项、434项,分别占比7.48%、6.29%,这些技术领域合作申请专利比例均超过5.00%,为优势技术领域。
(4)“交通运输”“分离;混合”“建筑”领域分别合作申请专利273项、137项和113项,分别占比3.96%、1.99%和1.64%,为相对优势技术领域。
(5)“保健;救生;娱乐”“冶金”“发动机或泵”“食品;烟草”“个人或家用物品”“农业”“印刷”“造纸”“土层或岩石的钻进;采矿”“核子学”“微观结构技术;纳米技术”“纺织或未列入其他类的柔性材料”“组合技术”共合作申请专利296项,占比4.29%,为弱势技术领域。
(6)分析认为,优势领域的形成与深圳地区的战略发展规划相关。中共深圳市委、深圳市人民政府印发《深圳市关于〈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2008—2020年)〉的实施方案》的通知中指出,鼓励企业与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共建高水平的技术研发机构和人才培养机构;积极组建企业技术中心,围绕电子信息、新能源、新材料、生物医药等高新技术产业,机械、钟表、印刷包装等传统优势产业,以及数控机床、仪器仪表、汽车电子、家电等先进装备制造行业建设企业研发机构,推荐符合条件的省、市级企业技术中心申请认定国家级技术中心;对新材料、新能源等领域的指导和优惠政策,使深圳在合作申请专利领域中构建区域性创新体系,在区域合作和国际合作中发挥重要作用并产生积极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