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产业作为特殊的文化形态及经济范畴,其包含内容相对广泛,缺乏统一的概念界定。《启蒙辩证法》提出了“文化工业论”,被认为是文化产业的最早来源(胡惠林,2017)。伴随着文化发展过程中的传播方式和传递媒介演变,其受到其他学科的关注,但尚未形成统一的概念(邓安球,2009),主要可从文化角度和产业角度两方面展开探讨。从文化角度定义认为,文化产业是基于娱乐教育等为目的的产出(Lawrence et al., 2002),但却忽视了文化自身发展特点。从产业角度定义认为,符号性商品是文化产业产出的主要目的(林拓等,2004),这一角度扩大了文化产业的范畴。也有学者(Scott et al., 2004)将文化产业的生产组织模式等同于其他产业,未区别文化产业的特殊性。此外,法国结合文化事业发展,将文化产业定义为文化事业中能够进行规模化复制的产业;韩国认为文化产业应该重点以文化商品为核心展开;美国用文化产品体现的创意和知识产权界定文化产业;日本则认为与其他产业相比,更应关注文化产业独特的精神内核。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从文化产品的标准化生产角度出发,认为文化产业与工业化生产具有某种程度上的相似属性,即均需要经过创作、生产、销售等系列流程(弗朗索瓦,2002)。
国内对文化产业的理解也存在不一致性。具体从文化角度来看,部分学者认为文化产业是围绕精神产品的生产和消费,将文化产业聚焦于文化精神内涵的体现;从产业角度来看,部分学者认为文化产业是国民经济发展的重要构成,是遵循社会经济市场化发展规律,以赚取利润为目的,在产品提供上具有无形的服务和有形的实物两大部分(李江帆,2003)。针对“文化”与“产业”两者关系的争论集中于文化产业属性上是归属于文化精神还是市场经济范畴(李向民等,2005),学者们就文化产业与事业之间的界定问题展开了深入探讨(辛向阳,2012)。党的十六大将文化产业界定为“从事文化产品生产和提供文化服务的经营性行业”。而在国家统计局《文化及相关产业分类(2018)》中,认为文化产业是指能够为大众提供文化娱乐消费的产业合集,进一步将文化及相关产业定义为“为社会公众提供文化产品和文化相关产品的生产活动的集合”,并由此绘制了图1-3。
图1-3 文化产业分类(2018年)
伴随着文化市场发展以及政府扶持,相关研究除了文化产业本身概念外,还涉及文化产业的资源产品开发、产业体系、业态集聚、体制机制、文化政策(王凤荣等,2016)等方面。总之,通过对文化产业的概念界定研究进行梳理,本书发现文化产业发展与涉及国民经济社会统计的产业部门分类密切关联,文化产业发展涉及多个圈层和细分的门类。据此,本书更认同2018年国家统计局有关文化及相关产业的界定。在上述概念范畴下,为便于统计分析,提取了文化及相关产业的从业人员、固定资产投资、法人单位、文化出口重点企业、部门收入、文化产业示范基地、报纸杂志图书出版量等部分指标用于后续实证研究。
从理论经济学视角来看,难以将旅游产业视为一项标准的产业(潘海岚等,2018)。首先,与标准化的产业相比,旅游企业之间的产品并不存在较高的替代关联,亦不同于采用相同原材料进行一系列复杂加工的合集。其次,旅游产业更聚焦于旅游者本身的体验活动展开,难以进行科学的统计和量化。最后,从国民经济统计角度来看,旅游产业中的部分企业主体归属于其他统计门类之中。由此可见,旅游产业是一个相对模糊的概念(宋子千等,2001),缘于旅游产业本身具有较强的辐射关联特征,旅游产业涉及范围较为宽泛,围绕旅游产业概念界定一直存在着争议。国外研究中,日本学者前田勇提出旅游产业关联多个部门,以满足旅游者需求为目标(徐翠蓉等,2019);英国学者利克柯伦认为旅游产业与交通业发展类似,均是以满足旅游者的出行需求为目标;美国学者唐纳德指出旅游产业是为旅游者服务的所有相关联产业的集合(李峰,2014);1971年联合国旅游业大会认为旅游产业是为满足国内外旅游者需求,提供的产品和服务的集合。可见,国外学者认为旅游产业是为满足旅游者需求,由多种产品和服务企业组合而成。
国内有关旅游产业学术上的界定,大致可以划分为两大类:一类是广义范畴上的界定。如李江帆等(1999)提出旅游产业是为旅游者提供交通、通信、娱乐等,为满足旅游者生活需要的集合。李天元(2003)指出旅游产业是为了满足旅游者在游览过程中的安全、舒适等需求,并伴随着旅游活动产生,为其提供所需要的产品和服务的综合性产业。另一类是狭义范畴上的界定。如张涛(2003)认为旅游产业是与旅游者密切关联的产业集合,在涵盖范围上相对较小,仅包括交通、餐饮、住宿集合。师守祥等(2009)认为旅游产业由具有营利属性的旅游部门组合而成,强调旅游产业的经济属性。可见,狭义范畴更关注旅游者本身,其覆盖范围相对较小。此外,王慧敏(2007)将旅游产业定义归纳为三大类,一是认为旅游产业是多产业集合体,其内部构成重点围绕旅游的“食、住、行、游、购、娱”六要素展开;二是从三次产业的分类上来看,旅游产业具有鲜明的满足旅游者需求的服务属性,将旅游产业归属于第三产业范畴;三是旅游产业广泛的关联性、辐射性和产业带动性,决定了其内部具有多个因素共同作用的复杂性,因此将旅游产业视为一个复杂的系统。
结合我国旅游产业发展历程来看,1979年《国民经济计划执行结果公报》首次出现旅游外汇收入表述。90年代后旅游产业由外事接待型向产业发展型转变。1999年11月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再次明确加快文化、旅游等服务产业发展,大力鼓励服务性消费发展,并将旅游业发展上升为国家战略,旅游业得以快速发展。伴随着旅游产业在我国社会经济中重要性日益凸显,旅游产业的统计工作也越发受到重视。200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明确列出了旅游产业统计指标(包括入境人次、出境人次、国内旅游人次、旅游外汇收入、国内旅游收入共5项指标)。《2008年国际旅游统计建议》分别按照形式分类法(包括国内旅游、入境旅游和出境旅游)、旅游支出分类法(包括餐饮、交通、娱乐、购物、套餐旅行等)、旅游产品和生产活动等进行分类。2018年《国家旅游及相关产业统计分类》明确旅游业是指围绕旅游者食、住、行、游、购、娱等的集合,旅游相关产业则包括旅游辅助服务(为旅游者提供交通、金融、教育、安全等服务)和政府管理服务等构成的集合(见图1-4)。
图1-4 旅游产业分类(2018年)
资料来源:依据《国家旅游及相关产业统计分类》,由笔者绘制。
通过对旅游产业的概念界定研究进行梳理,本书发现旅游产业涵盖了多种关联产业,与文化产业类似,其内容亦涉及国民经济社会统计的多个产业部门。据此,本书更认同2018年国家统计局有关旅游产业及相关产业统计分类中的界定。同时,在上述旅游产业概念范畴体系下,提取了旅游人次、旅游收入、景区、星级饭店、旅行社、从业人员、固定资产投资等部分指标,方便后续进行实证分析。
文化和旅游产业本身具有较高的互补性,决定了其融合发展的必然性(翁钢民等,2016)。在融合过程中,两个产业的边界趋于模糊,产业链中的价值环节产生交叉和渗透,由原产业价值链渗透到另一个产业,推动文化和旅游产业之间的分工和协作转变为产业内部的分工,推动要素由生产效率较低的部门向较高的部门流动和转移,实现要素资源的优化配置(刘治彦,2019)。原先分属于文化和旅游产业的功能、服务、技术、要素、资源和产品等不断交织、渗透、交换和流动,从而获得比原先产业分立更强的叠加效应(庄志民,2020;张祝平,2021)。由此可见,理解文化和旅游融合概念,需要对文化和旅游产业融合的形成逻辑进行分析。
本书将文化和旅游产业融合的形成逻辑划分为理论逻辑和实践逻辑(见图1-5)。具体从理论逻辑而言,首先,文化和旅游产业融合发展是资源要素动态重组的过程。这一动态过程中,文化和旅游产业的资源、要素、技术、产品等产生交叉、渗透、流动和交换,逐渐建立其新的文化旅游产业体系。其次,文化和旅游产业融合过程强调动态优势互补,不断实现价值创新。通过对文化和旅游产业价值链进行重组和优化,完成文化和旅游产业价值链条的延伸和价值创新,推动产业的转型升级发展。再次,文化和旅游产业融合是一个动态优化的过程。文化和旅游产业在属性上既存在天然的共性特征,也存在各自差异化的个性特征,在融合过程中需要经历漫长的磨合、重组和优化,促使两个产业内部越来越多的部门参与其中,实现互动和协同发展。最后,文化和旅游产业融合具有全方位、多维度和多元性特征。不应仅局限于文化和旅游产业的资源融合、技术融合、产品融合层面,还应该在体制融合、空间融合、管理融合和规划融合等方面持续深入,建立起全方位、多维度和多元化的文化和旅游产业融合发展体系(王经绫,2020)。
图1-5 文化和旅游产业融合的形成逻辑
资料来源:整理文旅融合文献,由笔者绘制。
从实践逻辑而言,从文化和旅游产业融合发展实践入手,逐步实现要素整合、技术整合、市场整合、机构改革(张祝平,2021)。首先,从资源产品整合实践来看,我国具有丰富的自然景观资源和人文景观资源,丰厚的文化旅游资源是文化和旅游产业融合发展的先决条件,应充分挖掘资源潜在价值,对现有文化旅游资源进行整合,在此基础上,打造出丰富多样的文化旅游产品。产品整合是文化和旅游产业融合的基础支撑,包括产品设计、生产、营销和消费等多个维度的融合,逐渐形成复合型的文化旅游产品是推动文化和旅游产业融合的直接引擎。其次,从技术整合实践来看,技术的扩散是产业融合的重要基础。目前,大数据、虚拟现实、云计算、通信技术的普及和推广,在获取和捕捉消费者偏好、消费市场分析、丰富消费者体验、扩大产业营销范围、制定产业发展规划等方面拥有广阔前景。尤其是数字化技术的运用,新媒体传播技术、网络化建设等提高了文化和旅游产业融合发展的创新能力和治理能力。再次,从市场整合实践来看,以市场作为文化和旅游产业融合发展导向,将文化产品与旅游产品进行融合,将旅游产品注入文化内涵和创意,通过旅游市场传播和地区文化扩散,实现文化传承和弘扬,既迎合了大众市场需求,同时也推动了文化产业发展,最终打通文化和旅游产业融合的良性循环。最后,从机构改革实践而言,仅仅依赖于文化和旅游市场推动文化和旅游产业融合是不够的,还需要政府政策和资金的扶持。2018年文化和旅游部组建,在文化和旅游部门的职能、服务、产业等方面展开了积极探索。制度经济学中,制度变迁被视为促进经济发展的重要变量,而文化和旅游产业机构改革则是推动文化和旅游产业融合发展的强劲动力(崔凤军等,2020)。
为此,基于动态视角下文化和旅游产业融合形成的理论和现实逻辑,本书将文化和旅游产业融合概念界定为:文化和旅游产业的边界趋于模糊,原先分属于文化和旅游产业的功能、服务、技术、要素、资源和产品等不断流动,推动要素由生产效率较低部门向较高部门转移,从而实现优化要素资源配置的过程。
质量总体可以划分为微观质量和宏观质量两个层面(汪建等,2021)。从微观层面而言,《质量管理体系:基础和术语》提出组织的产品和服务质量至关重要,《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年)》中指明质量是组织发展的核心竞争力,具体涵盖产品、工程、服务等内容。质量也是组织文化、品牌、形象、创新的保障(刘源张,2012)。伴随着经济活动的开展以及社会需求的变化,质量概念不再局限于组织产品和服务领域(Reeves et al., 1994),其内涵和外延亦产生了新的变化。从宏观层面来看,质量是一种优劣价值判断(任保平等,2015),价值判断为优的事物往往能够满足使用者需求,从而具有更强的吸引能力,代表着一个地区社会经济发展优劣程度(程虹,2010)。比如经济发展质量是通过量变累积达到质变转换,而这种质变是有效的,能够显著提升经济发展和产出绩效(金碚,2018)。还有学者探究了区域发展中的公共服务(马慧强等,2018)、产业运行(张新成等,2020)、业态融合(谢康等,2012)、生态环境等领域的质量发展。总之,有关质量的微观与宏观两个层面的内容具有相辅相成的关系,本书将立足于宏观层面探讨文化和旅游产业融合质量发展。同时,在高质量发展的背景下,经济高质量发展是通过高效率的生产方式,为全社会提供高质量的产品和服务的经济(孙学工等,2019)。吕腾捷等(2020)提出技术效率问题是旅游产业高质量发展需要解决的重点难题。可见,技术效率的提高是质量发展的关键环节,高技术效率能够提高生产效率,形成优质的供给体系,吸引更多的人力、资本、技术等资源集聚,形成规模经济,从而提高经济发展质量(付晨玉等,2020)。
从文化和旅游产业融合发展来看,Liebowitz和Margolis(1990)认为技术效率低下所形成的路径依赖成为阻碍产业质量提升的主因。黄蕊等(2020)提出产业效率变革能够改变文化和旅游产业融合的路径依赖,从而提高文化和旅游产业融合水平。2021年《“十四五”文化和旅游发展规划》中明确提出“以文塑旅、以旅彰文”“不断提高发展质量和综合效益”的基本原则,高质量发展为文化和旅游产业的融合提升指明了方向(侯兵等,2020)。由此可见,效率发展也是实现文化和旅游产业供给侧改革的关键,有利于不断改变和优化产业融合的资源配置效率。效率不仅是高质量发展的核心要义(吕腾捷,2020),也是考察和检验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成效的重要标准。为此,技术效率思想已成为质量界定和高质量评价的重要标准,综合动态视角下文化和旅游产业融合概念,从质量的宏观层面出发,本书将文化和旅游产业融合质量界定为: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相互作用与相互促进,以实现技术效率趋向于最优目标的过程或过程状态。
当前,空间溢出研究已成为新经济地理学和内生增长理论领域研究的热门话题,空间溢出通过空间相互作用的形式推动地区新兴产业发展,尤其是基于空间相互作用推动地区文化和旅游产业融合创新,促使其成为地区新的增长点具有重要意义。
溢出概念由Marshall(1890)提出,Lucas(1988)认为空间溢出是地区经济增长对邻近地区产生的影响。空间溢出作为空间相互作用的重要形式,表现为社会经济要素在空间中的扩散作用,集中体现为看似毫不相关的空间单元之间的人力、物力、资金、信息等要素的流动。空间扩散作用能够使相互分离的各个地区形成一种有机的空间系统(Grossman et al., 1991);空间溢出的内容主要为知识和技术;在溢出方向上,一般认为由高势能向低势能方向流动;空间溢出的载体由人员、资本和实体货物等构成;空间溢出根据对应的渠道可划分为人流、资金流、物流等方式。Engelmann等(1955)认为空间溢出是在特定空间范围内组织产生的影响,并由此引发的影响其他组织生产过程的外部效应。据此,为深入理解空间溢出内涵,还需要对空间溢出的类型、效应和实现条件进行分析。空间溢出依据不同的划分标准,能够分为不同的类别,在借鉴已有研究基础上,本书将从溢出的内容、范围、产业、外部性、载体和渠道进行划分(见图1-6)。
图1-6 空间溢出的类别
资料来源:系统梳理相关文献由笔者绘制。
①从空间溢出的内容来看,可划分为技术溢出和知识溢出,技术溢出表现为创新、R&D等在空间相互作用,知识溢出则表现为知识的空间扩散形式。②依据产业标准可划分为产业内和产业间空间溢出,前者是指企业与企业之间的溢出,而后者则表现为具有互补性质的产业,由于空间位置相互邻近产生的互惠性溢出。③从范围标准来看,可划分为区域内和区域外溢出两种。区域内溢出包括企业间和产业间溢出。区域外溢出则包括区域间和国家间溢出。其中,区域间溢出是指区域之间社会经济活动相互交织产生影响,而国家间溢出是将区域范围扩展至国家边界产生的相互影响。④根据外部性标准可划分为三种空间溢出(Marshall, 2004),MAR和Porter溢出都强调知识的产业内溢出,不同之处在于Porter溢出更注重竞争产生的外部性影响。Jacobs溢出归属于产业间溢出。⑤依照载体标准可划分为物化溢出和非物化溢出。⑥按照渠道标准可划分为投资、贸易以及人员流动产生的空间溢出。
为此,本书认为文化和旅游产业融合质量的空间溢出是本地区两个产业融合质量增长受到邻近地区的影响,相邻地区之间存在显著的溢出效应,在类别上归属于区域之间的溢出关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