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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地方社会建设的记功

南宋中兴时期1800余篇记体文中,以公共建筑为记录对象的有1100余篇。南渡年间遭到破坏或年久失修的基础设施、官署、学校、祠堂、寺观等建筑在这一时期得以修整、重建或扩建,为公共建筑记文的写作提供了大量契机。尽管南宋财政聚集于中央是一个不争的事实,但近年来有学者明确指出:“从实际的建设层面去看,南宋中晚期的地方学校(州县学)、书院、乡贤祠、造桥铺路、救灾施赈、义庄、义田、各级官衙的兴建、各级政府与人民刊刻精美书籍、州县城郭、边防与水利设施等硬件建设,次数之多,规模之大,远高于北宋及南宋前期。” 这些建筑往往是地方官员、百姓时常出入的场所,其中很多是当地的标志性建筑,相应的记文通常以详细记载修造经过、褒扬建设者的功绩为主要内容。中兴时期的公共建筑记文大都曾经刻石立于建筑之侧,既记录着地方发展的历史,也逐渐成为地方历史文化的有机组成部分。 /Jl5gRZbyl1njE04ZTUmCfaYMkpjizaXHc4QIxziIkltXwtrhYvC57gNsYNPCVC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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