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开放以来,中国服务贸易开启了新的历史篇章,国家相关部门与时俱进,不断出台服务贸易新政,涵盖政策与实践两个层面,助力我国服务贸易全面深化发展。其中,服务贸易政策层面主要包括发展规划纲要和服务贸易工作意见,服务贸易实践层面则体现在服务贸易中介、贸易试点以及相关负面清单等方面。
就政策层面而言,国家对服务贸易的重视程度显著提升,服务贸易被列入国家的五年规划并辅以指导意见和政策支持,发展目标由量的扩大转向质的提升。
一方面,服务贸易开始被列入国家五年发展规划纲要。2007年11月,商务部印发《服务贸易发展“十一五”规划纲要》,这是我国服务贸易领域的第一个发展规划。在此之后,2011年《服务贸易发展“十二五”规划纲要》、2017年《服务贸易发展“十三五”规划》、2021年《“十四五”服务贸易发展规划》一一出台,服务贸易的发展目标由扩大规模、优化结构转向提升质量、增加效益,由建设服务贸易大国转向建设服务贸易强国,并逐步提出促进服务贸易领域自主创新、加大知识密集型服务占比等任务。
另一方面,国家对服务贸易工作尤其是某些重点领域提出多项指导意见和支持举措。例如,商务部在2008年3月提出推进重点行业出口、实施品牌战略的要求,国务院在2015年8月提出扩大规模、优化结构、建设服务贸易功能区、创新发展模式等主要任务,并在2019年11月提出贸易结构更加优化、贸易效益显著提升、实现贸易高质量发展等主线任务。在重点领域上,国务院于2014年提出在文化领域打造核心文化产品、培育核心文化品牌以支持文化领域服务贸易发展,并于2023年提出多项举措促进服务贸易数字化,促进数字领域与服务贸易融合、共同发展。此外,为提升服务贸易融资便利,国家推出多项举措。例如,2012年,商务部和中国进出口银行表明将利用金融手段支持重点领域服务贸易的发展;2018年,财政部、商务部和招商局集团共同发起设立服务贸易创新发展引导基金,积极探索贸易领域融资创新,为中小企业纾困解难。
相关政策的具体情况如表3-1所示:
表3-1 服务贸易的相关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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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来源:根据中国政府网国务院政策文件库、中国商务部官网资料整理而成。
从实践层面而言,中国在不断探索和完善中,逐步形成了以服务贸易中介和平台为桥梁、以服务贸易试点为主线、以负面清单为准绳的服务贸易实践体系。具体来看:
服务贸易中介和平台的建立为服务业扩大对外开放提供了新的机遇。如表3-2所示,截至2023年,中国共举办了中国服务贸易大会、中国(北京)国际服务贸易交易会(简称“服贸会”)、国际农业服务贸易大会等多个大型服务业展会,为中国服务贸易开拓了更为广阔的国际合作空间。与此同时,为了更好地搭建服务业服务贸易中介和平台,中国相继成立了中国服务贸易协会、中国国际服务贸易交易会组织委员会和执行委员会等协会组织,主要负责研究协调服务业贸易展会的筹办工作,推动服务贸易有序发展。
表3-2 部分服务贸易中介和平台
资料来源:根据中国政府网国务院政策文件库、中国商务部官网整理。
贸易试点的设立和运行开启了中国服务贸易由点到面、由表及里的创新实践。如表3-3所示,2013年9月,中国在上海设立了首个自由贸易试验区,构建相对独立的服务贸易开放领域,到2020年,自贸试验区已扩容至21个,累计向全国复制推广260项制度创新成果。2015年,北京市开始实施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工作,对标国际先进贸易投资规则,扩大服务业对外开放,到2019年4月,北京市全面推进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工作。2016年2月,国务院批复同意在上海、海南等15个地区启动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到2020年8月,北京、天津等28个地区开始推进全面深化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工作。为推广成功经验,2021年5月,国务院印发了第一批16个最佳实践案例,供各地在推动服务贸易创新发展工作中借鉴。此外,贸易试点工作仍在进行全新探索,2020年6月,中国推动海南自由贸易港先行探索,对接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培育具有海南特色的合作竞争新优势;2022年1月,国家外汇管理局开展跨境贸易投资高水平开放试点,支持中小微高新技术企业一定额度内自主借用外债、支持银行优化新型国际贸易结算等。
表3-3 服务贸易相关试点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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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来源:根据中国政府网国务院政策文件库、中国商务部官网整理。
服务贸易相关目录及负面清单逐步扩大服务贸易进口范围,提升了我国服务贸易对外开放水平。如表3-4所示,2016年9月,中国发布首个《鼓励进口服务目录》,将研发设计、节能环保、环境服务等纳入,并于2019年4月修订后新增咨询服务。2020年,中国将《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缩减至33条,并取消了文化娱乐、金融、人力、电信等多个领域关于中方与外商出资比例的强制性规定。2021年7月,中国发布跨境服务贸易领域首张负面清单《海南自由贸易港跨境服务贸易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21年版)》,突破了原有服务贸易管理模式,为中国更高水平开放探索新路径。2021年11月,商务部在2002年、2007年、2020年等调整发布的《中国禁止出口限制出口技术目录》基础上,大幅压缩《中国禁止进口限制进口技术目录》,为技术要素跨境自由流动创造良好环境。
表3-4 服务贸易相关目录及负面清单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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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来源:根据中国政府网国务院政策文件库、中国商务部官网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