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只有我和蒙大拿瘦高个儿两人在一起了,我们开始泡酒吧。我有大约七美元,但就在那一晚我愚蠢地挥霍掉了其中五美元。开始,我们同那些牛仔打扮的游客、油井工人还有牧场工人们一起在吧台、过道和人行道上转悠;然后有一阵子,我没看到痩高个儿,他喝了很多威士忌和啤酒,在街上晕头转向地瞎跑,真是个十足的酒鬼。他眼睛呆滞无神,竟也能跟素昧平生的陌生人聊上几句。我进了一家红辣椒小酒馆,女侍者是墨西哥女孩,模样挺漂亮。我吃了点东西,在账单背面写上几句表白的话。小吃店再没有别的顾客;大家都在别的某处喝酒。我让她把账单翻过来看看。她读后笑了起来。那是一首小诗,我表示希望她今晚能同我约会。
“我很愿意,小伙子,不过我要跟我的男朋友约会。”
“干吗不甩掉他?”
“不,不,我不能,”她难过地说,她说这话时的样子,挺逗人爱。
“我会另找时间再来这儿。”我说。她接口道:“什么时候都行,小伙子。”我还是没走,只为多看看她,又要了一杯咖啡。她的男朋友沉着脸进来了,问她什么时候能下班。她忙乎了一阵,很快就准备打烊。我只得走了。离开时我冲她笑了笑。
街上仍是一片狂欢景象,只不过那些打着酒嗝的胖家伙们更加醉醺醺,狂呼乱叫的。有趣的是。居然还有戴着显眼头饰的印第安酋长在人群中转悠,一脸严肃地夹杂在那些满面通红的醉脸之中。我看见瘦高个儿摇摇晃晃地走着,便朝他走了过去。
他说:“我给在蒙大拿的老爸写了张明信片。你能不能找到邮筒帮我丢进去?”这个请求真稀奇;他把明信片交给我,自己摇晃着推开酒馆的弹簧门地进去了。我接过明信片找到邮筒,飞快看了一眼。“亲爱的爸爸,我星期三到家。我一切都好,也祝你万事如意。理查德。”这让我对他有了不同的认识;想不到他对他的父亲竟然如此温情和礼貌。我进了酒吧,又同他在一起。我们叫了两个姑娘,一个金发的,年轻漂亮;另一个深褐色头发的,挺丰满。她们不怎么说话,沉闷得很,可我们想逗逗她们。我们带着她们来到一家破旧的夜总会,看样子快要打烊了,我花去了我仅有的两美元给她们买了苏格兰威士忌,我们自己喝啤酒。我有点醉了,但并不在乎;一切都很好。我一心只想讨那个金发小妞的欢心。我全部心思都是想着干那事儿。我搂着她,要让她明白我的意思。夜总会打烊了,我们只好一块儿游荡在摇晃晦暗的街上。我仰望夜空;纯净美妙的星星依旧闪耀着。两个姑娘要去公共汽车站,我们也一起去了,但她们显然是去跟某个等在车站的水手见面,是那个胖姑娘的表哥,而且他还带着朋友。我问金发姑娘:“怎么回事?”她说她要回家,就在离夏延南边不远的科罗拉多州。“我送你,坐公共汽车去。”我说。“不,公共汽车停在公路上面,我还得自己走过那片该死的草原。整个下午我在考虑这件该死的事,今晚我可不想从那走过去。”
“唔,听着,草原上一定有花儿,我们可以一起好好散步。”
“那儿可没有花,”她说。“我想去纽约。我真烦透了这里。除了夏延,根本没地方可去,而夏延什么都没有。”
“纽约也什么都没有。”
“没有才怪呢!”她嘴一撇。
公共汽车站里到处都是人,连门边都很拥挤。等车的人形形色色,有的就只是在周围站着;那有不少印第安人,目光冷漠地注视着周围。金发姑娘不再跟我聊天,跑到水手他们几个人那边去了。瘦高个儿在长凳上打瞌睡。我坐了下来。全国汽车站的地板几乎都一样,满是烟头、口痰,给人一种汽车站特有的悲凉感。有那么一会儿,我觉得它简直就是纽瓦克车站,只是这儿的外面广阔得多,这正是我所喜欢的。我很懊悔,整个这次旅行的纯粹都全糟蹋了,我没剩下一个子儿,无所事事地游荡,浪费时间,同这个没个好脸色的姑娘瞎混一气,把钱全花光了。想到这些我就心烦。我有好长时间没有睡觉了,十分疲倦,连咒骂和发牢骚的力气都没有了,就去睡一会儿;我把旅行包当枕头,蜷缩在椅子上,一直睡到第二天早晨八点,醒来时周围是人们的喃喃低语声、车站的嘈杂声,还有几百号人来来往往。
我醒来时头痛得厉害。瘦高个儿已经走了——我猜是去蒙大拿了。我走到车站外面。我第一次看到天空这么蓝,远远地,是落基山脉巍峨的雪峰。我做了个深呼吸。必须要立即去丹佛了。我先吃了一顿简单的早餐,一小份烤吐司和咖啡,一只鸡蛋,然后穿过小镇到了公路上。西部狂欢节还在进行中;有骑术表演,欢叫声和跳跃的热闹场面又将重新开始。我把它们拋在身后。我只想赶去丹佛见我的那帮伙计。我穿过铁路的天桥,到达一排简陋的棚屋前,那里有两条公路在这里分岔,都是通往丹佛。我决定走挨近山脉的那一条公路,可以看看山上的风景,于是朝着那个方向走去。我很快就搭上一辆破旧的便车,那是一个康涅狄格州的小伙子驾车周游全国,同时一路上画画写生,他是东部地区一个编辑的儿子。他一路上说个不停;我因为酒醉没有清醒,加上高山反应,整个人很是不舒服。有时候我几乎不得不把头伸出窗外想吐。到了车主人在科罗拉多州的朗蒙特放下我时,我感觉自己已恢复正常,还给他讲了一下自己的旅行经历。他祝我好运。
朗蒙特景色秀丽。在一株巨大的老树下有一片属于加油站的碧绿草坪。我问加油站的工作人员可不可以在草坪上睡觉,他回答说没问题;我便铺开羊毛衬衫,脸贴着衬衫躺下来,伸开一只胳膊肘,用一只眼睛仰望着火热的太阳底下那积雪覆盖的落基山脉。我美美地睡了一觉,足足有两个小时,唯一不舒服的是偶尔有科罗拉多的蚂蚁在我身上爬得痒痒的。我到科罗拉多了!我越想越高兴。哎!哎!哎!我做到了!这一觉醒来,我感到神清气爽,以前在东部生活的那些密密麻麻的往事竟然出现在梦中,我站起来到加油站的男卫生间洗漱了一番,整个人觉得健康又爽利,我大步走出来,在路旁餐馆要了一大杯浓厚的奶昔,把我灼热而备受折磨的胃冷却一下。
顺便提一下,给我打奶昔的是一个十分漂亮的科罗拉多姑娘;她脸上一直挂着笑容;我心里很是欣慰,总算是弥补了昨晚的一些遗憾。我心里暗自想,乖乖!到了丹佛又会如何呢!我又踏上那条火热的路,随后搭上一辆全新的汽车,开车的是一个三十五岁左右的丹佛商人,他开到每小时七十迈。我几乎是全身都在震颤;我计算着时间和剩下的里程。就在前方,在远方覆盖着白雪的埃斯蒂斯山峰下面,越过那些翻滚的金色麦田,我终于看到我的丹佛了。我已经想象着今晚我会在丹佛的一家酒吧里,跟那帮哥们儿坐在一块儿,在他们眼里,我像是一个穿越陆地的先知带给他们暗语,衣衫褴褛而且奇怪,不过我所带来的唯一字眼只能是“哇”。驾驶员与我一路热烈地谈到了我们各自的打算,不知不觉中已经开过了丹佛郊外的水果批发市场;烟囱、烟雾、铁路站、红砖建筑,还有更远处市区的灰石头建筑,是的,我到丹佛了。他在拉里默大街放下了我。我实在太开心了,咧着嘴,带着世界上最顽劣的笑容,晃晃悠悠地走在拉里默大街上那些老流浪汉和颓废的牛仔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