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化是指人们的职业向非农业转移、居住向城镇聚集、生活方式向现代城市模式转变的一个过程。城镇化过程通常与工业化相伴随,随着工商企业向一定地域集中,人口也就向该地域集中,进而形成了人口聚集的集镇和城市。城镇化的真实内涵并不是人口意义上的和地理意义上的居住集中化,而是代表着一种文明、文化的过渡与转型,即从农业、农村文明和文化向工业、城市文明和文化的转型;同时城镇化也代表着社会发展的基本趋势和方向,是社会结构转型的过程和结果。
关于城镇化问题,经济学有较多不同角度的研究和理论观点。较为经典的城镇化理论有刘易斯的二元结构论。在刘易斯的二元结构模型中,城镇化、工业化就是经济发展过程,发展中国家的经济结构具有二元特征,具体体现在三个方面:(1)现代部门和传统部门的相互影响;(2)充裕的劳动力;(3)劳动力市场上的差异的维持。 托达罗在二元结构论基础上发展了乡-城人口迁移的推-拉理论,即托达罗模型。 托达罗模型引入了城市“期望收入”变量,将发展中国家乡-城人口迁移行为及趋势解释为城乡差别二元结构的推力和拉力共同作用的结果。
聚集理论认为,城市形成和发展过程首先是经济活动主体为了获得规模经济而在某地进行大规模生产,从而导致人口集中;然后,聚集在一起的人口和经济活动又会产生积极的外部效应,主要因规模经济、报酬递增、不完全竞争等因素形成“空间聚集”,由此便形成了城市化过程。 杨小凯则从分工演进论的角度解释了城市化的动力机制,认为城市是随着人们在专业化经济与交易成本之间的两难中作出交易成本的权衡,并不断提高交易效率的过程而演进的。分工演进的城市化理论准确科学地描述了城市化演进的动力机制。
制度理论则看到在城镇化发展现实中,制度或政策往往对城镇化进程起着决定性的或关键的作用。例如,厉以宁认为,中国城乡二元结构的形成以及城市化相对于工业化较为滞后,主要原因就在于计划经济体制和城乡二元体制。 辜胜阻认为,城乡分割的户籍制度阻碍了劳动力自由流动,对城镇化的进程有着人为的、主观的延缓作用;二元的户口类型,以及以此为基础的分配制度,导致了不平衡的二元社会和社会群体,即城市市民与农村农民。针对于此,国家或政府应根据实际需要和城市类型,有计划地推行户籍制度改革,并推进“二元城镇化”的战略,也就是说,“我国应实行城市化和农村城镇化同时并进的”城镇化发展战略。
城镇化问题也是人文地理学的重要研究领域。对城镇化问题的研究,人文地理学主要聚焦于城市化模式、城市化道路、城市化质量、城市规划与区域经济发展等。例如,顾朝林结合中国城镇化发展的实际,提出“三个结构一个网络”的城镇体系规划理论,即根据地域空间结构、等级规模结构、职能类型结构和城镇网络系统来科学合理规划城镇体系。 周一星强调城市体系的科学规划,并对一些城市规划与建设实践进行评论。 路永忠、陈波翀运用不确定条件下农村剩余劳动力的城市化决策模型,解释了制度创新对全球化和经济转型背景下城市化的作用,认为第三产业、国际贸易和制度创新是城市化快速发展的重要动力机制。 冯云廷认为中国的城市化道路显现出基于中心城市集聚与扩散的城市化模式与基于小城镇和乡镇工业的城镇化模式,即“离乡不离土”与“离土不离乡”两种模式,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结构的全面转型,两种城市化模式的对接与融合的条件将越来越成熟,因此,这种模式的对接与融合并非人们一厢情愿的主观臆想,而是中国城市化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内在要求。
人口学关于城镇化问题的研究,较多关注于人口结构、人口迁移、城市化水平等问题,如马戎对城镇发展和人口迁移的研究,考察了人口迁移与城镇化发展的关系。 李文溥、陈永杰探讨了人口城市化水平和结构偏差问题,认为近20年中国注重发展小城市降低了城市效率和功能,影响了人口城市化水平。
此外,对城镇化问题的跨学科研究提出了多种学术观点。如蔡昉、都阳从人口学与劳动经济学的角度,探讨了中国城市化、劳动力市场与经济发展的关系问题。 叶裕民提出要切实推进中国的城市化进程,必须建立六大支持系统,即经济支持系统、制度支持系统、科技与人才支持系统、农村与农业支持系统、资源与环境支持系统、城镇发展支持系统。
中国城镇化进程的加速,无疑将对土地使用和农业生产产生巨大影响,因此,农业经营制度创新问题也就显得特别重要。针对农业生产经营体制机制的创新及实现路径问题,农业经济学及“三农”问题研究已积累多种从不同视角出发的研究和观点。
在关于我国农业基本经营制度方面,陈锡文提出农业经营体制创新问题是农村改革发展所面临的三大问题之一,这一问题也就是“地”的问题,其他两个重大问题分别是“粮”的问题和“人”的问题,即粮食和主要农产品的供求关系问题,以及城镇化过程中农民转市民问题。针对农业经营体制的创新,陈锡文提出当前迫切需要回答的两大问题是将来“谁来种地”和“怎么种地”。至于现代农业发展问题,我国则迫切需要走出一条有特色的农业现代化道路,需要不断提高耕地产出率、资源利用率和劳动生产率,为农业增产、农民增收、农村繁荣注入强劲动力。与此同时,农业现代化需要与工业化、城镇化有机联动,需要构建起一个适合国情、适合市场经济要求的组织和制度体系。
孔祥智在梳理基本经营制度形成及变迁历史的基础上,认为我国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存在着一些缺陷,主要表现为农村土地制度难以满足农业发展的需要,集体经济组织统一经营的职能发挥不够。随着工业化和城镇化的推进,土地承包经营权维持长久不变,农民土地流转需求将日益强烈,因此,需要进一步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考察和研究发现,近年来通过土地流转形成的、直接从事农业生产经营活动的农业经济组织主要有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和农业企业等。截至2013年底,土地流转面积占家庭承包经营总面积的比例超过26%,其中流转入农户、合作社和农业企业的土地分别占61.8%、18.9%和9.7%,转入土地的农户演变为专业大户和家庭农场。针对这一现实,宏观政策或顶层设计需要有积极的应对,让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发展在农业现代化中发挥作用。
关于城镇化与“三农”关系问题,温铁军等人认为,鉴于中国国情约束,不具备一般性地模仿欧美现代化进程中以工业化带动城市化的条件。1998年提出的城镇化战略主要是鼓励县及县以下城镇在国家没有投资的情况下的发展,但城镇化陷入停滞。而盲目发展大城市又容易导致大量城中村、黑社会性质犯罪等“城市病”问题。城镇化发展的关键在于改革农村社区土地和乡镇企业产权关系,优先发展中心镇,同时改革地方治理结构,理顺建制镇与村自治的关系。针对城镇化背景下的农业经营体系的变革与创新问题,温铁军则更加强调国情的特殊性及制约性,认为人地关系高度紧张和城乡二元结构的基本体制矛盾对农业发展的制约作用会长期存在,这是讨论中国农业本体论问题的基本前提。从世界农业发展经验看,农业经验方式主要有三种类型:大农场农业、小农场农业和小农户农业。如果不顾客观条件推进以大农场规模化为特征的农业现代化,会造成生态环境和食品安全的双重负外部性。中国发展现代农业需要考虑到多功能性和综合价值,需要进一步探寻新的激励和补偿机制。
就新时代现代农业的发展问题,韩俊提出,经过改革开放以来的快速发展,我国总体上已进入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发展阶段,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的能力显著增强,农业和农村发展面临重要的历史机遇。但同时,值得注意的是,在我国经济快速增长、发展方式加快转变、社会结构加快转型、利益格局深刻变化的大背景下,农业基础依然较薄弱。改变这一状况,需要发展现代农业,促进农民增收。其中,尽快建立起现代农村金融制度尤为重要,必须提高正规金融对农村的覆盖率,引导和推动农村金融由“抽血”向“输血”转变。此外,促进农民工的城市融入也非常重要。长期以来为我国经济增长提供大力支持的农民工,到了需要从就业向定居转变、从增加农民收入向全面提供公共服务转变、从个人流动向家庭迁移转变的关键时刻。统筹城乡发展在短期内应作为政策安排优先解决的问题,促进农民工融入城市的相关制度改革已成为迫切需要。改革的重点要放在城市发展和制度创新上,进一步完善促进农民工就业和服务体系,把解决农民工就业问题放在突出位置;稳定农村基本经营制度,保障农民工的土地权益。
合作经营是重要的现代农业经营方式,张晓山曾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趋势进行了专门探讨和研究,提出多样化、混合型的农业现代化发展模式和经营形态将在农村长期存在。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异质性和多样性特征也将长期存在,由农业大户领办和控制的合作社在一些地区是合作社的主要形式,原有农业产业化经营中的“公司+农户”的形式要么内部化于合作社之中,要么是公司越来越多地利用合作社作为中介来与农民进行交易,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农村社区组织将会更多地碰撞、交错和融合到一起。农民专业合作社未来能否健康发展,关键就在于从事农产品生产或营销的专业农户能否成为专业合作社的利益主体。 关于中国现代农业发展问题,张晓山认为创新农业基本经营制度非常重要,稳定与完善农业基本经营制度是发展现代农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制度保障。至于如何推进农业基本经营制度创新,一方面要坚持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不动摇,赋予农民长期而有保障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另一方面,需要处理好稳定与创新的关系。随着农业农村市场化的发展,农产品生产者的生产经营规模逐步扩大,农业生产经营活动各个环节的市场化、专业化和商品化的程度随之提高,农产品生产与国内外市场的联系更加紧密,所要承受的市场风险和自然风险增大,预期收入的不确定性也增大。新的形势下农户家庭经营的内涵正在发生变化,以统分结合、双层经营为特征的农业基本经营体制也要不断变革和改善。
蒋和平在对中国基本国情分析基础上,提出中国建设有特色农业现代化会面临诸多困难和问题。中国人多地少、农业基础薄弱,建设有特色农业现代化,没有现成经验可以借鉴,只能靠自己摸索和试验。沉积在农业领域的大量人口造成农业就业比重过高、农户土地经营规模过小、农业劳动生产率过低,要解决这些难题并非易事,需要通过较长时间和过程的努力。在此基础上,他提出分地区、分阶段、分层次推进有特色农业现代化建设,以及推进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建设的七大发展战略和四大技术路线。此外,他还运用多指标综合分析方法,建立了中国农业现代化指标体系评价模型,从农业投入水平、农业产出水平、农村社会发展水平和农业可持续发展水平4个“准则层”,运用劳均农业投入水平、农业科技投入水平、城镇人口比重等15个指标对中国农业现代化发展水平进行了定量评价。
在农业经营制度创新方面,农业生产规模问题一直备受关注。许庆等人通过实证研究,从投入产出和生产成本两个角度考察了我国主要粮食作物品种生产规模经济的实际情况。研究发现,考虑土地细碎化的影响,我国粮食生产总体而言规模报酬不变;除粳稻外,扩大土地经营规模对单位产量生产总成本均有显著的负面影响;在其他条件不变的情况下,成本降低与经济效益提高实质上是一致的。由此他们认为,农业经营规模的扩大有利于促进农民增收,但政府如果单纯出于提高粮食产量的目的而大规模推行规模经营则不可取。
结合农村加快推进农地流转的背景,王振坡等人从分工与专业化的视角,探讨了我国规模化农业生产经营方式转变和有效提升农业生产经营规模经济效益问题。他们认为我国注重规模化的农业生产经营方式仍存在诸多问题,未能有效实现规模经济,达到预期效益。如何提高农业规模生产效益,使农民职业化而非身份化,成为我国经济结构转型升级的重点和难点。基于新兴古典经济学框架,他们提出推进农业规模化生产经营、提升规模效益,需要关注三点。第一,规模化生产经营方式亟待转变:分工专业化。没有以分工专业化为前提的规模化生产经营只是放大版的小农生产。第二,传统“农民”需要转型:职业化而非身份化。第三,农业生产结构需要逐步升级:服务型产业为主导。
关于农业的规模经营、分工经济、家庭经营的性质以及新近的创新试验等问题,罗必良从新制度经济学的角度进行了探讨和分析,提出了这样一些学术主张:第一,稳定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需要坚持制度目标与制度底线;第二,农业经营方式转变的一个重要方向是实现农业的规模经营,但单纯地推进土地的流转集中与规模经营存在重大的政策缺陷;第三,将家庭经营卷入分工活动,农业规模经济的获得就可以从土地规模经济转向农业的服务规模经济;第四,家庭经营与经营规模无关,在产权细分与农事活动可分离的前提下,家庭经营具有广泛的适应性,其实现形式可以多样化;第五,只要坚持农村土地的集体所有制和家庭承包的主体地位,家庭经营制度就具有不可替代性;第六,四川崇州的“农业共营制”试验可能是以家庭经营为基础的农业经营方式创新的重要方向。
关于城镇化问题的研究,无论是地理学还是经济学、社会学研究,无论是对城市发展的研究还是对城镇化模式的研究,都非常强调城镇化对于现代社会经济发展的积极推动作用,关注到城镇化的发展趋势和方向。也就是说,学界更倾向于从正面来探讨和研究城镇化的形成、发展及其社会经济功能。由此看来,对城镇化的内涵和正向社会经济功能已形成和积累了较为丰富的理论认识,而与此同时,学界似乎不太注重更加全面地、更加实际地考察和分析城镇化的各种社会经济影响或功能,尤其是一些负面的影响或功能。
关于农业基本经营制度创新问题的研究,既有研究较多是从农业现代化发展要求的角度来分析的。无论对于决策层还是对于学者来说,走中国特色的农业现代化道路,提高农业生产效率、劳动生产效率和资源利用效率,都是促进农业增产、农民增收和农村繁荣的重要途径。要发展现代农业,必须创新农业生产经营制度,且需要在坚持土地集体所有制和家庭经营的基础上,创新发展农业生产经营体系。
针对实施农村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后,农业生产的家庭经营体制面临着土地使用碎细化、农户生产规模小、农业生产效率和农业收入水平低下等问题,学界围绕着农业生产的规模化经营展开了大量研究,在农业适度规模经营方面,提供了一些试验经验和理论参考。特别是就农村土地流转、农户土地承包权与经营权的分离、专业大户、家庭农场经营、企业化经营等方面,结合实际经验进行了深入探讨和研究,取得了一定成就。
家庭经营体制下的农业合作社特别是专业合作社的发展,被视为农业生产经营的一种创新方式和方向,因为通过发展合作社,能够提高农业生产经营的合作水平,由此可能提高生产经营效率和效益;此外,合作社的发展会直接提高农业生产经营的组织化程度,这对促进农业现代化程度的提高非常有利。因此,围绕农业合作组织发展与农业经营制度创新问题,学界已开展了大量研究,这些研究来自不同学科,运用不同方法,提出了丰富的理论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