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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国企改革与数字化转型政策部署

3.1 国企改革政策部署

自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国企改革也经历了以“放权让利”和“经营承包制”为代表的扩大企业经营自主权时期(1978—1992年)、以产权改革为核心的现代企业制度建设时期(1993—2002年)和建立健全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时期(2003—2013年),当下正处在全面深化国企改革时期。

国有企业属于全民所有,是推进国家现代化、保障人民共同利益的重要力量,是我们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重要物质基础和政治基础。改革开放以来,国有企业改革发展不断取得重大进展,总体上已经同市场经济相融合,运行质量和效益明显提升,在国际国内市场竞争中涌现出一批具有核心竞争力的骨干企业,为推动经济社会发展、保障和改善民生、开拓国际市场、增强我国综合实力做出了重大贡献,国有企业经营管理者队伍的总体素质得到提升,广大职工也付出了不懈努力。但国有企业目前仍然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突出矛盾和问题,一些企业市场主体地位尚未真正确立,现代企业制度还不健全,国有资产监管体制有待完善,国有资本运行效率需进一步提高;一些企业管理混乱,内部人控制、利益输送、国有资产流失等问题突出,企业办社会职能和历史遗留问题还未完全解决;一些企业党组织管党治党责任不落实、作用被弱化。面向未来,国有企业面临日益激烈的国际竞争和转型升级的巨大挑战。在推动我国经济保持中高速增长和迈向中高端水平、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的进程中,国有企业肩负着重大历史使命和责任。这要求国有企业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战略决策,按照“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要求,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问题导向,继续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切实破除体制机制障碍,坚定不移做强、做优和做大。

党的十八大以后,我国逐步建立了以“1+N”政策为主体的全面改革政策体系,并通过“四项改革”、“十项试点”、“双百行动”和《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方案(2020—2022年)》等行动方案进行探索和细化。随着2022年底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方案的圆满落地,国企的新一轮深化改革被提上日程并积极推进。

以下对国企改革的主要政策和内容进行阐述。

“1+N”政策体系

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提出一系列国企改革任务,国务院成立了国有企业改革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国企改革相关事宜。2015年起,党中央、国务院颁布了《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出台了22个配套文件,形成了“1+N”政策体系,形成了顶层设计和“四梁八柱”的大框架,明晰了全面深化国企改革的主要思路:

一是分类推进改革,明确公益类、商业类国企的类别划分方式,区别对待、分类推进不同类型的国有企业改革;二是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健全法人治理结构,深入推进公司制股份制改革;三是完善国资管理体制,国资监管由“管资产”向“管资本”转变,改革授权经营体制,组建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推动国有资本合理流动优化配置;四是稳妥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鼓励国有资本“引进来”和“走出去”,允许符合条件的混合所有制企业实行员工持股;五是强化监督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强化企业内部监督,建立健全高效协同的外部监督机制,实施信息公开加强社会监督以及严格追究责任;六是加强和改进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充分发挥国有企业党组织政治核心作用,进一步加强国有企业领导班子建设和人才队伍建设;七是为国有企业改革创造良好环境条件,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和配套政策,加快剥离企业办社会职能和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形成鼓励改革创新的氛围。

国企“1+N”改革政策体系分类如表3-1所示。

表3-1 国企“1+N”改革政策体系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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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项改革”——首批央企改革试点

2014年7月15日,国务院国资委召开新闻发布会,将在其所监管的中央企业开展“四项改革”试点工作,标志着央企层面的改革工作正式展开。根据试点工作需要,国资委选择了国家开发投资公司、中粮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医药集团总公司、中国建筑材料集团有限公司、中国节能环保集团公司和新兴际华集团有限公司等六家央企作为改革试点企业。

依照国资委的部署,六家试点央企所进行的改革试点内容并不相同。“四项改革”即四项主要改革内容,具体来说如下:

首先,在国家开发投资公司、中粮集团有限公司开展改组国有资本投资公司试点,主要是探索以管资本为主加强国有资产监管的体制模式。一是通过探索国资委与国有资本投资公司的关系,研究国资委如何向以管资本为主转变;二是探索国有资本投资公司如何有效服务国家战略目标,调整优化投资方向和重点,提高国有资本的运营效率和效益。

其次,在中国医药集团总公司、中国建材集团有限公司开展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试点。一是探索建立混合所有制企业有效制衡、平等保护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二是探索职业经理人制度和市场化劳动用工制度;三是探索市场化激励和约束机制;四是探索混合所有制企业员工持股;五是探索对混合所有制企业的有效监管机制;六是探索混合所有制企业党建工作的有效机制。

再次,在新兴际华集团有限公司、中国节能环保集团公司、中国医药集团总公司、中国建材集团有限公司开展董事会行使高级管理人员选聘、业绩考核和薪酬管理职权试点,主要是探索完善国有企业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工作机制,进一步明确国资委与董事会的职责权限,将国资委依法履行出资人职责和董事会自主决策有机结合,试点企业董事会将在国资委的指导下,完善各项制度,开展董事会行使高级管理人员的选聘、业绩考核和薪酬管理权试点工作。

最后,在国资委管理主要负责人的中央企业中选择2~3家开展派驻纪检组试点,主要是探索对国企负责人重点监督的纪检监察方式。具体来说,就是要强化对企业主要负责人和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监督,增强监督的相对独立性、权威性和有效性,加强对企业党风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系统领导,推动中央企业反腐败体制机制创新。通过开展试点工作,进一步推动中央企业反腐倡廉建设,为深化国资国企改革、发展壮大国有经济提供重要保障。

为抓好试点工作,国资委专门成立了4个专项小组。由国资委改革局、产权局、改组局和国资委纪委具体负责,分管委领导担任专项小组组长。开展“四项改革”试点,是国资委和中央企业一起结合实际,深入学习贯彻三中全会精神,共同探索改革实践的具体举措,不是搞“盆景”,也不是搞政策“洼地”,目的是要试出新体制、新机制、新模式。

其目的和意义重大,一是探索以管资本为主加强国有资产监管的体制模式;二是探索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的有效路径;三是探索完善国有企业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工作机制;四是探索对国有企业负责人重点监督的纪检监察方式。

开展“四项改革”试点主要坚持的原则如下:一是坚持顶层设计与先行先试相结合。在加强对各项政策系统研究的同时,通过试点积累经验,完善政策,使顶层设计和试点工作有机结合、相互促进。二是坚持市场化方向与问题导向相结合。更加尊重市场规律、尊重企业发展规律,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充分发挥企业改革主体作用。强化问题导向,着力解决不适应、不符合市场化要求的重点难点问题。三是坚持大胆探索与坚守底线相结合。以敢闯敢试、敢走新路的勇气,主动作为,勇于实践。坚持正确的改革方向,坚持基本经济制度,坚守改革底线,坚决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四是坚持整体推进与重点突破相结合。把探索以管资本为主加强国有资产监管作为贯穿“四项改革”试点的主线,加强试点之间的统筹协调和整体推进。同时,改革工作中要体现不同试点差异化、个性化特征,有针对性地研究和探索相应的政策、措施,鼓励各项试点能率先突破的就不等不停、先行先试。

此外,具体的实施步骤为:一是统一领导、分工负责。试点工作在国资委党委的统一领导下,由国资委改革领导小组统一组织,成立四个专项小组分别负责组织实施、协调推进和试点企业的指导服务。二是因企制宜、一企一策。由企业提出试点方案,牵头厅局与试点企业进行对接,确保可操作、能落实、有突破、出经验。对企业的方案经专项小组研究后,提交国资委改革领导小组审议,成熟一个、审议一个、实施一个。三是加强指导、大胆实践。结合简政放权,对取消或下放的审批事项,率先在试点企业落实到位。对试点需要解决的政策性问题,从有利于改革的角度研究解决,在不越法律法规“红线”、不碰国有资产流失“底线”的前提下,多开“绿灯”、少踩刹车。四是总结经验、完善政策。注意总结可推广、可复制的经验,从中提炼出可以指导全国相关改革的可操作办法和制度性安排,及时完善相关政策文件,具备条件的及早出台。五是梯次展开、逐步推广。及时把符合条件的企业纳入试点,逐步扩大试点范围;及时把试点的好做法、好经验推广出去,更好发挥试点的示范带动作用。

这“四项改革”清晰地勾勒出了我国未来国资国企改革的路线图,即改组国有资本投资公司,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董事会行使高级管理人员选聘、业绩考核和薪酬管理职权,以及在国资委管理主要负责人的中央企业中派驻纪检组。

“十项试点”——国企改革试点进入全面实施阶段

随着国企改革全面增速,央企推进第二批试点的时机逐渐成熟。2016年7月,国务院研究决定开展“十项改革试点”,“以点带面、以点串线”,形成经验和复制推广。“十项试点”即十个主要试点内容,相较于“四项改革试点”来说,“十项改革试点”内容更加具体,针对性更强,范围也进一步扩大,从央企层面扩展到地方国企,部分重要领域也启动试点。此次“十项试点”还包括了探索国企集团整体上市、多类型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混合所有制企业员工持股等多个试点。主要内容如下:

(1)落实董事会职权试点。国资委将向试点企业董事会授予中长期发展战略规划、高级管理人员选聘、业绩考核、薪酬管理、工资总额备案制管理和重大财务事项管理等6项职权,通过试点有效调动董事会积极性,促进董事会作用的发挥。

(2)市场化选聘经营管理者试点。试点将落实董事会在经理层成员选聘、业绩考核、薪酬分配等方面的职权;界定国资监管机构、企业董事会、企业党组织在经营管理者选聘和管理工作中的职责等。试点工作将采取公开遴选、竞聘上岗、人才中介机构推荐等市场化方式,在各级履行出资人职责机构直接监管的国有独资、控股的一级企业进行,国资委和各省市将分别选择3~5户企业进行试点。

(3)推行职业经理人制度试点。在市场化选聘经营管理者试点基础上,探索推行职业经理人制度。从市场化选聘经营管理者试点的单位中,优先选择2~3家处于充分竞争领域的商业类企业作为试点,同时鼓励央企选择部分条件成熟的二级或三级公司开展试点。

(4)企业薪酬分配差异化改革试点。完善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分类管理制度,建立健全职业经理人薪酬管理制度。对市场化选聘的职业经理人实行市场化薪酬分配机制,建立科学合理的业绩考核评价体系。全面形成与国有企业负责人选任方式相匹配、与企业功能性质相适应的负责人薪酬管理办法和业绩考核评价办法。

(5)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试点。国资委将选择3~5家国有企业开展国有资本投资公司试点,推进诚通集团、国新公司改组为国有资本运营公司,探索完善的国有资产监管方式,探索有效的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模式,探索市场化的企业经营机制。国有资本投资公司通过开展投资融资、产业培育和资本整合等,投资和发展国民经济的重要行业、关键领域、战略性新兴产业和优势支柱性产业;国有资本运营公司通过股权运作、价值管理、有序进退等方式,投资、持有和运营国有股权。

(6)中央企业兼并重组试点。国资委将根据国家战略需要,探索在中央企业之间集中优势资源,实施专业化重组、组建股份制公司的有效做法,减少重复投资和同质化发展。坚持成熟一户、推进一户。

(7)部分重要领域混合所有制改革试点。将在电力、石油、天然气、铁路、民航、电信、军工等领域开展混合所有制改革试点,通过引入非国有资本多元化投资,形成有利于参与市场竞争的治理结构和运行机制。

(8)混合所有制企业员工持股试点。试点主要探索在什么样的企业实行员工持股、以什么样的方式实行员工持股、员工怎样转股退股等,确保员工持股公开透明,防止利益输送。

(9)国有企业信息公开工作试点。计划在中央企业围绕董事会信息披露、财务信息公开等方面开展试点,指导地方国资委选择若干重点企业试点。国资委将建设统一的国有企业信息公开平台,为中央企业信息公开提供支持,为社会公众查阅信息提供服务。试点旨在促进企业完善公司治理结构,规范企业管理,健全国资监管体系,打造“阳光国企”,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10)剥离企业办社会职能和解决历史遗留问题试点。目前,国有企业仍存在大量办社会职能和历史遗留问题。计划选择2~3户中央企业整体推进所办教育机构深化改革试点,选择2~3个城市开展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试点。

“双百行动”——改革全面加速推进

2018年3月,国资委发布《关于开展“国企改革双百行动”企业遴选工作的通知》,国务院国有企业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决定选取百家央企子公司和百家地方国有骨干企业,在2018—2020年实施“国企改革双百行动”。共计404家央企子公司及地方国企入选,其中央企系统企业有近200家,地方国企有200多家,涉上市公司111家。2018年8月,《国企改革“双百行动”工作方案》发布实施。

2014年国企改革启动的“四项改革试点”和2016年启动的“十项改革试点”都是单项试点,本次的“双百行动”不再是搞单项试点,而是在前期试点工作的基础上,推动全面综合性改革,而且入选的地方国企占一半以上,表明国企改革试点范围正在扩大,由中央向地方全面铺开。相较于前几次改革试点,本次“双百行动”具有级别高、数量多、范围广的特点。

“双百企业”遴选标准有以下三条:

(1)选择的国有企业要有较强代表性。推荐企业主营业务突出,资产具有一定规模,在行业发展中具有较强影响力,原则上应当是利润中心,而非成本费用中心。

(2)企业要有较大发展潜力。推荐国有企业可以是深化改革与经营发展形势较好的核心骨干企业,可以是面临激烈竞争,亟须通过改革提高效率、提升核心竞争力的企业,也可以是暂时处于困难阶段,但有计划、有信心通过改革实现脱困发展的企业。

(3)企业要有较强改革意愿。推荐企业主要负责人及业务部门能充分理解掌握国企改革精神,能敢为人先、勇于探索、攻坚克难,能在改革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率先取得突破。

国企改革“双百行动”的特点:纳入国企改革“双百行动”名单的企业有三个特点:一是上市公司,试点内容主要集中在混改、员工持股等。二是此前做得较好的试点企业,比如“十项改革试点”等企业也进入“双百行动”名单。从此前的单项试点转向“一企一策”制定综合改革试点。三是经营困难企业。这类企业的试点主要集中在如何摆脱困境解决历史遗留问题。

国企改革“双百行动”的基本原则:坚持问题导向,弥补不足。要认清和抓住“双百企业”的短板和弱项,从问题出发,准确、持续地发力,通过打破改革的思想障碍和体制障碍,切实解决改革的重点和难点问题,确保改革政策措施落到实处。

(1)坚持探索创新,综合施策。建立健全容错纠错机制,鼓励“双百企业”大胆探索改革创新思路和方法,全面落实“双百企业”国有企业改革的有关政策要求,大力推广各项改革试点的经验和成果。

(2)要依法合规,一企一策。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企业章程,充分考虑不同企业的实际情况和功能,以及行业特点、发展阶段和竞争水平,并制定和实施个性化、差异化、多样化的综合性改革方案。

(3)坚持全过程指导,争取实效。加强从制定完善方案到组织实施方案全过程的指导,建立信息化工作平台,及时发现并推动解决推进过程中遇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形成政策—实践—政策的良性循环。

与此同时,相关资料统计显示,2018年1月至7月上市的国有企业共发生重组事项580件、股权转让120件。进入下半年后明显加速,2018年7月单月A股国企发生重组192件、股权转让38件,均接近当年以来案例数的1/3。其中,化工、机械设备、地产、汽车、电力、交运等板块上市国企股权转让及重组实施案例较多。“双百行动”将使得改革由点向面全面铺开,2018年下半年试点进一步扩大并向纵深发展,更多地方国企加入试点行列,资本市场投资运作迎来高潮。

“科改行动”和“双百行动”再部署

“科改行动”和“双百行动”是国资国企改革中的两大专项行动,自启动以来成果颇丰。2023年5月15日,国务院国资委同日召开了两大专项行动的扩围深化现场推进会,围绕补短板、强弱项,对下一步改革工作进行再强调、再部署。

“科改行动”自2020年开始实施,支持和引导国有科技型企业在市场化改革和提升自主创新能力上取得新突破;“双百行动”于2018年启动,选取百余户中央企业子企业和百余户地方国有骨干企业,注重发挥基层改革创新“尖兵”作用,鼓励基层主动探索创新推进综合改革。

两大专项行动启动以来成果显著。其中,“科改行动”坚持市场化改革和提升自主创新能力“双轮驱动”,聚焦治理、用人、激励“三大机制”,加快健全有利于国有企业科技创新的体制机制。2022年,“科改企业”研发总投入达1582.4亿元。近三年平均研发投入强度均超过14%,2022年平均研发投入强度达17.7%,高于2021年科创板上市公司和中央企业平均水平,形成了科研投入持续稳定增长的长效机制。在体制创新加持下,多家企业在解决“卡脖子”问题上取得重要成果。

“双百行动”中则涌现出一批经营机制灵活、创新能力和市场竞争力显著提升的“改革尖兵”,探索出了一系列可复制、可推广的改革经验和改革模式。在推进股权多元化方面,30.8%的“双百企业”有序实施了混合所有制改革,有些已经成功上市,截至2022年底“双百企业”中292户为上市公司,有效放大国有资本功能;在激励约束机制方面,截至2022年底,93.5%的“双百企业”实现了工资总额增幅与效益基本匹配,激励约束机制业绩导向鲜明,2022年“双百企业”本级及各层级子企业管理人员收入差距倍数达到2.74倍;在完善市场化经营机制方面,“双百企业”实现了经理层成员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含职业经理人制度)100%覆盖,并且严格全员绩效考核的刚性兑现和刚性退出,使市场成为资源配置的决定性力量。

对于“科改行动”的再部署,要准确把握深化“科改行动”的几个重点问题,补短板、锻长板。一是更大力度打造前瞻性战略性新兴产业,聚合优化资源抢占新赛道。具备条件的“科改企业”要更加突出原创性引领性科技攻关,加强基础性、紧迫性、前沿性、颠覆性原创技术研究,着力打造原创技术策源地,突破“卡脖子”问题。二是着力提升科技创新投入产出效能,更加注重“投入产出两手抓”,以精准化考核促进投入产出效能提升,加强企业主导的产学研深度融合,畅通成果转化和应用渠道。三是全面激发科技人才创新创造活力,更大力度强化创新激励。四是大力弘扬企业家精神和宽容失败的创新文化。

对于“双百行动”的再部署,要围绕优化公司治理、真正按市场化机制运营的目标,针对目前改革中的短板弱项,重点在以下方面取得新的突破:

一是在推动公司治理各项要求精准落地上走在前、作表率。着力提高前置清单的精准性和可操作性,更好推动集团公司授权放权与分批分类落实董事会职权有机衔接,下大力气提升外部董事履职能力。

二是在聚焦主业实业推进专业化整合上走在前、作表率。坚持突出主责主业,坚守实体经济根基,坚决防止“多层”“多元”“多债”。

三是在推动机制类改革任务更广更深覆盖上走在前、作表率。全面构建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下的新型经营责任制,更大力度推进中长期激励,积极推进上市优化股权结构。

四是在提高企业价值创造能力上走在前、作表率。切实提高资本回报水平,强化考核引导作用,突出精益运营和精益管理。

在对两大专项改革行动下一步工作进行再部署的同时,国务院国资委也对示范企业名单进行了扩容和调整。“双百企业”的队伍增加了新鲜血液,从449户扩充至580户,这同时也对进一步深化“双百行动”提出了更高要求。“双百企业”是落实改革政策的“最后一公里”,要做推动改革落实落地、将改革成效转化为生产力的先锋,通过召开专题培训会、政策宣贯会等多种方式,进一步确保政策直达基层。鼓励“双百企业”在现有政策基础上深化创新实践,以点上突破带动面上推进。

“科改企业”则是从439户扩充至672户。其中不少都是承担本企业、本地区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打造原创技术策源地等重任的主力军。“科改企业”的定位是国有科技型企业中的样板和尖兵,因此必须按照好上更好、优中更优的高标准来严要求。突出引领示范,强化考核评估。

未来,各中央企业、各地国资委要用好考核评估指挥棒,对工作力度弱、进展滞后的企业该通报的通报、该督办的督办,该与经营业绩考核等联动的联动;对改革创新力度大、举措实、效果好的标杆企业,要采用多种方式总结推广经验,促进形成争先创优和比学赶超的良性竞争机制,有效发挥引领示范和辐射带动作用。

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方案

2020年6月30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方案(2020—2022年)》,对深化国企改革进行了新的部署。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方案内容如下:

(一)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方案的重要意义

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方案是未来三年落实国有企业改革“1+N”政策体系和顶层设计的具体施工图,是可衡量、可考核、可检验、要办事的。做好这项工作,对做强、做优和做大国有经济,增强国有企业活力、提高效率,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都具有重要意义。国务院国资委将坚定不移狠抓国企改革的责任落实、重点举措、典型示范,切实提升改革综合成效,增强国有经济竞争力、创新力、控制力、影响力、抗风险能力。

(二)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方案主要解决的问题

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方案主要考虑三方面问题:一是把党的十九大对国资国企改革的要求进一步具体化,落实到三年行动中去;二是把近年来“1+N”改革政策进一步落实落地,没有落实到位的要在三年行动里加快落实落地;三是把近几年在“十项改革试点”“双百行动”等改革试点示范工程中基层所创造的经验,推广到下一步的国企改革过程中。

(三)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方案的目标要求

通过实施改革三年行动,在形成更加成熟更加定型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和以管资本为主的国资监管体制上取得明显成效,在推动国有经济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上取得明显成效,在提高国有企业活力和效率上取得明显成效,做强做优做大国有资本和国有企业,增强国有经济竞争力、创新力、控制力、影响力、抗风险能力。

第一,国有企业要成为有核心竞争力的市场主体。国有企业首先必须发挥经济功能,创造市场价值,更好为党和人民服务。要加强党的领导,落实董事会职权,健全市场化经营机制,积极稳妥深化混合所有制改革。

第二,国有企业要在创新引领方面发挥更大作用。创新决定命运,硬实力畅通大循环。要以创新为突破口,进行大胆充分的激励,在关键核心技术攻关、高端人才引进、科研成果转化应用等方面有更大作为。

第三,国有企业要在提升产业链供应链水平上发挥引领作用。国有企业要对民营企业健康发展发挥带动作用和重要影响力。根据不同行业集中度要求,推动形成比较好的市场结构。国企民企要相互配合,推进兼并重组和战略性组合。中央企业要坚决压缩管理层级,防控好各类风险。

第四,国有企业要在保障社会民生和应对重大挑战等方面发挥特殊保障作用。要推动国有资本在提供公共服务、应急能力建设和公益性等关系国计民生的关键领域发挥更大作用,做好制度安排。对国有企业承担公益类业务,要进行分类核算和分类考核,建立健全符合国际惯例的补贴体系。

第五,国有企业要在维护国家经济安全方面发挥基础性作用。要坚持有进有退、有所为有所不为,推动国有资本向关系国家安全、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集中,让国有企业真正起到抵御宏观风险的托底作用。

(四)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方案的主要内容和原则

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方案的主要内容和原则如下:

第一,要突出抓好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建设。

中央企业党委(党组)要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结合不同层级、不同类型企业实际制定党委(党组)前置研究讨论重大经营管理事项清单,厘清各治理主体权责边界;董事会要定战略、作决策、防风险,全面依法落实董事会各项法定权力;经理层要谋经营、抓落实、强管理,全面建立董事会向经理层授权的管理制度,充分发挥经理层经营管理作用。开展对标世界一流企业管理提升行动,推进管理流程再造,优化资源配置。

第二,要突出抓好国有经济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

围绕服务国家战略,聚焦主业主责发展实体经济,更好发挥国有企业在畅通产业循环、市场循环、经济社会循环等方面的引领带动作用,支持中央企业带动民营企业、中小企业协同发展,推动国有资本向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集中。要提升自主创新能力,加大研发投入,完善协同创新体系,在关键核心技术攻关、科研成果转化应用等方面有更大作为。巩固“压减”工作成果,加快剥离非主营业务和低效无效资产,深入推进“僵尸企业”处置工作。2020年,基本完成厂办大集体改革,完成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主体工作,确保2022年剥离企业办社会职能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全面收官。

第三,要突出抓好深化混合所有制改革。

牢牢把握混合所有制改革方向,坚持“三因三宜三不”原则,积极稳妥,务求改革实效。重点推进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出资企业和商业一类子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根据不同企业功能定位,合理设计和调整优化混合所有制企业股权结构。集团公司要对国有相对控股混合所有制企业实施更加市场化的差异化管控,推动建立灵活高效的市场化经营机制。要加强对混合所有制改革全过程的监督,坚决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第四,要突出抓好健全市场化经营机制。

强化国有企业市场主体地位,切实维护企业法人财产权和经营自主权。大力推行经理层成员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具备条件的企业特别是商业类子企业,按照市场化选聘、契约化管理、差异化薪酬、市场化退出原则,加快推行职业经理人制度。全面推进用工市场化,完善市场化薪酬分配机制,推动薪酬分配向做出突出贡献的人才和一线岗位倾斜。灵活开展多种方式的中长期激励,充分用好已有明确政策,并支持探索超额利润分享机制、骨干员工跟投机制,实施更加多样、更加符合市场规律和企业实际的激励方式。

第五,要加快形成以管资本为主的监管体制。

国资委将进一步深化职能转变,更加注重出资关系,更加注重国有资本整体功能,更加注重事中事后、分层分类,更加注重提高质量效益,把监管重点聚焦到管好资本布局、规范资本运作、提高资本回报、维护资本安全上来。优化管资本的方式手段,对不同功能定位、行业领域、发展阶段的企业,实行差异化的分类考核、分类监管、分类授权放权。充分发挥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在授权经营、结构调整、资本运营、激发所出资企业活力和服务实体经济等方面的功能作用。

第六,要突出抓好“双百行动”等工程。

充分发挥专项工程的示范引领和突破带动作用,扎实推进改革措施的综合运用和系统集成,凡是要求面上企业做到的,纳入有关试点和专项工程的企业要成为样板、率先实现。

第七,要突出抓好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

充分发挥国有企业的政治优势,推进党建工作与生产经营深度融合,把提高企业效益、增强企业竞争力、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作为企业党组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进一步加强对混合所有制企业党建工作的指导。大力弘扬企业家精神,对企业家高度信任、充分授权,对敢于负责、勇于担当、善于作为、实绩突出的企业领导人员,给予更大力度的物质激励和精神激励。同时,落实“三个区分开来”要求,切实营造尊重和激励企业家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

总之,国企改革政策的不断出台和改革举措的不断推出,对于做好新时代国有企业的全面改革具有重要指导意义,同时,也指明了国有企业推进数字化转型的基本方向。

三年行动之后的深化改革

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收官之后,面对蓬勃兴起的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如何更好地推进国有企业的数字化转型、推进国有企业的高质量发展、提升核心竞争力是新一轮深化国企改革需要探讨的核心问题。

以党的二十大召开为标志,国资国企改革进入新一轮的改革周期,2022年底举行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对国资国企改革进行新的部署。一方面是将“企业核心竞争力”赋予到国资国企改革中,提出国资国企不仅追求市场竞争力,还要在保障产业链供应链安全、建设现代产业体系、完成国家战略任务等方面发挥引领作用;另一方面是要坚持分类改革方向,处理好国企经济责任和社会责任关系,完善中国特色国有企业现代公司治理,真正按市场化机制运营。

同时,中央经济工作会议还指出2023年国资国企改革工作需要聚焦七大方面:一是推动国有企业提质增效稳增长,发挥带动作用,服务国家发展;二是推进国有资本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深入推进战略性重组和专业化整合;三是加大国企科技创新工作力度,突出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加快原创技术策源地建设;四是加快推动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积极承担现代产业链链长建设;五是抓好新一轮国企改革深化提升行动,深化完善中国特色国有企业现代公司治理;六是增强国有资产监管效能,不断巩固完善业务监督、综合监督、责任追究“三位一体”监督工作体系;七是坚决有力抓好风险防范化解工作,牢牢守住不发生重大风险的底线。2023年3月5日的《政府工作报告》再次强调,要深化国资国企改革,提高国企核心竞争力。

总的来说,数字化转型是新一轮国资国企改革的重点方向。未来将以提高核心竞争力和增强核心功能为重点,推动新一轮国资国企改革,做强做优做大国有资本和国有企业,为实现中国式现代化做出更大贡献。

3.2 多层次部署推动数字经济发展

除了本书第2章提到的国家对数字经济发展所提出的重要规划和部署之外,近年来国家层面和地方层面提出的一系列政策部署和具体举措都对我国数字经济的发展起着重要的指导和推动作用。

2021年3月5日的《政府工作报告》提出,“加快数字化发展,打造数字经济新优势,协同推进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转型,加快数字社会建设步伐,提高数字政府建设水平,营造良好数字生态,建设数字中国”。这已是“数字经济”第四次被写入《政府工作报告》。面对政策红利、产业转型和经济转型三大机遇,数字经济正在成为驱动中国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引擎。在此背景下,多方正进一步加强顶层设计,持续完善我国发展数字经济的政策体系。

“十二五”时期,国家便高度重视大数据开发应用,先后出台多个文件强调加快数据强国建设。2015年7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运用大数据加强对市场主体服务和监管的若干意见》,要求以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和政府信息公开、数据开放为抓手,充分运用大数据、云计算等现代信息技术,提高政府服务水平,促进市场公平竞争,释放市场主体活力,进一步优化发展环境。同年8月,国务院发布《促进大数据发展行动纲要》,就全面推进大数据发展和应用、加快建设数据强国提出主要任务。“十三五”规划也提出实施国家大数据战略,大力推进数据资源开放共享。广东佛山、辽宁沈阳、四川成都等多地相继成立大数据管理局,由政府牵头,统筹公共数据开放,研究制定并组织实施大数据战略,引导和推动大数据研究和应用工作。北京、上海、武汉、浙江等地还推出政府信息资源开放平台,面向社会开放政府数据,促进数据资源开发利用。贵阳成立大数据交易所,面向全国提供完善的数据交易、结算、交付、安全保障、数据资产管理和融资等综合配套服务。随着国家大数据战略的实施,政府数据开放进程加快,将有更多省市设立大数据管理机构,建设数据开放平台,研究制定大数据战略落地实施政策,为政府数据有效流动提供有力支撑,大数据应用将逐步深入经济社会各个领域,为数字经济的发展奠定基础。

2021年3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以下简称《纲要》)发布。《纲要》明确提出,坚持创新在我国现代化建设全局中的核心地位,把科技自立自强作为国家发展的战略支撑,确立了创新在“十四五”时期的重要战略地位。在此基础上,《纲要》还将数字经济部分单列一篇,明确提出,迎接数字时代,激活数据要素潜能,推进网络强国建设,加快建设数字经济、数字社会、数字政府,以数字化转型整体驱动生产方式、生活方式和治理方式变革。同时,《纲要》首次提出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这一新经济指标,并明确要求我国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要由2020年的7.8%提升至10%。

2021年3月,国新办举行第四届数字中国建设峰会新闻发布会。会上,国家发展改革委创新和高技术发展司负责人指出,落实“十四五”规划纲要内容,推动数字经济加快发展,国家发展改革委将重点做好六方面工作:一是进一步强化数字经济顶层设计;二是积极推进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夯实数字经济发展基础;三是加快培育数据要素市场;四是推动数字技术和实体经济深入融合;五是加强引导区域试点示范;六是营造规范有序的政策环境。

为了保障数字经济的顺利发展,作为衡量数字经济发展水平的重要统计标准,2021年5月国家统计局发布了《数字经济及其核心产业统计分类(2021)》。该分类对数字经济的概念进行了界定,数字经济是指以数据资源作为关键生产要素、以现代信息网络作为重要载体、以信息通信技术的有效使用作为效率提升和经济结构优化的重要推动力的一系列经济活动。同时将数字经济产业范围确定为:01数字产品制造业、02数字产品服务业、03数字技术应用业、04数字要素驱动业、05数字化效率提升业等5个大类。该文件的出台为我国数字经济核算提供了统一可比的统计标准、口径和范围,能全面、准确地反映我国数字经济及其核心产业发展状况,为我国数字经济的发展提供有效支持。

作为我国数字经济发展顶层布局的前期基础,近些年,我国也在积极部署“互联网+”战略,相继出台一系列政策文件。商务部是第一个落实“互联网+”专项行动计划的部委,提出《“互联网+流通”行动计划》,意图通过推动互联网与流通业双向深度融合,推动流通业实现高端化发展,同时促进改变服务方式,不断释放流通业消费潜力。国家能源局发布《能源互联网行动计划大纲》,设立了12个支撑课题,结合我国能源分布的实际情况,确定我国能源互联网发展方向及发展重点。2015年7月,国务院印发《关于积极推进“互联网+”行动的指导意见》,提出包括创业创新、协同制造、现代农业、智慧能源、普惠金融、益民服务、高效物流、电子商务、便捷交通、绿色生态、人工智能等11项具体行动。随后,国务院相继印发《关于深化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的指导意见》《关于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促进“互联网+医疗健康”发展的意见》等,加速互联网与经济社会各领域的融合,借“互联网+”的力量促进传统产业转型升级,支撑政府管理和公共服务模式创新。

数字化既是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驱动力,也是提升持久竞争力的着力点。以数字基础设施为代表的“新基建”对于扩大有效需求、应对风险挑战、推动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2020年4月28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加快推进信息网络等新型基础设施建设,明确“创新投资建设模式”“以应用为导向”等一系列要求,释放了加快“新基建”的信号,为“新基建”的推进指明方向。会议提出,要根据发展需要和产业潜力,推进信息网络等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其中特别提出,创新投资建设模式,坚持以市场投入为主,支持多元主体参与建设。与此同时,以应用为导向,挖掘我国市场规模巨大的潜能,积极拓展新型基础设施应用场景等一系列要求,再次表明“新基建”的推进过程中,要更关注其对推动转型、孕育创新的作用。2020年8月,交通运输部印发《关于推动交通运输领域新型基础设施建设的指导意见》,提出交通运输领域新型基础设施建设以先进技术赋能,使传统基础设施融入新要素、具备新功能、呈现新形态,促进交通基础设施网、运输服务网、能源网与信息网络融合发展。

同时,各省份也纷纷出台数字经济规划或战略,例如《北京市促进数字经济创新发展行动纲要(2020—2022年)》《浙江省数字赋能促进新业态新模式发展行动计划(2020—2022年)》《智慧海南总体方案(2020—2025年)》《湖南省数字经济发展规划(2020—2025年)》《广西数字经济发展规划(2018—2025年)》《广东省培育数字经济产业集群行动计划(2019—2025年)》等。各省份立足自身发展实际,大力发展数字经济决策部署,加快数字产业化、产业数字化进程,构建现代化经济体系,持续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

2022年上半年,各地方政府(如北京、河北、江西、重庆等)也相继出台促进数字经济发展的《数字经济促进条例》《数据条例》等,来规范和引导本地区数字经济的发展。

如北京市2022年颁布的《数字经济促进条例》第四十二条指出,本市公共机构应当通过多种形式的场景开放引导各类市场主体参与智慧城市建设,并为新技术、新产品、新服务提供测试验证、应用试点和产业孵化的条件。市科技部门会同相关部门定期发布应用场景开放清单。鼓励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参照前款规定开放应用场景,借助市场化力量,提升数字化治理能力和应用水平。

可以看出,国有企业在推进各地区数字经济发展过程中越来越发挥着重要的引领和支撑作用。

3.3 国企数字化转型相关部署

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正在迅猛发展,全球经济正处在一个前所未有的变轨期。国有企业需充分发挥国有经济主导作用,主动把握和引领新一代信息技术变革趋势,引领和带动我国经济在转型变革中占据国际竞争制高点。在这一趋势下,我国对国有企业数字化转型的政策支持力度正在日益增强,政策体系也在持续完善。

例如,2015年9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这是“十三五”时期指导和推进国有企业改革的纲领性文件。把国有企业打造成为独立的市场主体,充分激发和释放企业活力,提高市场竞争力和发展引领力,是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着眼点和落脚点。《指导意见》明确提出,应发挥国有企业在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制造强国战略中的骨干和表率作用。工信部副部长辛国斌提出,坚持两化深度融合,深化互联网在制造领域的应用,全面提升智能化水平是其中的重要方面。在随后的几年内,国资委和互联网企业深度接触,鼓励支持中央企业与互联网企业深化务实合作,推动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融合创新,以改革培育新动能、以合作推动新发展,实现互利共赢。

2018年4月,科技部、国资委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中央企业创新发展的意见》,提出中央企业作为国民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柱,是践行创新发展新理念、实施国家重大科技创新部署的骨干力量和国家队。推动中央企业提高科技创新能力,走创新发展道路,是实现科技创新面向世界科技前沿、面向经济主战场、面向国家重大需求的必然要求。“十三五”期间我国国有企业改革更加深化,规模实力不断增强,数字化、智能化水平得到显著提升,有效发挥了“顶梁柱”和“压舱石”的作用。同时,我国国有企业战略性新兴产业投资力度进一步加大,2019年中央企业完成战略性新兴产业投资9505亿元,同比增长33%,占当年中央企业投资总额的20%,较上年提高4.5个百分点。这些都为新时期国有企业更深层次地做好数字化转型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战略性新兴产业是以重大技术突破和重大发展需求为基础,对经济社会全局和长远发展具有重大引领带动作用,成长潜力巨大的产业,是新兴科技和新兴产业的深度融合,既代表着科技创新的方向,也代表着产业发展的方向,具有科技含量高、市场潜力大、带动能力强、综合效益好等特征。在《国务院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决定》中把节能环保、信息、生物、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新材料、新能源汽车等作为现阶段重点发展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具体而言,战略性新兴产业是以重大技术突破和重大发展需求为基础,对经济社会全局和长远发展具有重大引领带动作用,知识技术密集、物质资源消耗少、成长潜力大、综合效益好的产业,包括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高端装备制造产业、新材料产业、生物产业、新能源汽车产业、新能源产业、节能环保产业、数字创意产业、相关服务业等9大领域,如图3-1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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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3-1 战略性新兴产业

2023年5月24日,国务院国资委召开中央企业加快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部署会指出,战略性新兴产业代表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的方向,也是国家培育发展新动能、赢得未来竞争新优势的关键领域。要深刻认识集中力量、加快布局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是国资央企积极落实国家战略、实现高质量发展、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的重要举措。要深刻把握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趋势要求,找准主战场、融入主战场、决战主战场,为国资央企加快调整布局结构、转变发展方式蹚出新路。

中央企业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要在产业布局优化上不断取得新的实质性突破,坚持战略更聚焦、方式更灵活、视野更开放,及时把握产业演化发展新业态新模式,打造世界一流的产品、服务和品牌,加快培育“专精特新”和“单项冠军”企业,尽快形成体系化布局;要在关键核心技术上不断取得新的实质性突破,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围绕产业链部署创新链,提高科技投入产出效率,加大原创性、引领性技术研发投入,构建以实效为导向的科技创新工作体系,助推创新成果优化完善和迭代升级;要在形成良好产业生态上不断取得新的实质性突破,营造开放合作的良好产业生态,深化与国内外各类所有制企业合作,优化产业协作模式,打造一批世界级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要在完善激发人才创新创造活力动力的体制机制上不断取得新的实质性突破,探索更加灵活高效的市场机制、管理体系、包容机制,进一步激发企业创新创造活力。

要积极研究出台支持中央企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一揽子政策,加强与相关部门沟通协调,创造有利于产业发展的良好环境。中央企业要加强领导、责任落实到位,企业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谋划部署,班子成员要各司其职、分工负责,进一步制定方案、明确任务到位,强化力量配备、资源保障到位,加强督导检查、指导推动到位,确保方案可操作、可落地、可评估、可考核,扎实推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快发展。

国企数字化转型新篇章

新使命呼唤新作为,历史进入“十四五”时期,数字经济越来越成为国家建设一个重要且基本的组成部分。《纲要》提出加快建设数字经济、数字社会、数字政府,以数字化转型整体驱动生产方式、生活方式和治理方式变革。在新发展理念引领下,国有企业也需要用数字力量为企业发展注入新的活力,加快企业改造升级,着力强化数字技术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推进产品创新数字化、生产运营智能化、用户服务敏捷化、产业体系生态化,提升企业发展质量效益,走出具有中国特色的数字化之路,奔向数字经济新时代。

2020年9月,国务院国资委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国有企业数字化转型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就推动国有企业数字化转型做出全面部署。《通知》明确了国有企业数字化转型的基础、方向、重点和举措,开启了国有企业数字化转型的新篇章,积极引导国有企业在数字经济时代准确识变、科学应变、主动求变,加快改造提升传统动能、培育发展新动能。《通知》指出需通过推进产品创新数字化、推进生产运营智能化、推进用户服务敏捷化、推进产业体系生态化加快推进产业数字化创新,进一步夯实国有企业数字化转型基础,推动国有企业实现高质量发展。

《通知》明确国有企业数字化转型的重点工作:一是要提高认识,深刻理解数字化转型的重要意义。二是要加强对标,着力夯实数字化转型基础。包括:①建设基础数字技术平台;②建立系统化管理体系;③构建数据治理体系;④提升安全防护水平。三是要把握方向,加快推进产业数字化创新。包括:①推进产品创新数字化;②推进生产运营智能化;③推进用户服务敏捷化;④推进产业体系生态化。四是要技术赋能,全面推进数字产业化发展。包括:①加快新型基础设施建设;②加快关键核心技术攻关;③加快发展数字产业。五是要突出重点,打造行业数字化转型示范样板。包括:①打造制造类企业数字化转型示范;②打造能源类企业数字化转型示范;③打造建筑类企业数字化转型示范;④打造服务类企业数字化转型示范。六是要统筹部署,多措并举确保转型工作顺利实施。包括:①制定数字化转型规划和路线图;②协同推进数字化转型工作;③做好数字化转型资源保障。

同时,国务院国资委将加强对国有企业数字化转型工作的指导,组织数字化转型线上诊断,开展“一把手谈数字化转型”工作,遴选推广数字化转型典型案例和解决方案,推进数字化转型协同创新平台建设,组织数字化转型相关交流研讨,切实推动国有企业数字化转型工作。

国有企业是引领带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中坚力量,加快数字化转型将加速推进新技术创新、新产品培育、新模式扩散和新业态发展,推动企业更广更深融入并完善全球供给体系,促进我国产业迈向全球价值链中高端。

2021年1月,国资委在国务院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为各大国企、央企的数字化转型更加清晰地指明了方向。数据显示,2020年,央企的研发投入强度达2.55%,同比提高了0.3个百分点,其中中央工业企业研发强度达3%。目前,央企在数字化发展等方面,先后设立了多个产业协同创新平台,承建国家“双创”示范基地13个,建设各类创新平台400多个。

会议指出,国资委将把科技创新重大项目突破列入央企业绩考核范围。与此同时,为了使科技创新引领全面创新,实现发展动力的根本性变革,下一步,国资委还将把中央企业的科研投入在考核当中加回到中央企业的利润,即把科研投入视同利润进行考核。在资本金投入方面,国资委也将进一步加大力度,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大部分投入科技创新方面,进一步加快央企数字化、智能化转型升级。会议还指出,2021年是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攻坚之年,是承上启下的关键之年,国资委将按照“可衡量、可考核、可检验、要办事”的要求,倒排工期、挂图作战,全力打好攻坚战。力争到2021年底完成三年总体改革任务的70%以上,在重要领域、关键环节取得实质性突破。

2021年4月,第四届数字中国建设峰会期间,以“数字赋能国企,创新引领未来”为主题的国有企业数字化转型分论坛在福州举行。会上指出,立足新发展阶段,国资委和国有企业将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从国资国企发展全局出发,坚持整体推进、重点突破、生态赋能,更加坚定、更加全面、更加深入地推进国有企业数字化转型,助力做强做优做大国有资本和国有企业,充分发挥国有经济战略支撑作用,加快建设世界一流企业。同时提出了三大具体措施:一是坚持整体推进,实施专项行动计划,加快开创数字化转型新局面;二是坚持重点突破,打造试点示范标杆,积极探索数字化转型新路径;三是坚持生态赋能,共建协同创新平台,充分释放数字化转型新动能。

2023年4月27日,国务院国资委负责同志在第三届国有企业数字化转型论坛上指出,要牢牢把握做强做优做大国有企业这一根本目标,抓住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融合发展契机,深入实施国有企业数字化转型行动计划,推动中央企业在产业数字化、数字产业化等方面取得积极进展,为数字中国建设增添成色亮色。下一步,国资委将立足“两个大局”,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推动国有企业深化统筹部署,强化重点突破,优化保障机制,进一步加快数字化发展,切实担负起在数字中国建设中的使命责任。

同时,论坛还发布了国有企业数字化转型10大趋势:理念革新,传统管理方式和体系正在革新,企业数字化转型提档加速;素养提升,数字化人才队伍加速建设,激发企业创新动力活力;数据激活,新要素价值体系逐步构建,加速数据资产化进程;场景创新,连点成线、聚线成面,不断催生新业态新模式;产业互联,数字化加速融通发展,不断拓展产业协同新生态;同频共振,能源革命与数字革命融合,数字化赋能绿色低碳;数实融合,催生出一批产业驱动的数科公司走上舞台,大大丰富了数字化供给能力;强基赋能,数字基础设施建设和规模化应用加快,数字经济底座更加坚实;智能引领,关键核心技术不断突破,不断开创数字技术创新新局面;安全护航,网络防护体系强化可信可控,筑牢数字空间安全屏障。

2023年6月27日,国务院国资委召开深入推进国有企业数字化转型专题会,对深入实施数字化转型行动进行了安排部署。会议指出,国有企业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有关重要论述,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国企数字化转型重要意义,加强对标评估、推进试点示范、完善体制机制、加强合作发展,深入实施国有企业数字化转型行动计划,全面提升数字化智能化发展水平,加快世界一流企业建设,更好发挥国企科技创新、产业控制、安全支撑作用,为加快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促进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做出更大贡献。

2023年9月28日,国务院国资委召开国有企业改革深化提升行动专题推进会。会议指出,经过国企改革三年行动,各地方、各中央企业改革发展总体水平显著跃升,但因基础不同、条件差异,地区之间、企业之间的差距明显。新一轮改革要注重考虑这一实际,在统筹谋划、整体推进的同时,因地制宜、因企制宜,不搞“一刀切”。对于新一轮改革,国务院国资委提出,要深刻认识领会深化提升行动的新要求,始终坚持正确改革方向,更加注重突出“做强做专”;要区分功能使命性任务和体制机制性任务的不同特点,采用不同的路径和方法;既要全面落实、避免遗漏,又要突出重点、凸显自身特色;要更加注重分类改革,鼓励精准化、差异化、个性化改革探索。

会议指出,在开局起步乘势而上的关键阶段,国有企业需全面准确理解把握三方面新要求:一是更加注重突出做强做专。新一轮改革的鲜明导向就是要突出做强做专,绝不盲目求大。二是强化核心功能使命担当。功能使命性任务是这一轮改革的最大亮点。国有企业要急国之所急、应国之所需,尽己所能、服务国家战略,更好发挥战略支撑作用。三是积极践行三个属性统一。要增强核心功能、提升核心竞争力,切实履行战略安全、产业引领、国计民生、公共服务等功能,更好实现经济属性、政治属性、社会属性的有机统一。

在中央政策的引导下,各地政府也纷纷出台国有企业数字化转型工作的指导意见,将数字化发展视为国有企业转型的重要方向。如2021年4月,广州市国资委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广州国资国企数字化转型工作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指导意见》基于数字化转型对国资国企改革创新、产业转型升级、核心竞争力提升、监管效能提高等方面的重要意义,提出以产业数字化、数字产业化为转型主线,以“上云用数赋智”为重点突破口,全力打造“三个一”工程,即打造一个智慧国资系统、一批数字化转型示范项目、一批竞争力强的重点数字化产业和企业,推动国资监管智能化水平不断提升,国有数字经济规模不断扩大、质量明显提高,并提出了一系列具体的转型措施。同时,近年来,各地方国企也在加大力度进行数字化转型的部署和培训工作。

可以看出,国有企业数字化转型是一项系统性工程,需要依靠全社会各方面的力量来集中推进。国有企业的数字化转型,也将带动全社会数字化进程的加快,进而为建设数字中国、实现经济和社会的全面高质量发展做出贡献。 ksmLMjNk406gh36smGHQ4rwBJHE9bCgl5GDkXOTlq3O2xLzucWk+fKkfYMSuAE6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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