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诗歌的概念,众说纷纭。
在西方,诗歌的诞生可以追溯到公元前5世纪的古希腊,当时诗歌被认为是一种艺术形式,与音乐和绘画一起并称为艺术领域的三大表现形式。从古希腊时期到如今,诗歌一直是西方文化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在不同的历史时期,有许多著名的诗人和作品流传下来。在长期的创作、修改和流传过程中,诗歌逐渐形成了一种独特的艺术形式、文化传统和文明风貌,并在世界范围内产生了广泛的影响。黑格尔如此定义诗歌:诗,语言的艺术,是第三种艺术,是把造型艺术和音乐这两个极端,在一个更高的阶段上,在精神内在领域本身里,结合于它本身所形成的统一整体。
在我国,诗歌的诞生可以追溯到上古虞舜时期,它最初为人们劳作时的呼号,后与音乐和舞蹈结合在一起,成为人们生活中的伴唱。在整个中国文学发展史上,诗歌的历史久远、成果丰硕、影响深远。春秋时期,我国第一部诗歌总集——《诗经》中的大部分句式是齐整的四言,中间夹杂少量的杂言。东汉末年,以《古诗十九首》为代表的诗歌以五言为基本句式。建安时期,以“三曹”和“七子”为代表的诗人除了用五言形式进行诗歌创作外,还积极推动七言诗的创作。齐梁时期,沈约的“四声八病”之说促进了格律诗的产生。唐代盛行律诗和绝句,优秀的诗人和佳作源源不断,诗歌无论是在内容体式上,还是在艺术成就上,都取得了巨大的成功。晚唐五代时期产生了词这种新的诗歌表达方式。到宋代,大量文人士大夫参与到词的创作中,诞生了无数精品佳作,形成了豪放派和婉约派这两种不同的创作风格。元代,散曲成为当时主流的诗歌形式。到了近现代,随着新文化运动的开展,中国白话新诗诞生了。1920年,胡适出版了中国第一部白话新诗集——《尝试集》。随后,郭沫若的诗集《女神》问世,掀开了中国新诗的序幕。直到如今,大量优秀的诗人和经典的诗歌涌现出,中国当代诗坛群星荟萃,呈现出欣欣向荣之态。
漫长的诗歌史容纳了无数的诗人和作品,也使人们对诗歌产生了不同的理解。《毛诗序》有云:“诗者,志之所之也。在心为志,发言为诗。情动于中,而形于言;言之不足,故嗟叹之;嗟叹之不足,故咏歌之;咏歌之不足,不知手之舞之足之蹈之也。”这段话表明诗歌诞生之初与音乐和舞蹈是分不开的,诗歌主要是用来抒情言志的。唐代诗人白居易在《与元九书》中这样定义诗:“诗者:根情,苗言,华声,实义。”他认为感情是诗的根,语言是诗的苗,声律是诗的花,内涵是诗的果实,它们不可分割。现代诗人何其芳认为诗是一种最集中地反映社会生活的文学样式,它饱和着丰富的想象和感情,常常以直接抒情的方式来表现,而且在精练与和谐的程度上,特别是在节奏的鲜明上,它的语言有别于散文的语言。
虽然对于诗歌的具体解释不同,但人们普遍认为,诗歌是由诗人创作的,他们通过观察和感受生活,将自己的内心体验转化为具有韵律和节奏感的语言,并且通过具体而形象的事物来表达个人情感、哲学观念、文化价值观和社会态度等。综合以上观点,本书对诗歌定义如下:诗歌是以意象为基本单位,用奇特的想象,以及具有鲜明节奏和韵律感的语言,高度概括地表达个人情感、哲学观念、文化价值观和社会态度的文学体裁。例如,闻一多的《火柴》:
这里都是君王底
樱桃艳嘴的小歌童:
有的唱出一颗灿烂的明星,
唱不出的,都拆成两片枯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