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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顯行傳》

自傳底方式,從《史記·太史公自序》開始。這是一篇屢經改竄的文章,所以一入手就説:“昔在顓頊,命南正重以司天,北正黎以司地。”這裡重和黎是兩個人,在顓頊時代,擔任兩種不同的職務。這便和本書《楚世家》所説:“楚之先祖出自帝顓頊高陽,高陽者,黄帝之孫,昌意之子也。高陽生稱,稱生卷章,卷章生重黎,重黎爲帝嚳高辛居火正。”完全不同了。重黎是一人或是二人,是顓頊底大臣或是他底曾孫,顯然成爲問題。假如認爲自序的話不錯,那麽接下“至于夏商,故重黎氏世序天地,其在周,程伯休甫其後也”便不易解。重黎世序天地,固然可能,但是要説程伯休甫是二人之後,事理上便不通:而且程伯休父見《大雅·常武》篇,爲宣王司馬,上與“世序天地”不合,下與本文“司馬氏世典周史”也不合。改竄之迹,昭然若揭。至于下文“遷生龍門,耕牧河山之陽,年十歲則誦古文,二十而南游江淮……”,無端於許多地名之間,插入誦古文的一段經過,也是非常可疑。總之無論這一篇的文字之美何如,其曾經竄亂,是無可懷疑的事實。

班固的《漢書叙傳》,多少也有些自傳的意味,上篇叙述班氏底世系和班彪底著作,下篇則給《漢書》紀表志傳百篇各作一段韻語的小序,所以其實不能認爲自傳底好例。至於魏晉間的自傳,在上文約畧談過,文章儘有,但是没有完整的篇幅。

晉宋之間,却有兩篇自傳,一篇是有名的陶潛底《五柳先生傳》,一篇便是《法顯行傳》。

《五柳先生傳》是一篇一百幾十字的小品文章,對於自己的個性,確有近情的描寫。我們讀“閒静少言,不慕榮利,好讀書,不求甚解,每有會意,便欣然忘食。性嗜酒,家貧不能常得,親舊知其如此,或置酒而招之,造飲輒盡,期在必醉,既醉而退,曾不吝情去留。環堵蕭然,不蔽風日,短褐穿結,簞瓢屢空,晏如也。”這是一幅速寫,看到陶潛的輪廓,但是對於他一生的經過,仍舊没有什麽啟示。所以這篇止是優美的小品文,然而不是傳叙。

就在這時,産生了一部有名的自傳,這便是《法顯行傳》。

《隋書·經籍志》雜傳部有《法顯傳》二卷,又有《法顯行傳》一卷,地理部有《佛國記》一卷。《開元釋教録》作《歷遊天竺記傳》一卷, 原注亦云《法顯傳》自撰,述往來天竺事,見《長房録》 。《貞元新定釋教目録》卷五作《歷遊天竺記傳》一卷, 原注亦云《法顯傳》,法顯自撰,述往來天竺事,見《長房録》 。同書卷二十三則作《法顯傳》, 原注亦云《歷游天竺記傳》 。《通典》卷百九十一則作《法明遊天竺記》。 原注:國諱改焉 。其後對於同書,宋元明清藏經則稱爲《法顯傳》,其收入《秘册彙函》、《津逮秘書》、《説郛》、《漢魏叢書》、《唐宋叢書》、《學津討原》者,则稱爲《佛國記》。

綜言之,则《隋書·經籍志》之二卷本《法顯傳》其後失傳,至一卷本之《法顯行傳》,則有《佛國記》、《歷遊天竺記傳》、《法明遊天竺傳》、《法顯傳》之異名。日本足立喜六作《法顯傳考證》,以《法顯傳》爲名,合稱《法顯行傳》,以還《隋書·經籍志》之舊。

《法顯傳》二卷本已亡,其詳不得而知。因爲《法顯行傳》是法顯自作,記其歷遊天竺始末,所以不妨假定《法顯傳》是時人或時代畧後之人爲法顯所作。證以晉宋間傳叙之風甚盛,每人或有傳叙兩種以上之情態,此種假定,當可不誤。進一步我們可以假定梁釋慧皎《高僧傳·宋江陵辛寺釋法顯傳》中的材料,凡不見於《法顯行傳》者,皆出於《法顯傳》二卷本,其後慧皎即據之以作傳。這是一種更膽大的假定,但不是不可能的。

《法顯行傳》第一句便是:“法顯昔在長安,慨律藏殘闕,遂以弘始二年,——足立喜六考定作元年,——歲在己亥,與慧景、道整、慧應、慧嵬等同契,至天竺尋求戒律。”在一部記載旅程的行傳,這個起句,是很應當的。《高僧傳》裡便多了許多故事。我們看到法顯姓龔,平陽武陽人,有三兄,並齠齔而亡。法顯三歲度爲沙彌,十歲遭父憂,葬畢仍即還寺。禪門常説,“法顯不怕黑師子,但看不得白絹扇。”黑師子底故事,不見於《法顯行傳》,而見於《高僧傳》,語如次:

將至天竺,去王舍城三十餘里,有一寺,逼冥過之。顯欲詣耆闍崛山,寺僧諫曰:“路甚艱阻,且多黑師子,亟經噉人,何由可至?”顯曰:“遠涉數萬,誓到靈鷲,身命不期,出息非保,豈可使積年之誠,既至而廢耶?雖有險難,吾不懼也。”衆莫能止,乃遣兩僧送之。顯既至山,日將曛夕,欲遂停宿,兩僧畏懼,捨之而還。顯獨留山中,燒香禮拜,翹感舊跡,仰覩聖儀。至夜有三黑師子,來蹲顯前, 唇摇尾。顯誦經不輟,一心念佛,師子乃低頭下尾,伏顯足前。顯以手摩之,呪曰:“若欲加害,待我誦竟,若見試者,可便退矣。”師子良久乃去。

法顯歸國以後,就佛馱跋陀,於道場寺譯經百餘萬言,其後卒於辛寺,年八十餘,皆見《高僧傳》。大致二卷本《法顯傳》所載與此畧同,此外是否尚有其他的細目,因爲没有佐證,祇有置之不論。

法顯以後秦弘始元年出國,是年即東晉安帝隆安三年;其後回國,於義熙八年,到達青州,次年至京口,夏坐畢,復至建康。義熙十年甲寅,始作《行傳》,其自跋云:

法顯發長安六年,到中國,——即中天竺——停六年還,三年達青州。凡所游歷,減三十國。沙河已西,迄於天竺,衆僧威儀法化之美,不可詳説。竊惟諸師未得備聞,是以不顧微命,浮海而還,艱難具更。幸蒙三尊威靈,危而獲濟。故竹帛疏所經歷,欲令賢者同其聞見。是歲甲寅。

在自跋後,還有一篇大跋,這是劉宋時僧人所作的:

是歲甲寅,晉義熙十二年,歲在壽星,夏安居末,迎法顯道人。既至,留共冬齋。因講集之際,重問遊歷。其人恭順,言輒依實。由是,先所畧者勸皆詳載,顯復具叙始末。自云:“顧尋所經,不覺心之汗流,所以乘危履嶮,不惜此形者,蓋是志有所存,專其愚直,故投命於不必全之地,以達萬一之冀。”於是感歎斯人,以爲古今罕有。自大教東流,未有忘身求法,如顯之比。然後知誠之所感,無窮否而不通,志之所將,無功業而不成。成乎功業者,豈不由忘夫所重,重夫所忘者哉。

在某種意義上,《法顯行傳》底性質和玄奘底《大唐西域記》類似,因爲兩書都是天竺經行的記載,而且作者也是同樣的高僧。但是中間有一個區别。在《法顯行傳》裡,我們看到法顯底爲人,一切叙述也充滿了主觀的見地;但是在《大唐西域記》裡,我們看不到玄奘而祇看到所經諸國的叙述。所以前一部是自傳——當然和許多自傳一樣,這僅是生命中底一段旅程,而不是整個的生命,——而後一部則是地志。我們不採用《佛國記》底名稱,而仍稱爲《法顯行傳》,原因在此。

法顯同行之人,除去上述慧景、道整、慧應、慧嵬以外,尚有智嚴、慧簡、寶雲、僧景、慧達。其後智嚴、慧簡、慧嵬還高昌;慧達、寶雲、僧景相會於弗樓沙國以後,皆還秦土。同契祇餘四人,慧應在佛缽寺無常,慧景、道整兩人先發至佛頂骨寺;慧景病,道整留寺看護,法顯獨踰嶺過山。其後三人復會,共度小雪山,不久以後,慧景亦死。《法顯行傳》記載此事,有一節極其悱惻的文字:

法顯等三人南度小雪山,雪山冬夏積雪。山北陰中遇寒風暴起,人皆噤戰。慧景一人不堪復進,口出白沫,語法顯云:“我亦不復活,便可時去,勿得俱死。”於是遂終。法顯撫之悲號,本圖不果,命也奈何。

最初同行諸人,至此祇賸法顯和道整,經過了種種困難,終於到達拘薩羅國舍衛城祇垣精舍。《行傳》説:

法顯、道整初到祇垣精舍,念昔世尊住此二十五年,自傷生在邊城,共諸同志,遊歷諸國,而或有還者,或有無常者,今日乃見佛空處,愴然心悲。彼衆僧出,問顯等言:“汝從何國來?”答云:“從漢地來。”彼衆僧歎曰:“奇哉!邊地之人,乃能求法至此。”自相謂言:“我等諸師和上,相承已來,未見漢道人來到此也。”

從祇垣精舍以後,經過幾處聖跡,始到耆闍崛山,《行傳》底叙述,不僅寫盡鷲峯底古跡,而且曲傳法顯底悲哽:

入谷摶山東南上十五里,到耆闍崛山。未到頭三里,有石窟南向,佛本於此坐禪。西北三十步,復有一石窟,阿難於中坐禪。天魔波旬化作雕鷲,住窟前恐阿難。佛以神足力,隔石舒手,摩阿難肩,怖即得止。鳥跡手孔今悉存,故曰雕鷲窟。山窟前有四佛坐處。又諸羅漢各各有石窟坐禪處,動有數百。佛在石窟前,東西經行,調達於山北嶮巇間,横擲石,傷佛足指處,石猶在。佛説法堂已毁壞,止有塼壁基在。其山峯秀端嚴,是五山中最高。法顯於新城中,買香華油燈,倩二舊比丘,送法顯上耆闍崛山,華香供養,燃燈續明,慨然悲傷,收淚而言:“佛昔於此處,説《首楞嚴》。法顯生不值佛,但見遺跡處所而已。”

這幾節文字裡,很明顯地看到《法顯行傳》不僅是一篇遊歷底記載,而是一篇人性底叙述。我們看到悲歡離合,看到生死無常,看到法顯底慨然生悲,看到印度諸僧底相顧駭歎。這裡所見的不僅是事跡而是人生,所以這一篇便成爲有價值的自傳。

道整、法顯前往天竺的目標雖同,但是他們終極的目標便不一致。道整求法是自度,法顯求法是度人,所以在天竺數年以後,兩人分道,在《行傳》裡留下後列的記載:

從波羅捺國東行,還到巴連弗邑。法顯本求戒律,而北天竺諸國,皆師師口誦,無本可寫。是以遠步乃至中天竺。於此摩訶衍僧伽藍,得一部律,是《摩訶僧祇衆律》,佛在世時,最初大衆所行也。於祇洹精舍傳其本。自餘十八部,各有師資,大規不異於小小不同,或用開塞,但此最是廣説備悉者。復得一部抄律,可七千偈,是薩婆多衆律,即此秦地衆僧所行者也。亦皆師師口相傳授,不書之於文字。復於此衆中得《雜阿毗曇心》,可六千偈。又得一部《綖經》,二千五百偈。又得一卷《方等般泥洹經》,可五千偈。又得《摩訶僧祇阿毗曇》。故法顯住此三年,學梵書梵語,寫律。道整既到中國,——即中天竺——見沙門法則,衆僧威儀,觸事可觀,乃進歎秦土邊地,衆僧戒律殘闕,誓言自今已去得佛,願不生邊地,故遂停不歸。法顯本心欲令戒律流通漢地,於是獨還。

法顯在《行傳》裡,留下這段素樸的記載。他没有覺到他底大願,遠在道整不生邊地的意境以上,所以祇是淡漠地提到,反把道整底誓言,源源本本地叙下,這種不自覺的流露,正是自傳中崇高的意境。《莊子》説:“賊莫大乎德有心而心有睫,及其有睫也而内視,内視而敗矣。”自傳裡面過分的自覺,常常落到心有睫的境地,正是作家不得不留意的場所。

法顯本心在於求法,所以自跋説:“沙河已西,迄於天竺,衆僧威儀法化之美,不可詳説。竊惟諸師未得備聞。是以不顧微命,浮海而還,艱難具更。”在他到達青州以後,傳言“法顯遠離諸師久,欲趣長安,但所營事重,遂使南下向都,就律師出律”。所營之事即指出律,《高僧傳》裡有更詳的記載:

頃之,欲南歸,青州刺史請留過冬,顯曰:“貧道投身於不反之地,志在弘通,所期未果,不得久停。”遂南造京師就外國禪師佛馱跋陀,於道場寺譯出《摩訶僧祇律》、《方等泥洹經》、《雜阿毗曇心論》,垂有百餘萬言。

法顯抱定本心,不受任何的誘惑,所以終竟達到出律的宏願。但是法顯還是一個血肉交瑩的人,在他底《行傳》裡,也有自然的流露,所以在記載師子國的一節説:

佛至其國,欲化惡龍,以神足力,一足躡王城北,一足躡山頂,兩跡相去十五由延。王於城北跡上起大塔,高四十丈,金銀莊校,衆寶合成。塔邊復起一僧伽藍,名無畏山,有五千僧。起一佛殿,金銀刻鏤,悉以衆寶。中有一青玉像,高二丈許,通身七寶炎光,威相嚴顯,非言所載,右掌中有一無價寶珠。法顯去漢地積年,所交接悉異域人,山川草木,舉目無舊,又同行分披,或留或亡,顧影惟己,心常懷悲,忽於此玉像邊,見商人以晉地一白絹扇供養,不覺悽然,淚下滿目。

一個絶域捨身,忘身求法,無常無我,應無所住而安其心的高僧,看到白絹扇而悽然下淚,這實在是不可思議的奇蹟。“舉目無舊”、“顧影惟己”兩句,更見出他是怎樣地執著現在,沾泥帶絮,終於不能解脱。然而正從這幾句裡,我們認識法顯不僅是一個高僧,而且是和我們一樣地有知覺有感情的人物。倘使我們認定傳叙文學底目標是人性底真相的叙述,那麽,在中國文學裡,《法顯行傳》便是一部重要的著作。

法顯行傳最後的一段,寫着從獅子國 錫蘭 到耶婆提 足立喜六定爲蘇門答臘中央至東南之海岸 。然後再從耶婆提到長廣郡的海程,是不可多得的文字,今記於此。

法顯住此國二年,更求得彌沙塞律藏本,得《長阿含》、《雜阿含》,復得一部雜藏,此悉漢土所無者。得此梵本已,即載商人大船上,可有二百餘人,後係一小船,海行艱險,以備大船毁壞。得好信風,東下二日,便值大風,船漏水入,商人欲趣小船,小船上人恐人來多,即斫絙斷。商人大怖,命在須臾,恐船水漏,即取粗財貨,擲著水中。法顯亦以君墀及澡灌并餘物,棄擲海中,但恐商人擲去經像,唯一心念觀世音及歸命漢地衆僧:“我遠行求法,願威神歸流,得到所止。”如是大風晝夜十三日,到一島邊,潮退之後,見船漏處,即補塞之,於是復前。海中多有抄賊,遇輒無全。大海瀰漫無邊,不識東西,唯望日月星宿而進。若陰雨時,爲逐風去,亦無准。當夜闇時,但見大浪相搏,晃然火色,黿鼉水性怪異之屬。商人荒遽不知那向。海深無底,又無下石住處。至天晴已,乃知東西,還復望正而進。若值伏石,則無活路。如是九十日許,乃到一國,名耶婆提。其國外道婆羅門興盛,佛法不足言。

停此國五月日,復隨他商人,大船上亦二百許人,齎五十日糧,以四月十六日發。法顯於船上安居。東北行趣廣州,一月餘日。夜鼓二時,遇黑風暴雨,商人賈客皆惶怖,法顯爾時亦一心念觀世音及漢地衆僧,蒙威神佑,得至天曉。曉已,諸婆羅門議言:“坐載此沙門,使我不利,遭此大苦,當下比丘置海島邊,不可爲一人令我等危峻。”法顯本檀越言:“汝若下此比丘,亦并下我,不爾便當殺我。汝其下此沙門,吾到漢地當向國王言汝也。”漢地王亦敬信佛法,重比丘僧,諸商人躊躇不敢便下。於時天多連陰,海師相望僻誤,遂經七十餘日,糧食水漿欲盡,取海鹹水作食,分好水人可得二升,遂便欲盡。商人議言:“常行時正可五十日便到廣州爾,今已過期多日,將無僻耶!”即便西北行求岸,晝夜十二日,到長廣郡界牢山南岸,便得好水菜。但經涉險難,憂懼積日,忽得至此岸,見藜藿依然,知是漢地。 VdMKGq4iXhCGF6RqW2PtXLcSOGbbENaX4+BBycHTHD24U/Y+C7ArxUXI/JwsTae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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