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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数字经济及其发展趋势

进入21世纪以来,国际环境发生着复杂而深刻的变化,一场始于信息科技革命的时代变革正在从技术领域拓展到经济、社会、文化领域,成为重塑经济模式、社会治理模式甚至国际竞争格局的结构性和创新性力量。这股力量引导着世界进入以信息技术为主导的经济发展新时期,数字经济逐渐成为全球经济发展中必不可少的助推力和新引擎。

当前,数字技术革命以前所未有的速度和规模改变了我们的生产、生活方式和社会形态,给社会各主体带来了巨大的发展机遇,同时也使其面临严峻的挑战。从全球范围来看,数字技术的进步在短期内创造了巨大的经济和社会价值,尽管仍然存在发展不均衡的现象,但数字经济的发展趋势势不可当。

2.1 数字经济发展趋势

2021年联合国《数字经济报告》指出,从全球范围来看,数字技术的发展影响着所有国家、部门和利益相关方。当今世界,数字化进程缓慢的国家和高度数字化的国家之间的差距越来越大。随着我国经济和社会的不断发展,我国在数字经济领域发展态势良好。

例如,在最不发达国家,只有1/5的人使用互联网,而在发达国家,有4/5的人使用互联网。在其他利用数字技术和前沿技术的领域,其差距还要大得多。例如,非洲和拉丁美洲合起来拥有的主机代管数据中心占世界总数的不到5%。从近年来的全球发展来看,数字经济一直由美国和中国共同领导。例如,这两个国家占了区块链技术相关专利的75%、全球物联网支出的50%,以及全球公共云计算市场的75%以上。最引人注目的是,它们占全球70个最大数字平台市值的90%。而欧洲在其中的份额为4%,非洲和拉丁美洲的总和仅为1%。

可以说,在许多数字技术发展方面,世界其他地区,尤其是非洲和拉丁美洲,远落后于美国和中国。新技术,特别是人工智能,将不可避免地导致劳动力市场发生重大转变,包括某些行业领域的一些工作将消失,而在另一些行业领域将创造出大量的机会。数字经济将需要一系列新的不同的技能、新一代的社会保障政策,构建工作和休闲之间的新关系。

同时,《数字经济报告》也指出,数字经济带来机遇的同时也带来了新的风险,从网络安全漏洞到便利非法经济活动和挑战隐私等。社会各界必须共同努力进行研判并寻找新的解决途径。

作为继农业、工业等传统经济之后的新经济形态,数字经济以使用数字化的知识和信息作为关键生产要素,以现代信息网络作为重要载体,以通信技术、人工智能计算技术的有效使用作为效率提升和经济结构优化的关键动力,已经成为驱动全球经济社会发展和技术变革的主导力量,正在推动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

众所周知,支持工业经济增长的主要动力往往来自传统基础设施、生产商、资金、土地和劳动力等因素,而推动数字经济增长的动力来源已发生深刻变化,正在向信息基础设施、信息技术、数据、数据处理和计算技术、数据治理技术以及消费者的数据关联需求转换。基础设施的内涵正在延伸和拓展,新型网络设备、通信设备、数据处理和计算设备、物联网设施设备等信息基础设施已经像道路、交通等传统市政基础设施一样,成为数字经济发展的新基石,数字经济中的核心要素——(大)数据,正逐步发挥着资金、土地等传统生产要素在促进经济发展中的重要作用,成为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关键和核心要素。

和以往相比,数字经济时代具有一些较为明显的特征:

首先,互联互通范围广泛。随着互联网、移动互联网以及物联网的快速发展并不断渗透到社会各个领域,越来越多的不同资源(人、财、物等及其他无形资源)已经被纳入信息网络之中。物资流(包括人员流)、资金流、信息流、商流等在社会经济运行的各个领域各个层面形成网状结构,相互之间互联互通的依存度增强,传统单向、封闭的经济状态和社会结构向跨界、融合、开放、共享的互联互通状态发展,推动着智能制造、智慧服务、智慧生活、智慧城市、智慧社区等智能化生产生活方式的加速到来。特别是随着新的数字技术(主要包括数据技术、网络技术以及计算技术)如新型传感技术、5G、人工智能(AI)、区块链等技术和设施的进一步发展和普及,社会经济运行的互联互通局面和运行水平将有进一步的提升,为未来真正实现“万物互联”打下了基础。

其次,人工智能的普及和应用广泛而普遍。人工智能对当今社会以及未来的影响,不亚于20世纪70年代的计算机、20世纪90年代的互联网。人工智能正引发链式突破,推动生产和消费从工业化向自动化、智能化、智慧化转变,生产效率再次实现质的飞跃,推动工业经济社会重新洗牌。网络、信息、数据、知识开始成为经济发展的主要要素,深刻改变了传统经济结构中的生产要素结构。与传统经济相比,知识、数据等价值创造占比持续增加,经济形态呈现新的智能化、知识型特征。当前,零售、金融、交通、工业、医疗等已经成为人工智能的主要应用领域。例如,在金融领域,人工智能已应用于财务机器人、智能投顾、智能客服、安防监控等。在交通领域,人工智能正成为优化交通和改善出行的重要技术。在医疗领域,人工智能已应用于网络智能接诊、病例筛查、检验诊断、智能医疗设备、智慧养老等。在工业制造领域,智能机器人、智能制造、智能装配和仓储系统的应用日趋广泛。

再次,在数字经济时代,数据作为新的生产要素,是基础性资源和战略性资源,也是重要的生产力。从经济的全球化特征来看,经历以国际贸易驱动为特征的“1.0版本”,再到以国际金融驱动为特征的“2.0版本”,全球化正步入以数据要素为主要驱动力的“3.0版本”,这从前文提及的《数字经济报告》中可见一斑。数据作为新生产要素的重要作用日益凸显,数据的开放、共享和应用能够优化传统要素配置效率和效果,提高资源、资本、人才等全要素的配置和利用水平。

最后,随着国际社会逐渐把数字经济作为开辟经济增长的新源泉,人类财富的形态随之发生了改变。虚拟货币(如比特币、数字货币等)、虚拟物品登上历史舞台,虚拟财富与货币兑换的路径被打通,财富数量开始与占据或支配信息、知识和智力的数量和能力相关联。当前,全球数字经济正在以超预期的增长速度加快发展,呈现出不断扩张的态势。

数字经济的出现对个人、社会和企业均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在个人层面,网购、新零售、互联网金融、线上教育、远程医疗、网约车、在线娱乐等已经使人们的生活状况和水平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极大地改善了生活的便利性和商品、服务的可获得性。例如。通过传统渠道很难买到的商品或配件,在“万能的淘宝上”都能够方便地搜索到。

在社会治理层面,公民越来越多地通过数字渠道参与到社会治理事务中,行政管理的理念和方式也因此而改变,不同地区间的沟通往来更加频繁,不同文化之间的交流和融合更加密切。

在企业层面,在数字经济环境下,企业组织架构可以进一步趋向扁平化、平台化,处于网络节点的生产者与消费者可直接互联互通,降低了传统中间商存在的必要性,从而显著降低了交易成本,提高了经济效益。同时,更多的跨部门、跨专业的协作正在建立,不同的商业模式正在交融整合、迭代创新。

本书后文中会指出,数字经济是以数字技术(主要包括数据技术、网络技术、计算技术等)为支撑(赋能)的给社会创造价值的活动。同理,企业的数字化转型则是由数字技术(主要包括数据技术、网络技术、计算技术等)支撑起来,使企业更好地创造价值的转型过程。企业在通过数字化转型创造价值时,必须同时考虑如何给供需双方以及社会都创造价值的问题。

数字经济的快速发展不仅改变了经济社会发展方向与人类的生产生活方式,更成为国家实现经济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依托。整体来看,数字产品与技术已经在经济、政治、教育、文化等领域产生了深远影响。互联网、移动互联网、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量子计算、机器人、增程式打印等数字技术(包括关联技术)及其创新应用层出不穷、日新月异,并不断催生一大批新产业、新业态和新模式。数字经济的快速发展及其产生的巨大活力,已经引起各国政府的广泛关注,纷纷将数字经济作为推动本国经济发展的新动力、新引擎,将发展数字经济作为促进经济发展、提高国际竞争能力、改善社会福利的必经之路。

例如,英国政府为了实现本国数字经济的健康发展,早在2010年4月8日就颁布并实施了《数字经济法2010》,将音乐、游戏、电视、广播、移动通信、电子出版物等列入数字经济的范畴;澳大利亚政府将数字经济视为促进生产、提高国际竞争地位、改善社会福利的必然选择,并在《数字产业指南》中将内容制作、数字咨询或专业服务、数字/广告公司、多媒体/流媒体服务、搜索技术、社交媒体等24个产业部门列入数字经济范畴;日本政府也制定了《2015年i-Japan战略》,旨在建立安全而又充满活力的数字化社会,实现信息技术的方便使用,突破数字技术使用的各种壁垒,确保信息安全,试图通过数字技术和信息在社会经济中的渗透扩散来打造全新的日本。

同时,全球人工智能等数字技术领域的竞争日益白热化。2018年以来,欧盟将人工智能作为未来数字经济领域竞争的核心,纷纷发布人工智能战略。2018年4月,欧盟委员会制定了欧盟人工智能行动计划,提出三大目标:一是增强欧盟的技术与产业能力推进人工智能应用;二是要求从教育、培训、就业等角度为迎接社会经济变革做好准备;三是为人工智能确立合适的伦理和法律框架,并提出未来三年内将通过欧洲战略投资基金向人工智能领域投资不少于5亿欧元。2018年5月,法国发布《法国人工智能战略》,提出法国人工智能发展将优先聚焦于健康、交通、环境、国防和安全等领域。

我国作为全球经济和市场体量大国,同时也是数字经济大国,近年来数字经济发展水平持续快速攀升,数字经济与经济社会各领域融合的广度和深度不断拓展。经过近些年的发展,各主体对于数字经济概念和内涵的认知也逐渐趋向成熟,各行业对于如何通过数字化赋能进行新动能的获取基本取得了共识并进入务实操作的新阶段,数字经济正在成为引领我国各地区培育现代化经济体系新动能和推动实体经济转型升级的重要力量。

我国在发展数字经济方面拥有较大的优势。首先,我国是一个人口大国和网民大国,规模经济和范围经济优势明显。我国的网民规模正在逐年攀升,互联网普及率稳健增长。尤其是近些年来,随着网络基础设施和信息产品的普及,边远地区和后进的互联网群体也都可以方便地学习和使用互联网,全民互联的时代即将来临,庞大的网民数量赋予了中国数字经济巨大的市场和发展潜力。其次,我国的制度优势有利于凝聚全国共识,使政策迅速落地生根,为数字经济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保障。中国实行的是社会主义制度,在统筹协调、组织动员、包容发展等方面的制度优势在信息时代表现得更为突出,对于促进数字经济健康快速发展非常有利。伴随着建设网络强国、数字中国的战略部署,发展数字经济已成为全国共识,国家和地方各级政府也对数字经济发展和数字化转型高度重视,为数字中国建设提供了重要的政治保障。

正如信通院发布的《中国数字经济发展白皮书(2020年)》显示,2019年我国数字经济增加值规模35.8万亿元,占GDP比重36.2%,同比提升1.4个百分点,按可比口径计算,2019年我国数字经济名义增长15.6%,高于同期GDP名义增速约7.85个百分点。《中国数字经济发展白皮书(2021年)》显示2020年我国数字经济增加值规模39.2万亿元,占GDP比重38.6%,数字经济增速达GDP增速的3倍以上。《中国数字经济发展白皮书(2022年)》则显示2021年我国数字经济规模达到45.5万亿元,同比名义增长16.2%,高于同期GDP名义增速3.4个百分点,占GDP比重达到39.8%。可以看出,我国的数字经济发展态势非常强劲。

这些优势为我国企业的数字化转型提供了坚实的基础和丰厚的土壤。

但同时,我国数字经济发展也面临着一些考验。首先,国家层面对数字经济发展的宏观性和整体性的战略规划仍有待提升和全面铺开。近些年来,已有不少发达国家,如美国、英国、德国及日本等,把数字经济作为经济转型、技术创新、产业变迁的战略重点。而中国经济正在从中高速增长阶段迈向高质量发展阶段,身处复杂的国际环境,面临激烈的竞争。因此,应将数字经济作为中国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核心战略导向,从国家层面更进一步制定宏观性、整体性的数字经济发展规划和指导性框架。其次,我国数字经济发展的饱和度和均衡性有待进一步改善。我国的数字经济质量尤其是数字核心技术与发达国家相比仍有差距。同时,数字经济发展的均衡性也有待提升,不同地区、城乡之间均存在着发展的不均衡性问题。还有,数字经济创新能力和核心技术仍然需要进一步加强。中国的数字经济崛起更多依靠“人口红利”“网民红利”和“市场红利”,更是以“模式创新”为主。而基础性的数字技术研究、原始创新和基础产业与国际先进水平相比差距较大,一些核心技术的突破迫在眉睫。另外,行业壁垒、地域壁垒、条块分割导致“数据孤岛”和“数据烟囱”现象普遍,阻碍数据自由流动和开放共享,海量数据难以开放共享和挖掘利用,这是制约数字经济发展不可忽视的一个重要方面。最后,从数字经济人才角度讲,前沿型和复合型人才仍然是一个缺口。与传统经济发展不同,数字经济的发展需要具备战略性能力复合型人才的支撑。当前,我国在基础技术、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数字技术前沿领域存在较大的人才缺口,在各行业推进数字技术应用领域的复合型人才更为短缺。在数字经济相关人才的教育培训领域,不仅缺乏相应的专业设置和课程设计,更缺乏体系化、规模化的实训教学。还有需要关注的是,数字经济发展中的安全、隐私和消费者保护等方面也面临着需要改进的问题。在数字经济时代,消费者和企业越来越依赖网络、计算机和终端设备。近些年,全球互联网的快速发展引起网络犯罪迅速繁殖,为消费者在线交易,尤其是跨境交易,以及电子支付和移动支付带来了一系列财物安全问题。政府面临着如何平衡数字经济发展与数据隐私保护、网络安全之间关系的重大挑战。这些问题也是企业在进行数字化转型时应该关注的。

2.2 理解数字经济与数字化转型

什么是数字经济

自从“数字经济”的概念诞生以来,人们都希望对其有一个清晰的理解,以便在理论和实践创新和应用中能够更好地落地。理解“数字经济”及其本质,是理解企业数字化转型的前提,也是做好国有企业数字化转型的前提和根本。

要理解“数字经济”,我们需要将其拆开来看。“数字经济”是由“数字”和“经济”二者组成的。“数字”是数字技术的简称,“数字技术”是电子技术专业中的一个物理概念,是区别于“模拟技术”的。“经济”是经济活动的简称,经济活动是“创造价值”的活动。

因此,“数字经济”就是用数字技术支撑起来、更好地创造价值的活动。我们可以这样来简单界定, “数字经济”是用数字技术支撑的创造价值的活动。

当前,数字技术的“支撑”也常被阐述成数字技术的“赋能”,以便使其创造价值的过程更加形象,同时也体现出更为深刻的意义,进一步突出了数字技术的重要作用。

如何理解数字技术

由于“数字经济”是用数字技术支撑(赋能)的经济活动(创造价值的活动),因此“数字技术”是开展数字经济活动的必要前提和基础性保障。

人们在谈到数字技术的时候,往往会想到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物联网、区块链等耳熟能详的技术,如有的将数字技术归纳为“大(大数据)、人(人工智能)、物(物联网)、云(云计算)”,有的将其归纳为“ABCD”(A——人工智能、B——区块链、C——云计算、D——大数据),等等。

但是,如果仅仅这样理解数字技术就非常浅显了。因为一个重要的问题是,当我们在数字技术支撑(赋能)下开展不同的经济活动时,显然需要用到的数字技术是不同的。上述这些技术是否都需要?需要的程度如何?需要的时间如何?……比如,什么样的活动应该用区块链技术?什么样的活动应该用云计算?上云是上公有云还是私有云?……一系列问题必须弄清楚,否则技术一旦运用错误,一方面很难发挥出应有的作用,另一方面我们开展的活动也很难创造出价值。

例如,在某些技术还不够成熟的领域完全用技术替代人工,不仅得不到应有的赋能效果与效率,还会造成安全风险的增加,同时也会导致社会资源配置和利用的不均衡性。

因此,如果抛开“数字技术”的物理概念范畴,我们需要明确地理解“数字技术”到底应该包含哪几类技术,以及这几类技术的作用是什么。

一般来讲,不论用来支撑(赋能)何种经济活动,“数字技术”主要应该包括三大类技术,即与数据有关的技术、与网络有关的技术以及与计算有关的技术(简称为数据技术、网络技术和计算技术)。

“与数据有关的技术(数据技术)”主要负责的是“数据”如何获取的问题,“与网络有关的技术(网络技术)”主要负责的是“数据”如何传输的问题,“与计算有关的技术(计算技术)”主要负责的是“数据”如何分析计算进而驱动决策的问题。

例如,当前年龄较大的独居老人会因为身边没有人照料而出现危险情况,如摔倒后不能自己起来、得不到及时救治等。我们在构建智慧城市和智慧社区时都希望能够通过数字技术的运用解决独居老年人监控的问题。

针对这一问题,很多地方都进行了尝试,比如上海市的举措是通过检测老年人家里的水表和电表的用量,来判断老年人是否出现了身体问题。这样做虽然方便,但是明显不够精准。也有的地方是通过在家里装摄像头、提供可穿戴式终端设备(如腕表、随身心率监测仪等)等手段来解决这一问题。

当然,再精准一些也可以考虑通过在鞋上装配传感器或在地板上铺设传 感器的方式获取老年人的状态。以地板上铺设传感器为例,平时两只脚踩在地上,通过传感器能够随时感知受力面积和行走轨迹,一旦跌倒,整个人躺在地上或者半躺在地上,受力面积就会发生变化。

可以看出,不论采取什么样的技术手段,针对独居老人监控问题的技术必须能够实现如下三个基本功能:首先,不论是监测水表电表,还是安装摄像头或者传感器,其目的都是要获取老年人的即时状态数据(如是否摔倒了没有起来等),这就属于“数据技术”的范畴;其次,获取数据之后,必须能够传输出去,否则救助人员就不可能知道,这就需要“网络技术”;最后,我们必须要能够基于获取的数据判断出下一步应该如何去救助老人,这就需要对数据进行分析和计算,这就属于“计算技术”。

再举个教育方面的例子。如果小孩不爱学习,即使家长在家里安装一个摄像头随时盯着孩子的举动,也不一定能够知道他对着电脑是在学习还是在胡思乱想。但如果我们利用更深层次的识别技术来解决这个问题,比如在电脑上安装摄像头可以扫描小孩的面部表情,识别在什么样的面部表情下他是在认真学习和思考,在什么样的表情下他是在胡思乱想等。同时,还能记录他一天有多长时间在胡思乱想。再把这个信息分析结果传递给家长,就可以了解孩子的学习专注程度。

通过上例可以看出,首先,电脑上安装摄像头的目的是要获取孩子的即时面部状态数据,这就属于“数据技术”的范畴;其次,获取了数据之后,必须能够传输出去进行处理/存储或者告知家长,这就需要“网络技术”;最后,我们必须要能够基于获取的面部表情数据分析和计算出孩子是在认真学习思考还是在胡思乱想,判断出下一步应该如何去应对,这就属于“计算技术”。

显然,我们常说的“数据获取(摄像头、传感器等)、数据挖掘、数据清洗、数据加工、数据存储、数据治理等”都属于数据技术的范畴;“互联网、物联网、移动互联网等,2G、3G、4G、5G等”都属于网络技术的范畴;“人工智能(AI)、分布式计算、并行计算、去中心化计算、图计算、优化算法、量子计算等”都属于计算技术的范畴。

由于相关技术繁多复杂,既有硬件技术又有软件技术,因此,针对不同的活动使用什么样的技术,需要回归到做活动的根本目的上,即“干什么”和“怎么干”,也就是如何用合适的数字技术赋能活动来实现“正确地做,正确的事”,才能更好地创造出价值。

比如,在网络技术领域,都知道5G是第五代通信技术,其应该绝对优越于4G、3G和2G网络,但是否在任何场景下,运用5G技术都比4G甚至2G合适呢?答案显然是否定的。比如,由于2G信号的频率低、波长长,具有便于跨越障碍物的明显优势,可以在一定程度上保证信号的覆盖范围(比如地下车库、地下矿井、施工隧道等),因此可以广泛应用于不需要太多流量的物联网领域。

再如,对于上述老年人监护的例子,如果老年人的居所已经配置了一个智能看护机器人,其功能是能够在老年人摔倒时第一时间将老年人扶起来。那么,从计算技术角度看,当智能监护系统获取到老年人摔倒的数据后,第一时间在就近的数据处理中心进行分析和计算(边缘计算)进而快速驱动看护机器人进行老年人的救助,远比数据上云后通过远端服务器进行计算(云计算)后再来驱动机器人要合适得多。因为,数据进行远端计算可能会存在因系统和设备故障、传输通道故障等原因不能及时救助的风险。

因此,利用数字技术,并非越“先进”越好。技术“先进”与否,也得看其能否解决我们要解决的实际问题、能否创造价值。很多企业在数字化转型时,不关心自己的问题和痛点,而是寻找世界上最“先进”的技术和系统进行上马,或者不要非著名、非知名公司提供的产品和系统等,但发现这样操作后并没有什么实际价值和效果,反而会因为投入产出不成比例而陷入迷茫。

综上所述,“数字经济”是由数字技术(数据技术、网络技术、计算技术)支撑(赋能)主体(企业、政府等各类主体)更好地创造价值的活动,如图2-1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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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2-1 理解“数字经济”

数字经济的本质

前文指出,“数字经济”是以数字技术为支撑的创造价值的活动。因此, 数字经济的本质是“创造价值”。“数字经济”绝对不是,也不应该是一个行业,因为各行各业的主体都可以用数字技术支撑(赋能)来更好地创造价值。

我们在评判和衡量任何一个数字经济转型的活动是否方向正确时,关键在于判断其是否能够“创造价值”。

当然对于不同的经济活动主体,由于其文化视野和格局不同,所处的内外部环境不同,目标不同,决定了其对“价值”的认识也不相同。

我们以企业为例,有些企业的经营目的就是功利性的盈利,很少考虑社会价值的创造问题,因此,其对数字经济的认识也必然局限在如何用数字技术赋能自己的企业经营活动更好地赚取利润,甚至通过违法手段(如违规使用和倒卖消费者隐私数据等)牺牲别人的利益或者浪费社会的宝贵资源也在所不惜。

因此,数字经济的本质虽然简单,但对“价值”的理解却非常深奥。对“价值”的认识(也就是价值观)既是引导各主体行动的准绳,也是衡量数字经济活动的重要标准之一。关于“价值”的论述,将在后文详细阐述。

什么是数字化转型

前文指出,“数字经济”是以数字技术为支撑(赋能)从而更好地创造价值的活动。这个界定可以适用于其他任何主体的数字化转型,例如:

企业的数字化转型——以数字技术为支撑(赋能)让企业更好地创造价值。

政府的数字化转型——以数字技术为支撑(赋能)让政府更好地创造价值。

个人的数字化转型——以数字技术为支撑(赋能)让个人更好地创造价值。

国企的数字化转型——以数字技术为支撑(赋能)让国企更好地创造价值。

……

由此可以看出,“数字经济”是一个大范畴概念,任何主体通过数字技术的支撑更好地创造价值的转型活动都属于数字化转型。

“数字经济”并不是一个特定产业,也不是一个行业。

由此也可以看出,任何主体(政府、国有企业、民营企业、个人等)在数字化转型时必须明确几个核心关键点:

一是必须明确通过数字化转型到底要创造什么价值。

二是必须明确创造这些价值需要用什么样的数字技术进行支撑(赋能)。

三是必须明确如何用这些数字技术来支撑(赋能)。

在进行数字化转型时,如果弄不明白上述这三个关键点,必然会陷入“迷茫”,转型之路也很难走下去。

2.3 “十四五”数字经济发展蓝图

2021年3月12日,新华社全文刊发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以下简称《纲要》),《纲要》共包含十九篇内容,其中第五篇的标题为“加快数字化发展 建设数字中国”,这是国家站在新时代新的历史起点上,首次围绕数字经济发展打造的全方位、立体化和系统性的发展蓝图,为未来数字经济的发展指明了方向。

《纲要》第五篇指出,要加快数字化发展,建设数字中国。要迎接数字时代,激活数据要素潜能,推进网络强国建设,加快建设数字经济、数字社会、数字政府,以数字化转型整体驱动生产方式、生活方式和治理方式变革。

在《纲要》第十五章“打造数字经济新优势”中明确指出:要充分发挥海量数据和丰富应用场景优势,促进数字技术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赋能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催生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壮大经济发展新引擎。重点从以下三个方面推进:

第一,加强关键数字技术创新应用。聚焦高端芯片、操作系统、人工智能关键算法、传感器等关键领域,加快推进基础理论、基础算法、装备材料等研发突破与迭代应用。加强通用处理器、云计算系统和软件核心技术一体化研发。加快布局量子计算、量子通信、神经芯片、DNA存储等前沿技术,加强信息科学与生命科学、材料等基础学科的交叉创新,支持数字技术开源社区等创新联合体发展,完善开源知识产权和法律体系,鼓励企业开放软件源代码、硬件设计和应用服务。

第二,加快推动数字产业化。培育壮大人工智能、大数据、区块链、云计算、网络安全等新兴数字产业,提升通信设备、核心电子元器件、关键软件等产业水平。构建基于5G的应用场景和产业生态,在智能交通、智慧物流、智慧能源、智慧医疗等重点领域开展试点示范。鼓励企业开放搜索、电商、社交等数据,发展第三方大数据服务产业。促进共享经济、平台经济健康发展。

第三,推进产业数字化转型。实施“上云用数赋智”行动,推动数据赋能全产业链协同转型。在重点行业和区域建设若干国际水准的工业互联网平台和数字化转型促进中心,深化研发设计、生产制造、经营管理、市场服务等环节的数字化应用,培育发展个性定制、柔性制造等新模式,加快产业园区数字化改造。深入推进服务业数字化转型,培育众包设计、智慧物流、新零售等新增长点。加快发展智慧农业,推进农业生产经营和管理服务数字化改造。

在《纲要》第十六章“加快数字社会建设步伐”中明确指出:要适应数字技术全面融入社会交往和日常生活新趋势,促进公共服务和社会运行方式创新,构筑全民畅享的数字生活。重点从以下三个方面推进:

第一,提供智慧便捷的公共服务。聚焦教育、医疗、养老、抚幼、就业、文体、助残等重点领域,推动数字化服务普惠应用,持续提升群众获得感。推进学校、医院、养老院等公共服务机构资源数字化,加大开放共享和应用力度。推进线上线下公共服务共同发展、深度融合,积极发展在线课堂、互联网医院、智慧图书馆等,支持高水平公共服务机构对接基层、边远和欠发达地区,扩大优质公共服务资源辐射覆盖范围。加强智慧法院建设。鼓励社会力量参与“互联网+公共服务”,创新提供服务模式和产品。

第二,建设智慧城市和数字乡村。以数字化助推城乡发展和治理模式创新,全面提高运行效率和宜居度。分级分类推进新型智慧城市建设,将物联网感知设施、通信系统等纳入公共基础设施统一规划建设,推进市政公用设施、建筑等物联网应用和智能化改造。完善城市信息模型平台和运行管理服务平台,构建城市数据资源体系,推进城市数据大脑建设。探索建设数字孪生城市。加快推进数字乡村建设,构建面向农业农村的综合信息服务体系,建立涉农信息普惠服务机制,推动乡村管理服务数字化。

第三,构筑美好数字生活新图景。推动购物消费、居家生活、旅游休闲、交通出行等各类场景数字化,打造智慧共享、和睦共治的新型数字生活。推进智慧社区建设,依托社区数字化平台和线下社区服务机构,建设便民惠民智慧服务圈,提供线上线下融合的社区生活服务、社区治理及公共服务、智能小区等服务。丰富数字生活体验,发展数字家庭。加强全民数字技能教育和培训,普及提升公民数字素养。加快信息无障碍建设,帮助老年人、残疾人等共享数字生活。

在《纲要》第十七章“提高数字政府建设水平”中明确指出:要将数字技术广泛应用于政府管理服务,推动政府治理流程再造和模式优化,不断提高决策科学性和服务效率。重点从以下三个方面推进:

第一,加强公共数据开放共享。建立健全国家公共数据资源体系,确保公共数据安全,推进数据跨部门、跨层级、跨地区汇聚融合和深度利用。健全数据资源目录和责任清单制度,提升国家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功能,深化国家人口、法人、空间地理等基础信息资源共享利用。扩大基础公共信息数据安全有序开放,探索将公共数据服务纳入公共服务体系,构建统一的国家公共数据开放平台和开发利用端口,优先推动企业登记监管、卫生、交通、气象等高价值数据集向社会开放。开展政府数据授权运营试点,鼓励第三方深化对公共数据的挖掘利用。

第二,推动政务信息化共建共用。加大政务信息化建设统筹力度,健全政务信息化项目清单,持续深化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布局建设执政能力、依法治国、经济治理、市场监管、公共安全、生态环境等重大信息系统,提升跨部门协同治理能力。完善国家电子政务网络,集约建设政务云平台和数据中心体系,推进政务信息系统云迁移。加强政务信息化建设快速迭代,增强政务信息系统快速部署能力和弹性扩展能力。

第三,提高数字化政务服务效能。全面推进政府运行方式、业务流程和服务模式数字化及智能化。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提升全流程一体化在线服务平台功能。加快构建数字技术辅助政府决策机制,提高基于高频大数据精准动态监测预测预警水平。强化数字技术在公共卫生、自然灾害、事故灾难、社会安全等突发公共事件应对中的运用,全面提升预警和应急处置能力。

在《纲要》第十八章“营造良好数字生态”中明确指出:要坚持放管并重,促进发展与规范管理相统一,构建数字规则体系,营造开放、健康、安全的数字生态。重点从以下四个方面推进:

第一,建立健全数据要素市场规则。统筹数据开发利用、隐私保护和公共安全,加快建立数据资源产权、交易流通、跨境传输和安全保护等基础制度和标准规范。建立健全数据产权交易和行业自律机制,培育规范的数据交易平台和市场主体,发展数据资产评估、登记结算、交易撮合、争议仲裁等市场运营体系。加强涉及国家利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数据保护,加快推进数据安全、个人信息保护等领域基础性立法,强化数据资源全生命周期安全保护。完善适用于大数据环境下的数据分类分级保护制度。加强数据安全评估,推动数据跨境安全有序流动。

第二,营造规范有序的政策环境。构建与数字经济发展相适应的政策法规体系。健全共享经济、平台经济和新个体经济管理规范,清理不合理的行政许可、资质资格事项,支持平台企业创新发展、增强国际竞争力。依法依规加强互联网平台经济监管,明确平台企业定位和监管规则,完善垄断认定法律规范,打击垄断和不正当竞争行为。探索建立无人驾驶、在线医疗、金融科技、智能配送等监管框架,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和伦理审查规则。健全数字经济统计监测体系。

第三,加强网络安全保护。健全国家网络安全法律法规和制度标准,加强重要领域数据资源、重要网络和信息系统安全保障。建立健全关键信息基础设施保护体系,提升安全防护和维护政治安全能力。加强网络安全风险评估和审查。加强网络安全基础设施建设,强化跨领域网络安全信息共享和工作协同,提升网络安全威胁发现、监测预警、应急指挥、攻击溯源能力。加强网络安全关键技术研发,加快人工智能安全技术创新,提升网络安全产业综合竞争力。加强网络安全宣传教育和人才培养。

第四,推动构建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推进网络空间国际交流与合作,推动以联合国为主渠道、以联合国宪章为基本原则制定数字和网络空间国际规则。推动建立多边、民主、透明的全球互联网治理体系,建立更加公平合理的网络基础设施和资源治理机制。积极参与数据安全、数字货币、数字税等国际规则和数字技术标准制定。推动全球网络安全保障合作机制建设,构建保护数据要素、处置网络安全事件、打击网络犯罪的国际协调合作机制。向欠发达国家提供技术、设备、服务等数字援助,使各国共享数字时代红利。积极推进网络文化交流互鉴。

总结《纲要》中关于第五篇“加快数字化发展 建设数字中国”的内容可以得到表2-1所示的基本内容概览框架。

表2-1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关于数字经济发展的内容概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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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纲要》中对数字经济发展的全方位论述,不仅对国有企业如何在国家和经济社会的全面数字经济发展过程中实现战略转型和业务的开拓提供了明确的方向指引,也必将为国有企业自身做好数字化转型提供理念、技术、模式、场景等全方位的资源支撑。

可以说,国有企业的数字化转型与国家和经济社会的全方位数字经济发展是密不可分、共生共荣的关系。在新的历史时期,国有企业的数字化转型必须充分考虑如何与上述经济的数字化、政府的数字化、社会的数字化以及生态的数字化有机融合,才能使数字化转型工作卓有成效,为国家的数字经济发展事业贡献力量,进而有效地带动国家经济社会的高质量全面发展。

2.4 数字经济发展的紧迫性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指出,要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坚持把发展经济的着力点放在实体经济上,推进新型工业化,加快建设制造强国、质量强国、航天强国、交通强国、网络强国、数字中国。实施产业基础再造工程和重大技术装备攻关工程,支持专精特新企业发展,推动制造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巩固优势产业领先地位,在关系安全发展的领域加快补齐短板,提升战略性资源供应保障能力。推动战略性新兴产业融合集群发展,构建新一代信息技术、人工智能、生物技术、新能源、新材料、高端装备、绿色环保等一批新的增长引擎。构建优质高效的服务业新体系,推动现代服务业同先进制造业、现代农业深度融合。加快发展物联网,建设高效顺畅的流通体系,降低物流成本。加快发展数字经济,促进数字经济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数字产业集群。优化基础设施布局、结构、功能和系统集成,构建现代化基础设施体系。

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明确提出要加强网络强国和数字中国建设,要加快发展数字经济,促进数字经济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这对未来我国发展数字经济,实现经济社会的全方位数字化转型指明了方向。最为重要的是,党的二十大报告着重指出要坚持把发展经济的着力点放在实体经济上,这对整个国家未来经济发展的方向和重点进行了战略部署,同时也对发展数字经济、建设数字中国的目标和方向进行了指引。发展数字经济、建设数字中国是为了更好地助力实体经济发展,赋能科技创新,构建新发展格局,实现经济和社会的全方位高质量发展,推进中国式现代化伟大进程,实现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宏伟目标。

近年来,习近平总书记在多次重要讲话中对我国数字经济的发展指明了方向。2022年2月,《求是》杂志发表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文章《不断做强做优做大我国数字经济》。习近平总书记在文章中强调,近年来,数字经济发展速度之快、辐射范围之广、影响程度之深前所未有,正在成为重组全球要素资源、重塑全球经济结构、改变全球竞争格局的关键力量。

在《纲要》的基础上,2022年1月12日,国务院印发《“十四五”数字经济发展规划》,明确了我国发展数字经济的总体要求和具体要点。

2022年3月5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的《政府工作报告》(以下简称《报告》)对促进我国数字经济发展部分作了新的总结和阐述,明确提出要加强数字中国建设整体布局;建设数字信息基础设施,推进5G规模化应用,促进产业数字化转型,发展智慧城市、数字乡村;加快发展工业互联网,培育壮大集成电路、人工智能等数字产业,提升关键软硬件技术创新和供给能力;完善数字经济治理,释放数据要素潜力,更好赋能经济发展、丰富人民生活。

《报告》将数字经济发展纳入2022年政府工作任务之中,并将其列入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从系统的战略高度对我国数字经济的发展指明了方向,进一步阐明了我国发展数字经济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报告》将数字经济发展与提升科技创新能力、加大企业创新激励力度、增强制造业核心竞争力等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中的几个核心问题共同提出,一方面阐释了发展数字经济在巩固和壮大实体经济、推进科技创新、促进产业优化升级、实现高质量发展等方面的重要驱动力量;另一方面进一步突出了数字经济发展在场景应用、技术引导、资源调配、模式创新和价值挖掘等若干方面对实现我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底座支撑作用。同时,《报告》明确提出了发展数字经济的若干重要着力点。这些着力点涵盖了数字经济发展的四大重要领域,即数字经济的整体布局、基础设施建设和应用场景、促进实体经济发展和关键技术创新、数字要素价值挖掘和综合赋能。这四个领域全面、系统地涵盖了当前以及今后一定时期我国数字经济发展的关键领域和重要的价值创新领域,而且都是和国家战略紧密关联的。

《报告》中所提出的发展数字经济的若干重要着力点,对于促进我国关键领域的技术突破具有明确的指导作用。比如,在数字产业化发展方面,有所侧重地明确提出了加快发展工业互联网,培育壮大集成电路、人工智能等数字产业,提升关键软硬件技术创新和供给能力,这将进一步引导资源的脱虚向实,向着有利于国家战略的核心技术领域发力。另外,《报告》中所提出发展数字经济的若干重要着力点,虽然涵盖四个不同层面的重要领域,但其系统性和关联性强,相互促进,不可或缺。同时,进一步突出了赋能经济和社会全面发展的若干重要方面,而这些方面不仅是对国家战略中某些具体内容(如乡村振兴战略、新基建战略等)的有力支撑,其本身也是这些具体内容的重要组成部分。

随着近些年我国数字经济发展的稳步推进,对数字经济创新实践和成果的不断总结,数字经济的发展也逐渐由浅及深、点面结合,在稳步推进中把握关键、攻坚克难,实现我国数字经济持续高质量发展的同时,有效助力国家经济和社会的全面发展已经成为一个明显的趋势。

2022年5月17日,全国政协在京召开“推动数字经济持续健康发展”专题协商会,委员们认为,我国数字经济发展大国地位稳固,未来发展前景广阔。要推动数字经济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引导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充分挖掘工业互联网发展潜力。时任国务院副总理刘鹤出席会议并指出,要支持平台经济、民营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研究支持平台经济规范健康发展具体措施;增加政府直接投入,提高全民族数字化素质,支持数字企业在国内外资本市场上市。在此之前,2022年4月29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强调,“要促进平台经济健康发展,完成平台经济专项整改,实施常态化监管,出台支持平台经济规范健康发展的具体措施”。

2022年12月19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的《关于构建数据基础制度更好发挥数据要素作用的意见》(以下简称“数据二十条”)指出,要系统性布局数据基础制度体系的“四梁八柱”,历史性绘制数据要素发展的长远蓝图。主要内容如下:

一是把握一条主线:坚持促进数据合规高效流通使用、赋能实体经济这一主线,以充分实现数据要素价值、促进全体人民共享数字经济发展红利为目标。

二是构建四个制度:①建立保障权益、合规使用的数据产权制度,探索数据产权结构性分置制度,建立数据资源持有权、数据加工使用权、数据产品经营权“三权分置”的数据产权制度框架;②建立合规高效、场内外结合的数据要素流通和交易制度,从规则、市场、生态、跨境等四个方面构建适应我国制度优势的数据要素市场体系;③建立体现效率、促进公平的数据要素收益分配制度,在初次分配阶段,按照“谁投入、谁贡献、谁受益”原则,推动数据要素收益向数据价值和使用价值创造者合理倾斜,在二次分配、三次分配阶段,重点关注公共利益和相对弱势群体,防止和依法规制资本在数据领域无序扩张形成市场垄断等各类风险挑战;④建立安全可控、弹性包容的数据要素治理制度,构建政府、企业、社会多方协同的治理模式。

三是推进四项措施:①加强党对构建数据基础制度工作的全面领导;②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做大做强数据要素型企业;③积极鼓励试验探索,支持浙江等地区和有条件的行业、企业先行先试;④稳步推进制度建设,逐步完善数据产权界定、数据流通和交易等主要领域关键环节的政策及标准。

2023年2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数字中国建设整体布局规划》,指出建设数字中国是数字时代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引擎,是构筑国家竞争新优势的有力支撑。加快数字中国建设,对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具有重要意义和深远影响。《数字中国建设整体布局规划》指出,要全面赋能经济社会发展,首先必须做强做优做大数字经济。培育壮大数字经济核心产业,研究制定推动数字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措施,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数字产业集群。推动数字技术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在农业、工业、金融、教育、医疗、交通、能源等重点领域加快数字技术创新应用。支持数字企业发展壮大,健全大中小企业融通创新工作机制,发挥“绿灯”投资案例引导作用,推动平台企业规范健康发展。《数字中国建设整体布局规划》明确,数字中国建设按照“2522”的整体框架进行布局,即夯实数字基础设施和数据资源体系“两大基础”,推进数字技术与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建设“五位一体”深度融合,强化数字技术创新体系和数字安全屏障“两大能力”,优化数字化发展国内国际“两个环境”。

《数字中国建设整体布局规划》对未来我国数字经济发展和数字中国建设进行了总体战略部署,涵盖了各行各业以及生产生活的方方面面,如图2-2所示。

除了在制度建设层面上推动数字经济发展,国家在机构改革上也在不断探索新的方案。2023年3月10日,十四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的决定。方案中提出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下面新组建国家数据局,负责协调推进数据基础制度建设,统筹数据资源整合共享和开发利用,统筹推进数字中国、数字经济、数字社会规划和建设等。国家数据局的建立代表着国家层面上对于数字资源的整合管理,或将从宏观层面和制度层面,改变过去数据领域的多头管理现象和碎片化管理的问题,不仅有助于尽快构建统一的数据要素大市场,更有助于市场化的运营,并且为法律法规的不断完善提供政策依据。对于国有企业来说,国家数据局的组建有望加快数据驱动的企业数字化转型过程,一是对于数据资产管理的进一步明确将能够为国有企业提供更多商业机会;二是较高层面的标准及监管要求将能够提升国有企业的数据治理意识,从而建立良好的数据生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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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2-2 《数字中国建设整体布局规划》

可以看出,发展数字经济已经是大势所趋,我们要充分认识发展数字经济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推动我国经济社会的全面高质量发展。 VEowgpqDDs855yEqIhEByum/yBuNOvNIsHc4k16BmYP+YqkqfGbTGnoQ72sV6Qo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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