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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八旗制度第一讲

在讲述皇太极的其他举措之前,我有必要先说明一下“八旗制度”。说起八旗,很多人就会想到八旗子弟,就是那一群干吃国家粮食、游手好闲、无所事事的贵族成员。这种看法是有点儿片面的,事实上,八旗是一项以户籍管理为基础,综合行政、军事、生产等多方面内容的管理制度,其内容相当繁杂。

一、丁

八旗最基础的组成单位是“丁”,也就是一个壮丁。每一个十六岁以上、符合条件的成年男子,会被单独编立为八旗的一个户口,户主就是丁。该户口下所有的人口、资产,被称为“旗下”;这个丁,就被称为“旗人”。但是,并不是所有人都有资格成为旗人。

万历四十三年(1615年),努尔哈赤正式建立八旗制度,“将收集众多之国人,尽行清点之,均匀排列,每三百丁编一牛录,牛录设额真一人。”

由上面这段史料可见,能够成为旗人的,只是“国人”,在当时其范围包括:一是未犯罪、犯法的建州、海西女真人;二是主动投靠、投降后金的其他女真、蒙古部落和明军。

总之,如果不是老努基本盘内的女真人,要想进八旗,就得有点儿立功表现。相对地,战败被俘、被掳掠、犯罪、犯法的各类人群,大部分就没有资格进入八旗。

“非国人”中,又分为两类。

一类是“民”,也就是民户。他们多是逃亡的明朝辽东军户和努尔哈赤四处征战时掳掠的平民,未做出过突出贡献但也没有犯罪、犯法。这些民众中的大部分人,就无法入八旗为丁。这里有两方面原因,一是因为他们没有立功表现,组织不接收;二是这些人大多是普通农民,不会骑马、射箭,兵源素质差。

当然,民也不是完全没有机会。努尔哈赤时期,就先后多次从民户中征召健壮者入八旗为丁,遴选比例不一,大致为二十选一,即组成了我在前章节讲过的专业火器部队。

另一类是“包衣”,这一类人我会在后文详解。

二、牛录(佐领)

努尔哈赤时期规定:

(一)三百个旗下的丁,编为一“牛录”,你可以将这个单位理解为“营”,营长被称为“牛录额真”,汉语名为“佐领”

(二)再往上一层,就是“甲喇”,五牛录为一甲喇,你可以理解为“团”,团长被称为“甲喇额真”,汉语名为“参领”。

(三)再往上一层,就是“固山”,你可以理解为“师”,师长被称为“固山额真”,汉语名为“都统”。固山=旗,就是“正黄旗、镶黄旗”的那个“旗”。

需要说明的是,固山额真并不是旗主,旗主通常被称为“固山贝勒”或“管旗王爷”,两者的区别我会在下文解释。

综上,由小到大依次是:丁(壮丁)×300→佐领(营长)×5→参领(团长)×5→都统(师长)。

为了让大家有更直观的概念,我把这些官职与明朝的武官对应一下。

做个小注释,从地位上讲,明朝的总兵其实相当于“军区司令员”。但是,不同地区的总兵管辖的军队数量差异很大,从几千人到几万人不等,这里就不细究了。

由上可见,佐领是八旗的基础组织单位。通常来说,被编入同一佐领内的人群,大都是血缘相近、成分相似的。例如同一拨投降的明军,同一拨前来归附的蒙古、女真部落。

努尔哈赤时期投靠后金的,多是蒙古、女真的小部落和辽东军千户长、百户长这种级别的官员,他们手下的壮丁往往不足三百人,也就编不成一个完整的佐领。对这种情况,努尔哈赤或将几拨小势力挤在一个佐领下,或是直接建立一个不满编的佐领,这给八旗的管理带来诸多不便。

所以,皇太极接班后,将一佐领的满编人数从三百人降到二百人。之后,康熙帝又定为一百五十人,延为定制。这样,八旗下大部分佐领都可以做到满编且成分相对单一了。

当然,也有特例。如果前来投靠的人独立性很强,像雅克萨之战期间主动投降的俄国人,其壮丁数不足二百人,也可以为其单独设置“半分佐领”,也就是半个佐领,这也是一个独立的组织单位。入关前,八旗下有半分佐领二十八个。之后,随着这些半分佐领下的人口滋生,它们中的大部分成为完整佐领。至乾隆末年,半分佐领已减至六个。

三、包衣

“包衣”,满语全称为“包衣阿哈”。其中,包衣的意思为“家里的”,阿哈的意思为“奴仆”,合起来就是“家奴”,通常简称为包衣或阿哈,汉译为奴仆或奴才。

包衣有两大来源。

清军入关前,包衣主要是犯罪、战败的八旗官员及其家属,被罚没为奴,这些人被编入“辛者库牛录”。“辛者库”的意思为“食斗米口粮的奴仆”。这种牛录虽然也在八旗之内,但并不享受旗人待遇。他们是八旗最底层人群,没有人身自由,大部分人终身都要为皇室或王府从事各种劳役。可以这么说,这些人就是现在大部分人印象中的那种“包衣”,即奴隶。

清军入关后,因京畿地区百姓的“投充”,包衣群体再次扩大,其地位也发生变化。关于这一点,我会在后面章节详解。

四、披甲

并不是所有旗人都需要当兵。可以这么理解,旗下所有壮丁是八旗兵的兵源备选池,需要多少军队,就按照相应的比例抽取。

努尔哈赤最初对明用兵那会儿,八旗全员皆兵,凡是编入八旗的壮丁、包衣,绝大多数都要上阵。这也是萨尔浒之战时,努尔哈赤能够凑出六万军队的原因。萨尔浒之战后,努尔哈赤发现明军的战斗力并不太强,没必要进行总动员;且后金占据的地盘越来越大,后方需要留人防守,所以部分旗下壮丁就不再出征了。例如天命七年,努尔哈赤出征广宁,每牛录下三百人,只征召一百人出征、五十人留守。

皇太极接班后,继续平衡战争与生产的关系,他从丁中按比例选取一部分人当兵,作为八旗的常备军。崇德六年(1641年),皇太极规定:“每牛录满洲三人中许一人披甲,以六十名为常数。其中或多或少,务于三人中选一人。他牛录甲虽有余,亦不许补不足。”

这里先解释一下“披甲”。八旗壮丁中被抽去当兵的人,称之为“披甲”。想要披甲,必须满足条件且通过一系列考试。披甲的基础条件是年满十六岁,考试内容是马战、步战、射箭,全部通过后,就可以披甲了。上文中皇太极规定的抽甲比例,相当于三抽一,并设定了每佐领披甲的上限,即为六十人。

当然,特殊情况下,抽甲的比例可以提高。像多尔衮率清军入关时,就带走了三分之二的满洲、蒙古兵,这个抽甲的比例就相当于三抽二。

看到这里,很多人可能会说,被抽中的“甲”还真是倒霉,要是不被抽中,不就可以领着钱粮上街遛鸟了嘛?

想得美!

这里就要说明一下旗人的工资待遇了。只要是旗人,国家就会按照你的爵位和官职分配给你定额的土地,大部分情况下不需要缴纳国家规定的赋税。清军入关后规定:一个普通旗下壮丁分配的土地为三十六亩,这在当时相当于一户普通农民的耕地面积,远达不到地主、富农的层次。

如果你属于披甲行列,那么每月你还可以领到饷银和禄米,不同兵种数量不同。饷银每月从一两到四两不等,禄米每年从一石六斗到二十四石四斗不等。以上这些数字,你可以理解为“小康生活水平”,大部分八旗披甲士兵,没有嫖、赌等不良嗜好,养活一个全职太太和一两个子女是没有问题的。

由上可见,披甲者其实就是职业军人,在中世纪的欧洲,他们有一个相当高大上的称呼——“骑士”。

比较一下:两者都出身平民阶层;两者都是专职军人;两者都要经过严格训练、层层选拔;两者都有全套甲胄;两者都有一小块封地(庄园);两者都要效忠于国王(皇帝)或领主(旗主)。这么看,这些披甲之人就很洋气了。

八旗中还有一类人,他们没有爵位、官职也不披甲,但是依然可以领到银子和禄米。这类人在十岁左右时,每月就可以领二两银子;二十岁开始,每月领三两银子,每年给米二十一石一斗,妥妥的小康水平。说到这儿,很多朋友可能就会双眼放光,不打仗、干领钱,到哪找这样的好事呢?

不好意思,人家姓“爱新觉罗”。换句话说,人家是宗室。

这些老努和他兄弟们的后代,有很多人没有爵位,也没有本事谋得一官半职,也没有本事当兵,就只好每月领这点儿工资了。这大概是封建王朝中宗室的“低保”级别待遇了。

如果你既不是宗室也不披甲还没有爵位、官职,那就不好意思了,自谋生计吧。其实,这种旗人跟普通民户的差别并不大,只是自带三十多亩不能买卖的自留地罢了。

正是这种“不当差不发饷”的政策,激励旗下壮丁踊跃参军。虽然打仗这种事情的风险很高,但是也有很大概率获得高收益。例如你在战争中砍了人头、招降碉堡、第一个爬上城楼等,都是有赏赐的,有的给钱,有的直接封爵位。清朝前期还规定,如果你所在的军队打败了抵抗的敌军(主动投降的不算),那么对方军中的俘虏、财物等,就由你这支军队分配。即便是你战死了,国家也会给你的家属发放高额抚恤金。

士兵们待遇优厚,这样就吃得好、穿得好,身体就壮,就有时间健身、练习射箭、演习火器,打起仗来就没有后顾之忧,不需要担心自己死了亲属没人管,这就进一步激发了他们的主观能动性。

相对地,如果打了败仗,处罚也很严厉,清朝军法是中国古代史上最严厉的。清朝中前期的几个皇帝,除了康熙比较好说话,其他几位对于失地、败阵、被俘的将领,处理意见高度一致——斩!而且杀起来一视同仁,不论你是什么级别的官职、爵位,大学士可以杀、亲王可以杀、宗室更可以杀。此外,战败将领的家属也可能受到牵连,即没入上文所说的辛者库牛录为奴。

所以,战争的胜负对八旗官兵而言是有直接利害关系的,这种体制,将他们牢牢地绑在了帝国的战车上。 T9qwv49nT38Fq0NpLDG3zj9ANEajzTANQRIZlTP4aGkSg5N0KtvMSTE2xmyNVT5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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