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规定,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资产主要包括以交易为目的的债券、股票投资和基金投资等。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形成方式有两种:一是购入;二是重分类,将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或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重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本节对购入方式形成的交易性金融资产的会计处理进行介绍。
交易性金融资产应当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初始确认。公允价值通常为相关金融资产的交易价格。购买交易性金融资产支付的交易费用,如支付给代理机构、咨询公司、券商、证券交易所、政府有关部门等的手续费、佣金等,在发生时直接记入当期损益(“投资收益”科目)。买价中包含已宣告但尚未支付或者已到付息期但尚未支付的利息,应确认为应收项目,记入“应收股利”“应收利息”科目。
为了对交易性金融资产进行核算,企业应设置“交易性金融资产”总分类账户,并设置“成本”和“公允价值变动”明细科目进行核算。
2023年7月2日,华建股份有限公司从A股市场购入N公司股票1000股,每股价格为50元,另外支付手续费265元(可以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为15元),华建股份有限公司将该股票投资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款项以银行存款支付。
2023年7月3日,华建股份有限公司从二级市场购入W公司债券,支付价款合计102500元(含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利息2500元),另发生交易费用2000元。该债券面值100000元,剩余期限为4年,票面年利率为5%,每半年末付息一次。华建股份有限公司根据其管理该债券的业务模式和该债券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将该债券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企业在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期间获得的现金股利或者债券利息,符合收入确认条件时,应确认为当期收益,借记“应收股利”“应收利息”等科目,贷记“投资收益”科目。需要说明的是,如果企业持有期间获得了股票股利,不需要做账务处理,但应于除权日注明所增加的股数,以反映股份变动及实际拥有股份的情况。另外,取得交易性金融资产时包含在买价中的股利或者利息已经记入应收项目的,实际收到时不应确认为投资收益。
承接【例5-2】,2023年7月10日,华建股份有限公司收到W公司支付的2020年上半年的利息2500元并存入银行。
承接【例5-2】,2023年12月31日,华建股份有限公司确认W公司债券的利息收益。
在资产负债表日,企业应当按照公允价值对各项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调整。公允价值上升,应借记“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科目,贷记“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科目;公允价值下降,则应该做相反的处理。
承接【例5-1】,2023年12月31日,华建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N公司股票的公允价值为48000元,应调减该股票的账面价值2000元。
承接【例5-2】,2023年12月31日,华建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W公司债券的公允价值为105000元,应调增该债券的账面价值5000元。
交易性金融资产出售时,按照实际收到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按照交易性金融资产的成本,贷记“交易性金融资产—成本”科目,对公允价值变动部分借记或者贷记“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科目,借贷相抵后的差额,借记或者贷记“投资收益”科目。
承接【例5-2】和【例5-6】,2024年3月5日,华建股份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W公司债券全部出售,所得价款112000元存入银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