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上没有两片相同的树叶”,我认为,这句话反过来说更准确,“两片树叶由于不相同,所以都得以存在”。
在现实生活中,我们确实找不到绝对相同的东西,物体之间总会存在差异。如果没有发现差异,那么只能说明人们的观察不够细微。一个人伸出两只手,乍眼一看,左右对称,基本相同。但对称其实就是不同,左手拇指在左边,而右手拇指则在右边。不考虑手指位置的因素,单看两个拇指,好像是一样的。但往细看,外形尺寸还是有些差异,若以毫米的精度测量不出来,以微米、纳米总可以测出不一致。在实践中,人们找不到两个相同的指纹,就是很好的验证。
如果不考虑手指外形,而看其内部构成即DNA。同一个人不同手指的DNA当然是一样的,但这种一致性仅限于DNA的辨别分析。拿出两条DNA进行测量,对其外形、质量等属性,使用精度足够的仪器观测,必定能找到细微的差异。不要说DNA这种大分子聚集体,就算是构成DNA的碳原子,以至碳原子里的质子、中子、电子、介子、夸克等等,在接近极限的观测下,两者也会存在差异。那么,何时才是尽头?如果人们以光线为观测媒介,那么外形、质量等属性与光子等同的两个物体,就不再存在差异。从这个意义上说,人们对物体差异性的感知,取决于其测量手段。但物体存在差异性,不以人们的测量和感知为前提。事实上,两个光子也存在差异,只是人们缺乏测量手段。因此,物体消失差异性的真正尽头应是无限小,或者说是“无”。
所有物体都是由“无”构成的,这似乎过于虚无缥缈,但只要人们追寻物体基本构成单位的步伐不停止,“无”就是唯一的结果,除非基本构成单位具有清晰的人为定义。但这时,所谓的基本构成单位,已演变为人们的主观意识范畴,不再是世界的真实存在物。
当达到了“无”的程度,物体表现为绝对相同,同时也意味着消失。试想,在一个大房间里,摆放着10个箱子。人们能辨别每个箱子的存在,是由于它们存在差异。如果所有箱子的外形、颜色、质量等属性完全相同,或者说已达到人们无法辨别差异的一致性,但人们仍然能数出房子里有10个箱子,因为箱子在房间里所处的位置不相同。再进一步,如果10个箱子以极限高速运转,消除了位置差异因素,这时,无论从人们主观的辨别,还是从客观存在的角度,10个箱子已混为一体,各个箱子自身已不复存在。进言之,在混为一体中消失的箱子,如果要恢复自身的存在,必须在外形、颜色、质量、位置等众多属性中,至少保持其中一项的差异性。因此,物体只有从“无”中摆脱,产生、保持与“无”的差异性,才能体现自身的存在。而从“无”中诞生的物体,又必然与其他物体存在差异性。
“因异而存,因同而灭”,是一切物体诞生、存在、变化、消失的总法则,本书所有论述都可以归结在这条法则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