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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重点条文解读

导学

20世纪80年代以来,我国经济进入快速增长期,以过度消耗资源和牺牲污染环境为代价的粗放型发展方式,引起了党中央高度重视。2005年年底,全国人大常委会决定将制定循环经济法列入立法计划,为我国建设低投入高产出、低消耗少排放、能循环可持续的国民经济体系和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提供法律支撑。在全国人大相关专工委、国务院法制办、发改委、财政部、建设部、水利部、国家质检总局、环保总局、税务总局的共同努力下,《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于2008年8月29日经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2018年10月26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根据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对本法涉及的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的机构名称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职能职责等内容进行了打包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共7章58条,主要明确了循环经济中的概念定义、基本要求,规定了六个方面的管理制度、生产流通消费环节的减量化、再利用和资源化、相应的激励措施以及各类主体不履行法定义务的法律责任等。颁布该法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依法推进经济社会又快又好发展的现实需要,是落实党中央提出的实现循环经济较大规模发展战略目标的重要举措。经过十多年的宣传,循环经济理念逐渐深入人心,“资源—产品—再生资源”和“生产—消费—再循环”模式逐渐形成,循环农业、循环工业、循环社会的产业体系基本建立,粗放型经济增长方式朝着低开采、低消耗、低排放、高利用方向转变,法律实施取得了良好效果。

领导干部学习掌握本法相关重点法条,有利于跟上治国理政新理念新要求,更好地适应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淘汰落后产能,优化产业结构,统筹经济发展、资源节约、生态环保、综合利用等问题,在执政过程中走出一条符合党中央要求、符合地方实际,科技含量高、经济效益好、资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少的现代化发展新路。

1.领导干部应当掌握循环经济的相关概念,树立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理念

第二条 本法所称循环经济,是指在生产、流通和消费等过程中进行的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活动的总称。

本法所称减量化,是指在生产、流通和消费等过程中减少资源消耗和废物产生。

本法所称再利用,是指将废物直接作为产品或者经修复、翻新、再制造后继续作为产品使用,或者将废物的全部或者部分作为其他产品的部件予以使用。

本法所称资源化,是指将废物直接作为原料进行利用或者对废物进行再生利用。

法条解读

本条是对重要概念的规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指出要加快循环经济立法,并明确提出发展循环经济要遵循“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的“3R”原则(reduce,reuse,resource),所以本条根据我国实际需要,以生产、流通和消费等过程为主线,对“循环经济”“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这四个重要概念进行了定义。

减量化是指在生产、流通和消费过程中,通过优化经济布局、产业结构升级、清洁生产、绿色消费等措施,最大限度地减少对原生资源的消耗,强调从源头节约资源、提高利用率、减少废物产生。

再利用强调在生产、流通和消费过程中,以不改变废物物理性状为前提,尽可能地多次或者重复使用物品,避免物品过早成为垃圾。

资源化是要求发挥资源的最大利用效能,包括不经加工直接使用、利用废物和将废物全部或者部分作为原料予以加工利用。

典型案例

阿迪达斯循环跑鞋的可持续“三环”

阿迪达斯的官网有一个介绍其可持续材料和循环服务的专栏,提出了可持续“三环”(回收环、再造环、生态环)。2020年年初,阿迪达斯制定了“终结塑料废弃物”的目标,到2024年将尽可能只使用回收的聚酯纤维作为原材料。早在2015年,阿迪达斯在纽约联合国总部就推出了第一款adidas X Parley跑鞋,其原材料就来源于海滩和沿海社区截获的回收塑料垃圾。使用回收材料进行创造是“回收环”的任务,这仅仅是第一步。阿迪达斯还在努力扩大其循环服务,回收旧产品,通过电子商务和重复使用来延长产品寿命,以及重新利用材料以减少浪费。2021年4月,在“Made to be Remade”的标签下,阿迪达斯创造了在设计时就考虑到循环的产品UltraBOOST跑鞋,这款鞋的显著特征是每一双都有一个二维码,在跑鞋完成使命后,消费者可以使用阿迪达斯的应用程序扫描二维码进行退货,鞋子由阿迪达斯进行回收再造。这是第二环“再造环”,即产品可循环再造。最后一环“生态环”,目标是开发新的环保材料,从根本上避免塑料制品对生态的破坏。木头、蘑菇,这些来自大自然的天然原料都成了阿迪达斯关注的新材料,被世人熟知的阿迪达斯小白鞋Stan Smith,使用的皮革就是蘑菇菌丝体制成的。

案例解读

从原材料到生产、到使用、到回收再利用,整个过程践行循环经济理念,不再产生废弃物,阿迪达斯做出了很好的榜样,走在了循环经济发展的前沿,企业的发展思路值得推广借鉴。从这个正面典型案例中,领导干部可以直观地理解循环经济的概念,明白循环经济发展的要求及要达到的目的,对于领导干部的行业管理、招商引资工作以及日常生活都具有较强的现实指导意义。

习近平法治思想指引

节约资源是保护生态环境的根本之策。要大力节约集约利用资源,推动资源利用方式根本转变,加强全过程节约管理,大幅降低能源、水、土地消耗强度,大力发展循环经济,促进生产、流通、消费过程的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

——习近平2013年5月24日在中央政治局第六次集体学习时的讲话

要贯彻落实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决策部署,在改革创新和发展新动能上做“加法”,在淘汰落后过剩产能上做“减法”,走出一条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道路。

——习近平2016年3月25日在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上的讲话

2.领导干部应当鼓励支持企业发展循环经济,为企业开展循环经济工作提供支持

第九条 企业事业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管理制度,采取措施,降低资源消耗,减少废物的产生量和排放量,提高废物的再利用和资源化水平。

法条解读

本条是对企事业单位发展循环经济要求的规定。加强企业资源环境管理是发展循环经济的基础。企业是经济发展的基础,也是经济活动的细胞,更是资源消耗、废弃物产生和排放的载体。企业开展循环经济的责任义务主要是按照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规定一套便利、管用、有约束力的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管理制度,保证循环经济发展有章可循,确保减量化、再利用和资源化落实落地。企业落实减量化,要求企业大力推进节能降耗,在生产、建设、流通各个环节节约资源、减少消耗,开展生态设计,全面推行清洁生产,从源头减少废物产生,实现由末端治理向污染预防和生产全过程控制转变。落实再利用和资源化,要求企业大力开展资源综合利用,研制开发耐用产品、再生产品和可重复利用产品,开发对废物进行资源化和无害化处置的技术与装备,为资源高效利用、循环利用和减少废物排放提供技术保障。

典型案例

重庆瑜煌电力设备制造有限公司等环境污染民事公益诉讼案

2015年4月10日,重庆瑜煌电力设备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瑜煌公司”)、重庆顺泰铁塔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顺泰公司”)、重庆市鹏展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鹏展公司”)通过合同约定,鹏展公司以420元/吨的价格向瑜煌公司、顺泰公司出售盐酸,价格包含盐酸售价和鹏展公司将废盐酸运回处置的费用。2015年7月开始,无危险废物经营资质的鹏展公司将运回的废盐酸直接排放,截至2016年3月,共非法排放废盐酸717.14吨,造成跳蹬河污染。公益诉讼起诉人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第五分院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决三家公司承担生态环境损害赔偿金及鉴定费等共计6 484 360元,并向社会公众赔礼道歉。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在侵权人的申请下,结合瑜煌公司和顺泰公司事后投资开展酸雾收集、助镀槽再生系统等技术改造,在同产量的情况下明显减少危险废物的产生,作出了同意瑜煌公司和顺泰公司用支出的环保技术改造费用适当抵扣生态环境损害赔偿金的判决。

案例解读

依据《循环经济促进法》鼓励企业通过资源节约集约循环利用等方式减少废物产生量和排放量的规定,以及《环境保护法》的相关规定,对受损生态环境无法修复或无修复必要,且侵权人已经履行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定的强制性义务,并通过资源节约集约循环利用等方式实施环保技术改造,经评估能够实现节能减排、减污降碳、降低风险效果,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根据侵权人的申请,结合环保技术改造的时间节点、生态环境保护守法情况等因素,同意将由此产生的环保技术改造费用适当抵扣其应承担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金,这样的判决是支持鼓励企业发展循环经济的具体体现。

习近平法治思想指引

要突出抓好能源、工业、建筑、交通等重点领域资源节约,发挥科技创新支撑作用,促进生产领域节能降碳。加快建立体现资源稀缺程度、生态损害成本、环境污染代价的资源价格形成机制。

——习近平2016年8月30日在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二十七次会议上的讲话

3.领导干部应当科学编制循环经济发展规划,严格执行规划内容,督促重点任务按时完成

第十二条 国务院循环经济发展综合管理部门会同国务院生态环境等 有关主管部门编制全国循环经济发展规划,报国务院批准后公布施行。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循环经济发展综合管理部门会同本级人民政府生态环境等有关主管部门编制本行政区域循环经济发展规划,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布施行。

循环经济发展规划应当包括规划目标、适用范围、主要内容、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等,并规定资源产出率、废物再利用和资源化率等指标。

法条解读

本条是对循环经济发展规划制度的规定。在推行循环经济的实践中,规划始终扮演着重要角色,成为重要内容和有效工具。虽然循环经济发展规划的编制工作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但考虑到发展循环经济离不开生态环境、科学技术、农业农村、住房城乡建设等部门的支持,所以本条第1款规定循环经济发展综合管理部门会同有关主管部门编制循环经济发展规划。

规划的主要内容应明确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的各项要求,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区域规划为基础,编制资源节约、减量、再利用和再循环的综合规划,同时针对重点或突出问题开展重要专项规划(节水、节能、废物循环等)、重点区域规划(工业带、农业区、矿区等)和重大问题(城乡规划、园区建设)的研究工作。

规划的重点任务首先是充分考虑资源条件、产业布局、市场需求以及经济和环境成本,再根据区域特点和发展形势,在生产、流通和消费领域有侧重地选择重点行业和企业,开展节能、节水、节材、节地和综合利用活动。

规划的保障措施应明确建立循环经济评价指标体系,加强分类指导,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建立有效的激励和约束机制,探索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推动循环经济发展,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思路和对策措施。

典型案例

为促进循环经济发展,全面提升资源利用效率,助力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依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印发的“十四五”循环经济发展规划和重庆市人民政府印发的《重庆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于2022年6月20日印发了《重庆市“十四五”循环经济发展规划》(渝发改资环〔2022〕751号)。规划分析了“十三五”期间的发展现状和“十四五”期间面临的形势;明确提出了到2025年,全市循环经济发展水平要显著提升,循环型生产方式要全面推行,绿色设计和清洁生产要普遍推广,资源综合利用能力要显著增强,基本建立现代化循环型产业体系,基本建成覆盖全社会的资源循环利用体系,相比2020年主要资源产出率要提高约20%,单位GDP能源消耗要下降14%,单位GDP用水量要降低15%以上的发展目标;同时提出了城市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建设工程、园区绿色低碳循环发展促进工程、大宗工业固废综合利用示范工程、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示范工程、循环经济关键技术与装备创新工程、污水资源化利用示范工程、生态循环农业示范工程、再制造产业高质量发展行动、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利用提质行动、汽车使用全生命周期管理推进行动、塑料污染全链条治理专项行动、快递包装绿色转型推进行动、废旧动力电池循环利用行动等13个重点工程和行动以及保障措施。

案例解读

在全国加快推进经济体系优化升级的背景下,重庆积极践行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理念,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牵头,科学合理制定2021—2025年循环经济发展规划。按照循环经济发展方式,推行绿色产品供应,强化重点行业清洁生产,大力发展静脉产业园,推进城市废弃物协同处置,规范二手商品市场,加快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构建循环型产业体系,着力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奋斗在经济社会建设各行各业的领导干部,有必要研读两级规划,学习掌握当前循环经济发展的主要内容、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把中央的指示和市委的部署落实在具体工作中。

习近平法治思想指引

单纯依靠刺激政策和政府对经济大规模直接干预的增长,只治标、不治本,而建立在大量资源消耗、环境污染基础上的增长则更难以持久。要提高经济增长质量和效益,避免单纯以国内生产总值增长率论英雄。

——习近平2013年9月5日在二十国集团领导人第八次峰会第一阶段会议上的发言

要完善环境保护、节能减排约束性指标管理,建立健全稳定的财政资金投入机制。要全面实行排污许可制,推进排污权、用能权、用水权、碳排放权市场化交易,建立健全风险管控机制。要大力宣传绿色文明,增强全民节约意识、环保意识、生态意识,倡导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把建设美丽中国转化为全体人民自觉行动。

——习近平2021年4月30日在十九届中央政治局第二十九次集体学习时的讲话

4.领导干部应当积极参与国家节水行动,加强对工业企业尤其是重点用水企业的管理监督

第二十条 工业企业应当采用先进或者适用的节水技术、工艺和设备,制定并实施节水计划,加强节水管理,对生产用水进行全过程控制。

工业企业应当加强用水计量管理,配备和使用合格的用水计量器具,建立水耗统计和用水状况分析制度。

新建、改建、扩建建设项目,应当配套建设节水设施。节水设施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

国家鼓励和支持沿海地区进行海水淡化和海水直接利用,节约淡水资源。

法条解读

本条是对工业企业节水与用水计量管理、节水设施“三同时”和海水利用的规定。

第1款从三个方面对工业企业节水作出了规定。一是要求工业企业采用先进或者适用的节水技术、工艺、设备,但具体采用或者开发何种节水技术、工艺、设备,由企业自主决定;二是要求所有工业企业根据国家规定的节水定额或者指标制订企业的节水计划;三是规定工业企业加强节水管理,通过健全企业节水管理制度和管理体系,实现企业生产用水全过程控制。

第2款从加强用水计量管理,配备和使用合格的用水计量器具,建立水耗统计和用水状况分析制度三个方面进行规定。用水计量和统计是工业企业节水的两项基础工作,按照有关技术标准配备和使用合格的用水计量器具是节水计量管理的基本要求。

第3款规定按照固定资产投资方式进行的开发建设活动(包括技术改造项目)应当配套建设节水设施,且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节水设施建设参照《中国节水技术政策大纲》。

第4款是鼓励性条款,主要是针对我国东北、华北、华东沿海缺水城市,提出了积极发展海水淡化和输配技术、加快发展低成本海水淡化技术和直接利用技术的要求。

典型案例

津沽再生水厂节水技术实现污水再生利用

天津是一座资源性缺水城市,为加快城市污水资源化利用,充分开发再生水作为城市第二水资源,缓解城市缺水问题,天津市政府批准成立了天津中水有限公司,2014年完成津沽再生水厂建设项目。津沽再生水厂针对天津污水高含盐量的特点,通过双膜法处理流程,以污水处理厂出水为原水,采用“超滤+部分反渗透+臭氧+次氯消毒”工艺,设置8组超滤系统去除浊度、悬浮物及部分细菌,设置7组反渗透膜去除粒子性指标,通过次氯消毒杀灭污水中的病原体微生物。同时,化验人员每天取样化验两次,判断水质是否正常,并做好数据统计,如遇水质出现异常情况,及时将重要水质指标上报并进行应急处理。2022年津沽再生水厂运行365天,在满足国家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城市污水再生利用景观环境用水水质》《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工业用水水质》等相关标准的情况下,实现再生水用于城市道路清扫、绿化浇灌、补湖、工业冷却等,再利用量达1 136.43万立方米,有效节省了等量优质地表水资源。

案例解读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把生态文明建设摆在全局工作的突出位置,将建设美丽中国纳入执政理念、写进“十三五”规划,作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重要目标和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重要内容。中共中央、国务院于2023年12月27日出台了《关于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的意见》,明确提出要持续深化重点领域节能,加强新型基础设施用能管理,深入实施国家节水行动,强化用水总量和强度双控,提升重点用水行业、产品用水效率,积极推动污水资源化利用,加强非常规水源配置利用。津沽再生水厂通过先进的节水技术,实现污水再生利用,是践行国家节水要求的先进典型。领导干部要熟悉节水行动方案的内容,提升节水意识,严格用水过程管理,强化节水监督考核,努力让水资源节约和循环利用达到世界先进水平,实现到2035年全国用水总量严格控制在7 000亿立方米以内的目标。

习近平法治思想指引

推进资源全面节约和循环利用,实施国家节水行动,降低能耗、物耗,实现生产系统和生活系统循环链接。

——(习近平2017年10月18日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

5.领导干部应当合理布局产业园企业,发挥产业集聚和生态效应,促进资源高效循环使用

第二十九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统筹规划区域经济布局,合理调整产业结构,促进企业在资源综合利用等领域进行合作,实现资源的高效利用和循环使用。

各类产业园区应当组织区内企业进行资源综合利用,促进循环经济发展。

国家鼓励各类产业园区的企业进行废物交换利用、能量梯级利用、土地集约利用、水的分类利用和循环使用,共同使用基础设施和其他有关设施。

新建和改造各类产业园区应当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并采取生态保护和污染控制措施,确保本区域的环境质量达到规定的标准。

法条解读

本条是对区域循环经济的界定。循环经济的发展与经济布局和产业结构密切相关,合理规划区域经济布局,加强企业间的资源交换和流动,可以让一个企业产生的废物与另一个企业需要的能源和原材料匹配,形成资源综合利用产业链,让资源高效利用和循环使用,实现区域循环经济的最终目标。

产业园区发展循环经济的重点在于选择不同类型的工业和农业园区,充分发挥产业集聚和生态效应,提高资源利用率,降低废物最终处置量。开发建设产业园区应该依照《环境影响评价法》进行规划、建设和建设项目环评,按照《环境保护法》《水污染防治法》采取措施,防止造成环境污染。

典型案例

天津子牙循环经济产业区实现多层次循环发展

天津子牙循环经济产业区是国家循环经济示范区,位于天津市静海区西南部,地处京津冀腹地,距天津市区19公里,距天津滨海国际机场43公里,距天津港75公里,距北京市区120公里,距石家庄240公里,与京沪、京九、京广、天津机场、天津新港形成了立体交通运输网,辐射西北,连接东北,地理位置优越,区位优势明显。产业区是中日循环型城市合作项目,也是目前中国北方最大的循环经济园区,规划面积135平方公里,采取“三区联动”发展循环经济,即生产加工区21平方公里、林下经济带20平方公里、科研居住服务区9平方公里,三者之间静脉串联、动脉衔接、产业间动态循环发展。目前,重点发展五大产业,包括废弃电器电子产品产业加工、报废汽车拆解、废弃机电产品精深加工与再制造、废旧橡塑再生利用、节能环保新能源。产业区现有循环经济企业120家,年拆解、处理、加工各类工业固废150万吨,向国内外市场提供铜45万吨、铁30万吨、铝25万吨、橡塑30万吨、其他材料20万吨。产业区内众多企业内部实现了“小循环”,一批具备深加工能力的企业之间实现了“中循环”,产业区与外界形成了资源优势互补的“大循环”。

案例解读

循环经济产业园是由若干企业组成的生产群落,产业系统的“生态链”形成产业共生网络,通过企业之间对能源、水、材料等环境资源的综合管理与合作,实现园区成员副产物和废物的交换,能量和废水的利用,基础设施、信息资源、园区管理等方面的共享,从而达到环境和经济效益及社会效益多赢局面。天津循环经济产业园近年来发展迅速,经济总量快速增加,产业链条日益完善,在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能源等方面表现突出,是实施《循环经济促进法》的优秀典型。领导干部在招商引资、产业布局、园区规划时,要有意识地整合信息,统筹考虑,在工业园区、农业园区、旅游园区、生态示范区等各种形态园区中推广建立循环经济产业园。

习近平法治思想指引

要增加清洁能源供应,调整能源消费结构……加快形成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空间格局、产业结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

——习近平2019年1月18日在京津冀协同发展座谈会上的讲话

要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把节约资源贯穿于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各领域,推进资源总量管理、科学配置、全面节约、循环利用,提高能源、水、粮食、土地、矿产、原材料等资源利用效率,加快资源利用方式根本转变。

——习近平2022年9月6日在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上的讲话

6.领导干部应当率先垂范践行生活垃圾分类制度,推动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程度提升

第四十一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统筹规划建设城乡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和资源化利用设施,建立和完善分类收集和资源化利用体系,提高生活垃圾资源化率。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支持企业建设污泥资源化利用和处置设施,提高污泥综合利用水平,防止产生再次污染。

法条解读

本条是对生活垃圾和污泥资源化的规定。生活垃圾分为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厨余垃圾和其他垃圾四类,通过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实现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依照《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统筹安排建设城乡生活垃圾收集、运输、处理设施,提高生活垃圾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置水平,促进生活垃圾收集、处理产业化发展,逐步建立和完善生活垃圾污染环境防治社会服务体系。

污泥是城镇污水处理厂处理污水时产生的含有大量重金属的有毒有害物质,可以采用厌氧、好氧和堆肥等方式进行稳定化处理,通过生产肥料、建材产品、农田利用、沼气、电力、热力及燃料等方式加以利用。

典型案例

重庆三峰环境集团专注垃圾焚烧发电实现资源再利用

重庆三峰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峰环境”)是一家专业从事生活垃圾焚烧处理项目投资、建设和运营的环保集团公司。其在国内已投资54个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日处理生活垃圾近6万吨,设备技术应用到全球239座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中的393条焚烧线,日处理生活垃圾超21万吨,年发电量150亿度。三峰环境是中国最早进入垃圾焚烧发电行业的企业之一,重庆丰盛、成都三峰和六安三峰垃圾焚烧发电厂持续运营时间超过10年,三峰百果园和昆明三峰被生态环境部评为全国十佳环保设施开放单位。集团依托垃圾焚烧发电核心设备制造和项目设计建造运营管理,开展烟气排放、飞灰处置等技术攻关,通过优化改进德国马丁SITY2000垃圾焚烧技术,有效处理发展中国家低热值、含水率较高的城市居民生活垃圾。经过多年的发展,公司垃圾焚烧发电产业链各业务环节之间相互协同,有效降低项目投资成本,提升了运营效率,促进了技术创新。

案例解读

“十三五”期间,全国新建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500多座,城镇生活垃圾设施处理能力超过127万吨/日,焚烧设施处理能力58万吨/日,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99.2%,46个重点城市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先行先试、示范引导,基本建成了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系统。“十四五”是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理设施建设的关键时期,按照规划目标,到2025年年底,全国城市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率要达到60%左右,城镇焚烧处理能力达到80万吨/日左右,所以要求各地加快完善垃圾分类设施体系,规范垃圾分类投放方式,进一步健全分类收集设施,加强焚烧设施规划布局,推进既有焚烧设施提标改造,完善可回收物利用产业链,规范有害垃圾处置,补齐飞灰处置设施短板,增加渗滤液处理设备,推动沼渣处置利用。三峰环境加强循环经济科学技术研究创新,采用先进技术工艺,实现低热值燃料综合利用,是这方面的优秀典型。领导干部在日常生活中,要以身作则带头践行生活垃圾分类,在相关领域工作中,要依规实施,助力“三化”目标达成。

习近平法治思想指引

变废为宝、循环利用是朝阳产业。垃圾是放错位置的资源,把垃圾资源化,化腐朽为神奇,是一门艺术。

——习近平2013年7月22日考察格林美高新技术公司武汉公司时的讲话

要加大垃圾资源化利用力度,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减少能源资源浪费。

——习近平2022年1月24日在十九届中央政治局第三十六次集体学习时的讲话

7.领导干部应当吃透税收优惠政策,助力企业走上绿色低碳循环发展道路

第四十四条 国家对促进循环经济发展的产业活动给予税收优惠,并运用税收等措施鼓励进口先进的节能、节水、节材等技术、设备和产品,限制在生产过程中耗能高、污染重的产品的出口。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制定。

企业使用或者生产列入国家清洁生产、资源综合利用等鼓励名录的技术、工艺、设备或者产品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税收优惠。

法条解读

本条是对税收优惠的规定。税收是国家调控经济的重要杠杆,通过税种设置以及税目、税率、加成征收或减免税等,调节社会生产、交换、分配和消费,促进社会经济健康发展。促进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是税收政策支持循环经济发展的主要着力点,但我国运用税收调节政策、推动循环经济发展的范围和力度还有待加强,所以本条第1款规定了运用税收等措施鼓励进口先进的节能、节水、节材等技术、设备和产品,限制耗能高、污染重的产品出口。第2款是关于企业使用或者生产列入国家清洁生产、资源综合利用等鼓励名录的技术、工艺、设备和产品给予税收优惠的规定,依据《企业所得税法》《清洁生产促进法》等,对享受所得税、增值税、消费税等优惠政策作出规定。

典型案例

税费赋能中国铝业集团高端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绿色发展之路

中国铝业集团高端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铝高端制造”)于2019 年9月由中国铝业集团有限公司和重庆市人民政府合作成立。公司装备了具有国际先进水平的熔铸、热连轧、冷连轧、中厚板、锻造、挤压等生产线,拥有铝加工完整产业链,主产各种用途的铝及铝合金板、带、箔、管、棒、型材及锻件。中铝高端制造落户重庆以来,积极践行循环经济发展理念,走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道路,为国家重点工程提供高精尖铝合金材料。为了企业优质发展,税务部门给予了大力帮助,税务人员上门宣传增值税留抵退税新政策,提供个性化、精细化服务,帮助公司及时足额享受政策优惠。2022年,中铝高端制造重庆区域企业享受的各类财税优惠政策中,减免税费金额占比近93%。税费优惠政策助力中铝高端制造重庆地区企业经营实现历史性突破,营业收入同比提高近50%,中国铝业集团旗下的子公司西南铝业实现扭亏为盈。在中铝高端制造筹备上市的过程中,重庆市九龙坡区税务局还成立了税收服务团队,梳理相关税收优惠政策,汇集成《中国铝业集团高端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税费优惠政策指引》,根据企业特点与项目进度,提供针对性政策辅导,帮助企业减少上市涉税风险。

案例解读

我国资源相对短缺而消耗量大,经济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之间的矛盾尖锐,通过相关的税收政策进行调节显得越来越重要。领导干部了解和掌握与循环经济发展相关的税收优惠政策,才能更好地帮扶企业健康发展。比如在增值税方面,一是对再生水等部分自产货物实行免征,二是对以垃圾为燃料生产的电力或者热力等部分自产货物实行即征即退,三是对以退役军用发射药为原料生产的涂料硝化棉粉等部分自产货物实行即征即退50%,四是对销售自产的综合利用生物柴油实行先征后退,五是对污水处理劳务免征增值税;在消费税方面,为促进替代污染排放汽车的生产和消费,对生产销售达到低污染排放值的小轿车、越野车和小客车减征30%的消费税;在所得税方面,企业从事公共污水处理、公共垃圾处理、沼气综合开发利用、节能减排技术改造、海水淡化等项目的所得,自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三年可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四年至第六年可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等。

习近平法治思想指引

要站在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高度谋划发展,通过高水平环境保护,不断塑造发展的新动能、新优势,着力构建绿色低碳循环经济体系,有效降低发展的资源环境代价,持续增强发展的潜力和后劲。

要完善绿色低碳发展经济政策,强化财政支持、税收政策支持、金融支持、价格政策支持。

——习近平2023年7月17日至18日在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上的讲话

8.领导干部应当尽职履责,依法对违反循环经济促进法的行为进行查处

第四十九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循环经济发展综合管理部门或者其他有关主管部门发现违反本法的行为或者接到对违法行为的举报后不予查处,或者有其他不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职责行为的,由本级人民政府或者上一级人民政府有关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法条解读

本条是针对第5条对循环经济监督管理部门不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职责的法律责任的规定。

适用本条的行为构成应当具备以下要件:违法主体是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循环经济发展综合管理部门或者其他有关主管部门;违法行为包括发现违反本法的行为或者接到对违法行为的举报后不予查处和有其他不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职责的行为;法律责任包括责令改正和处分;处罚主体是本级人民政府或者上一级人民政府有关主管部门。

典型案例

从2012年至2013年,湖南省湘潭县恒盛化工有限公司存在环境违法行为,且未按期取得“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该县环保局下达了限期整改决定书。县环保局执法大队队长罗某负责监督整改执行情况,但他工作拖沓散漫,责任心不强,对案件不重视,以各种理由拖延工作进度。由于罗某不执法不监管的躺平态度,放任企业违法生产行为继续发生,给社会带来了负面影响。2014年7月31日,该县人民政府召开专题会议,部署了县环保局落实恒盛化工有限公司停产整顿等工作,但事后县环保局落实会议要求不到位。2014 年8月14日,经县监察局局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给予县环保局党组书记、局长邹某行政警告处分,县环保局执法大队队长罗某行政记过处分。

案例解读

上述典型案例中,罗某对违反《循环经济促进法》的行为不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职责被记过,邹某因负领导责任被警告,两名公职人员工作作风懈怠、工作态度恶劣,都违反了《循环经济促进法》第49条的规定,影响恶劣,理应受到党纪政纪处分。领导干部在工作中要避免怠政懒政思想,应做到积极履职,真正成为生态环境保护卫士。

习近平法治思想指引

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坚持全面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

——习近平2020年11月16日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3TBF0/vi2yKL4sry3FNTRatJ3BbLfi5nEOiBPRQpO5ibI954IQ6zvVBXPm+Zjz/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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