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文学IP作为粉丝市场经济下的产物,对网络文学的发展起着至关重要的推动作用,在网络文学IP的推动下,市场和网络文学作者共同努力,齐头并进,创作出更多更好的网络文学IP。
1)IP风潮的产生背景——泛娱乐热潮汹涌
泛娱乐指的是基于互联网与移动互联网的多领域共生,打造明星IP的粉丝经济,目前形成了以明星IP为中心、多种创意产品有序繁荣发展的融合产业。
泛娱乐这一概念最早由腾讯公司副总裁程武于2011年提出,并在2015年发展成为业界公认的“互联网发展八大趋势之一”。“泛娱乐”是大势所趋,这是因为它作为一个情感载体,寄托了广大粉丝对IP产品的热爱。近年来,众多商业巨头、影视导演都试图通过跨界融合的方式打造新的爆款IP,把综艺节目、电影或者电视剧变成具有吸金能力的大IP。虽然对于如何最大化挖掘IP的价值,让IP产品最大限度地变现,还有很长的路要走,但是IP产品的商业价值巨大,它具有光明的前景已是不争的事实。
对于资本市场来说,总是需要各类新鲜的概念来振奋信心,IP能够成为创投圈热烈追捧的宠儿也不外乎此。
泛娱乐时代开始后,互联网巨头腾讯率先进行了战略布局,其中,IP是整个布局的轴心部分,其目标是围绕明星IP,打造及构建一个娱乐新生态。之后,腾讯围绕战略布局展开行动,利用IP及粉丝经济的辐射效应,将网络文学、动漫、影视剧、游戏、音乐等内容进行了有效整合,推动了“泛娱乐”概念的流行。随后,阿里巴巴、百度、网易、三七互娱等互联网巨头纷纷效仿,加入到泛娱乐及IP的竞争浪潮中来,使得IP概念成为资本市场的香饽饽。
现如今,泛娱乐产业势头凶猛,已经成为我国经济发展的重要引擎之一,线上娱乐更是因为疫情的影响出现了规模性的增长,用户也对线上娱乐逐渐适应,短视频、在线音乐、移动游戏等都得到了迅猛的发展,各细分市场的发展势头强劲。在当下的环境中,IP不管是商业价值还是文化价值都已经得到了最大限度的放大,资本圈对优质IP趋之若鹜。
2)投创圈的新宠儿——IP
(1)对IP概念的深度解读
IP即“Intellectual Property”的缩写,中文翻译为“知识产权”。IP这个概念最早是在17世纪中期由法国学者卡普佐夫提出的。泛娱乐文化产业链视角下的IP概念有狭义和广义之分,广义的IP指的是能够进行多媒介传播并且拥有初始粉丝基础的形象或内容;而狭义的IP则指的是版权及其作品改编出版、广播表演等分发权。打个比方,在影视领域,IP是指可以被改编开发的文学、网络游戏、漫画等文本,而IP剧则是由这些文本改编成的电影、电视剧、网剧、动漫等影视形态。
在不断发展的过程中,IP的概念有了更多的延伸。现在我们讨论最为广泛的IP是世界电影产业里的“文学财产”,当文学作品可以转化为影视剧时,其他的衍生产品自然而然也就出现了。
(2) IP建设
IP的价值来自共建而非交易。IP真正的价值在于它背后的情感,在于粉丝对于这个形象故事的热爱程度,在于它始终如粉丝所期待的样子。因此,只有围绕它经常与粉丝互动,在“共创、共享、共赢”的机制下才能保证它健康地成长,这样网络文学IP能以粉丝对作品的情感为载体,持续不断地创造价值。
IP建设的最终目的还是要回归到品牌建设上来,要围绕这个IP创造出区别于其他IP的专利性产品,便于产生品牌授权收益。IP包装就是某个人或者某企业通过各种手段方式,将IP完美地展现在大众的视野里,从而给自身以及品牌产品带来更多的好处和利润。当然,IP包装并不是简单的炒作,而是要以严肃认真的态度去包装每一个作品,所以在宣传、营销的同时要确保产品内核的可靠性和真实性。如果一个IP产品造假的程度高于真实的程度,那么在投入市场接触大众后,将要面对的不仅仅是单一作品的失败,也将对IP系列作品产生毁灭性的打击,同时对公司与自身的声誉有一定的影响。
链接 :根据艾媒咨询发表的《2021年中国泛娱乐行业体验共享专题报告》的数据显示,2020年移动游戏、数字音乐、数字阅读市场规模增速均超10%。中国泛娱乐主要领域市场增长速度较快,其中数字音乐市场规模在2018至2021年间年均复合增长率接近30%,而短视频增长更快,增长率达65.6%,移动游戏的市场规模增长缓慢,已趋向稳定。IP建设在泛娱乐市场上独领风骚。
1)网络文学IP的概念
IP (Intellectual Property)在传媒领域中成了一个代名词,指的是资本对大量具有巨大潜力的文学和艺术作品的开发,网络文学IP的实质便是具有一定粉丝和价值基础的优质内容版权,网络文学IP实现了从网络小说向其他产品形态的跨越,其中最主要的开发形式包括影视、游戏、动漫、广播剧、衍生品等。目前来说,以BAT(中国三大互联网公司百度、阿里巴巴、腾讯)为首的各大娱乐资本集团以网络文学IP为中心,正在不断推动着泛娱乐生态的建设。
2)网络文学IP爆发的原因
十九大报告指出,我国社会当前的主要矛盾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飞速发展的当下,人们对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的需求和要求都在不断地提高,资本的消费营销以及年轻消费群体的崛起使得人们对文化娱乐的要求不断提高,同时人们在文化娱乐上的消费占家庭消费的比重也在不断提高,这就为文化产业的发展提供了最直接的动力。而网络文学作为文化行业这个“朝阳产业”中重要的一环,不仅迎合了国家关于“全民阅读”“大力发展网络文艺”的相关倡导,同时得到了相关管理部门的大力支持,其中包括对网络文学IP版权运营的支持以及对版权的保护。
其次,网络文学发展的时候正是“互联网+”概念提出的时候,“互联网+网络文学”便应运而生,网络文学有丰富的题材和强烈的故事性,这使得网络文学具有的巨大的商业价值,可以衍生出很多分支,IP自然成为文娱产业的重点开发对象。
最后,致力于布局“泛娱乐”的新生态,针对网络文学IP的新的商业模式,即以“打造明星IP的粉丝经济”为核心,基于互联网与移动互联网的多领域、多平台商业开发与运营的共生模式已经产生。“互联网+文化产业”的深度融合,在网络文学行业得到了崭新的发展机会,它打破了行业内以往的惯性思维壁垒,使互动娱乐走进普通大众的生活,同时有效地推动了全产业链商业模式的发展。
3)优质网络文学IP的核心要素
网络文学作品就其本身而言是具有一定的粉丝基础的文学作品,但网络文学IP则不同,网络文学IP的开发是有条件的,并不是所有的IP都适合进行全产业链的开发。很多网络文学IP或在转化的过程中“难产”,或在市场的浪潮中败北。
那么,优质的网络文学IP应该具备什么条件呢?首先,话题性,网络文学IP的营销离不开话题性,IP化的网络文学必须自带话题,网络小说可开发性的前提是这部网络小说具有话题性,然后通过衍生体现其价值,衍生出的产品会反哺于原IP,从而增强网络IP产品的价值,这样不仅使网络文学IP易于变现,也为网络文学IP带来了品牌潜力;其次,互动性,网络文学IP的开发必须以粉丝黏性为前提,并且在其影视化的过程中内容创意是核心,能够将原著情节更好地展现出来,以获得大批原著粉丝的支持和拥护,这样才能形成更强的口碑传播效应。
链接 :IP之所以被看重,在于其已经积累的一批追随者能带来可观的商业价值。现在的电影宣传都很喜欢用上IP的概念,国外的迪士尼、漫威公司都是为人熟知且非常成功的IP运作高手;国内也不乏知名IP,比如小说《盗墓笔记》,从文学创作推广到漫画、话剧、电影等多个领域。同时,IP的存在方式也很多元化,可能是一个故事,可能是某个形象,运营成功的IP可以在漫画、小说、电影、玩具、手游等不同的媒介形式中转换。网络文学IP成功的背后有很多的因素,最核心的因素就是它根植于网络文学,有着深厚的根基和源源不断的给养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