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希望每个人都能对自己持有信念和希望:人立足于天地之间,作为天、地、人“三才”之一,有其不可替代的位置和价值。从终极而言,人心必将回归天地之心。
这一讲,我们讨论“轴心时代”中国与西方的差别。所谓“轴心时代”,是由德国存在主义哲学家、精神病学家雅斯贝尔斯提出的一个概念;后来,英国宗教学者凯伦·阿姆斯特朗 进一步发挥,写出了《轴心时代:人类伟大思想传统的开端》一书。
二战晚期,雅斯贝尔斯从德国海德堡到瑞士躲避战乱,也借此机会思考:为何人类世界有如此多不同的文化特色?他觉得每个文化圈都有其自身的特点——这就影响到在该文化圈里生活的民众,环境与文化在他们身上培育出一种“人的个性”,也就是文化特性,以及这个族群的集体性格。所以,他就挑了几个重要的“大文化圈”来做比较研究。所谓“大文化圈”,其涵盖的族群不止一个,延续的时间相当长;而且,这些文化圈都比较强调抽象的意义、超越的意义。
比如我们在“导言”中所提到的“一神教”,它强调的是神与人独特的关系;“多神教”则强调神与人之间的分工问题、善恶问题——善与恶之间,是谁能战胜谁,还是谁也克服不了谁?中国历史上,也有过“性善”“性恶”的讨论。
雅斯贝尔斯假定,距今2200年至2800年,在世界几个大的文化圈,几乎同时出现了一些重要的人物。他们提出亘古常新的大问题——我们永远要研讨,永远要思考这些问题,诸如人与人的关系,人与自然的关系,人与过去、现在的关系,人与自己内心的关系……凡此,讨论的虽然都是哲学问题,但并非出于好奇,而是希求以思考、阐述哲学问题的方式,来寻找生命存在的意义。
这一阶段,各个文化圈尚处“少年时代”,却已经对诸多问题做出“一锤定音”的方向性判断:那个时代的人关心什么事情,两千多年以后的今天,我们还是同样关心;而且还是以他们当年的思想,作为行为的标准、取舍的凭据。
所以,从那个时代的文化特点就能看见现代人的集体性格。同样,我们也能看到每个文化圈里的个人在自身发展壮大的过程中,是跳出原有文化圈走向兼容并包,还是在既有的文化圈之中,继续深入、加强自身的文化认同。这是轴心时代的文化对于现代人的意义。
雅斯贝尔斯研究“存在主义”(existentialism),但并不想做一种悬空的、理想主义的分析,而是从已有的状态去分析、研讨——已经存在的世界是如此,我们可以通过探索人类文明的根源,进而思考有没有改进的可能性。我们是不是在不同的时代,对同样的事物有不同的反应、不同的想法?这是他着重探讨的地方。
有关世界上不同族群的性格,以及几个大文化圈的比较,雅斯贝尔斯并非发起该类讨论的第一人。更早期的马克斯·韦伯 ,就有不同文化区之间的比较研究:《新教伦理与资本主义精神》之后,他又陆续撰写了《中国的宗教:儒教与道教》《印度的宗教:印度教与佛教》《古犹太教》等系列著作。韦伯所选择的文化,其实与雅斯贝尔斯所选择的文化相当一致,都是从西往东排列:“一神教”以古埃及的太阳神信仰为开端,影响到犹太教、基督教、伊斯兰教,其中基督教中又分出来东正教、天主教和后来的新教;再往东有印度教,以及在其基础上衍生出的佛教;中间还有一块地方是波斯,古波斯的祆教 讨论的是善恶之间的关系——人究竟能不能始终保持“善”?还是说躲不开“恶”的因素?若是躲不开,能不能从这个问题中解脱?祆教所讨论的问题,也影响到佛教及以后的汉传佛教、藏传佛教 等等。
韦伯的几本书,所探讨的文化圈由西往东,最后要讨论的就是中国。韦伯假定在周代,中国建立了一个普世的“天下国家”,周人进而寻找这个国家的领导者的使命——大家要如何在这个大的文化圈里寻找和平、和谐,但同时也能发挥不同人群的个性?
韦伯的这种比较,被称为“宏观文化”(macroculture)的比较研究。此后,才是雅斯贝尔斯在二战时期对“轴心时代”的思考。雅斯贝尔斯之所以从德国逃到瑞士,是因为不齿于纳粹德国的侵略行为,他也不齿于苏联的极权主义。他认为:当时的苏联以推行马克思主义、社会主义为借口,表面上宣称要谋求人类共同的、永久的福祉,实际上还是发展了旧沙俄的帝国主义。
他也讲到当时的中国,他认为中国在二战的冲突之中,是最为积极应战的——中国并未主动挑起战争,而只是在被日本侵略后奋起反抗,力图挽回自己国家的生命,自己文化的生命。
他也将当时的美国与中国做比较。美国原本应当是各种文化交汇,不同族群互相学习之所在。但他认为“尽管美国是个多民族的移民国家,文化交融持续不断;但归根究底,美国还是基督教文化的一部分”。基督教文化有它和平的部分,也有其“独占”的部分,“一神信仰”就是独占的想法:神对我特别有恩赐。
韦伯特别说明基督教里面的“新教”,尤其是加尔文宗 ,其教义认为人一生的好坏,上帝已经预先设定了——因为上帝是“全知全能的”,不需要经由祷告建立关系就能改善人类。上帝虽然也给人一定的“自主权”,但这所谓“自主权”依然是经由上帝预设的。当然,这种“命定论”在神学上有缺陷,但其中还有一层意思:若是你能体会到神“命定”的原意,进而由此出发寻求生命的改进,则又是一番自己能参与、改进的救赎。
将几大文化系统对比以后,韦伯觉得:如此一来,我们就可以经由理解过去来理解当前的世界局面,这也许更有助于我们理解未来。但是,在当下到未来之间,我们还是有充分的自主权,可以从其他的文化圈里学习、借鉴有用的因素。比如说存在“一神信仰”的文化区,就可以学习东方兼容并包的“人间理想”,而非“超神”“超人”主宰的宇宙秩序——可以更强调神对人的盼望,人的精神方面的自由,以及个体生命依凭自心自主进步的空间。
所以,我特别提出“轴心时代”的文化特色,就是希望根据今天的世界格局,当前各个国家、地区的所作所为,来推论人类共同体未来的走向。但是,从过去推论未来之前,我们必须看到这些大文化圈本身最早的模式是何种面貌。也许我们可以从其中部分模式去推展、合并,或者从文化上对其加以修正,直至将来发展出全人类共同的文化价值。在此共同文化之中,彼此取长补短,大家互敬互重,如此或可有一个和平舒畅的“新世界”出现。这不是理想主义,而是从已有的基础上改进、修正、提升。
有一个法国神父叫德日进 ,还是位古生物学家,他曾在中国研究脊椎动物,重点研究北京猿人的演化过程在人类演化史上的地位,也讨论了人类在生物演化过程中的地位——人与上帝之间,究竟有多远的距离?上帝是允许、盼望我们提升,还是他已经固定下来一个局面?关于这些思考,他写下了《人的现象》。这本著作所讨论的问题,已经脱离了传统的“进化论”,也脱离了天主教的教义。所以天主教不让他传教、讲道,不许他与别人讨论这类教廷认为“离经叛道”的想法。
德日进的想法,其实只是从雅斯贝尔斯的想法往前推进了一步。在《人的现象》里他认为:人类是从α这个起点,走到Ω这个终点;而中间的这段路程,实际上是神给我们的选择。神给我们许多可能性:当中的每一步,我们只需要自己支持自己走,一直走到最后;当到达终点Ω的时候,再回头一看,我们人的命运从起点α已经被上帝规划好了;至于能不能走到这个预设的终点,还要依靠自己的意志,依靠自己的修行。
说实话,我并不只是希望帮助大家理解今天的世界,我也盼望大家能够从古代文明长期演化的过程之中,看见错误,也看见希望。
我们先从两河流域 开始,因为从考古学来看,两河流域和中国几乎是最早形成的两大文明系统。虽然两河流域涵盖的地理范围不大,可它影响到整个西方的后世文明,甚至有部分因素影响到印度。中国则独自发展了一套文明系统,后来又接纳了不少外来因素,例如佛教等。
两河流域的新石器时代,始于距今约一万年前,和中国几乎同时。这是一个很狭小的平原,在今天的伊拉克地区,发展了中东最古老的农业文化和城市——当然,城邦出现较晚。在此基础上,两河流域文明的影响,后来扩大到包括今天的伊朗、阿富汗、阿拉伯世界,以及地中海东部部分国家。
迄今发现的人类文明中,两河流域是农业起源最早的地区。而最能彰显这一地区特色的,是因其特定地理条件而产生的信仰观念。两河流域北面是高山,南面是沙漠,中间两条河平行流动的地区其实也不大,其面积大概相当于中国的淮河流域所涵盖的江苏北部、安徽及河南的一部分。
横亘于两河流域北部到东北部的山脉,挡住了来自北方的寒风;如此地形,也使得南方产生较为湿润的水汽——这种以山脉为界,北干南湿的气候,就形成几个很强烈的对比:山地与沙漠的对比,山地与平原的对比,干燥和湿润的对比,陆地和海洋的对比——因为幼发拉底河与底格里斯河顺流而下就是波斯湾,波斯湾出去就是印度洋。山区—沙漠—绿洲—河流—海洋,这一地区的气候与环境非常多样。
沙漠地区冬天酷寒,夏天极热,在冬天死亡的生命,到春天会重新活过来。所以,两河流域的不同季节也形成强烈的对比:生命和死亡,润泽与干枯。从绿野一片到黄沙满地,风暴吹来吹去,可人还得在此间过日子。
冬天酷寒时,人们躲在洞穴或房子里,野兽也藏身于巢穴中。等到春天来了,人们走到户外,完成从黑暗到光明的轮回。这种生存环境的“两极对照”,使生活在两河流域的苏美尔人,将光明的东西,也就是我们触目所及的太阳、月亮、星星,视为圣物。
我们可以想象,在那片广大又干旱的地区,抬起头来没有树林遮挡,一片晴空,朗月高悬,群星闪耀。这些情形我们当然都能看见,但与中国人在树木围绕的环境中所感受到的,完全不一样。所以,苏美尔人的楔形文字中,就有天上的月亮。尤其在夏日的夜晚,白天的酷热已经过去,一轮明月伴着闪烁的群星,给人们带来皎洁而又令人舒适的清辉。苏美尔人的日常生活,受季节轮转、日夜更替的影响非常大。这使他们对生命与死亡的更替,感受尤为深刻,他们的观念也呈现出“二元冲突的轮转”:从“好”转向“坏”,又从“坏”轮转到“好”。如此轮转,既是时间上的季节、昼夜更替,也是形象上好、坏的转变,还存在地理空间上的转变。
两河流域的神话中,讲得最多的就是春天的温暖。春天来了,春之女神还被监禁在洞穴之中。英俊的男性就在外面打好天下,以迎接他的女神。春之女神代表着生殖力,意味着春天到来,人间有了生气,有食物的来源,小孩子一个个出生,大地呈现一幅生机勃勃的景象。所以,从黑暗之中解救、释放出生命,是两河文明又一重大主题。这一主题成为苏美尔人的世界中很重要的因素,也牵涉到两河流域文明后续的发展过程。
在新石器时代,两河流域形成社区,构成一群村落,然后发展为一个个城邦——城邦实际上是区域性的贸易中心。这片区域缺乏很多物资,诸如木材、金属、盐……苏美尔人也没有橄榄油、葡萄酒,如此种种,都要从外面输入。因此,他们要进行远程贸易,要到地中海、红海乃至印度洋,或绕到黑海边上,才能取得这些生活所需的物资。远程贸易并非易事,需要队商或有力量的部落酋长组织;这些运来的商品在商栈存储、售卖,而商栈慢慢就发展为城市。所以,两河流域早期的城市,事实上是一个个“都邑城市”,与中国考古学上所说的大群村落完全是两副面貌。
许多村落,围绕一个大的商业中心分布、发展,形成城邦的组织结构:统治阶层(如国王、祭司、贵族)都在城市里居住,庙宇、商栈也在城内,老百姓则住在城外。所以,每个城邦就变成独立的经济、政治、社会单位,也有其守护神。
天上群星灿烂,地下的城邦星罗棋布。人们将二者关联起来,选定某一颗星星作为自己城邦的守护神,并赋予其特定的性别、性格,编织了许多传说、神话。这种传说、神话所反映的众神间的关系,实际上是城邦之间关系的抽象化描述。这两套结构,要配合在一起来理解。
这种由许多城邦的守护神组成的神界,来自一个“原水妈妈”。“原水”就是最原始的水——水是万物之母,所有生命的起源,都与流体有关。所以,“原水”就变成一切生命包括众神的来源。每个妈妈都了解生命对于水的依赖——胎儿是泡在羊水里面发育的,出生后也需要靠吸食母乳慢慢成长。
自然环境中有甘甜的泉水,两河流域的先民称之为“善水”;然而,也有苦涩的海水,这种高盐度的水是不能孕育生命的,所以他们将其视为“恶水”。如果打到一口碱水井,就没什么用处。所以,从“善水”中生出一大批“善神”,被派到天上去,群星闪耀、映照人间;同时,从“恶水”中生出一大批恶神,代表灾难、死亡、疾病等等。上述两种神,都源于同一个“原水妈妈”。这就构成了他们的神话之中很奇怪的现象:从同一个来源,分化出善恶、好坏,合法的权威与非法的魔鬼。
这个过程很长,有城邦就有众神,有众神就很难统一。随着经济往来增多,城邦之间不断爆发武力冲突,互相兼并,后来从两河流域那个小的平原上,诞生了一个大的国家巴比伦 ,巴比伦是其中一个城邦的名字。如此众多的神,该如何安置?既然是同一个母亲所生,那么诸神就在天上开会,以决定人间的事情。等到诸多城邦合并成一个巴比伦王国时,局面就稳定了。巴比伦城是首都,所以这个城市的守护神马尔杜克 应当居众神之首。
如前所说,除了在天上守护城邦的善神,地上还有许多代表瘟疫等灾害的恶神。天上的善神组成了联盟,地上的恶神也结合在一起,二者互相斗争。到后来,有个神叫马尔杜克——很像中国故事里的白袍小将薛仁贵,这位“小将”蹦出来说:“哥哥、姐姐、叔叔、伯伯、阿姨,请你们让我去打头阵,但是我年纪小、法力不够,你们每个人送我一声祝福,这声祝福就是我的武器。”他随身带了一个大皮包,里面有许多可以抵抗恶神的武器。凭着这种力量,小将打败了恶神,将其永远锁在海洋深处。从此,善恶二元的对立变成一元——善神胜利,恶神失败。
这个故事出现得相当早,在公元前十四五世纪。但是在巴比伦屡遭外敌入侵,中东变为局势相当复杂的地区以后,马尔杜克就变成了宇宙之主、众神之王,有赦免之权、惩罚之权。
可是在这时候,这一“大神”的观念,在沙漠地带已经流行。沙漠地带的规则很简单:胜者为王。所以沙漠里面的风暴之神伊什库尔(Ishkur),就变成了沙漠里面的众神之主。于是两河流域的信仰又回到了二元格局:沙漠里面的战斗部落与农耕地区截然不同,他们的众神之主就是一个战斗神。
埃及是世界上最古老的统一的国家,基本上是由黑人建立的——今天埃及的百姓,仍有许多是黑人。尼罗河的上游非常长,中游经过高山、溪谷、瀑布,一路流下来,在下游泻落到平原上,这片冲积平原是埃及文明的主要发源地。因为有尼罗河,埃及不仅气候温暖,水源还有保障;两边两条山形成一个避风港,也使两侧的沙漠都没有办法侵入。所以,这个地方曾是人间乐土。
沿着尼罗河,古埃及人建立了许多小城邦。埃及人的神与两河流域的相当不同:鳄鱼的身体、人的头,这是一个神;人的身体、鳄鱼的头,是另外一个神。每个城邦都有如此人兽混合的怪物,作为守护神。每一个守护神都有自己的神庙,城市里有一批祭司依靠神庙权威,维持城市内部信仰、思想的一致性。
这其中有一座神庙,位于靠近海口的大城市,即今天的亚历山大与开罗之间。这座庙宇所供奉的大神,其权威高于所有其他神。理由也很简单,所有对外贸易的物资均要靠港口进出,而这个港口掌握着古埃及王国的命脉,所以该神庙的祭司也能指挥其他神庙的祭司。
这种局面一直持续到埃及新王国 时代——这是埃及历史上最为兴盛的时期,曾经几乎吞并大部分中东地区,直到被赫梯帝国赶回来。埃及兴盛时征伐各处,将当地的部落民抓回去做奴隶,为他们兴修水利、建金字塔,这是当时世界上规模最大的劳工群体。
这些被抓捕回来的人永世为奴,吃不好、穿不好,加之要从事繁重的体力劳动,死亡率很高。其中有一批奴隶,就是被抓回来的犹太人。这批犹太人聚居的地方,就在今日的以色列,其疆域最大时,一直到今天的叙利亚、黎巴嫩。
公元前14世纪,埃及处于新王国时代。至今我们都无法确切地知道,为何第十八王朝的法老埃赫那顿当政以后,居然改革了太阳神祭祀,宣称自己是太阳神转世:太阳神不再是守护埃及各处疆土的诸神的领袖,而转为生命的源头,成为无私的、超越的力量。
天上只有一个太阳,所以太阳神也只能有一个,这就使埃及出现了一神信仰。原本作为众神之首的上神,就此转变成“独一真神”。受其影响,犹太教也诞生了一神信仰,其后又发展出基督教、天主教、伊斯兰教等一系列的一神信仰。而主持埃及这次宗教改革的法老王,则声称自己是太阳神在人间的代言人——人间的王也代表天上的王。他宣称世间有许多不平之事,此后要由法老自己开始,体念那个独一真神对万物万民无所偏倚的照顾和公平。他甚至宣称,自己的“真身”是太阳神“阿顿” ,过去的太阳神则是“阿蒙” 。新太阳神确立以后,旧祭司的权力也就丧失了。
新太阳神的形象是一条光线,光线的尾端有一只小手,手里拿着的,有时候是一片面包,有时候是水或无果花——神将其赐给世间万物食用。这个世界上,第一次出现了一神教,其所主张的“天下平等”,是很了不起的理想。
这一新的信仰在埃及并没有维持太久,因为它得罪了尼罗河畔众多城邦的祭司们。那些祭司彼此独立,每个祭司都有各自所信奉的神明,并借此来掌管各自的城市。信奉唯一的太阳神,也就意味着他们的特权被剥夺。埃赫那顿死后,他的儿子图坦卡蒙即位,但新的法老王迫于祭司们的压力,终止了其父的宗教改革。最近,埃赫那顿在沙漠里的居住点被发掘出来,是一个没有屋顶的宫殿,可以直接接受阳光——那里常年不下雨。虽然改革被废止,但埃赫那顿推行的宗教信仰,在尼罗河流域被许多受压迫的百姓接受。
如前所述,这时的埃及国力强盛,将从各处掳来的人民降为奴隶,从事种种劳作:筑堤岸、开水沟,以及修建金字塔。雄伟的金字塔,大大小小几十座,每一块石头都要从几十里外的山头采运到沙漠之中。这需要多大的劳力,其过程又是何等艰困?
在新的阿顿信仰之中,太阳神是众人共同的神,这独一的大神给人阳光、食物、温暖,给一切生命以希望。于是,这一新信仰在奴隶群中传播开来。当时的犹太人,被拉到埃及去做奴隶的有好几万。这里面有一个以色列犹太人的子孙,他就是摩西 。
据说摩西还是婴儿的时候,睡在篮子里顺水漂到埃及皇宫内院的小溪流里,正好被在旁边玩水的公主看见,于是被收养——其实,也有可能是公主自己怀了孕,用这个编出来的故事掩盖实情。为了确保血统的“纯正”,古埃及皇室近亲通婚很普遍,姐弟通婚乃至母子通婚的情况都不少见。
如此一来,摩西莫名其妙成为古埃及皇室的孩子。他很聪明,所受的教育也很好,学了很多东西。他虽是贵族,却来路不明。有一天,他忽然发现这些犹太奴隶与自己的长相太像了。他就开始跟随犹太人学习他们的语言,慢慢地,他变成了犹太人的代理人。在埃及王宫里,他也成为祭司,由此获得了权力。
他一方面是犹太人,同情做奴隶的犹太人之命运;另一方面,他又借助贵族的身份做其他事情,比如前往各处游说犹太人听他讲道。他就将这一神信仰在犹太人中间尽力推广。终于有一天,摩西对犹太人说:“上帝给我启示,让我带着你们走。”他带领十二个部落离开埃及,这就是《出埃及记》 的故事。今天的犹太学者考证他们的祖先,发现其实这十二个部落里有很多族群的奴隶,这相当于奴隶造反。
犹太人的逾越节,有吃干面包(未发酵的面包)的习俗,这是因为犹太人离开埃及的时候,来不及发面,就将面团烤成干面包随身携带。同时,参与叛乱的犹太奴隶,在外墙或门上涂血;奴隶军出发时,将有这些特殊标记的家庭的男孩带出来——没有涂血的则是埃及人的家庭,奴隶军会进去将他们的男孩全杀掉。其实,这是人类历史上非常残忍的恐怖活动。
这十二个部落的奴隶,先在西奈山底下流浪了四十年。后来摩西跟着一团火走到西奈山顶,见到了上帝。这团火就在一群干枯的荆棘上燃烧——其实沙漠里干燥到一定程度,荆棘起火是常有的现象。
在山顶,上帝对摩西说:“我是耶和华,是你们的神。是我将你们从埃及带出来,摆脱了奴隶的身份。唯独你,可以亲近我耶和华。你回去告诉天下人,只有一个神,只能崇拜这个神,就是我。”这就是将古埃及阿顿的一神信仰,转为犹太教的一神信仰。
这场宗教革命非同小可,后又发展出基督教、伊斯兰教两个宗教,基督教内部又分化出天主教等教派。我之所以特别说这个问题,是因为发端于古埃及的一神信仰,一直影响到今天的世界秩序。一神教是独占性的,“眼里揉不得沙子”。
《旧约》记载,摩西在山上不吃不喝与上帝共处了四十日。上帝对摩西说:“你上山到我这里来,住在这里,我要将石版并我所写的律法和诫命赐给你,使你可以教训百姓。”因为见了上帝,摩西下山后面皮发光,令众人感到恐惧。他宣布了神给予的“十诫”:你是神的孩子,你只能相信这个唯一真神;下面还有不许杀人、不许奸淫、不许偷盗等戒律。他让所有族人宣誓,遵守这些戒律。从此以后,犹太男孩生下来就要受割礼——如此,才受神的庇护。
摩西他们在沙漠中生活了四十年,没有粮食吃的时候,天上降下来一种白色的像面包块一样的东西——我认为是沙漠菌类。终于,他们回到了当年的圣城底下,建立了第一座神殿。但是,犹太人此后并未过上太平日子,因为亚述帝国 出现了,近三万犹太居民成为俘虏。罗马帝国统治时期,绝大多数犹太人被迫迁移他处。从此以后很长一段时间内,犹太人都没有国家了。
在巴比伦被亚述帝国占领以后,巴比伦城邦的守护神马尔杜克,也成为巴比伦流亡者们的唯一信仰:他能够抵抗坏神、邪神的影响,给人们以希望、救赎。沦为奴隶的巴比伦人在新巴比伦城底下悲叹故国,与犹太人在耶路撒冷哭泣一样,他们都是被压迫、被欺侮的民族,也都信仰了独一真神。
耶稣是一个穷困木匠的孩子,他接受了唯一真神的信仰。他说:“我们今天的世界是暂时的,神的世界是永远的,相信独一真神的人必能得救,神在帮你。”这一信仰,是犹太人在受奴役之中的精神依靠,也传播到罗马帝国许多城市,尤其在那些穷而无告者之间盛行。
当年耶稣传教时,认识了保罗 。保罗出身于犹太富贵人家,接受过很好的希腊教育。早年他曾迫害过基督徒,后来成为一名坚定的基督徒和传道者。忽然,他的眼睛瞎了三天,在此期间得到神启:神可以挽救所有的人,只要你愿意进入他的国度。保罗在希腊的城市之中,接纳收容了许多基督徒。
因为犹太人在各地做买卖,犹太社区就成为孕育基督教的基地,这使《圣经》记载的内容一天天充实起来。《圣经》的《新约》部分,都是耶稣的徒弟或徒孙所写。其中有希腊文化的影响,还收录有彼得 的书信、保罗的书信——连这些书信内容,都是从希腊城邦和罗马的都市之中传递过来的消息。《新约》补充了《旧约》之中缺失的许多神学讨论,这些记载充实了基督教思想。
罗马人以及犹太祭司们认为耶稣要复国,所以将其处死。而后,耶稣成为“复活”的象征——死神可以被征服,真神不能被代替。
基督教还将希腊罗马时代主张洁身自好、修身安己的斯多葛主义吸收,变为教义的一部分。这一学说与中国的儒家信仰非常接近,它注重人的自我整顿,将自己心中最善的部分拿出来,变成约束自身的规范。基督教信仰的来源如此之复杂,正好为罗马帝国内无数穷而无告的奴隶、当兵的部落民,提供了精神上安顿的地方。基督教教义告诉他们:人间遭受的苦难没有意义,唯有信仰独一真神基督,蒙受神恩,生命才能得到救赎。
后来,罗马帝国也形成了一个由基督教教廷统治的神权社会。西罗马帝国第一个主教,据说是耶稣的徒弟彼得。彼得带领许多流亡的犹太人,于黑夜之中,在罗马城的地下坟场讲道、祈祷,帮他们渡过难关。所以,这段经历就给予犹太人特殊的精神力量,进而转变为基督教的精神力量。
一神信仰给予其信众极强大的动力:他们认为自己是唯一被神拣选的人,神一直在庇护他们。类似的情形,在其他文化中也存在。比如成吉思汗,他自命为“长生天”在人间的化身。他认为自己受神的庇护、保佑、护持。日本天皇,也宣称自己是上天唯一的子孙。这种一神信仰,给了许多战斗民族一个侵略他者的借口。当然,此类运动中规模最大的莫过于当今世界欧洲民族与部分中东民族的冲突。除了基督教与伊斯兰教的冲突,基督教本身内部又存在新教与旧教之间的冲突,东正教与罗马公教(即天主教)的冲突,这几个冲突都是无法化解的。
这个宗教有其好处,它宣扬博爱、无私,许诺未来——让你更为平静地经历苦难,等精神得到解脱时你就自由了,你就回归到上帝那里。耶稣复活的故事与这个承诺,与巴比伦主神米罗达的复活一样——春天必定代替严冬,希望必定代替失望、悲伤、痛苦。
中世纪,欧洲长时间处于神圣罗马帝国教廷的约束之下。等到伊斯兰教兴起,抗衡基督教时,以阿拉伯语、希腊语写就的古典文献回到欧洲。此后,欧洲人才明白真正的心灵世界、思想领域,竟有如此丰富的哲学、数学、原始科学。这就是欧洲的“文艺复兴”。从此,人们不再相信教皇的绝对权威,他们重新改造基督教,创造出“新教”。
新教的教义,准许信众以正当的手段追求财富、名誉上的成功。这就给了欧洲人向外扩张的动机:神给予其信众特别的恩赐,允许他们获得如此多特殊的成就,因为他们是神的子民。这就给了欧洲白人一个征服世界的理由:我们是神的选民,你们是异教徒;异教徒不值得被救,他们甚至不能算真正的人;唯有重新选择、皈依基督教,皈依我们,才有人的资格与身份。
这种新教义,对欧洲有三个方面的影响:第一,发展了重商主义,开拓了世界市场,使其生产的货品遍及世界;第二,推动了对自然的探索,促进了科学的发展;第三,提倡了思想的自由,也就是追求人的自由、平等与尊严。这三个方面放在一起——理性的思考,科学的探索,自由民主的追寻,加上对于成功的信仰,背后都是有规律的、有目的的神的信仰在支撑。这是白人在全球扩张时所持有的一个特殊理由与借口,有其特殊的命意。
我们要理解今天,理解十六世纪以来五百年的历程,不能不回溯到基督教怎么成立,又如何代替罗马人的宗教;教权如何代替欧洲的王权,进而发展出“白人优越论”,以及白人利用财富、武力去探险扩张的决心和勇气等问题。
时至今日,全球大约三分之二的人口,还笼罩在上述一神信仰之下。这也使近三百年来白人所主导的世界,接二连三地发生争夺霸权的战争,至今还不能形成相互融合、兼容并包的局面。
罗马是希腊城邦边缘的殖民者在意大利半岛建立的国家:它的一切都抄袭希腊,例如守护神,城邦自治制度,等等。可是,罗马的自治制度本身并不健全,是由几个大族(尤其是武人大族)执掌政权或兵权的,这使整个罗马的制度,实际上是“寡头政治”。可是,这一“寡头政治”演变到一定程度,成立了元老院(也就是参议院),设立了管理罗马城的行政单位,发展为领土国家的雏形。和当年的希腊城邦不同,罗马城邦演化为小型领土国家之后,存在两种等级:一种是罗马城的公民,另一种则是城外面的农夫、被雇佣者或渔夫。而许多在城外居住的人,或从城外搬入城内居住的民众,其实都没有罗马城邦的公民身份。
罗马的神话,整体而言是将希腊神话中的城邦守护神借用,建立一个“神廷”;然后,设立了一个主神朱庇特 统领诸神。也就是说,当罗马城邦演变为罗马帝国,这个国家的保护者就转变为众神之首。
希腊、罗马神话之中,人神混杂,关系很莫名其妙。许多男神、女神荒淫无耻,其婚姻关系乱七八糟,也没有道德观念,崇尚阴谋诡计和绝对的力量。如此设计,等于将人类社会的形象和关系,反映在神界。也就说明,罗马的诸神信仰,本身没有崇高的道德理想或追求真理的终极理想,也不注重人性的提升——这不是一个超越性的神系,它带有巫术性,可以有诅咒的力量、保佑的力量,超越人类也超越自然。
罗马城逐渐扩大,罗马公民带领城外的农夫组成兵团,兵锋四出。征服之地,罗马兵团领袖成为总督;进而,这些地区演变为一个个藩属国,罗马帝国的秩序由此确立。这套秩序,与近代美国主导的世界秩序甚为接近。美国也是从殖民地,发展为新大陆上的强国,进而在两次世界大战中,确立自己的霸主地位。从此以后,欧洲及东亚的大多数国家逐渐沦为从属地位。及至《北大西洋公约》签订,欧洲彻底沦为美国的附庸;二战结束后,美国占领了日本、韩国,时至今日这两个国家还等于美国的附庸。
罗马城的结构,没有神圣的、超越性的理论基础;罗马文化本身,也不存在对于理性、道德的追求,缺乏追求自然秩序的热忱。
那些远征四方,然后留在当地镇守的罗马人,一批批出去,却不再回来。与此同时,东北方的斯拉夫人一批批被征服,进入罗马帝国做奴隶。等到罗马兵员不足,这些奴隶被升格为农夫,进而作为士兵外派;大量北非的白人居民,也逐渐被吸纳为罗马兵员。如此这般,一方面罗马成为真正的大帝国,由中央发号施令,四处剥削、掠取当地的资源贡献给罗马城;另一方面,罗马城成为当时欧洲的中心,可其核心是空的。
中世纪以前的欧洲,有过一次“蛮族入侵”。几乎与此同时,中国发生了“五胡乱华”,草原民族也占领了北方。大量的蛮族从东欧以及地中海边缘,进入伊比利亚半岛等地。从北面进入波罗的海的蛮族,就是后世所谓“维京人” 。这些蛮族以白种人为主体,原本依靠游牧掠夺为生。他们的发源地在高加索山下,那里盛产好马,也孕育强悍的骑士。一批批骑士骑着良马,四处冲突,占领新的地方,如此的冲击持续达两百年之久。后来,这些蛮族部落民成为罗马军人,部落首长则变成将军。等到罗马帝国行将崩溃时,中央政令不能传达四方,这些已经转变为罗马战士的蛮族兵团,凭借其军事实力,以维持帝国的名义,一跃而成为影响罗马最重要的因素。
此时,有一个罗马帝国皇帝叫君士坦丁 。他忽然发现,罗马的军人从将军到士兵都在信奉一种新的宗教:基督教。他大吃一惊道:“我必须信基督教,否则这些人不能忠于我。”如此这般,流行于雅利安人 部落之中的基督教信仰正式为罗马所接受,基督教成为罗马帝国国教,并最终成为欧洲的主要宗教。
古波斯的主要领土,就在今日伊朗。伊朗与伊拉克等国接壤,临近里海与波斯湾,是中东大国。伊朗人是中亚和西亚白人,与欧洲白人很不一样。这片区域没有受到一神教影响,而是从当年两河流域的“二元论”,发展出一个琐罗亚斯德教,在中国被称为祆教。祆教中善恶对立的两个神,持续不断地斗争,但二者起源于同一个地方。最终,善神阿胡拉终于赢了——先是善恶不分,后来是善恶斗争,然后善得胜,这是时间上的阶段性。
祆教强调克服人心中的贪念、恶念,克服之后,你就能变成善人。他们认为,人生的意义就是替阿胡拉打赢这场善恶之间的战争。
祆教认为光明、春天、山洞外是好的,黑暗、冬天、山洞里是坏的,这套二元对立的系统对基督教也有影响:上帝创造天地,那为何会有如此多的坏神呢?为何会有撒旦?基督教义的解释是:撒旦本为天使,是上帝的左右手,但因为自己的贪欲——贪恋地位、名声、影响力以及神力,就挑战了自己的主人上帝。上帝接受他的挑战,并告诉他:我让你继续存在,因为有你的挑战,我才有机会彰显信仰我的好处,忠于我的信徒最终会得胜。
秦汉之际,祆教传入今日中国新疆地区,影响也甚为深远。当时居住在这一带的,主要是亚洲系白人,也就是今天维吾尔族、哈萨克族等族群的祖先。这块区域离伊朗很近,有条狭长的瓦罕走廊通往阿富汗。这里的罗布泊是很好的水源地,天山山脉下来的雪水灌溉之下,天山南北麓自然条件都很好。
高加索山底下,是育养马匹最古老的地方。公元前4000年左右,马匹被驯服用来驮木板,上面再放置包裹、粮食等,以便牧人四处移动,这使游牧族群的活动范围大了很多。后来人类发明了轮子,又从骑马发展到使用马车。所以,高加索山底下孕育出来的这一批骑马民族,是第一批扰乱世界的因素。因为骑马使他们的移动速度大为提升,他们中的一批进入黑海沿岸,一批往东进入今日中国新疆和俄罗斯南部,还有一批向南、向西进入中东和欧洲。
后来从祆教中还发展出密特拉教 这一支派,密特拉教所信奉的也是善恶二元的斗争——善最开始几乎全被打败,但最终还是取得胜利;胜利之后就能得到永生、解脱,这就是“复活”的意思,和基督教的“复活”相当接近。密特拉教在东方流传,也影响到佛教之中的“解脱涅槃”观念。后世的白莲教 ,就是宋朝在佛教净土宗基础上发展出来的。
秦汉以来,中国在这个天下国家体制之下,不断征服、容纳、吸收外来文化的种种因素,但始终没有“非我不可”的一神信仰。
除了中国以外,世界上其他地区的信仰都指向了神,而且大多数受到“一神教”直接或间接的影响——要么就是很严酷的一神教,要么就是由一神教变成二元斗争的宗教,斗争到最后一定有个胜利者。
佛教的净土宗,认为虚无缥缈的西方有个“净土”,是念佛有成就的人死后往生的去处。张艺谋的电影作品《红高粱》,里头那孩子念的就是这个意思:“娘,娘,上西南。宽宽的大路,长长的宝船。娘,娘,上西南,溜溜的骏马,足足的盘缠。娘,娘,上西南,你甜处安身,你苦处化钱。”这里的“西南”就是净土之所在,“甜处”,就是永恒的平安喜乐之处。
众所周知,佛教对中国的影响深厚而长远。而佛教起源于古印度。印度这个国家后来的征服者,永远处于社会最上层;每次新进入的征服者,就将原来的上层压下去,最底下就是今天的“贱民”。古印度的阶级,其实不止四层。从上面的叙述可知,其出现的后果,一定是层层堆积,而最下面的“贱民”,几乎就不是人了。
释迦牟尼与孔子差不多处于同一时代,他是一个小国的王子。偶然见过人间“生、老、病、死”的疾苦之后,他抛弃了华贵的生活,变成乞丐,以乞讨为生,救济穷人,帮助穷人,他替世界受罪。他也曾经历过长时间的出世修行,托钵化缘。今日的缅甸、泰国乃至云南部分少数民族都要供奉和尚,就是这一传统的延续。
中国的轴心时代,大约就是孔子所生活的时代。列国的许多读书人挟着周公的名义,提出治国平天下、安顿自己的理想,孔子是其中之一。不过孔子所提出的主张,主要并非治国、理财、强兵、称霸,而是盼望人人都能整顿自己、安定自己,从内在的安顿求得身心的平衡。一个人安顿了自己,四周之人受到感召、启发,也会逐渐得到安顿。由个人到家庭,由家庭到亲族、社会乃至国家,当全世界的人类都能自己安顿自己的时候,世间就没有纷争,只有共享;没有独占独得,只有互助。人的小我与大的世界,如此即可以相合为一。
在汉代,儒家又吸收了道家信仰。道家的观念认为:人生的得失成败无非“虚象”,宇宙本来也是“虚象”。“虚象”后面是个“真空”,能识得这个“真空”就不在乎得失。与儒家对外在世界的进取相比,道家可以说更侧重内心的安定,而二者相合,构成了中国人安定外在世界和内在自心的两个面向。当然,儒家也讲“修己安人”:个体有教化他人、引人向善的责任;推而广之,最终就能使社会得到安顿,国家得到安顿,天下得到安顿。这是围绕着人的反省,围绕着人对自身信念的整顿和清理,它包含着人对自身和他人人性尊严的体认。因为人性与天性是合一的,也就意味着人性包含了无限可能。
这种“天人合一”的信仰,在汉朝被董仲舒系统地总结、阐述,成为中国信仰的一部分。中国的信仰系统是多维度、多层次交织的网络结构:天地宇宙、日月星辰是一个大网络,地球上各种生态构成一个个小网络,人与人之间又构成一圈圈的小网络,人体本身乃至器官、细胞、粒子,其内部又是一个个小网络……如此种种,层层套叠、相互影响的网络结构,维持了这个巨大无边的大宇宙的平衡。
每一个个体,作为这巨大无边的网络中的一环,都有其重要性。若是这一环断裂,整个大网络就会慢慢松弛,甚至逐渐垮塌。所以,我希望每个人都能对自己持有信念和希望:人立足于天地之间,作为天、地、人“三才”之一,有其不可替代的位置和价值。从终极而言,人心必将回归于天地之心。所以,张载提出:“为天地立心,为生民立命,为往圣继绝学,为万世开太平。”“横渠四句”不是空泛的宣言,而是立足于天地宇宙的人间理想。一个人如果内心怀有如此崇高的目标,就不会糟蹋自己。
然而,若是空扬如此理想,没有真履实践的行动与之相配,也会流于空虚。这时,道家思想恰好能加以矫正:微小的东西其实孕育着伟大,“空”的东西往往最具体。如此思想,可以将人从狂妄拉回到循序渐进的现实之中。佛教传入,又带来“解脱”的观念。在原始的印度佛教,“解脱”是回归虚无;在汉传佛教之中,“解脱”则是回归“原来的起点”。用近代很重要的天主教神学家德日进的话来说:起于起点,终于终点;但终点与起点,是同一个地方,即起点α与终点ω二者重合。如此一来,追求内心的安顿,可以使你安分守己、安贫乐道;即使遭逢侮辱,你也能做到胸怀坦荡、无愧于心。这些就与传统基督教所主张的信众对神的仰望的心态完全不同了——人有能力整顿自己,不需要仰望一个外在的偶像,而要将人间的责任担在肩上。
在孔子所处的时代,中国文化侧重于内在人心的整顿。埃及文化则由太阳神信仰,转化为“独一真神信仰”。如此情形,使时至今日,白种人不能懂得中国人,而中国人可以懂得白种人。因为中国文化主张:人虽在宇宙之中,但人的自心之中也有一个大宇宙以及真理存在。这一真理个人能否掌握,依靠机缘、能力,更凭借个体生命不断推进自己的点滴功夫,而非外在神的圣恩。
中国人安土重迁,大一统的农耕社会,维持了千年之久。虽然屡遭北方草原民族的侵略,但总能将其同化,复归于一。原因在于,自从秦汉完成了天下国家的大整合之后,从文化、经济、道路交通网络到政治体制,从个人、家庭、宗族、郡县到国家,构成一个重重叠叠的大网络。宗族网络被破坏时,地方性的社区网络可以弥补;地方性的社区网络被破坏,上面还有一个更大的文化网络存在;网络之内,处处互相呼应。
“中国”这两个字,代表的不只是一个主权国家,也不仅是一个人群的共同体,还是一种人性、人生提升的理念:人在天地之“中”;人生在世,修己安人,要符合“中道”;中国自认为天下国家,也勇于担任人间秩序的守护者。如此理想,使中国的大一统维持千年之久;也使中国在近五百年内,慢慢丧失了自己——近两百年间,我们等于完全失败,丢失了自己。直到现代,中国开始重新整顿自己,在世界上站起来。
这条道路非常曲折,在尝试的过程中我们走了许多冤枉路,牺牲了许多个人、许多群体,但我们一直在走。走路的过程中,哪怕是蒙冤、受难,依然有一批人虽辱身而不丧其志,始终仰望这个国家建设的目标,砥砺前行,这是过去数十年中国发展的根本之所在。
中西之间的差别,在后面几十年的人类社会中,是个很重要的转捩点。中国的这一套人间秩序与自然秩序的配套、相应,不崇尚绝对的力量、绝对的秩序,认识到秩序内部力量之间的互拉互推、彼此纠缠,有助于将来世界秩序的重整。
人类对自然秩序的理解,第一步是牛顿的经典力学体系,在此基础上转化出相对论,进而到量子理论,下面还有很远的路要走。今天量子力学的宇宙论,与中国传统的大型网络集合体的观念非常接近。所以,中国这一套理念,恐怕更符合今天的自然科学。
人类对“生命力”的追寻,始于探究“生命力是什么”,“由谁来掌握”,终于反求诸己,进入人的内心世界去寻求安顿。这一中国儒家的理念,对于近代以来侧重科学主义的世界,应该有所补益,而对于共同塑造一个世界一体的新的人类文明,应该也有不可或缺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