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本质上属于类本身,因此为所有人本身共有的属性,虽然必然地遗传;但由于其中并不蕴涵着人们的差别,所以在划分种族时并不考虑它们。人们(不分性别)借以彼此 区别开来 的物理特征,确切地说惟有遗传的物理特征,才予以考虑(参见三),以便把类的划分,即划分为族群,建立在它们上面。但是,这些族群惟有在那些特征 必然地 形成(既在同一族群中,也在与任何别的族群的杂交中)的情况下才能被称为 种族 。因此,种族的概念首先包含着一个共同的祖源的概念,其次必然地包含着该祖源的后裔相互之间的族群差别的 遗传 特征。通过这后一点,就确认了可靠的区分根据,我们依据它们就能够把类划分为族群,这些族群由于前一点,亦即祖源的统一性,就绝不能叫做 种属 ,而是必须只叫做 种族 。白人族群并不是作为人类的特殊种属与黑人族群相区别;根本没有 人类不同的种属 。至于由此会否认人类能够由以产生的祖源的统一性;如从其族群特征的必然遗传出发所证明的那样,人们并没有这样做的根据,对其反面倒是有一个十分重要的根据。 [1]
因此,种族的概念是: 同一个祖源的动物的族群差别,如果它是必然遗传的话 。
这就是我在这篇论文中作为真正意图的规定;其余的东西人们可以视为属于附属意图的,或者视为纯然的附加物,接受它或者抛弃它。惟有前者我视为已得到证明的,此外为自然史中的研究可用做原则,因为它能够经受一种实验,这实验能够可靠地引导那个没有这实验就会摇摆不定和不可靠的概念的运用。——如果形象不同的人被置于杂交的情况中,那么,只要生育是混血的,就已经有一种强烈的猜想:他们也许属于不同的种族;但是,如果他们杂交的这种产品 在任何时候 都是混血的,那么,这种猜想就有了确定性。与此相反,哪怕只有一次生育不是中间类型,人们也可以确定,同一个类的两个父母无论看起来多么不同,也仍然属于同一个种族。
我只假定了人类的四个种族,并不是好像我完全确定,绝对没有更多种族的任何迹象;而是因为仅仅在这四个种族身上,发现了我为一个种族所要求的东西,亦即混血的生育,但在其他任何人类族群身上都没有充分证明这种东西。这样, 帕拉斯 [2] 先生就在他对蒙古诸部族的描述中说道:一个俄罗斯男人与一个蒙古部族的妇女(一个布拉特女人)的第一代已经生育有漂亮的孩子;但他没有注意到,在这些孩子身上是否根本看不到卡尔梅克出身的痕迹。这是一种值得注意的情况,如果一个蒙古人与一个欧洲人的混合会完全抹去前者的特有容貌的话;这些特有容貌毕竟在与更南边的部族(也许与印第安人)的混合中还总是在 中国人 、 阿瓦人 、 马来人 等身上或多或少地清晰可辨。然而,蒙古特性真正说来涉及身材,而不涉及肤色,迄今为止的经验仅仅教导说惟有肤色有一种必然的形成来作为一个种族的特征。人们也不能确定无疑地澄清,巴布亚土人以及与他们相似的各种太平洋海岛居民的卡菲尔人身材是否表示一个特殊的种族,因为人们尚不知道他们与白人杂交的产品;但他们由于其浓密的、尽管卷曲的胡须而与黑人有足够的区别。
[1] 起初,在只看到比较(按照类似或者不类似)的特征时,人们在一个类之下获得生物的 族群 。此外,如果人们关注其起源,那就必然表现出,那些族群要么是同样多的不同 种属 ,要么仅仅是 种族 。狼、狐狸、豺、鬣狗和家犬是这么多的四足动物族群。如果人们假定:这些族群中的每一个都需要一个特殊的起源,则就有这么多的种属;但如果人们承认,它们也能够产生自一个祖源,那么,它们就只是四足动物的种族。种属与类在自然史中(在其中只涉及生育和起源)就自身而言没有区别。这种区别只出现在对自然的描述中,那里只取决于对特征的比较。在后者叫做种属的,在前者常常只被称为种族。_
[2] 帕拉斯(Pet.Sim.Pallas, 1741—1811),德国自然研究者,作为彼得堡科学院院士,受俄罗斯政府委托,游历俄罗斯帝国当时少有人知的地区,著有《蒙古各民族历史信息集》,第Ⅰ卷,彼得堡, 1776。——科学院版编者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