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当前,新一代信息技术创新空前活跃,不断催生新技术、新产品、新模式,推动全球经济格局和产业形态深度变革,为数字乡村发展创造了前所未有的重大机遇。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一系列重要战略部署。2018年中央一号文件《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首次提出“数字乡村”概念,提出要实施数字乡村战略,大力发展数字农业。之后,中共中央、国务院、人大、各部委等从法律、规划、行动计划等多个层面不断强化完善数字乡村政策制度体系(见表2-1)。
表2-1 国家数字乡村主要政策法规
在法律层面,《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规定,“国家鼓励农业信息化建设”“推进数字乡村建设”。
在规划层面,2019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数字乡村发展战略纲要》,明确指出数字乡村是伴随网络化、信息化和数字化在农业农村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应用,以及农民信息化技能的提高而内生的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和转型进程,既是乡村振兴的战略方向,也是建设数字中国的重要内容;指出要将数字乡村作为乡村振兴的战略方向,加快信息化发展,整体带动和提升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十四五”国家信息化规划》《“十四五”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规划》《“十四五”全国农业农村信息化发展规划》等,都对数字乡村建设作出进一步部署。
在行动计划层面,2020年,农业农村部联合中央网信办印发《数字农业农村发展规划(2019—2025年)》,提出新时期要以数字化引领驱动农业农村现代化,为实现乡村全面振兴提供有力支撑。2022年,中央网信办、农业农村部等七个部门联合印发《数字乡村发展行动计划(2022—2025年)》,提出了行动目标,部署了8个方面26项重点行动和7项重点工程,并提出了6个方面的保障措施,确保行动落到实处。2022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乡村建设行动实施方案》,提出实施数字乡村建设发展工程。特别是2021年和2022年的中央一号文件继续对数字乡村建设作出部署安排。
在推进落实层面,2020年中央网信办、农业农村部会同相关部门制定印发《〈数字乡村发展战略纲要〉主要任务分工方案》,明确各项任务的职责分工,扎实有序推进数字乡村建设,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同时,自2020年起,每年中央网信办都会联合农业农村部等部门印发《数字乡村发展工作要点》,对当年的数字乡村工作进行部署。此外,中央网信办、农业农村部等部门印发了《数字乡村建设指南1.0》,提出了数字乡村建设的总体参考架构以及若干可参考的应用场景,指导各地数字乡村的建设、运营和管理。目前,已启动指南修订工作。中央网信办等四部门印发《数字乡村标准体系建设指南》,指导当前和未来一段时间内的数字乡村标准化工作,以标准化建设引领数字乡村高质量发展。
自2019年《数字乡村发展战略纲要》印发以来,北京市在数字乡村建设方面也作出了一系列部署。《北京市关于加快建设全球数字经济标杆城市的实施方案》提出,要加快数字化赋能现代农业,推动农业企业数字化转型。《北京市“十四五”时期乡村振兴战略实施规划》提出发展智慧农业,大力推进应用场景建设。《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实施方案》和《关于做好2022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实施方案》提出要大力推进数字乡村建设。2022年7月,经市政府同意,北京市农业农村局、北京市委网信办联合印发了《北京市加快推进数字农业农村发展行动计划(2022—2025年)》,制定了发展目标,部署了数字底座和基础支撑、全面提升乡村产业数字化水平、推进乡村治理数字化、推进乡村服务数字化、加强农业信息化技术研发和转化应用等5大类29项重点任务,明确了工作机制和保障措施,为北京市“十四五”时期数字农业农村工作提供了全面指引。
同时,数字农业农村是北京市数字经济标杆城市建设、智慧城市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北京市出台了《北京市数字经济促进条例》《北京市“十四五”时期智慧城市发展行动纲要》《关于加快培育壮大新业态新模式促进北京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北京市加快新场景建设培育数字经济新生态行动方案》等一系列政策文件,也对数字农业农村工作提出了要求(见表2-2)。
表2-2 北京市数字乡村相关政策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