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首青海省原深度贫困地区未脱贫之前的贫困状况,各级政府在脱贫攻坚中做出的政绩意义非凡。总结打赢脱贫攻坚战的经验与好的做法,把握民族地区减贫经验规律、内在逻辑和关键要素,对于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坚决守住返贫底线,实现脱贫户可持续生计至关重要。
自2015年起,青海省按照国家贫困人口的识别标准,从住房、粮食、劳动力、家中读书学生、家中患病人数等几个方面,经过多轮次、多部门数据分析,精准识别1622个贫困村53.9万贫困人口。同时,按照国家确定的14个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和国家扶贫开发重点县,青海省六盘山片区内的县(市、区、行委)全部纳入新时期脱贫攻坚主战场。
六盘山片区涉及西宁市湟中区、湟源县和海东市民和回族自治县、乐都区、互助土族自治县、化隆回族自治县、循化撒拉族自治县2市7县(区),面积1.7万平方千米,占青海省总面积(72万平方千米)的2.36%。其中,西宁市大通县和海东市平安区属于国家扶贫重点县。2015年,该地区经过精准识别共认定贫困村804个,建档立卡贫困人口5.9万户20.92万人。青海省六盘山地区贫困发生率为15.24%,高出青海省2.0个百分点,高出全国9.5个百分点。该片区地域面积虽然仅占青海省地域面积的2.36%,贫困人口数量却占青海省贫困人口总数的40.22%;该片区地处黄土高原向青藏高原过渡带,年平均气温7.25摄氏度,气候寒冷,干旱少雨、霜冻、冰雹等自然灾害频发;该片区贫困人口生计资本匮乏,给脱贫攻坚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带来严峻挑战和重大压力。
青海省涉藏六州包含海南州、海西州、海北州、果洛州、玉树州、黄南州6州33个贫困县(市、区,含3个行委),占青海省46个县(市、区)的72%,片区面积67.63万平方千米,藏区面积占青海省总面程的93.93%,属于四省涉藏地区和国定“三区三州”深度贫困地区之一。2015年,该地区经过精准识别共认定贫困村658个,建档立卡贫困人口9万户27万人。贫困发生率为20.76%,高出青海省7.56个百分点,高出全国15.06个百分点。该地区自然灾害频发,海拔一般在4100米以上,年平均气温2~9摄氏度,含氧量仅为内地的40%~60%,极端天气与突发自然灾害频发,给该地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稳定“脱贫摘帽”户可持续生计发展带来困难。同时,该地区贫困程度深,高寒缺氧,点多线长,脱贫攻坚期间建设投入大、运维成本高,水电路讯网等都存在不同程度的短板和缺项,教育水平、医疗能力等“软实力”还不能完全满足贫困农牧民生计发展的需要。
2017年,青海省依据县级和所属乡镇贫困发生率,确定了深度贫困县15个、深度困难乡镇129个、深度贫困人口24.1万和特殊困难农牧民6.4万。129个深度困难乡镇占青海省乡镇总数的36%,其中,涉藏地区深度困难乡镇104个,东部干旱山区深度困难乡镇25个。深度贫困地区共有建制村1247个,占青海省建制村总数的30%,其中,建档立卡深度贫困村559个,占青海省贫困村总数的35%。深度贫困人口24.1万人,占青海省贫困人口总数的61%。该地区综合贫困发生率高,15个深度贫困县和涉藏地区104个深度困难乡镇平均贫困发生率为25%,最高的县为玉树市,贫困发生率为29.83%;最高的乡为杂多县查旦乡,贫困发生率为49.60%。另外,青海省贫困人口人均可支配收入低、自我发展能力弱,深度贫困地区贫困人口由于受教育水平低,文化程度普遍较低,在涉藏地区贫困人口中,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的仅占1.30%,小学以下文化程度的达80%以上,贫困群众思想观念落后,缺乏主动脱贫和自我发展的内生动力。
青海省共有特殊困难群体6.4万人,主要涉及重大疾病患者、重度残疾贫困人口、60岁以上的贫困孤寡老人、大龄未婚贫困青年和单亲家庭贫困人口5类群体,占青海省贫困人口总数的12.30%。青海省6.4万特殊困难群体中,重大疾病患者2.9万人,占特殊困难群体的45.31%;重度残疾贫困人口1.4万,占特殊困难群体的21.86%;60岁以上的贫困孤寡老人0.4万人,占特殊困难群体的6.25%;东部干旱山区大龄未婚贫困青年1.0万人,占特殊困难群体的15.63%;藏区单亲家庭贫困人口0.7万人,占特殊困难群体的10.94%。该类群体人力资本薄弱、社会资本疏松、金融资本短缺、自然资本贫乏、物质资本匮乏,重大疾病患者和重度残疾贫困人口劳动能力严重丧失,家庭养护和政府医疗兜底保障成为重要生计来源。大龄未婚贫困青年逐渐过渡为孤寡老人,究其原因是付不起高价彩礼和自身能动性不足;单亲家庭贫困人口最明显的特征是劳动力不足、抚养赡养比例过大。
青海省共有少数民族自治州6个,少数民族自治县7个,自治面积占全省总面积的98%,53.9万贫困人口中少数民族占72.22%。少数民族源远流长的传统文化根深蒂固,精神贫困现象依旧存在。少数民族贫困地区主要集聚在藏族、回族、土族自治地区,伴随历时已久的传统文化,实地调研发现,该地区贫困户家庭中有患病成员时,首先想到的不是去医院求医问药,而是信奉宗教活动,参与一些煨桑、诵读经书、磕长头、点长明灯等信仰活动,坚信自己的信仰能够拯救家人生命使其长命百岁。加之受宗教、环境等因素影响,藏区惜售牲畜现象较为普遍,深度贫困地区因婚丧影响生计问题尤为突出。
2015年底,青海省贫困户人均纯收入为2196元,仅为当年全省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7933元)的27.68%。综观贫困户可支配收入的构成,经营性收入占比不到20%,涉藏地区农牧民转移性收入占比达到50%以上,收入构成不合理,增收渠道狭窄单一。贫困户的人力资本,主要是指家庭劳动力人数、受教育程度、家庭成员健康程度等,均有不同程度缺失,严重制约基本生计维持和生计多样性的发展。在深度贫困地区贫困人口人均可支配收入构成中,普遍出现两种现象,一方面,涉藏地区贫困户经营性收入占比不到20%,东部干旱山区农牧民务工收入占比虽达60%以上,但多为季节性、低技能型务工;另一方面,青海省涉藏地区贫困人口转移性收入占比达60%以上,内生动力不强。由表4-5可知,截至2021年,青海省低收入家庭生计系统录入人口达989136人,其中,海东市达到299120人、黄南州达到153091人、西宁市达到153192人、玉树州达到118266人、海北州达到76858人、果洛州达到56698人、海西州达到32778人,表明经济欠发达的青海省与我国发达省份相比差距明显,在特殊的经济背景和农牧民发展动力不足的双重压力下,提高农牧民群众的生计水平任重道远。
表4-5 2021年青海省低收入家庭生计系统录入情况统计
资料来源:根据青海省民政厅调研资料整理所得。
青海省贫困人口中,高中及以上学历的仅占1.3%,小学及以下学历的占比达80%以上,思想观念较为保守。实地调研发现,大多数民族县贫困户自身受教育能力低、存在不识汉文的现象,以至于当地的农民职业技能培训项目成为一项“空架子”,技能保障、适应能力均无法契合农村市场经济,给当地政府实施脱贫户生计策略转变以及生计替代带来了现实困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