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中激荡的总是人性中最真实的声音和画面。本节以婚姻制度历史为脉络,用经济学原理解读婚姻行为。
在西进运动 期间,一位名叫路易斯·亨利·摩尔根的美国人,对印第安人的遭遇颇为同情。于是,他成立了一个大易洛魁社,帮助塞内卡部落人夺回被诱骗出卖的土地,并筹款给塞内卡部落的子弟上学。
后来,摩尔根成了这个部落的英雄。这段经历促使他对印第安氏族社会产生了浓厚的兴趣,在部落领袖艾利·帕克的帮助下,摩尔根展开了深入的研究,写出了著名的《古代社会》。1882年前后,马克思读了这本书,并做了详细的批注。不久后,马克思与世长辞,恩格斯在收拾他的遗物时发现了这些批注,便决定继承马克思的遗志,写出了《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一书。
恩格斯认为,私有制下的婚姻演变为一场交易,而“只有继续保持爱情的婚姻才合乎道德”。这一主张应该说到现代女性心坎上去了。不过,摩尔根的发现或许更接近本质——家庭是一个发现程序,遵循类似于万科的“活下去”原则而演进。当时的婚姻是杂交群婚,没有长幼亲疏之别。但是,这种婚姻制度经过漫长的演变后,人类逐渐发现一个问题,痴呆、弱智、残疾越来越多,这是近亲繁殖产生的结果。
后来,又不知道过了多少年,人类发现了一个解决近亲繁殖的办法,那就是“混个血呗”——我这个氏族男性或女性集体娶到或嫁到你那个氏族去。这就是集体群婚,氏族的战斗力一下子强大起来了。
“混血儿”的道理,几万年前的原始人就明白。恩格斯在书中说:“毋庸置疑,凡近亲繁殖受到一定限制的部落,其发展一定比那些依然把兄弟姊妹婚姻当作惯例和规定的部落更加迅速,更加完全。”集体群婚还有一个重要理由是,“维持成年雄性的相互宽容,消除嫉妒”(苏联史学家谢苗诺夫)。
嫉妒,反映在所有哺乳动物的争夺交配权上,它很可能导致族群“团灭”。
人类学家发现十几万年前,欧洲有一个被称为尼德特人的种族,骨骼化石研究表明,他们身材高大,体魄强健,但后来却神秘消失。人类学家推测,这一族群可能覆灭于因嫉妒引发的内斗。
恩格斯发现,普那路亚家庭规定,姐妹与兄弟之间不可通婚,要与外族通婚来维持本氏族的和谐,消灭嫉妒,壮大族群。后来,氏族社会的战斗力越来越强,三五成群地开始分化,独立组建“家庭”,各谋“远大前程”。这就进入了对偶婚制。
对偶婚制的表现形式通常为一个女人配多个男人。这就是母系氏族社会。云南、四川一带摩梭人的“走婚”实际上是这一婚姻制度的延续。
为什么不是一个男人配多个女人?当时,生产力低下、人口死亡率高,而“家庭”的延续是关键,所以生育权大于狩猎权,女人拥有生育能力,自然成了对偶婚制时代的主宰。在当时,生育能力最强的女人,要配精壮、狩猎供养能力最强的男人。所以,在相当长一段历史时期,即便是母系氏族社会,人类都是依据生育能力、供养能力,而不是血缘关系,更不是罗曼蒂克式的爱情主义来决定交配权。
当时,一切权力都要让位于部落的生存权,甚至包括交配权。
谢苗诺夫在《婚姻和家庭的起源》中指出,原始人有一种“性禁忌”规则,要求在狩猎时期或者捕鱼时期,禁止任何的性交活动,甚至禁止接触与女人有关的东西,否则就被认为是触犯神明,乃是死罪。因为狩猎和捕鱼,关系族群的生死存亡,这时候如出现因为性的争夺而引发的内乱,势必导致族群的覆亡。
再后来,人类的战斗力越来越强,生育权的重要性逐渐被狩猎权所替代,女人生育权没能完全碾压男人的经济能力,母系氏族逐渐向父系氏族过渡。对偶婚制就变成了一个男人配多个女人,之后再演化为专偶制。
此时,供养能力对交配权起到决定性的作用。恩格斯对这部分做了精彩的描述,他认为这个阶段的婚姻制度属于专偶制,并且是由财产私有制来推动的。
人类学家发现,盐的发现和使用,推动了男权社会的崛起。男人狩猎的战利品可以通过腌制来保存,男人的地位提高了,腌制的剩余财产逐渐催生了私有制。这样人类就从原始狩猎生活,过渡成为定居的农耕生活。
恩格斯认为,财产私有制确立后,男人要确定财产是被自己的亲生儿子继承,这样就必须独占女人,从而形成专偶制。如果是一对一的专偶制,会产生较大的繁衍风险。这个时候男权社会选择控制女人来确认私有权,同时又与多个女人发生性关系,增强繁衍能力。
恩格斯的结论是,私有制下,男人彻底统治了婚姻,女人沦为男人的附庸和财产。“男子的劳动就是一切,妇女的劳动是无足轻重的附属品。”
恩格斯指出,女性逐渐走向被压迫和被剥削的地位,其最根本的原因是私有制的产生。最后,他提出解放女性的口号,号召“女性除了真正的爱情原因之外,不会也不应该出于其他动机而委身于男子”。
其实,财产私有制是否导致专偶婚姻,还值得商榷。
婚姻制度的演化是一个非常缓慢的过程。按照奥地利学派主张的“自发秩序”,专偶婚姻很可能不是财产私有制催生的,可能恰恰相反,婚姻催生财产私有制。
氏族社会中,由于战斗力增强,氏族逐渐分化成小氏族、“家庭”单位。在“家庭”单位中,确认自己成员最好的办法就是母系而不是父系。“孩子确定是我(女人)的,但不一定是你(男人)的。”
在漫长的母系氏族社会,先有家庭成员的“私有化”,然后一起战斗,获取剩余猎物,形成家庭私有财产。
“姓”产生于母系社会,“姓者,生也”,用来“别婚姻”,防止乱伦。到了父系社会才有“氏”。
早期的“姓”不少都有女字旁,如姬、姜、嬴、姒、妫、姞、妘、婤、姶、嫪等,说明出自早期母系氏族社会。氏,一般是强大的部族有功赏赐而来的,用来“别富贵”。很多氏,源于姓,被母系某姓大族所封。
如皇帝姓姬,轩辕氏,又称有熊氏;秦始皇,姓嬴氏赵,司马迁在《史记》里称他为“赵政”;商鞅,“商”就是“氏”,是因为变法有功被封在商地的,获得商氏。
从“姓”到“氏”,这是一个漫长的权力演变过程。
最开始,婚姻还没完全被男性统治,女人在婚前还可以有性行为。历史上,不少地方都存在“杀首子”的风俗,以求保证血缘的纯净,而这种残酷的做法实际上说明女性的地位在下降。
到了先秦时期,父系氏族已得到强化,不过还是能够感受到浪漫主义的爱情。如《诗经·卫风·硕人》的“巧笑倩兮,美目盼兮”,《诗经·郑风·野有蔓草》的“有美一人,清扬婉兮”。可见,当时民风比较开化,但大多数是男子追求女子,也体现了男女地位的严重倾斜。
先秦时期基本上形成了一套“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的婚姻制度。如《诗经·齐风·南山》的“取妻如之何?必告父母……取妻如之何,匪媒不得”,《礼记·曲礼上》的“男女非有行媒,不相知名。”
后来,西汉的董仲舒提出了三纲五常学说,即“君为臣纲,父为子纲,夫为妻纲”三纲,以及“仁、义、礼、智、信”五常之道。这个制度虽然有了很大进步,但也是遵循“活下去”的法则。“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夫为妻纲”“一夫一妻多妾”等教条,确保了家族稳定、快速、高质量繁衍。
当时生产力和医疗水平低下,寿命和生育期都很短,信息又不对称,男女如果自由恋爱很容易错过最佳生育期,从而导致“无后”。所以,最佳的解决办法是,父母之命把关,媒婆因信息相对充分,帮助找到门当户对人家,最大限度地降低搜索成本,提高契合度。
秦朝的刻石就有婚规:“贵贱分明,男女礼顺,慎遵职事。”到了汉代,门阀士族盛行,更加强化门第,唐代也有“民间修婚姻,不计官品而尚阀阅”的婚姻等级观。同时,妻妾从夫,确保血缘遗传不出“BUG”(故障)。
当然,还有一整套教条以及宗族法令,如“不孝有三,无后为大”,来固化这一体系。
在农耕经济时代,婚姻制度绝对比现在的货币制度还重要,它关系到劳动人口以及国家战斗力的延续。这套制度保障了一国之战力,同时也保障了普通家庭的稳定延续。
这种婚姻制度依然遵循的是供养能力和繁衍法则。富人娶妻妾完成繁衍任务的同时,还能在花前月下谈情说爱。相对的是,缺乏供养能力的穷人则可能找不到对象。
恩格斯说,这种婚姻制度不以自然条件为基础,而以经济条件为基础,也不是男女性爱的结果,而是私有制确立的必然结果。恩格斯的《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实际上是在向私有制宣战,也在向封建包办婚姻宣战。
1931年的一天,天津静园,太监赵长庆神情慌张地将三封律师函和一封离婚书交给溥仪。溥仪看后脸色大变,迅速命人赶往国民饭店力劝“皇妃”文绣回心转意,不过此时文绣已不知去向……
妃子竟敢把皇帝给“休了”,可谓千古奇闻,这让溥仪和皇族颜面扫地。8月28日,双方律师一同来到法租界五号路八十三号庞纳律师事务所,文绣携妹文珊来到。
文绣控诉溥仪“事帝九年,未蒙一幸”,九年仍是“处女”之身,还常遭家暴。溥仪的律师林廷琛奉“圣旨”力主和解。但文绣提出五个条件,包括“赡养费五十万元”“个人行动自由”“不得损其个人名誉”等。后经一来二去讨价还价,溥仪东借西凑给了文绣5.5万元赡养费,并提出“不得另嫁”的要求。
文绣念及旧情,答应下来,结束了这段九年的无性婚姻。休皇帝、无性婚姻、争宠、家暴,这些足够让报社、评书及街头巷尾调侃一整年。
在外界的围攻之下,文绣说出了那句振聋发聩的名言:“我不能再用封建伦理观念,来强行维系这种不幸的婚姻了!”
最后溥仪命胡嗣瑗代自己写谕旨:“淑妃擅离行园,显违祖训,撤去原封位号,废为庶人,钦此。”次日,这道“谕旨”,出现在京津两地报纸之上,轰动全国,传至海外。溥仪试图用这道“谕旨”挽回皇家颜面,怎知“覆巢之下,安有完卵”,无奈为文绣的“时代之音”增添几分注脚,将当时轰轰烈烈的包办婚姻终结运动推向高潮。
百万年来,人类遵循的“活下去”的婚姻法则,终于在20世纪初迅速瓦解,取而代之的是罗曼蒂克式的爱情宣言。民国时期的新文化运动者们,纷纷斩断封建旧婚姻,掀起了一股离婚大潮。
当时,废弃旧式婚姻,成了一种思想解放的新时尚。一些学生天天鼓动身边的人与原配离婚,当时著名的师生恋有鲁迅与许广平、沈从文与张兆和、舒新城与刘舫、孙俍工与王梅痕、瞿秋白与杨之华等。
其实,文绣“休了”皇帝,相当于休了两千年来的包办婚姻。包办婚姻与自由婚姻,前者充满垄断与控制,地位不平等,以人口繁衍为目的;后者崇尚自由,因爱驱动,追求婚姻效用。
柏拉图说:“人本来是雌雄同体的,终其一生,我们都在寻找缺失了的那一半。”包办婚姻在自由婚姻的冲击下一败涂地,最终婚姻走到了一夫一妻制、双方都“限购”的契约时代,一个充满激情、自由、浮躁的时代。
1981年,美国经济学家加里·斯坦利·贝克尔走上演讲台脱口一句:“生儿育女是投资耐用品。”
台下哄堂大笑,贝克尔会心一笑,接着一本正经地“胡说八道”。
20世纪六七十年代,欧美家庭的解体已经成为世界性潮流。当时,“与一个有20年婚姻历史的爱人离婚,就如同辞掉一个雇佣了20天的佣人一样容易”,“为了爱情,就可以不断地离婚”,很多夫妻结婚没几年就曲终人散,大量家庭解体,单亲家庭问题越来越严重。
同时,丁克、一夜情、毒品、放纵、“我时代”、“自恋主义”成为一种文化思潮。
社会学家大惊失色,但贝克尔显得很冷静。
贝克尔在他那划时代的《家庭论》 (1981年)一书中告诉人们,人类的婚姻也是一种市场行为,人们会根据成本和收益来选择使自己收获最大的对象结婚。
结婚的成本主要来自两类:一是交易费用,比如为了寻找配偶,相亲吃饭,结婚办酒席等花费;二是机会成本,是指为了选择结婚而放弃的其他可能性,这些可能性包括个人自由、职业发展、经济独立、社交圈子等。在农业经济时代,婚姻最大的收益不是性爱,而是繁衍后代。而自由结婚的收益则主要来自夫妻情感、儿女情感、安全感、归属感等。
现代女性经济越独立,越追求情感上的效用,而不是经济上的依赖。这也是随着经济增长离婚率上升的重要原因。此时,婚姻更多遵循的是市场法则,而非氏族规则、家庭伦理。在现代婚姻中,人们可以承受更大的交易成本,可以不断去探索自己心仪、满意的对象。
自由恋爱、婚姻是一种市场发现程序。从初恋、多次恋爱,再到结婚、离婚、再婚,就像一种幸福的自发程序。
婚姻制度从杂婚,到群婚、对偶婚,再到今天的“一夫一妻制”的专偶婚,实际上都遵循一个生存逻辑——经济能力越强,婚姻群体越小,当经济发展到今天这个水平,一些人不需要结婚也可以很好地生存,解决了安全感的问题。古代的婚姻制度服务于经济增长和人类生存,今日婚姻的选择遵循于自身的效用与成本。虽然现代婚姻制度下仍有种种“不婚”的选择,但相较古代封建封闭的婚姻市场也无疑是一种进步了。
正如哈耶克在《通往奴役之路》里所说的:“恰恰是自由主义所带来的巨大的经济成就会给自由主义带来灾难。它具有简直是‘自我毁灭’的性质,在将来很可能被看作这一成就的最有意义和最有深远影响的作用的东西,是人们对于由自己掌握自身命运的新感觉,是人们对可以无止境地改善自己的处境的信念,一种由已实现的东西所唤起的信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