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些时候,我还不像现在这样了解迪恩,我到丹佛后想做的第一件事就是去找查德·金,我也确实这么做了。我打电话去他家,同他的妈妈聊起来——她说:“哎,萨尔,你在丹佛做什么呢?”查德是个瘦高个儿,一头金发,面相给人古怪的感觉,就像是巫医,这倒是跟他在人类学和史前印第安人方面的兴趣蛮契合。他有着很温柔的鹰钩鼻,在那头闪亮的金发下面带有几分奶油色;他有着俊朗的风度,像是在路旁餐馆跳跳舞、会打打橄榄球的西部达人。他说话总伴随着颤颤的鼻音。
“萨尔,我最喜欢看的就是,大平原印第安人吹嘘自己剥下多少多少张头皮,再露出一脸尴尬的表情。鲁克斯顿在《远西地区的生活》一书中写道,有一个印第安人因为剥了太多的头皮,羞得满脸通红,飞快地跑到平原上,躲起来一个人洋洋自得。真他妈逗乐我了!”
在丹佛令人困倦的下午,查德的妈妈找到了他的下落,他正在地方博物馆里埋头研究印第安竹编技术。我打电话过去找他;他开着那辆老福特双门汽车过来接我,他经常开着它进山搜寻印第安人物品。他穿着牛仔裤,满脸笑容走进长途汽车站。我正坐在地上垫着的旅行包,同那个在夏延公共汽车站遇见过的水手聊天儿,我向他打听那个金发姑娘后来怎么样了。他觉得很烦没有回答我。查德和我坐上他那辆双门小汽车,他先要去州议会大楼取地图,接着得去见一位上了年纪的教师,诸如此类,而我只想要喝啤酒。我心里一直嘀咕个不停:迪恩在哪儿,他这会儿在做什么?由于某种莫名的原因,查德决定不再同迪恩来往,因此,他不知道迪恩住在哪儿。
“卡洛·马克斯在城里吗?”
“在的。”但是他对于卡洛也不愿多说什么。这表明查德·金开始退出我们这个圈子了。我告诉他,蒂姆·格雷在科尔法克斯大街租了一间公寓,罗兰·梅杰已经入住,正等我前去会合。我察觉出某种阴谋的味道,是要把我们这帮人分为两派:一边是查德·金、蒂姆·格雷和罗兰·梅杰,还有罗林斯,他们有意识地不理睬迪恩·莫里亚蒂和卡洛·马克斯他们。而我恰好夹在这场有趣的争斗中间。
这是一场具有社会性的争斗。迪恩的父亲是拉里默街上最落魄的酒鬼之一,事实上他可以说是拉里默街及其附近的人们给抚养大的。他六岁时曾在法庭上请求释放他的父亲。他常常在拉里默一带的街头巷尾乞讨,再把要来的钱带回去悄悄给他父亲,而他父亲则跟另一个老酒鬼,在一堆烂酒瓶中间等他。后来,迪恩长大了,开始晃荡于格伦阿姆的台球房周围,他创造了丹佛的偷车记录,并因此进了少年管教所。十一到十七岁这段时间,他基本都是在管教所度过的。他拿手的事情是偷车,跟踪下午放学的高中女生,开车把她们带到山上,引诱她们干那事儿,然后回到镇上随便找一家旅馆,在浴缸里睡大觉。他父亲以前是个勤劳体面的白铁匠人,后来喝红酒成瘾,成了酒鬼,那比威士忌的酒瘾更糟糕,最后落魄到跑货运谋生,冬天去得克萨斯,夏天返回丹佛。迪恩很小的时候,母亲便去世了,母亲那边有他的几个兄弟,但他们都不喜欢他。迪恩唯一的朋友就是台球房那帮小子。迪恩具有美国新一代圣徒般的巨大能量,加上卡洛,还有台球房的那帮小子,成了丹佛那一季的地下怪物。而更为绝妙的象征,是卡洛在格兰特街的一间地下室公寓,我们一伙常常聚集在那里,从晚上一直待到天亮——有卡洛、迪恩、我、汤姆·斯纳克、埃德·邓克尔和罗伊·约翰逊。后来又加入了一些其他人。
到丹佛的第一个下午,我睡在查德·金的房间里,他母亲在楼下忙着做家务,查德在图书馆工作。七月份的高原十分炎热。如果没有查德·金父亲的发明,我是没法睡着的。查德·金的父亲七十多岁了,是个和善的好人,他瘦削体弱却蛮有耐性。他饶有兴致地跟我娓娓讲述,八十年代时他在北达科他平原度过的孩提时光;为了好玩,他曾骑着光溜溜的小马,挥着木棍在丛林狼后面追赶。后来,他在俄克拉荷马州的锅柄状地区当教师,最后成了丹佛一个多面手的商人。在这条街边的一个车库里还保留着他用过的办公室——那张拉盖桌也还在那里,堆放了无数尘封的文件,记载了过去那些令人激动和发财的岁月。他发明了一种特别的空气调节器,将一台普通的电风扇放在窗框里,让冷水通过飞转的风扇叶子前面缠绕的线管。在风扇机头四英尺的范围以内效果十分理想——显然,管子里的水在炎热的天气里变成了水汽,楼下部分的温度依然跟平常一样热。不过,我睡的查德那张床就正好在风扇下面,一座大大的歌德半身塑像一直盯着我,我很快便睡着了,但仅仅二十分钟我就被冻醒了,感觉几乎快要冻死了。我盖上一条毛毯,还是很冷。最后冷得根本没法睡着,只好来到楼下。老头问我,他的发明怎么样。我说简直好得不能再好了,当然我的意思是指在某种范围之内。我喜欢这个人。他沉浸于回忆之中。“我发明过一种去污剂,被东部的一些大公司抄袭了。多年来我一直在搜集证据。但凡我有足够的钱,请到一位不错的律师的话……”但是眼下找到一位能干的律师也为时已晚;于是他只能兴味索然地待在家里。晚上,查德的母亲为我们做了一顿极为丰盛的晚餐,鹿肉排是查德的叔叔在山里打的野味。可是,迪恩在哪儿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