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遇见迪恩的时候,我与妻子才分手不久,刚刚大病初愈,我只能说这场病确实跟那令人不胜疲惫的离婚有关,而且,我对当时的一切都心灰意冷。随着迪恩·莫里亚蒂一起到来的,还有我生命中“在路上”的那部分。在那之前,我曾经幻想过多次去西部看看,然而也就是随便含糊地计划一下,从没有启程过。而迪恩这家伙可以说是此出行计划中最完美的伙伴,因为他其实上就是出生在路上的。那会儿是1926年,他父母正开着一辆破车,途经盐湖城前往洛杉矶去。最初我是从查德·金那儿知道他的,查德带给我几封来自新墨西哥少年管教所的信,写信人正是迪恩。我随即对那些信件产生了相当的兴趣,因为他在信里要查德把关于尼采的一切,以及查德所知道的所有奇妙的事都讲给他,态度天真而诚恳。我曾经跟卡罗聊起这几封信,还想着将来有没有机会见见这位奇怪的迪恩·莫里亚蒂。这些事都已经是旧谈,而迪恩早已今非昔比,那时的他还只是神秘重重的小劳改犯。然后,忽然某一天就传来一个消息,说迪恩离开了少管所,打算第一次来纽约了;当然还有一个消息,是他与一位叫玛丽露的姑娘结了婚。
一天,我正在校园晃荡,查德和蒂姆·格雷找到我,说迪恩现正待在东哈莱姆区一个没有热水的旧公寓里,那里也还有他那位漂亮生动的小妞,两人搭乘灰狗长途巴士,在第五十大街下了车,想在街角随便找个地方吃饭,就拐进了赫克托。从那以后,赫克托咖啡馆就成了迪恩心中纽约的地标。两人在那里消费了不少光鲜滑嫩的蛋糕和奶油泡芙。
刚开始的那段时间,迪恩总是对玛丽露说:“亲爱的,我们现在终于到纽约了。尽管我们过密苏里河的时候我没把我的想法全都告诉你,尤其是经过波恩维亚劳改所的时候我想起了我的牢狱生涯,但我觉得现在我们非常有必要把余下的那些个人爱好全部放到一边,立刻开始计划具体的工作生涯……”总之,他早期的说法都是类似如此。
我们一伙人去了迪恩住的那个没有热水的公寓,他穿着短裤来开门,玛丽露正从长沙发跳起身来;接着,迪恩打发公寓的主人去厨房了,也许是让她煮咖啡,他则继续谈论他的爱情问题。因为在他看来,生活中唯一神圣的头等大事只有性,尽管为了生存他不得不骂骂咧咧地打工。他就站在那里,目光朝着地面,飞快地晃着脑袋,点点头,就像一个年轻拳击手聆听教官的指示一般,让你感觉他是在用心谛听每一个字,并千万遍回应道“是,是,是”或“明白,明白”。迪恩给我的最初印象,是年轻时的吉恩·奥特里——瘦长,一双眼睛碧蓝,一口地道的俄克拉荷马方言,蓄着大鬓角,活脱脱一个来自西部雪国的汉子。事实上,他之前一直在科罗拉多州的艾德·华尔农场里干活,直到同玛丽露结婚,之后一起来到东部。玛丽露十分漂亮,一头长长的金色卷发披在肩上,就像是惊涛骇浪的金色海洋。她坐在长沙发的边沿,两只手垂放在腿上,一双迷蒙的蓝眼睛带着乡野气息,不安地注视着周围的一切,因为她正待在一个早在西部时就有所耳闻的地方,这样一座黑暗又充斥着罪恶的纽约破旧公寓。此时的她仿佛是莫迪里阿尼笔下,一位颀长而消瘦的超现实主义女子,正等待在不妙的房间里。尽管玛丽露外表看起来漂亮又可爱,其实她真的笨透了,能做出一些骇人的事情。那个夜晚,我们喝啤酒、扳腕子、侃大山,一直到天亮。早晨,我们围坐在昏暗的晨光里默默地抽着烟蒂,那种从烟灰缸拣出稍长一点的。迪恩突然紧张地站起来,来回地踱步,一边认真地思考着,接着打算让玛丽露准备早餐,打扫地板。“就是说,我们必须得脚踏实地,亲爱的,不然我们就是举棋不定,弄得我们的计划既没有真凭实据也不明确。”然后,我便离开了。
接下来的一个星期,他对查德·金说,一定要跟查德学习写作;查德让他来问问我的意见,说我是作家。在这段时间里,迪恩找到一份露天停车场的工作,并且与玛丽露住到了哈波肯公寓里——鬼晓得他们怎么会去那里住!他俩大吵了一架,玛丽露完全气疯了,竟然想到要报复他,所以她歇斯底里地跑到警察局,编造了一些莫名的罪行指控迪恩,最终迪恩不得不从哈波肯公寓仓皇出走,无处可去,于是直接跑来了新泽西州的帕特逊,那是我和姨妈的住处。那晚,我正在看书,忽然听到一阵敲门声,来人正是迪恩。他弓着腰站在漆黑的楼厅里,脸上堆着笑,跟我打招呼说:“嗨,你还想得起我——迪恩·莫里亚蒂吗?我来这儿是想请教你怎么写东西。”“玛丽露呢?”我问他,“那个婊子!”按照迪恩的说法,她显然是当婊子搞了点钱回丹佛了。我带他去外面喝了点啤酒,因为我们无法在家里畅所欲言——我姨妈正在客厅看报,她只瞟了一眼迪恩,就断定他是个疯子。
到了酒吧,我对迪恩说:“喂,伙计,我对你来找我的真实意图非常清楚,你并不是想成为一名作家才来投奔我,你也别拿出吸安非他命的劲儿来同我争辩。”他说:“是啊,你说得对,我当然明白你的意思,事实上这些问题发生在我身上,而我现在需要领会这些因素,从叔本华的主客二分哲学出发,弄清这些事物的本质……”。他对这样的话题总是没完没了,而他所说的我完全听不懂,估计他本人也不怎么清楚。那段时间里,他实在不清楚自己在说些什么,换句话说,他是一个年少的囚徒,一心沉浸于成为一位真正的知识分子的美妙可能之中。他喜欢运用那些从“真正的知识分子”那里听来的语调和某些词语,却搞得混乱不堪。不过要知道,他在其他事情上并不会如此幼稚。后来他跟卡洛·马克斯一起只用了几个月的时间,便弄懂了所有专业术语,成了行家。尽管如此,我们在一些疯狂的层面却能够默契十足。我同意他住在我这里,直到他找到工作,而且我们还说好一起去西部看看。这些都发生在1947年的冬天。
有一天晚上,迪恩在我家吃晚饭,他已经找到一份纽约停车场的工作。当时,我正在飞快地打字,他俯下身子,在我背后叫道:“快点,伙计,姑娘们可不会多等的,快点啊。”我说:“等一下,马上就写完这一章了。”这可是我书中最出彩的一章!
然后我换了衣服,与迪恩一起飞快赶往纽约,去跟那些姑娘约会。当公交巴士穿过磷光像鬼影一般闪烁的林肯隧道,我和迪恩靠在一起,挥舞着手指,大声嚷着,兴奋地说着话,我也开始变得有劲头了,就像迪恩一样。他是那种满脑子激情的青年人,虽然他还是一位自信满满的骗子,这只因为他太想活下去,太希望能获得人们的关注,如果不这样,人们便不会理睬他。我知道他在骗我(包括食宿和“写作”之类),而他也知道我对此心知肚明(这正是我们关系建立的基础),不过我并不介意,也不会影响我们相处的状态——既不彼此讨好,也不相互干扰。我们彼此鼓励,仿佛一对伤心的友人。我开始向他学习,就像他也向我学习一样。每当我有关注的事情,他就会说:“放手干吧,你做的事都是很棒的。”当我写作之时,他就站在我身后,边看边叫道:“是的,非常好!噢!哥们儿,太棒啦!”或者“哟!”的一声后,用手帕擦擦脸。“噢,哥们儿,有太多的事情要做,有太多的东西可写!即使可以统统把这一切记录下来,不受任何限制,没有文学上的禁锢,也不顾及语法上的禁忌,那……”
“对呀,哥们儿,你讲得太棒了。”我可以从他充满激情的梦幻里捕捉到闪光的火花,他讲得如此热情奔放,滔滔不绝。以至于公交巴士上的人们都转过头来张望他这个“兴奋过度的怪人”。过去在西部的时候,他把时间分成三份,一份在台球房,一份在监狱,一份在公共图书馆。人们可以看到,他经常冬天帽子也不戴,就抱着书冲向台球房,或者爬树进到同伴家的阁楼上,在那里待上几天读书,或者避开法律的束缚。
我们到了纽约——我记不清具体情况了,只记得约了两位黑人女孩——跟迪恩在用餐的地方碰面……但她们不在那儿。我们前往他上班的停车场,他却有些事情需要耽搁——在车场后面的小木房里换衣服,面对一块已经出现裂纹的镜子稍微打扮一下,才跟我一起出发。那天晚上,迪恩和卡洛·马克斯见了面,二人的会面真的是重大事件。两人的脑瓜子都非常聪明,才打了一下招呼,彼此就产生了好感。两只敏锐的眼睛穿透了那两只有同样敏锐目光的眼睛;两个人都是骗子,不过,一个人的心地光明而圣洁,另一个则心地阴暗还带有一些伤感的诗意,后者是卡洛·马克斯。从那以后,我就很难见到迪恩了,我有点伤心。他们双双迸发出青春活力,比较之下,我简直就是乡巴佬,跟不上他们的趟儿。
整个好戏就要开场了,它热闹、繁杂,近乎疯狂,即将把我所有的朋友和我剩下的家人一并搅起来,成为一块庞大的云幔,笼罩在美国的夜空上。卡洛对他讲起“老蛮牛”李、埃尔默·哈塞尔以及简的境况:李干着种植大麻的营生,在得克萨斯,哈塞尔生活在赖克斯岛,简吸安非他命吸出幻觉,抱着自己的女婴在时报广场瞎逛,终于逛到贝尔维尤精神病院去了。迪恩给卡洛讲他不知道的西部人物,比如汤米·斯纳克,那位脚部畸形的台球室杀手,玩纸牌的高手,还是个奇怪的圣徒。他还讲起罗伊·约翰逊、大埃德·邓克尔,包括他的发小、街区的哥们儿,还有那数不清的女孩子、性派对和色情电影,还有他心目中的须眉好汉和巾帼英雄的种种奇遇。他们在大街上一路跑过,一开始对什么都兴趣盎然,后来渐渐地变得忧郁,遇事会思考多一些,冲动减少了。不过当时,他们在街道上跑跑跳跳,我则摇摇晃晃地跟在后面,我一生都喜欢跟随那些让我觉得有兴趣的人。在我看来,只有疯狂的人才算是活人,他们对生活痴狂,满嘴疯话,渴望救赎,渴望拥有一切;他们一贯不知疲倦,从来不谈论那些俗事,而是燃烧着,像好似奇妙无比的黄色罗马烟火筒,持续不断地喷出火球和火花,仿佛巨大的蜘蛛在夜空里垂下八条腿,其中闪耀着蓝光,人们随之发出“啊!”的赞叹。在歌德时代的德国,人们是怎么称呼这种年轻人的呢?首先,你知道的,迪恩打心眼里希望能掌握卡洛那样的写作技能,因而他才带着唯有骗子才具备的含情脉脉向卡洛发动语言攻势。“嗨,卡洛,听我说——我要说的是……”我有阵子没见过他们了,大约两个星期吧,两人就在那期间没日没夜地神侃,成了铁得不能再铁的哥们儿。
春天来了,这是旅行的最佳季节,我们这帮人个个都在准备属于自己的旅行。我手头的那部小说一时丢不开,在完成计划的一半时,我得陪同姨妈去南方看望兄弟罗科;接下来,才着手开始我一生中的首次西部旅行。
迪恩已经出发了。卡洛与我来到第三十四街,在灰狗长途汽车站为他送行。汽车站楼上有一处地方可以拍快照,只需要花费两毛五。卡洛取了眼镜,做出一副凶恶的模样;迪恩拍的是侧面像,故意忸怩作态;我照的是正面像,仿佛是一位三十岁的意大利人,模样凶狠蛮横,似乎就要把任何侮辱了他母亲的人杀掉一样。卡洛和迪恩小心而仔细地用刀片把这张照片一裁两半,各自拿了一半,装在皮夹里。这一次迪恩荣归丹佛,为此他穿了一套真正的西部人的服装;他已经完成了在纽约的第一次‘尝试’。说是尝试,实际上他仅仅是在停车场里像狗一样累死累活。作为停车场工作人员,他称得上是全世界最好的,他能把汽车以四十迈的时速退入一个狭窄的车位,在停稳墙脚前之时跳出来,快速跑过防护板,跳进另一辆汽车,在逼仄的空间让汽车保持五十迈的时速转个圈子,快速地倒退回车位,猛地踩下紧急刹车,在下车时还能看见汽车在抖动;然后他像田径健将一样朝售票室冲刺,交上一张票,一辆汽车刚停下,车主人尚未下车,他就向车主身子下面钻进去,不等车门关好,就将引擎发动,在轰鸣声中将汽车开到可以停放的车位,汽车甩出一道弧线,砰的一声停到位,刹车,下车,奔跑;就这样每晚不停地干八个小时,无论晚高峰,还是晚上剧院散场,只要是交通拥挤时间他就得忙个不停,他穿着一条油腻的粗布裤子、套一件磨损的毛皮内衬夹克,脚上的破鞋走起路来啪嗒啪嗒作响。现在他为了回家,买了一套新衣服;蓝色料子上有细长的条纹,坎肩等等,都置办齐全——他为这些在第三大道上花了十一元,还买了怀表加上表链,还有一台手提打字机,如果在丹佛找到工作,他就准备在寄宿所里写东西了。我们去第七大道的赖克餐馆,点了法兰克福香肠还有豆子,算是吃了一顿告别餐,迪恩上了标有前往芝加哥的公共汽车,随着一声轰响消失在黑夜。我们的西部牛仔就这样上路了。我决定在春暖花开、大地复苏之时,也走这条路。
的确,这就是我所有公路旅行经历的开端,接下来的事情太精彩了,必须要谈一谈。
是的,我要对迪恩进行更深入的了解,一方面因为我需要新的生活阅历作为写作素材;另一方面由于我已经结束在校园里的游荡,再待下去已经失去意义,另外就是虽然我和他性格不大一样,但他让我感觉到似乎是失散很久的兄弟;每当他那张蓄着长连鬓胡、消瘦而苦恼的脸以及那条肌肉紧绷而汗渍渍的脖颈映入眼帘,我就回忆起儿童时代在帕特森与帕塞伊克的垃圾堆、游泳场和河边嬉戏的情形。在他的身上,那件肮脏的工作服显得非常帅气,你让专门定制的裁缝都做不出比它更合身的衣服,但是迪恩可以在艰苦的条件下师法自然获得取得天然的乐趣。从他乐不可支的谈话方式里,我仿佛又听到那些旧时的伙伴和哥们儿的声音,来自桥洞下,或摩托车之间,或居民区的晾衣绳下面,在让人恹恹欲睡的午后门前的台阶上,那些男孩弹奏吉他,兄长们则在工厂劳动。我现时的其他那些朋友全是“知识分子”——查德,人类学家、尼采派的,用低嗓门说话,会以严肃的表情盯着你;性情古怪的卡洛·马克斯,超现实主义者,说话会拖长声音;“老蛮牛”李,对任何事物都要批判一番——要不就是那些藏头露尾的犯罪分子,比如目中无人的埃尔默·哈塞尔,还有简·李,会趴在沙发上的东方毯子上,满不在乎地看《纽约客》。但是迪恩的智力一点毛病没有,饱满而焕发光彩,没有令人生厌的知识分子作派。他的“犯罪行为”带给人们的往往不是愠怒和嗤笑,而是引发一阵粗犷的美国式叫好;它带着西部情调、西部味道,是平原吹来的颂歌,一些事情(他偷汽车的原因只是为了兜风)也早有预兆、正在实现,还包含新意。另外,我的全部纽约朋友都处在颓唐的、梦魇似的境地,整日贬损社会,摆弄他们那套陈腐的、书斋气的、政治学的抑或心理方面的理由,但迪恩不是这样,他要获得面包和性爱,不得不在社会上努力拼搏;“只要我能搞定那个靓妹儿,哥们儿!”“只要大伙有吃的,兄弟,你明白了吗?我饿了,饿得前胸贴后背了,咱们马上去搞点吃的吧!”——我们就赶出去找东西吃了,恰似《传道书》上所说:“太阳底下,人各有分。”
迪恩是一位充满阳光的西部亲属。虽然姨妈不时提醒我,他会给我招来麻烦,但我耳边响起新的召唤,眼前浮现出新的地平线,我青春的心对之坚信不疑;尽管他可能为我招来一点麻烦,抑或他最终不和我做朋友,让我眼巴巴地在路边饿死或者病死在床上——又有什么关系?我是一位年轻的作家,我渴望启程。
在这条路上一直往下走,我知道那里会有女人,会有未来,一切都会有的;沿着这条路往下走,那颗明珠会交与我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