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要求: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试行)》规定,国有企业团员3人以上,成立团支部。团员7人以上的团支部,设立支部委员会。
国有企业团员人数50人以上、100人以下的,设立团的总支部委员会。团员人数不足50人、确因工作需要的,经同级党组织和上级团组织批准,也可以设立团总支。
国有企业团员人数100人以上的,设立团的基层委员会。团员人数不足100人、确因工作需要的,经同级党组织和上级团组织批准,也可以设立团委。
国有企业基层团组织设置应当从实际出发,适应深化国有企业改革要求和国有企业团员青年流动分布情况,可以不完全与党组织和行政建制对应。
积极探索工程项目建团、产业链建团、生产线建团、公寓建团、网络建团等模式。为期6个月以上的工程项目、研发团队等,具备条件的,应当成立团组织。
注意事项:
(1)团员人数不足3人的单位,应当按照地域相邻、行业相近、规模适当、便于管理的原则,成立联合团支部。
(2)14周岁以上、28周岁以下的中国青年,履行过团章规定的手续入团,除被开除团籍的和因自愿退团、自行脱团而被除名的以外,均为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员,具有团籍。团员加入中国共产党以后仍保留团籍。团员(含保留团籍的党员)年满28周岁,若在团内担任职务,则保留团籍;若没有在团内担任职务,则不保留。担任团的各级领导职务的中国共产党党员、在团的各级领导机关直接从事团的业务工作的干部、被团的代表大会或代表会议正式确认为该级团的委员会候选人或上一级团的代表大会代表候选人的中国共产党党员,也具有团籍。
新建立团组织流程
××(上级团组织名称):
××(单位名称)是××××(单位情况简介),现有35周岁以下青年×人,其中28周岁以下团员×人(含党员×人)。为进一步加强团的基层建设、更好地开展团青工作,依据《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和《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试行)》规定,拟成立共青团××(单位名称)委员会。具体事宜如下:
1.共青团××(单位名称)委员会拟设委员×名,其中书记×人、副书记×人,拟下设××、××、××等×个团支部。
2.拟成立共青团××(单位名称)委员会筹备组,筹备组由××、××、××等×位同志(按姓氏笔画排序)(女性、少数民族需注明)组成;其中,××同志为筹备组组长,××、××等×位同志为副组长。
妥否,请予复函。
附件:
1.××(单位名称)团员基本信息统计表
2.共青团××(单位名称)委员会筹备组成员基本信息统计表
××(单位名称)党委(盖章)
××年××月××日
附件1
××(单位名称)团员基本信息统计表
附件2
共青团××(单位名称)委员会筹备组成员基本信息统计表
××(单位名称)党委:
《关于成立共青团××(单位名称)委员会征求意见的函》(文号)收悉。
经研究:
1.同意成立共青团××(单位名称)委员会,设委员×名,其中书记×人、副书记×人,下设××、××、××等×个团支部。
2.同意成立共青团××(单位名称)委员会筹备组,由××、××、××、××等×位同志(按姓氏笔画排序)(女性、少数民族需注明)组成;其中××同志为筹备组组长,××、××等×位同志为副组长。
特此复函。
××(上级团组织名称)(盖章)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