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同理论的研究对象是非平衡的有序系统,该理论研究构成这种有序系统的诸多子系统如何在互相配合中产生协同作用和合作效应,从而使整个系统处于自组织状态,并在整体上表现出一定的结构或功能。协同理论不仅在自然科学领域有广泛应用,而且在社会科学领域也有大量应用,例如国家间经济、文化领域的跨区域合作,或者国家内部不同区域间在产业、市场、政府治理等领域的协作。治理一词原指对与国家公共事务相关的管理活动或者政治活动的引导和控制。20世纪90年代以来,治理被社会学者赋予了新内涵,使得治理概念超出了政治学领域,在经济社会领域得到了广泛应用。在社会学者看来,治理既包括政府机制,同时也包含非正式、非政府的机制;它是一种依赖不同主体达成共识的规则体系,换言之,它是只有被多数人接受才会生效的规则体系,尽管它未被赋予正式的权力,但在其活动领域内也能够有效地发挥功能。治理是政府管理方式的一种新发展,基于这种发展,公私部门之间以及公私部门内部的界限都趋于模糊。同时,治理在形式上表现出自组织性。国内学者对治理的概念也做过本土化的论述。比较有代表性的是政治学家俞可平的观点。他认为治理一词的基本含义是,官方的或民间的公共管理组织在一个既定的范围内运用公共权威维持秩序,满足公众的需要。治理的目的是在各种不同的制度关系中运用权力去引导、控制和规范公民的各种活动,以最大限度地增进公共利益。陈振明教授在对全球化及全球治理问题进行分析后提出,治理就是对合作网络的管理,指的是为了实现与增进公共利益,政府部门和非政府部门(私营部门、第三部门或公民个人)等众多公共行动主体彼此合作,在相互依存的环境中分享公共权力,共同管理公共事务的过程 。
协同治理理论是协同理论和治理理论的有机结合。协同治理是个人、公共或私人机构管理其共同事务的诸多方式的总和,它是使相互冲突的不同利益主体得以调和且采取联合行动的持续的过程,这些方式既包括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正式制度和规则,也包括各种促成协商与和解的非正式的制度安排。区域协同的统一合作性、共生整合性、资源互利性使得其具备正的外部性,能最终产生资源整合效应。区域协同能够促进要素自由流动、市场融合、贸易开放,具有缩小贫富差距的社会效应。最为重要的是,区域协同还具备经济增长效应。全球化背景下的经济增长不再依靠单一区域,而是依托多个城市相互联合而成的城市群。区域协同发展有助于形成这样的经济联盟,进而促进区域经济总体增长。为了更好地促进区域协同,需要完成三个层面的整合:一是不同层级政府之间的整合;二是不同部门之间的协调整合;三是公私部门之间的整合,包括公共部门和志愿组织、私营企业的整合。
以协同治理理论考察目前京津冀基本公共服务的协同发展情况,我们会发现当下还存在若干问题:首先,京津冀三地的政治、经济地位的不平等,以及行政区划造成的本位主义思想,造成三地在政府层面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协同发展时更多地聚焦于自身利益和政府绩效,对区域协同,尤其是基本公共服务这种关系自身重要利益的协同的积极性有待提高。其次,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在“高位推进”的整体特征下,在政府和公共部门之外,以民营企业为代表的私人部门在基本公共服务协同方面积极性不高、协作性不足。很多基本公共服务项目的布局,在社会层面仍存在各地抢资源或者同质化投资的问题。最后,京津冀基本公共服务的协同缺乏市场以外的力量的有序介入。京津冀协同治理的背景不同于长三角和珠三角地区。长三角和珠三角地区的区域治理经历了由内生性、市场化的经济合作方式逐步发展到地方政府参与的区域协同治理模式的过程。而京津冀地区长期的市场化发展,并未产生与珠三角或长三角地区类似的内生聚力 ,要解决这种内生动力不足的问题,需要政府和公共部门更多地有序介入,引导市场形成内生动力和协作意愿。上述问题的解决,都需要以协同治理的视角去审视、去谋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