忠实地记录事件发生的全过程,是记体文最基本的写作目的。随着宋代文人议论风气的兴起,北宋中后期,文人们已经注意到了记体文中议论成分的大肆扩张,并试图对此加以纠正。如蔡絛《西清诗话》记载王安石与苏轼的互相批评云:“王文公见东坡《醉白堂记》,徐云:‘此定是韩白优劣论。’东坡闻之,曰:‘不若介甫《虔州学记》乃学校策耳。’” 陈师道《后山诗话》则直接批评道:“退之作记,记其事耳,今之记乃论也。” 在“记事”与“议论”的较量中,“记事”作为记体文中的原有成分,享有天然的优越地位,而“议论”作为记体文的新增成分,难免会受到一些抵触。南宋中兴时期文人关于记体文写作的看法,大部分围绕记事与议论展开的,在坚持记体文纪实本色的前提下,他们对记体文中的议论成分表现出逐渐包容的态度。在当时人眼中,记体文是衡量古文写作水平的重要标尺,记体文这一年轻的古文体裁在北宋文人手中得到了淋漓尽致的书写,欧阳修、苏轼、曾巩等人的作品尤其具备典范的意义。
一、纪实本色的坚守
在《朱子语类》中,朱熹对记体文的纪实特点提出了明确的要求:“因论文,曰:‘作文字须是靠实,说得有条理乃好,不可架空细巧。大率要七分实,只二三分文。如欧公文字好者,只是靠实而有条理。如张承业及宦者等传自然好。东坡如《灵壁张氏园亭记》最好,亦是靠实。秦少游《龙井记》之类,全是架空说去,殊不起发人意思。’” 所谓“靠实”,即实在、切合实际,在靠实的基础上能够叙述得条理清晰才好,朱子所举欧阳修《新五代史》中的传记不在本书的考察范围之内,其后对两篇记文的评价,则明确体现了他对记体文纪实的要求。苏轼《灵壁张氏园亭记》先后记述张氏园亭的位置、景色、张氏家族营建园亭的经过,只有一小段文字论及君子的出处,随后又分析张氏子孙“仕者皆有循吏良能之称,处者皆有节士廉退之行” 的原因,末尾写自己打算买田于泗水之上,希望能与张氏子孙同游。这篇记文大部分内容在用事实说话,思路清晰明了,正符合朱熹“靠实”的要求。秦观的《龙井记》之所以受到朱熹的批评,很可能是因为文中记载了井中有龙的说法 ,“子不语怪、力、乱、神”,秦观并未亲自见到井中之龙,却在记文中记载了当地人的传说,这无疑与纪实的精神相违背。
强大的记事功能使记体文成了保存历史资料的极好载体,程颢在《晋城县令题名记》一文中便对秦汉之后诸侯国不设史官、不编史书的情况表示了遗憾,并阐述自己作记的动机说:“故欲闻古史之善而不可得,则因谓今有题前政之名氏以为记者,尚为近古。而斯邑无之,乃考之案牒,访之吏民,才得自李君而降二十一人,第其岁月先后而记之,俾民观其名而不忘其政,后之人得从而质其是非以为师戒云耳。” 他已经明确地意识到记文可以存史,也通过自己的写作有效地保存了历史资料。从这篇文章中也可以看出来,北宋文人的记文写作开垦了许多“荒原”,他们做的很多工作是前无古人的,为后来者留下了丰富的文化遗产。
从南宋中兴时期记体文的叙述中很容易发现,他们在考察前人遗迹时,普遍以记文中记录的信息为可靠依据。如陆游《入蜀记》记载自己到真州时与友人共同前往东园游玩云:“园在东门外里余,自建炎兵火后,废坏涤地,漕司租与民,岁入钱数千。昔之闳壮巨丽,复为荆棘荒墟之地者四十余年,乃更葺为园。以记考之,惟清燕堂、拂云亭、澄虚阁,粗复其旧,与右之清池、北之高台尚存。若所谓流水横其前者,湮塞仅如一带,而百亩之园废为蔬畦者,尚过半也,可为太息。登台,望下蜀诸山,平远可爱,裴回久之。” 文中说的“以记考之”,指的是欧阳修《真州东园记》。皇祐三年(1051)欧阳修写作记文时并未亲眼见到园林,是友人许元绘制东园的画带给欧阳修,欧阳修依据图画和许元的陈述写作的记文。欧阳修笔下芙蕖的历、佳木列植的东园在南渡后有四十年荆棘丛生,直到乾道年间才得以重建,而重建的规模比皇祐年间缩小了一半还多。以欧阳修笔下的东园与自己眼前的东园互相印证,陆游不免感慨万千。记文中称“若乃升于高以望江山之远近,嬉于水而逐鱼鸟之浮沉,其物象意趣,登临之乐,览者各自得焉” ,陆游登台远望时十分欣赏诸山之景,不过,山川如故,东园非复旧时模样,陆游观景的心情已经无法像许元那样单纯了。“以记考之”的做法经常见诸中兴时期文人的笔端,朱熹也曾根据苏辙《南康直节堂记》亲自向当地的老人询问直节堂的相关情况,并将官署中另外一间屋子题名为直节堂,以“仿佛前贤之遗意” 。文人每到一地,往往会考察当地的历史文化,北宋的记体文已经成为南宋中兴时期文人考察地方历史文化的重要文献依据。
有时,前人记文中记载的内容不够周全,作者还会伺机补充叙述相关的事实。周必大《跋赵湖州祠堂记》便写道:“右《湖州刺史赵公子嶙祠堂记》,仲并所作。其载守城之功甚备,独云事甫定,公遽罢,后以御史言复还,又数月竟去,凡称罢者再,漫不言坐何事。予惧或者疑公为罪行,故以闻诸太史氏者补之。” 文中提到的祠堂记,即仲并《赵公远祠记》 ,周必大在跋文中指出记文没有交代赵公两次罢官的原因,并在跋文中详细补充说明。在他看来,只有清楚地交代赵公两次罢官的来龙去脉,才能够明白他为什么被当地民众如此爱戴。周必大的跋文中还提到“公子伯衍屡求予书,将刻之碑阴云”,可见赵公之子对仲并记文的疏漏也是感到遗憾的。单纯阅读记文文本,并不容易发现作者在记事方面所下的功夫和他的疏漏,这则跋文中周必大和赵公之子的态度,则明确显示出他们对记体文记事之严谨周全的用心追求。
中兴时期文人认为,不仅与记文相关的人事需要切实、详细地加以记录,记文中涉及的前人事迹也必须按其本来的面貌书写,不得与历史事实有出入。叶适《习学记言序目》中曾批评苏辙“记闵子祠堂、东轩、遗老斋,辙以知道自许,虽求为有得之言,然与事不合” 。叶适提出的“与事不合”之处指向的是记文中孔子、闵子、颜子等人的行为和思想,苏辙在记文中发表的观点看似有自己的独到之处,但叶适经过仔细追究,发现他对圣贤事迹的考察不够翔实,将这样的观点写入记文中,更是不妥当的。北宋记体文中已经出现了很多以议论为主的篇目,中兴时期道学的发展为记体文中议论成分的发展提供了持续的动力,前代圣贤的思想和事迹是记体文中重点谈论的内容之一。道学家严谨的学术态度决定了他们对记体文中的议论也有严格的要求,即便议论的对象并不是当下能够亲自调查的,也需要根据可靠的文献加以合理推论,不能为了推陈出新而妄下结论。
宋代记文的写作者未必都能亲眼见到自己的记述对象,前文中提到的欧阳修《真州东园记》就是欧阳修根据友人的叙述而作的。然而,苏轼在《石钟山记》已经提出过质疑:“事不目见耳闻,而臆断其有无,可乎?” 洪迈为友人向巨源写作《临湖阁记》时也根据自己的经验对临湖阁的真实性提出了质疑:“予发书疑不信者罙日,私自策曰:巨源诗人也,其词夸。是其孑孑来南,仅得边一障,财为郎亟去之,酸寒却扫,于是四年矣,未闻有朽贯腐粟可以汰。予从土木之事久,颇解商工费,斯阁也,度不满百万不可止,巨源安有是哉!彼特文其滑稽,饷我一笑耳。巨源诗人也,其词夸,记未可作。” 向巨源是洪迈的老朋友,洪迈对他家中的经济条件有所了解,认为他应该负担不起建造一座楼阁的巨大开销,所以对他信中陈述的内容产生了怀疑。洪迈认为向巨源身为诗人,容易夸大其词,而记文写作则必须有事实依据才行,因此他一开始并不准备为向巨源作记,直到听一位朋友叙述过自己亲见的临湖阁和向巨源建造临湖阁的过程后,才相信了向巨源的话并为他写作了《临湖阁记》。这篇记文以洪迈了解临湖阁的过程为线索,结构别出心裁,话语生动而亲切。在以幽默为基调的文章中,作者对记体文纪实原则的严格要求,尤其令人印象深刻。
此外,南宋还是地方志大量编纂且体例趋于完备的时期,记体文所载事实往往准确翔实,因而顺理成章地成为地方志撰写的重要依据。范成大《吴郡志》“学校”一门所引用的文献材料全部是记体文,先后有朱长文《苏州学记》、郑仲熊《重修大成殿记》、张伯玉《六经阁记》、洪迈《御书阁记》、吴潜《修学记》、陈耆卿《复田记》六篇,“官宇”一门“双瑞堂”“瞻仪堂”二条之下还引用了范成大本人写作的记文。南宋中兴时期地方志所涉及的门类涵盖了公共建筑记文的全部题材,私人居所记文与山水游记也有一部分进入地方志编纂者的视野。在地方志大量编纂的背景下,当中兴时期的文人要动笔写作一篇记体文时,他们很可能会意识到这篇文章将来可能被当作历史文献收录到地方志中。因为记体文有可能被当作历史文献收录到地方志中,所以准确翔实地记录事件势必会成为作者不可推卸的责任。
从中唐开始,记事便是记体文的基本功能。北宋时,议论成分的加入使记体文的纪实色彩受到了一定的影响。但是,通过以上内容可以看出,北宋中后期的文人们已经开始批评这一现象,并试图扭转局面。在南宋中兴时期文人的观念中,记事仍旧是记体文的首要功能,纪实的性质是记体文写作应当遵循的原则,不论记述当下的事实还是重述古代的事实,这一原则都是不可违背的。
二、对议论成分的接纳
《后山诗话》中,陈师道认为当时的记体文由于大篇幅的议论而不合体制,无法与韩愈的作品相提并论,由此可以看出他对记体文转向议论抱有坚定的反对态度。然而,从现存文献来看,中兴文人很少对记体文中的议论表示明确的反对,在他们看来,已经夹杂了不少议论的北宋记体文比韩、柳的记体文更加出色,如果记体文中能够发明道理,无疑是优秀的篇章。例如楼昉《崇古文诀》称曾巩《抚州颜鲁公祠堂记》“议论正,笔力高,简而有法,质而不俚” ,可见他并不把议论作为破坏记体文体制的“凶手”,而是把它当作记体文的一个重要元素来对待。
关于议论在记体文中的作用,南宋中兴时期的文献中最经常提到的一点是发明道理。如黄榦《与郑成叔书》云“承谕记文,笔力低弱,不足以发明尊丈宣义家庭之训与贤昆弟相与之情” ,吕祖谦《与周丞相子充书》云“《江西道院记》惬当无可议,发明元祐之政尤善” 等。既言“发明”,自然是与道理相关,是指创造性地阐发前人不知的义理,记文中的“发明”文字当然是以说理议论为主。从引文来看,作者不仅不排斥这“发明”,反而把它当作了自己的写作目的之一,有意用心为之。林之奇在奏议《损益三说》中赞扬宋高宗赵构于绍兴末年自作的《损斋记》说:“惟皇帝陛下潜心义文之道而默契孔氏学《易》之要,迩者辟殿庐之侧以为损斋,躬洒宸翰作为记文,发明损、益二卦之奥旨,写诸琬琰,遍赐廷臣,俾凡儒林之学《易》者,举得以圣王为师而学焉。” 高宗为自己的书斋作记并遍赐群臣,本身便是记体文发展史上的重要事件。高宗在记文中发明义理的做法,一方面很容易引起群臣的效仿,并为记体文中的议论成分提供合法性,另一方面则会让当时文人对记体文之议论的批评声音减弱。这虽然是君王的个人选择,却无疑会对当时的记体文写作观念产生极大的影响。
古文写作对文道关系的重视,尤其是南宋中兴时期道学迅速发展的局面下文人们以道为本、文道一体的观念,使记文作者在发明道理时更加“理直气壮”起来。朱熹《答张敬夫》云:“近作《濂溪书堂记》,曾见之否?谩内一本。发明天命之意,粗为有功,但恨未及所谓不谓命者,阙却下一截意思耳。此亦是玩理不熟,故临时收拾不上。如此非小病,可惧也。” 文中所说的《濂溪书堂记》,即《晦庵先生朱文公文集》中收入的《江州重建濂溪先生书堂记》,这篇记文几乎三分之二的篇幅都在说理,而朱熹还遗憾未能讨论到“所谓不谓命者”,反思自己平时玩理不熟。释宝昙《澹斋记》云“余恐其流为枯槁淡泊,故以圣贤事业而发明之,以为君实《澹斋记》” ,显然,这篇记文的写作动机便是发明圣贤事业的相关道理。不论阅读记文还是写作记文,发明道理都成了文人们关注的内容。
不过,记事终究还是记体文的首要功能,道理的发明只能在记事的基础上展开。朱熹《答敬夫孟子说疑义》便云:“亦尝为人作得数篇记文,随事颇有发明。” 所谓“随事颇有发明”,既是朱熹写作数篇记文后的简单总结,也透露出了记文对阐发义理的限制——不可脱离所记之事。楼昉《崇古文诀》评李觏《袁州学记》云“议论关涉” ,这里的“关涉”,也是指文中所发的议论与事实之间关系密切。由此可见,记事仍旧是记体文的必要内容,道理再大、发明得再好,也不可以无拘无束、天马行空。与此同时,记体文在发明道理时有一个真实而具体的事例作为参照,它的说理便不会像论体文那样容易流于枯燥和抽象。
对记体文之议论的友好态度,使南宋中兴时期文人在总结前人记体文时也有了与陈师道等人不一样的认识。王应麟在《辞学指南》卷四引用朱熹之语云:“记文当考欧、曾遗法,料简刮摩,使清明峻洁之中自有雍容俯仰之态。” 可见,北宋古文家的记体文已经真正成为南宋记体文写作者钻研并效仿的对象,对南宋记体文写作发挥了重要的影响。叶适《习学记言序目》云:“韩愈以来,相承以碑志、序、记为文章家大典册,而记,虽愈及宗元,犹未能擅所长也。至欧、曾、王、苏,始尽其变态,如《吉州学》《丰乐亭》《拟岘台》《道州山亭》《信州兴造》《桂州新城》,后鲜过之矣。若《超然台》《放鹤亭》《筼筜偃竹》《石钟山》,奔放四出,其锋不可当,又关纽绳约之不能齐,而欧、曾不逮也。” 在他看来,碑志、序、记是古文的重要题材,是古文家立足的根本,其中,记体文并不是韩愈和柳宗元擅长的文体,直到北宋欧阳修、曾巩、王安石、苏轼,才将这一文体发展到了极致。《吉州学记》等六篇文章,分属于欧阳修、曾巩、王安石三人,叶适认为,它们已经完全超越前人,之后也少有更好的作品出现。然而,苏轼的横放杰出乃北宋记体文中的奇观,在他的几篇作品中,个人思想感情得到了无拘无束的尽情抒发,随物赋形,锋芒毕露,即便欧、曾、王三人也难以企及。需要特别注意的是,此处叶适并没有讨论这些记文是否遵守文体规范,而是说只有到欧、曾、王、苏才“尽其变态”。“变态”一词与“常态”相对,联系陈师道《后山诗话》中的观点,常态应当指的是“记其事”的传统写法,“变态”则指向北宋记体文中的新元素,其中最突出的便是议论。从叶适对记体文发展史的总结可以看出,他已经完全接受了北宋文人对记体文的“变态”,在他眼中,那是记体文自然的状态,也是记体文的最佳状态。
此外,在中兴文人看来,记体文的优秀篇章,不仅在记体文发展史上具有重要的价值,在记文作者的个人文学成就中也占有重要的分量。据《朱子语类》记载,朱熹认为“今刊行《丰乐亭记》是六一文之最佳者” ,“东坡如《灵壁张氏园亭记》最好” 。叶适尽管将欧、曾、王、苏的记体文推到了至高无上的地位,但毕竟是就记体文的发展史来讨论他们的成就;朱熹将《丰乐亭记》与《灵壁张氏园亭记》分别视为欧阳修与苏轼文章写作的顶点,显然也体现出他对记体文的高度认可。对记体文的看重,意味着文人们会在记体文写作上多下功夫,南宋中兴时期记体文数量丰富、佳作频出,应当与他们对这一文体的看重有很大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