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德国和法国类似,日本经济在经历了20世纪五六十年代的高增长以后也遇到了经济转型、布雷顿森林体系解体和石油危机的三重冲击。70年代,日本经历了一段时期的经济低迷和高通胀,同时面临着经济下滑、失业和对能源过度依赖等多重压力。失业人数从1972年的73.5万人上升到1974年的85万人,1975年上升至113万人的峰值,失业人群主要集中在纺织、金融加工等传统制造业行业。进入80年代以后,经济增长和就业方面的压力减轻,美日贸易摩擦加剧,如何平衡经济成为新的挑战。
日本在七八十年代的总需求管理政策可以分为两种情景。一种是1973—1975年的高通胀时期,此时克服通胀压力是首要任务,日本政府采取了货币和财政的双紧政策,财政支出从此前两位数的高增长急剧下调至1974年-11.8%的负增长,平均贷款利率从1972年的6.7%提升至1974年的9.4%,通胀率和经济增速也随之大幅下行。这种情景下,日本的通胀水平显著高于主要贸易伙伴美国和欧洲诸国,大幅超出贸易伙伴国的通胀差距带来了日元的真实汇率升值,因此这个情境下日元名义汇率升值的压力并不大。
另一种情景是日本面临巨大的升值压力和国际收支失衡,外汇储备快速积累,以美国为代表的国际社会对日本的大量顺差非常不满。1971—1973年,1975—1978年,1985—1987年都是这种情景。这种情境下日本倾向于采取宽松的货币政策,这样做可以扩大国内支出,减少资本流入,以此缓解货币升值和国际收支失衡的压力。这种情境下的财政政策也相对积极,比如1972年新上台的首相田中角荣提出的“日本列岛改造计划”,1975年以增加公共投资为主体的“萧条对策”,1986年以扩大公共投资为主要内容的“紧急经济对策”,1987年的减税和扩张性财政政策等。这些政策一方面是为了扩大国内支出,降低货币升值对总需求的负面冲击,另一方面带有改变经济结构和社会福利等长期目标。
日本财政赤字和政府债务持续扩大。日本在20世纪五六十年代的高速经济增长中,政府税收和财政支出都保持高增长,收支大致平衡,政府债务规模很低。进入70年代以后,政府支出增长远大于收入增长,政府债务/GDP从1970年的11.5%上升至1990年的69.3%,平均每年的政府债务/GDP上升2.9个百分点,政府支出增长对需求增长起到了巨大的支撑作用。政府债务的快速增长引起了各方担心,日本政府也多次提出提高财政效率、重建财政的方案,包括控制公共投资、社会保障(养老金和医疗)制度改革、削减补助津贴和公共事业费用、企业民营化等诸多方面的举措。然而一旦开始抑制财政支出和延迟减税,国内需求增长很快就会受到影响,国际收支失衡也随之扩大。政府的支出和债务增长没有带来严重的通胀,没有动摇金融市场信心,日元资产被国际市场广泛接受甚至成为避险资产。日本学者认为,这主要是因为日本民间存在严重的过度储蓄,政府通过发行国债进行公共投资的方式吸收了这些过度储蓄。
进入20世纪70年代以后,日本推进了一系列结构改革政策以缓解传统产业淘汰带来的压力,支持产业转型,政府对经济的干预程度和干预方式发生了明显变化。日本应对传统产业淘汰压力的做法有两个特点,一是不管什么行业,只应对宏观经济萧条,且只采取限时性(有期限)的措施;二是有意识地帮助企业把劳动力、资本等生产要素从该行业退出,重新投到新领域的“事业转换”措施。日本推出了一系列政策针对面临淘汰压力的传统产业。通产省(现改为经济产业省)制定并通过了多部法律,包括《特定萧条产业稳定临时措施法》《特定不况行业离职员工临时措施法》《特定不况地区离职员工临时措施法》《特定不况地区中小企业临时措施法》等。日本政府应对“不况”(即萧条)产业的主要对策是限制产能,包括了限制新增设备投资为主,困难较大时也采取了“设备共同废除”。政策初衷是减少产量或去产能,由此恢复行业的供求平衡。针对失业的增加,日本政府的做法是支持大企业内部解决,把产能过剩行业的员工调配到新兴行业。比如,新日本制铁公司把人员重新调配到那些效益比较好的工厂或者分支机构,三菱重工把造船业务的员工调配到当时快速发展的汽车行业。如果所有可行的方法应用后仍然不能摆脱困境,就借助政府的支持政策。
日本通过限制产能保护传统产业的做法受到非议。这种做法虽有防止产品价格下跌、缓解企业困境等好处,但长期看限制竞争的弊端也很明显。
往往越是限制产能的行业越容易带来产能过剩。比如在“设备调整”成为“常态”的纺织产业,曾有过先登记设备量,陷入萧条后把剩余设备买断和拆掉的优惠制度,该制度也不得不允许“拆旧换新”的技术改造,条件是拆换量挂钩,但每次由技术升级导致“拆少换多”的恶性循环,产能越去越多。进入20世纪80年代以后,日本遵循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倡导的积极性产业调整政策,更加重视竞争,尊重市场经济原则,仅在不救助时产生的经济和社会成本难以接受的情况下才救助企业;稳定就业的措施应避免保护低效产业,重视支持员工改行或职业培训;在经济薄弱地区应支持发展新产业及充实基础设施。
日本政府政策支持从劳动和能耗密集型产业向技术密集型产业的转型。1974年底,日本产业结构审议会发表了《产业结构长期设想》,强调将过去的“资源能源多消耗型产业”转变为“节省资源能源型产业”。通产省主张向“知识集约型”社会转化,降低经济中高能耗产业的比重,将重点发展产业设定为机器人、光学纤维、计算机、软件、激光器、生物工程。1980年日本提出“科技立国”的战略口号。日本通产省发布了《80年代通商产业政策展望》文件,同年10月日本科学技术厅公布的《科学技术创新白皮书》中再次明确了“科技立国”战略,将应用微电子和计算机技术作为通向“科技立国”之路,是70年代产业结构政策调整的延续。受政府支持的行业会得到政府在税收、研发补贴等多方面的政策优惠。
海外直接投资缓解了日本国内的产能过剩压力和对外贸易摩擦压力。日本70年代以后海外投资大幅增加,政府采取了多方面措施支持日本企业在海外的投资。这些支出措施包括但不限于:为海外投融资提供帮助的日本海外经济协力基金、日本进出口银行(JEXIM)等政策性金融机构,专门服务于企业海外直接投资;帮助企业应对海外投资风险的海外投资信用保险制度;以及为海外企业提供咨询支援服务的日本贸易振兴会等。
日本政府在20世纪七八十年代对经济的干预程度下降,面向“小政府”的趋势加强。日本从战后到70年代,政府对经济运行仍保持较强的影响力,主要政策手段包括各种管制政策以及对信贷配置的影响。与美国的贸易摩擦迫使日本在贸易自由化、金融自由化以及减少补贴方面做出了较大调整。日本在80年代也经历了一轮私有化浪潮,这一方面是为了减少财政支出压力;另一方面也迎合了当时流行的新自由主义观念,鼓励市场竞争。1985年日本专卖公社和日本电信电话公社、1987年国有铁道公社等都进行了民营化改革。为了促进竞争,日本1977年修订了《禁止垄断法》,实现了对通过卡特尔获取的不正当利润课税,还包括了寡头垄断的垄断状况和垄断性提价调查。
“金融自由化”大大推进了日本金融体系的市场化进程,同时也带来了诸多挑战。金融市场自由化的主要内容包括:(1)利率自由化,从1978年开始,在1985年基本实现;(2)取消银行经营业务范围限制,从1984年开始日本金融走向“混业经营”阶段;(3)金融产品逐渐自由化;(4)国内外资金流动自由化。金融自由化加剧了金融业的竞争,低利率环境下信贷配给现象减少,日本学者认为金融业的过度竞争和不当竞争成为后来金融危机的主要诱因。
吉田茂政府在1950年建立了战后日本社会保障的政策体系框架,包含社会保险、政府救助、公共卫生和社会福利这四个制度层面。以1958年《新国民健康保险法》和1959年《国民年金法》的颁布为标志,日本政府开始将国民医疗保险和退休金的覆盖范围推向了全国。到1961年,日本基本建成了一个以社会保险为支柱的全民社会保障体系。这个体系的资金来源以国民缴纳的社保金为主,以政府财政的补贴为辅,通过对基础设施的投资确保增值。
进入70年代以后,尽管经济增速下行,财政收入下降,政府以举债的方式支持社会福利保障支出。1973年国民医疗保险的负担比例从50%增加到了70%,这个标准一直维持到今天。社会保障的相关支出在日本财政支出中的比例持续扩大,日本财政重建过程中涉及对医疗保险、公共养老金等方面的改革,这些改革总体而言并没有减少社会福利保障水平。
日本采取累进税制,对股市投资的资本利得、银行存款利息、各种债券的收益等征税,对土地和房产征税。日本对富人还征收高达55%的遗产税以及10%~50%不等的赠予税。日本政府对低收入家庭的转移支付包括最低生活补贴、住房补贴、医疗补贴和教育补贴等。这些制度再加上全民医疗和养老保险制度,实现了收入的相对平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