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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第一系统和第二系统

很多行为经济学家都曾试图利用内在理性主体模型进行分析,这依然令我感到惊讶。无论该模型对理性选择理论家和分析哲学家有多大吸引力,人们都可能会认为,对那些以重视心理学而自豪的经济学家群体来说,这一模型的吸引力并不大。今天被人们称为行为经济学的这一学科最初的推动力之一,便是人们认识到,在决策过程中人们实际利用的心智过程并不一定会产生具有理性属性的选择,而这一属性是经济学的传统假设。丹尼尔·卡尼曼(1996)指出,上述观点引出的一个明显推论是,理性选择并非不言自明:与传统理性选择理论相一致的行为,与背离传统理性选择理论的行为一样,都需要得到心理学上的解释。内在理性主体模型似乎依赖于对这个推论的否定。在这个模型中,人类心理被呈现为一组通过干扰理性选择而影响行为的力量,但理性选择本身——体现为内在主体的无错误推理——没有得到任何心理学上的解释。卡尼曼准确地指出,这种建模策略“存在严重问题”(Kahneman,1996,第251—252页)。

有人可能并不认同有关心智的双重过程理论中的内在理性主体模型具有心理学基础。许多心理学家,包括彼得·沃森和乔纳森·埃文斯(Peter Wason and Jonathan Evans,1975)以及卡尼曼(2003)等人都认为,心智活动可以分为两个“系统”,即快速且自动运行的第一系统(System 1)和缓慢且反思性的第二系统(System 2)。事实上,这正是卡尼曼(2011)在总结其心理学和行为经济学贡献时的中心主题。卡尼曼甚至用自主权这一概念来描述第二系统,这在一定程度上与豪斯曼和韦尔奇对内在理性主体的描述保持了一致:“当我们对自我进行思考时,我们认同的是第二系统,即有意识的、能够进行推理的自我,拥有信念,做出选择,并决定思考的内容和具体行动。”(Kahneman,2011,第21页)在梳理行为经济学的研究成果时,桑斯坦和塞勒(2008,第19—39页)将相同的思想作为组织原则,因此我们可以合理推测,桑斯坦和塞勒将内在理性主体视为第二系统,而将心理躯壳视为第一系统。

即使将双重过程理论视为思考人类心理的一种有效方法,内在理性主体模型仍然难以回应卡尼曼的批判。我们不能简单地假设第二系统的心智过程可以产生与传统决策理论和博弈论一致的策略推理偏好和推理模式。事实上,使上述假设符合双重过程理论的逻辑并非易事。该理论的一个基本见解是,从进化的角度看,第一系统的自动处理机制相比第二系统的自觉意识机制更为古老。因此,除非第一系统原有的功能已经萎缩,否则我们应该预期第一系统能够在没有其他过程协助的条件下引发与理性一致的成功行为。但是,如果第二系统成为第一系统的附加过程,那么就没有明显的理由预期这些附加过程能够独立于第一系统的过程。尽管卡尼曼声称,我们每个人都把自己的第二系统视为真实的自我,但他有时似乎在暗示,第二系统可能只不过是不同决策支持惯例的一个集合。例如,“当第一系统遇到困难时,它会要求第二系统进行更为详细和具体的处理,以解决当前的问题”(Kahneman,2011,第24页)。内在理性主体模型认为,第二系统往往需要具备自行决策的能力,但这一点并不明显。换句话说,第二系统是否有能力产生行为福利经济学所需的那种潜在偏好,这一点并不明确。 VtkOsRXwTuNS4hmF68DIGcKtpn/DOUoPtTDeSWDNvSOnzgbpKUMNhSFaVBRbH5n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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