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光二十三年十月十一日,曾氏来到宝鸡县。宝鸡是陕西的重镇,也是曾氏自从离开成都之后遇到的最大的都市。从此,他告别险峻而冷清的山路,来到人烟稠密、地势平坦的古秦官道,曾氏的心情自然是欢喜许多。我们来读读他当天写的日记:“夜月如画。独立台上,看南山积雪与渭水寒流。雪月沙水,并皆皓白,真清绝也。琼楼玉宇,何以过此!恨不得李太白、苏长公来此一吐奇句耳,孤负孤负!”
这一天,恰是曾氏的三十三岁生日。按今天的算法,曾氏是三十二周岁。三十三岁,只是初度而已。一个三十二岁的青年,已做了五年的翰林,现在又顺利主考了四川乡试,应该很值得欣慰。但我们读这三首七律,整个基调都不高昂,尤其是每首的结尾两句:“名山坛席都无分,欲傍青门学种瓜”,“何时却返初衣好,归钓蒸溪缩项鱼”,“故山鸥鸟吾盟在,曾记江边各忍饥”,字里行间,都颇有点“消沉”的意味。
但如果我们反问一句,如果此时就让曾氏回到白玉堂学种瓜,常年去蒸水河钓鱼,难道就称了他的心意吗?答案无疑是否定的,曾氏不仅不会快乐,反而会更郁闷。那他为何这样写?是矫情吗?也不是的。所谓“大有大的难处”“苦有它的苦中之乐”。曾氏未做官之前,日思夜想就是要做官;做了官以后,又亲历其中许多不如人意处,于是又怀念起当年布衣蔬食的日子。其实,这是人之常情,并非什么虚伪、矫情等德性上的问题。
这一点也可以给我们启示:人活在世上,有许多种生活模式,不必刻意去追求某一种。既努力奋进,又随缘安分,如此便好。前人说“得之不喜,失之不忧”,真阅历之言也。
三十余龄似转车,吾生泛泛信天涯。白云望远千山隔,黄叶催人两鬓华。去日行藏同踏雪,迂儒事业类团沙。名山坛席都无分,欲傍青门学种瓜。
六载承明厌秘书,河东一赋又吹嘘。多惭衮职无遗事,实借文言有庆余。白璧出山终就琢,黄金掷谷总成虚。何时却返初衣好,归钓蒸溪缩项鱼? 蒸水去吾家十里。
苦饫风尘未息机,驽骀已络紫金鞿。诗禅入悟无三昧,世路回头有百非。翁子少年原落拓,承宫家世本清微。故山鸥鸟吾盟在 谓刘大 ,曾记江边各忍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