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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会计要素

会计对象是指会计所核算和监督的内容,即会计工作的客体。由于会计需要以货币为主要计量单位,对一定会计主体的经济活动进行核算和监督,因而会计并不能核算和监督社会再生产过程中的所有经济活动,即凡是特定主体能够以货币表现的经济活动,就是会计核算和监督的内容,也就是会计的对象。以货币表现的经济活动通常又称为价值运动或资金运动。由于单位的组织形式和经济活动的内容不同,所以不同单位的会计对象均有不同的特点。

请同学们回顾并思考:

(1)企业的资金运动是如何运转的呢?

(2)会计人员如何对资金运动进行核算?

【知识拓展——制造业的资金运动】

制造业的资金运动表现为三种类型:①资金进入企业;②资金在企业内部循环周转;③资金退出企业。

①资金进入企业。

制造业要进行生产经营活动,就必须拥有一定数量的资金,即必须拥有一定数量的财产物资(包括厂房、机器设备、工具等劳动资料;原材料、在产品、产成品等劳动对象)和一定数量的货币资金。

②资金在企业内部循环周转。

制造业的生产经营过程分为三个阶段,即供应、生产、销售。

③资金退出企业。

当企业偿还借款、上缴税金、分配利润、抽减资本金后,部分资金将不再参加周转,而是退出了企业。因为销售产品取得货款,成本费用得到补偿,部分资金又重新进入生产经营过程,在企业内部循环周转。

一、会计要素

资金运动作为会计对象仍然是比较抽象的,具体落实到会计核算上,仍需要作进一步的分类,就如同大家都是在校的大学生,但作为学校需要分不同专业、不同年级、不同班级进行管理一样。会计要素就是对会计对象按其经济特征所做的基本分类,是会计对象的具体化。它是反映企业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基本单位,是会计报表的基本构件。会计要素的意义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①会计要素能够在一定程度上,以科学分类的方式,将会计对象区别出来,从而使会计人员能按照类别设置账户,合理地登记账簿。②会计人员如果不能对会计对象进行分类,那么就无法进行账户的设置,进而影响到正常的会计核算。而会计要素的意义之一,就是为会计账户设置会计科目提供依据。③会计要素可以反映出会计报表当中,需要展现出来的一系列指标。从这方面来看的话,会计要素则相当于是会计报表的基本框架。

一方面,企业资金投入包括企业债权人投入和企业所有者投入两类,前者称为负债,后者称为所有者权益。投入资金形成的机器设备、厂房、材料等经济资源称为资产。由此产生反映财务状况的三大会计要素,即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另一方面,企业的各项资产经过一定时期的营运,将发生一定的耗费,同时由于出售商品、提供劳务而获得一定的收入,收支相抵后产生利润或亏损,从而分离出反映经营成果的另外三大会计要素,即收入、费用和利润。会计要素是组成会计报表的基本单位,我国《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规定,企业会计要素包括六类,即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收入、费用和利润,会计对象与会计要素如图 2-1 所示。

图2-1 会计对象与会计要素

二、会计要素的分类

(一)资产

1.概念

资产是指企业过去的交易或者事项形成的、由企业拥有或者控制的、预期会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资源。

(1)企业过去的交易或者事项包括购买、生产、建造行为或其他交易或者事项。预期在未来发生的交易或者事项不形成资产。

(2)由企业拥有或者控制是指企业享有某项资源的所有权,或者虽然不享有某项资源的所有权,但该资源能被企业所控制。

(3)预期会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是指直接或者间接导致现金和现金等价物流入企业的潜力。

【注意】资产是由过去的交易、事项形成的并由企业拥有或者控制的资源,即形成资产的交易或事项已经发生,比如:已经发生的固定资产购买才形成资产,而计划中的固定资产购买则不能形成企业的资产。同时,资产必须是由企业拥有或控制的资产。如果企业不能拥有或控制能产生经济利益的某项资源,则其不能将该资源作为资产。如企业经营租入的固定资产,由于未拥有该固定资产的所有权,仅取得一段时间的使用权,没有控制其使用、处理的处置权,即不能控制它,因而不能将其作为企业的资产;而融资租入固定资产,虽然企业不拥有其所有权,但能够控制它,就应该将其作为企业的资产。所有权或控制权的存在是判断某项资源是否属于企业资产的重要标志。预期会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是判断某项资源是否应列为资产的又一标志。所谓经济利益,即直接或间接流入企业的现金或现金等价物。资产能够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如果某项资源不能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那么它就不能成为资产。如待处理财产损失,是已发生但未批准处理的损失,预期不会导致经济利益流入企业,因而不能作为企业的资产。

2.资产的确认条件

除需要符合资产的定义,还应同时满足以下两个条件:

(1)与该资源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2)该资源的成本或者价值能够可靠地计量。

3.资产的分类

资产可分为流动资产和非流动资产。

(1)流动资产

流动资产是指企业可以在一年或一个营业周期内变现或运用的资产。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可归类为流动资产:①预计在一个正常营业周期中变现、出售或耗用的资产;②主要以交易目的而持有的;③预计在资产负债表日起一年内(含一年)变现的;④自资产负债表日起一年内,交换其他资产或清偿负债的能力不受限制的现金或现金等价物。

流动资产包括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其他应收款、预付账款、存货、短期投资等。

(2)非流动资产

非流动资产是指变现期间或使用寿命超过一年或长于一年的一个营业周期的资产,是指流动资产以外的资产。非流动资产包括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工程物资、无形资产等。

(二)负债

1.概念

负债是指企业过去的交易或者事项形成的、预期会导致经济利益流出企业的现时义务。现时义务是指企业在现行条件下已承担的义务。未来发生的交易或者事项形成的义务,不属于现时义务,不应当确认为负债。

【注意】概念中的现时义务包括法定义务和推定义务。法定义务,通常是指企业在经济管理和经济协调中依照经济法律、法规的规定必须履行的责任。如企业同其他企业签订购货合同而产生的付款义务;依照税法要求缴纳税金的义务;按分红方案产生的向股东支付股利的义务,均属于法定义务。推定义务,通常是指企业在特定情况下产生或推断出的责任。如企业的生产经营造成环境污染而可能发生的罚款或企业对已售商品质量做出的承诺,企业应当为此承担的义务即属于推定义务。具体包括租赁、环境污染、质量承诺等事项可能承担的义务。负债是企业的现时义务,是企业过去的交易或事项形成的,现已承担的义务,导致这种义务的事项已经发生。如银行借款是因为企业接受了银行贷款形成的,如没有接受银行贷款就不会产生银行借款这项负债。又如应付账款是由于企业采用信用方式购买商品或接受劳务形成的,在购买商品,接受劳务之前,相应的应付账款是不存在的。负债的清偿会导致经济利益流出企业。无论负债对应的是法定义务还是推定义务,如果清偿就会导致资产的转移,或对外提供劳务,或将一部分股权转移给债权人,即导致经济利益流出企业。对此,企业不能回避,换言之,企业能够回避的义务,则不能相应地确认为一项负债。

2.负债的确认条件

确认负债,除需要符合负债的定义,还应同时满足以下两个条件:

(1)与该义务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出企业;

(2)未来流出的经济利益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3.负债的分类

负债可分为流动负债和非流动负债。

(1)流动负债

流动负债又称短期负债,是指企业由于过去的经济活动形成的、能以货币计量、将在一年或超过一年的一个营业期内偿还的经济义务。流动负债除了具有负债的一般特征之外,还具有以下特点:①它是在债权人提出要求时即期偿付,或在一年内或一个经营期内必须偿付的债务;②它是要用企业的流动资产或新的流动负债进行清偿债务。流动负债主要包括短期借款、应付账款、应付票据、预收账款、应付职工薪酬、应交税费、其他应付款和 1 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等。

(2)非流动负债

非流动负债又称为长期负债,是指偿还期在一年以上的债务,是指流动负债以外的负债,非流动负债包括长期借款、应付债券、长期应付款等。

(三)所有者权益

1.概念

所有者权益是指企业资产扣除负债后由所有者享有的剩余权益。公司的所有者权益又称为股东权益。

所有者权益的来源包括所有者投入的资本、其他综合收益、留存收益。

(1)所有者投入的资本

所有者投入的资本是指所有者投入企业的资本部分,它包括实收资本和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两部分。

(2)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利得和损失

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利得和损失是指不应计入当期损益、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发生增减变动的、与所有者投入资本或者向所有者分配利润无关的利得或者损失。

利得是指由企业非日常活动所形成的、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增加的、与所有者投入资本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流入。损失是指由企业非日常活动所发生的、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减少的、与向所有者分配利润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流出。

(3)留存收益

留存收益是指企业历年实现的净利润留存于企业的部分,包括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两部分。

【注意】企业资产涉及经济利益的主体有两个,一是所有者,二是债权人。他们同为企业的资金提供者,企业资产总额的经济利益亦归属两个主体,即所有者和债权人。从会计角度定义企业所有者权益的金额,其等于资产减去负债后的余额,它的依据是历史成本原则,即只对已经发生的交易或事项予以确认和计量,对未发生的交易或事项则不予确认。

2.所有者权益的确认条件

所有者权益金额取决于资产和负债的计量。

3.所有者权益的构成

(1)实收资本:是指投资者按照企业章程、合同或协议的约定,实际投入企业的资本,即企业的注册资本或股本。实收资本的构成比例,即投资者的出资比例或股东的股份比例,一般是确定所有者在企业所有者权益中所占的份额的依据,是企业进行利润分配或股利分配的依据。实收资本确认和计量时,企业需要设置“实收资本”科目,核算企业接受投资者投入的实收资本,股份有限公司将该科目改为“股本”。投资者可以用现金投资,也可以用现金以外的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投资。收到投资者投资时,借记“银行存款”或借记有关资产类科目,贷记“实收资本”,按其差额,贷记“资本公积——资本溢价(股本溢价)”。

(2)资本公积:包括投资者投入资本超过注册资本或者股本部分的金额(即资本溢价或者股本溢价)和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利得和损失。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是企业收到投资者超出其在企业注册资本(或股本)中所占份额的投资。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的原因主要有溢价发行股票、投资者超额缴入资本等。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法定公积金(资本公积和盈余公积)转为资本时,所留存的该项公积金不得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 25%。

(3)盈余公积:是指企业按税后利润的一定比例提取的法定盈余公积,以及按投资者确定的比例从税后利润中计提的任意盈余公积。

(4)未分配利润:企业留待以后年度进行分配的结存利润,也是企业所有者权益的构成部分。未分配利润是期初未分配利润,加上本期实现的净利润,减去提取的各种盈余公积和分出利润后的余额。在会计处理上,未分配利润通过“利润分配”科目进行核算。“利润分配”科目需要分别设置“提取法定盈余公积”“提取任意盈余公积”“应付现金股利或利润”“转作股本的股利”“盈余公积补亏”“未分配利润”等科目进行明细核算。

(四)收入

1.概念

收入是指企业在日常活动中形成的、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增加的、与所有者投入资本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入。收入主要有以下特征:

(1)收入是企业在日常活动中形成的。

日常活动是指企业为完成其经营目标所从事的经常性活动以及与之相关的活动。例如工业企业销售产品、销售材料,商业企业销售商品,安装公司提供安装服务等均属于企业的日常活动。明确界定日常活动是为了将收入与利得相区分,日常活动是确认收入的重要判断标准,凡是日常活动所形成的经济利益的流入应当确认为收入,反之,非日常活动所形成的经济利益的流入不能确认为收入,而应当计入利得。比如,处置固定资产属于非日常活动,所形成的净利益就不应确认为收入,而应当确认为利得。再如,无形资产出租所取得的租金收入属于日常活动所形成的,应当确认为收入,但是处置无形资产属于非日常活动,所形成的净利益,不应当确认为收入,而应当确认为利得。

(2)收入能导致企业所有者权益的增加。

与收入相关的经济利益的流入会导致所有者权益的增加,不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增加的经济利益的流入不符合收入的定义,不应确认为收入。例如,企业向银行借入款项,尽管也导致了企业经济利益的流入,但该流入并不导致所有者权益的增加,而是使企业承担了一项现时义务,故会计人员不应将其确认为收入,应当确认一项负债。

(3)收入是与所有者投入资本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入。

经济利益的流入有时是所有者投入资本的增加所致,所有者投入资本的增加不应当确认为收入,而应当直接确认为所有者权益。

【注意】收入是从企业的日常活动中产生,而不是从偶发的交易或事项中产生,如销售商品的收入。有些交易,也能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但不属于企业的日常活动,其流入的经济利益是利得,而不是收入。收入可能表现为企业资产的增加,如增加货币、应收账款等,也可能表现为企业负债的减少,如以商品抵偿债务,或二者兼而有之。由“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的公式可知,企业取得收入一定能增加所有者权益。但收入总是与一定期间的费用成本相配比的,只有收支相抵后的净额导致所有者权益增加,才认为是收入,如收支相抵后净额导致所有者权益减少的则不是收入。收入只包括本企业经济利益的流入,不包括为第三方或客户代收的款项,如增值税销项税款,代收利息等。代收的款项,一方面增加企业的资产,另一方面增加企业负债,不增加所有者权益,不作为收入。

2.收入的确认条件

企业收入的来源渠道多种多样,不同收入来源特征有所不同,其收入确认条件也往往存在差别,如销售商品,提供劳务,让渡资产使用权等。一般而言,收入只有在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从而导致企业资产增加或者负债减少,且经济利益的流入额能够可靠计量时才能予以确认。收入的确认至少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一是与收入相关的经济利益应当很可能流入企业;二是经济利益流入企业的结果会导致资产的增加或者负债的减少;三是经济利益的流入额能够可靠计量。

3.收入的分类

收入从大的方面来说,可以分为营业收入和利得。营业收入是企业日常经营活动产生的,而利得是非日常活动产生的营业外收入。而营业收入又可以分为主营业务收入和其他业务收入。营业收入的分类如表 2-1 所示。

表 2-1 营业收入的分类

(五)费用

1.概念

费用是指企业在日常活动中发生的、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减少的、与向所有者分配利润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出。费用主要有以下特征:

(1)费用是企业在日常活动中发生的,而不是在偶尔的交易或者事项中发生的。

(2)费用可能表现为资产的减少或是负债的增加,或者是两者兼而有之。

(3)费用将引起所有者权益的减少。

【注意】费用首先是企业日常活动中所产生的经济利益流出,如因出售商品而引起的资产流出,而不是偶发交易或事项中产生的经济利益流出。不属于企业日常经济活动的流出,不是费用。费用是企业为销售商品、提供劳务而发生的经济利益流出,反之,则不视为费用,如企业分派股利,虽然也发生了经济利益的流出,但不是为了销售产品、提供劳务,故不作为费用。

2.费用的确认条件

在确认费用时,首先应当划分生产费用与非生产费用的界限。生产费用是指与企业日常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费用,如生产产品所发生的原材料费用、人工费用等;非生产费用是指不属于生产费用的费用,如用于购建固定资产所发生的费用,不属于生产费用。其次,应当划分生产费用与产品成本的界限。生产费用与一定的期间相联系,而与生产的产品无关;产品成本与一定品种和数量的产品相联系。最后,应当划分生产费用与期间费用的界限。生产费用应当计入产品成本,而期间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费用的确认除了应当符合定义外,也应当满足严格的条件,即费用只有在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出从而导致企业资产减少或者负债增加,且经济利益的流出额能够可靠计量时才能予以确认。因此,费用的确认至少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一是与费用相关的经济利益应当很可能流出企业;二是经济利益流出企业的结果会导致资产的减少或者负债的增加;三是经济利益的流出额能够可靠计量。

3.费用的分类

(1)费用按照其性质可分为营业成本和期间费用,如表 2-2 所示。

表 2-2 费用的分类

(2)费用按照与收入的配比关系不同,可分为生产费用与期间费用。

①生产费用:生产费用是指与企业日常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费用,按其经济用途可分为直接材料、直接人工和制造费用。生产费用应按其实际发生情况计入产品的生产成本;对于生产几种产品共同发生的生产费用,应当按照受益原则,采用适当的方法和程序分配计入相关产品的生产成本。

②期间费用:期间费用是指企业本期发生的、不能直接或间接归入产品生产成本,而应直接计入当期损益的各项费用,包括管理费用、销售费用和财务费用。

管理费用是指企业行政管理部门为了组织和管理生产经营活动而发生的各种费用。

销售费用是指企业在销售商品和提供劳务等日常活动中发生的除营业成本以外的各项费用以及专设销售机构的各项经费。

财务费用是指企业筹集生产经营所需资金而发生的费用。

【注意】费用和成本的关系:费用包括能计入成本的费用和不能计入成本的费用。能计入成本的费用构成商品的营业成本;不能计入成本的费用称为期间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六)利润

1.概念

利润是指企业在一定会计期间的经营成果。利润包括收入减去费用后的净额、直接计入当期利润的利得和损失等。

直接计入当期利润的利得和损失,是指应当计入当期损益、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发生增减变动的、与所有者投入资本或者向所有者分配利润无关的利得或者损失。

2.利润的确认条件

利润的确认取决于收入和费用、直接计入当期利润的利得和损失金额的计量。

3.利润的分类

利润是衡量企业优劣的一种重要标志,是评价企业管理层业绩的一项重要指标,也是投资者等财务报告使用者进行决策时的重要参考。利润按其构成的不同层次,可划分为营业利润、利润总额和净利润。

(1)营业利润:营业利润是指企业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中取得的利润,是企业利润的主要来源。

计算公式:

营业利润=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研发费用-财务费用-资产减值损失+其他收益+投资收益-投资损失+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公允价值变动损失+资产处置收益-资产处置损失。

其中:营业收入=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

营业成本=主营业务成本+其他业务成本

(2)利润总额:利润总额是指企业在一定时期内通过生产经营活动所实现的最终财务成果。

计算公式:利润总额=营业利润+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支出

其中:

营业外收入是指企业发生的与企业日常生产经营活动无直接关系的各项收入。包括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利得、出售无形资产收益、债务重组利得、企业合并损益、盘盈利得、因债务人原因确实无法支付的应付款项、政府补助、教育费附加返还款、罚款收入、捐赠利得等。

营业外支出是指企业发生的与企业日常生产经营活动无直接关系的各项支出。包括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失、债务重组损失、公益性捐赠支出、非常损失、盘亏损失等。

(3)净利润:净利润是指企业当期利润总额减去所得税后的金额,即企业的税后利润。

计算公式:净利润=利润总额-所得税费用 或

净利润=利润总额× (1-所得税率)

其中:所得税费用是指企业将实现的利润总额按照企业所得税法律规定的标准向国家计算缴纳的税费。

净利润是一个企业经营的最终成果,净利润多,企业的经营效益就好;净利润少,企业的经营效益就差,它是衡量一个企业经营效益的主要指标。

【知识拓展——利润分配程序】

利润分配程序是指公司制企业根据适用的法律、法规或规定,对企业一定期间实现的净利润进行分配必须经过的步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规定,企业当年实现的利润总额应按国家有关税法的规定作相应的调整,然后依法缴纳所得税。缴纳所得税后的净利润按下列顺序进行分配。具体包括以下几方面:

1.弥补以前年度的亏损

按我国财务和税务制度的规定,企业的年度亏损,可以由下一年度的税前利润弥补,下一年度税前利润尚不足以弥补的,可以由以后年度的利润继续弥补,但用税前利润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连续期限不超过 5 年;5 年内弥补不足的,用本年税后利润弥补。本年净利润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为企业可供分配的利润,只有可供分配的利润大于零时,企业才能进行后续分配。

2.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法定盈余公积金的提取比例为当年税后利润(弥补亏损后)的 10%。【注意】当法定盈余公积金已达到注册资本的 50%时可不再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可用于弥补亏损、扩大公司生产经营或转增资本,但公司用盈余公积金转增资本后,法定盈余公积金的余额不得低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 25%。

3.提取任意盈余公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公司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还可以从税后利润中提取任意公积金。

4.向投资者分配利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利润,可以向股东(投资者)分配股利(利润),其中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全体股东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的除外;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不按持股比例分配的除外。

总结六大要素之间的关系,如表 2-3 所示。

表 2-3 六大要素之间的关系 m/BbmK9m5iWoR/HXEpPnH61XlVh+sDCYRUIR1TibCaqBs9dpELqXjoxC5SmrS44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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