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节梳理了创新理论的起源与发展,总结了MM理论、融资有序理论、投资-现金流敏感模型、现金-现金流敏感模型等融资约束相关理论,新古典投资理论、企业自由现金流假说、代理成本理论等企业投资决策相关理论,以及环境规制与金融发展的相关学术史与理论发展过程,为后文三者关系的探讨提供理论支撑。
创新(Innovation)的概念源于约瑟夫·熊彼特(Joseph Alois Schumpeter)于1934年在《经济发展理论》 中提出的“创新理论” [1] 。随后,在其《经济周期》和《资本主义、社会主义和民主主义》等著作中,熊彼特进一步丰富了其理论阐释,形成了以创新理论为基础的创新理论体系。熊彼特创新理论基本包括以下四个核心要素:一是创新是经济发展的核心动力,经济发展本质上是由技术革新和生产力组织方式的创新所引发的,这些创新带来了经济领域的创造性变革。二是“创造性破坏”的产生过程,即新技术的出现和新行业的兴起,它们逐渐取代了过时的技术和行业,推动经济持续进步和发展。三是企业家是创新的关键角色,是创新活动的主要推动者。四是经济周期形成的原理,他指出经济周期是经济发展的自然产物,是创新活动不连续性特征的直接后果。
“创新”是熊彼特的经济理论的核心概念,他认为创新是“当我们把所能支配的原材料和力量结合起来,生产其他的东西,或者用不同的方法生产相同的东西”,即实现了生产手段的新组合。换而言之,企业家将生产要素和生产条件进行重新组合,建立起一种新的生产函数(a new combination)。在熊彼特的论述中,企业家的职能就是创新,企业家作为资本主义的“灵魂”,通过创新推动了资本主义经济的发展。创新不仅代表“新组合”的诞生,也必然伴随着对旧结构的破坏,因此熊彼特又把创新称为“创造性的破坏过程”。正所谓不破不立,经济发展本质上就是不断破坏又不断创造的过程。
熊彼特认为,创新的根本目的是谋取经济社会中存在着的某种潜在利益,这种潜在利益可能隐藏在未被充分利用的资源、未被满足的市场需求或未被改进的生产过程中。企业家作为敏锐的市场观察者和风险承担者,识别出这些潜在的利益时,就会主动地投资或吸引资金进行投资,投入到创新活动中。在追逐利益的过程中,为了不断地获取更大的利益,企业家会不断地寻求改进生产函数,也就是寻找更有效的生产方式。熊彼特认为,创新不是外部强加给生产过程的东西,而是内生于生产过程中的。它是企业在追求竞争优势和利润最大化的内在驱动下,自然而然地产生的一种变化。这种变化往往是不连续的、突发的,它可能会在短时间内改变整个行业的竞争格局,甚至引发整个经济结构的重大调整。
熊彼特在其创新理论的基础上,进一步提出了多层次的经济周期理论,即资本主义经济运行中会出现繁荣、衰退、萧条、复苏四个阶段,并形成循环往复的周期模式。在熊彼特的静态一般均衡模型中,企业之间没有垄断利润,经济处于一种“简单再生产”的状态。然而,这种均衡状态是脆弱的,因为企业家总是不断地寻找新的机会来获取利润。当企业家发现了市场中未被满足的需求或者新的技术机会时,他们就会受到潜在利益的激励,开始进行创新活动。企业家通过开发新产品或改进生产过程,利用新产品和生产要素之间的价值差额来获取超额利润。这种成功创新的示范效应会吸引其他企业追随、模仿甚至进行进一步的创新,从而逐渐形成一股创新投资的浪潮。这种创新浪潮会推动生产力的提升,促进经济的快速发展,并进入繁荣阶段。然而,随着越来越多的企业参与创新,市场竞争变得更加激烈,创新的超额利润开始被稀释,因为新的竞争者进入市场后,会提供类似的产品或服务。随着利润的压缩,企业创新的动力逐渐减弱,经济开始从繁荣转向衰退,最终可能进入萧条阶段。在这个阶段,创新的减少导致了经济增长的放缓,甚至出现负增长。但是,正如熊彼特所描述的,这种萧条阶段为下一轮创新提供了土壤。当新的潜在利益被发现,企业家们将重新开始创新活动,经济又会逐渐复苏,并重新进入繁荣阶段,完成一个经济周期的循环。熊彼特所提出的“创新理论”强调了生产技术和方法的创新对资本主义经济发展的关键作用,解释了创新活动推动生产力提升和经济持续发展的作用过程,突破了传统西方传统经济学对经济发展的认知。
随着技术革命的不断发展,学术界越来越关注和重视熊彼特的创新理论,并将其发展成为西方经济学中的两个重要分支,即关注技术变革和推广的技术创新经济学,以及关注制度形成和变迁的制度创新经济学。技术创新经济学将熊彼特的创新理论与新古典主义微观经济学的理论有机地结合起来,探讨创新对经济增长的作用。技术创新经济学也经历了几个重要的阶段:1957年,索洛(Robert Merton Solow)提出了著名的新古典经济增长模型,指出资本、劳动和技术进步是经济增长的主要动力,强调了技术进步对经济增长的贡献 [2] 。他认为,技术进步能够带来创新收益,从而推动经济增长。但是技术进步受到正外部性、非独占性等因素的影响,降低技术创新积极性,导致市场失灵,无法有效分配资源,从而阻碍技术创新的进程。为克服这些市场失灵因素,索洛认为政府应该加强干预,制定相应的政策制度来促进技术创新的迅速发展。而后罗默(Paul Romer)在1986年提出了内生经济增长模型,将知识积累视作技术进步和经济增长的动力,强调技术进步是一个内生变量,在经济发展中有着重要影响。罗默将知识纳入生产函数,强调了知识和人力资本投资在经济增长中的重要作用,罗默认为知识具有产生递增收益的特性,该特性使得知识成为经济增长的持续动力,同时知识的积累不仅直接影响经济增长,而且还会影响资本和劳动力等其他生产要素的递增收益,这就意味着经济增长可以在不依赖外生技术进步的情况下,通过内在的知识积累和创新过程来实现 [3] 。
此后,在Segerstrom(1990)、Aghion和Howitt(1992)等学者的贡献下,新熊彼得增长理论逐渐成熟 [4][5] 。新熊彼特理论结合了演化经济学、复杂性科学、系统理论等跨学科理论,着重于从制度与组织的深层次角度阐释企业创新的驱动机制,进而展开对于经济动态演变的全新探讨。该理论强调,产业结构的调整、市场构成的变迁以及制度环境的不断演进,共同构成了影响企业创新能力和经济发展路径的关键因素(Nelson等,1993) [6] 。新古典增长理论认为技术进步是外生的,强调自由竞争和市场调节,且不同国家的经济增长过程存在趋同性,但这些理论并不能完全解释现实中经济发展存在的各种问题,而新熊彼特增长理论在一定程度上解释了这些疑惑,阐释了经济增长率差异产生的原因和经济持续增长的可能(柳卸林等,2017 [7] )。
新熊彼特增长理论强调了金融对经济发展的作用,货币制度和银行、股市等对于企业的资本获取起到了十分重要的作用。事实上,企业家和银行家之间存在一种共生关系,企业家为银行家提供了通过投资获得利润的可能性,而银行家通过为企业提供资金,帮助企业家承担了创新过程中可能存在的风险。新熊彼特理论的提出使得人们对创新的探讨不再局限于科学与技术创新的领域,而是涵盖了社会、制度、组织以及政治领域等多个层次的创新,经济和社会的发展要同时考虑到不同领域之间的共同作用,因此新熊彼特理论对理解和研究现代经济的发展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学者们在新熊彼特增长理论的基础上,对创新与经济增长的关系进行了新的探索,发现新熊彼特理论能更好地拟合现实的经济发展状况(Kosempel,2004 [8] ;Hanusch和Pyka,2007 [9] )。
企业创新活动需要其不断地资金投入,为了保障企业的经营存续和竞争力的提高,资本的获取至关重要,因此对于现代企业而言,融资决策是企业决策的重要组成部分。关于企业融资行为的研究,尤其是融资结构与融资约束问题一直是经济学、管理学和金融学等学科研究的重点内容。最初,融资约束的成因及其测度方法是企业融资理论研究的重点;随着创新的重要性日益凸显,大量学者开始研究企业创新的融资约束问题。随着20世纪70年代信息经济学的兴起,信息不对称理论也开始渗透到融资理论研究中来。信息不对称和信贷配给等问题,导致企业的内源融资成本和外源融资成本之间存在差异,进而导致融资约束问题。
2.1.2.1 MM定理
MM定理(Modigliani和Miller,1958 [10] )作为经典的财务理论,为企业融资问题的研究奠定了基础。MM定理假定企业的现金流不受资本结构的影响,且不存在交易成本和套利机会。在完美的资本市场中,企业的投资决策独立于其融资活动,企业在做出投资决策时,仅考虑当前项目的现金流净现值是否超过其资本支出。同时,企业的外部资本和内部资本可完全相互替代,即企业能够以与内部资金相同的成本筹集外部资金。在这种情况下,企业的融资决策不影响投资决策,融资活动不影响企业的价值。Modigliani和Miller等(1963)在MM理论基础上,考虑了税收对公司财务决策的影响,对MM理论进行了修正,发现单位主体可以通过负债增加避税受益,降低资金成本,完全负债是市场单位主体最优的资本结构;但是,随着债务比例的增加,公司的财务风险也会增加,于是他们又在该理论中增加了破产成本和代理成本(Jensen等,1976 [11] )。MM理论仅适用于信息透明的成熟市场,现实中并不存在如此完美的资本市场,特别是在短期内,信息不对称使得外部融资的成本明显高于内部融资成本,外部资本和内部资本不能完全替代,外部资金成本与内部资金成本的差异导致企业融资约束的存在。
2.1.2.2 信息不对称与融资优序理论
在一般经济理论中,市场参与者通常被假定为完全理性的行为人,这意味着他们在做出决策时拥有所有相关信息,并且能够做出基于完全信息的“最优”选择。然而,这种完全理性的假设在现实世界中往往受到批评,因为它忽视了市场摩擦和信息收集成本的存在。因此,为了更准确地描述和预测经济行为,经济学家通常会采用不完全信息决策的假设。不完全信息决策即表现为不同参与者的信息不对称。信息不对称(Asymmetric Information)是指在交易过程中,买卖双方对某一商品或资产的信息掌握程度不同,从而导致市场效率低下和资源配置扭曲的现象。这一概念最早由经济学家乔治·阿克洛夫(George A. Akerlof)在1970年提出,他通过分析二手车市场来阐述这一问题。在阿克洛夫的二手车市场模型中,卖者对车辆的状况拥有比买者更多的信息,即卖者知道车辆的真实质量,而买者只能根据市场上的平均质量来估计车辆的质量,因此他们愿意支付的价格只能反映市场上劣质车的平均价格。结果导致即使市场上存在优质车,卖者也不会接受买者所提出的价格,因为这样的价格低于优质车的真实价值。阿克洛夫指出,这种信息不对称会导致市场出现“柠檬效应”,即优质商品的卖家退出市场,而只有劣质商品的卖家留在市场上。这种现象会导致市场萎缩,市场价格低于在买卖双方都拥有完全信息情况下的价格。这种价格差异,即“柠檬溢价”,反映了由信息不对称导致的市场效率损失。
Greenwald、Stigliz和Weiss(1984),Myers和Majluf(1984)在资本市场的研究中引入了信息不对称问题,建立了不完美市场下的融资优序理论(Pecking Order Theory),该理论阐释了企业内部融资和外部融资的差异 [12][13] 。由于存在信息不对称,外部投资者很难客观评估投资项目的质量。为了降低信息不对称带来的风险,外部投资者不得不投入额外的时间和资源去搜寻和分析相关信息,产生额外成本,导致企业通过外部融资筹集资金的成本高于内部融资的成本。在现实中,企业可能会面临不同程度的融资约束,这取决于企业的财务状况、行业特性、市场环境等多种因素。当企业不愿意或无法承担因信息不对称而产生的外部融资成本溢价时,它们可能会选择限制投资规模,转而依赖内部资金来满足其投资需求。然而,由于内部资金的有限性,当内部资金无法满足投资需求时,则会出现投资不足的情况。此外,外源融资一般包含了股权融资和债券融资,Greenwald、Stigliz和Weiss认为好的公司将主要依赖于债务融资,由于股权融资和债券融资的成本均高于内源融资,因此当企业有资金需求时,会优先利用内部积累的资金进行投资和扩张,避免对外部投资者披露信息,减少外部融资带来的成本。而外源融资中,股权融资与债权融资的成本也存在差异。Myers和Majluf的研究发现,公司在决定是否发行新股票时,会考虑到现有股东和潜在新股东之间的利益平衡,也就是新股票的发行必须能够提高公司的整体价值,从而为现有股东带来额外的收益,并且由于信息不对称,投资者可能会在企业发行新股时调低股票价格,且发行股票也可能向市场传递企业资产质量恶化、财务状况不佳的信息,这两种情况均会导致股价下跌,企业市场价值降低。与股权融资不同的是,企业通过债务融资来筹集资金时,通常需要在借款合同中明确约定还款期限和利息支付条款。这些硬性的财务条款为企业带来了一定的约束,即企业必须按时偿还本金和利息。这种硬性的财务约束,有助于提高企业的财务透明度和信用度,向投资者和市场展示企业良好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管理能力。因此,在股权融资和债权融资之间,企业通常会优先选择债权融资。综合来看,企业在筹集资金时通常会遵循内部融资、债权融资、股权融资的次序。
2.1.2.3 投资-现金流敏感模型
Fazzari等(1988)的研究也证实了融资约束的存在 [14] 。该研究利用股利支付率来衡量企业的留存收益,反映企业的内部资金数量,进而作为企业融资约束程度的替代指标;股利支付率越低,意味着企业保留的收益越多,内部资金越充裕,这通常表明企业面临的融资约束程度较低。通过实证研究发现,企业在进行投资决策时,会受到内部现金流状况的显著影响。具体来说,企业内部现金流对投资行为有着显著的激励作用,而企业融资约束程度越高,投资行为对现金流的敏感程度越高。Fazzari等人的研究衍生出了“投资-现金流敏感模型”:当融资约束存在时,高额的外部融资成本使得企业的投资活动依赖于内部资金,此时内部资金的数量决定了企业的投资行为,因此“投资-现金流敏感性模型”将企业投资与现金流的正相关关系视作企业外部融资约束存在的依据。
2.1.2.4 现金-现金流敏感模型
由于托宾Q衡量的误差问题和投资-现金流敏感性的动因识别问题,一些学者发现投资-现金流敏感度不能充分证明融资约束的存在。针对投资-现金流敏感模型存在的问题,Almeida等(2004)提出“现金-现金流敏感模型” [15] 。该模型表明,由于企业内外部融资成本的差异,企业的现金持有量被视为一种应对未来不确定性的缓冲机制。这种缓冲不仅包括了预防性储备,以应对潜在的融资需求波动,还包括了机会性储备,以抓住突然出现的投资机会。对于存在融资约束的企业,由于外源融资成本提高,企业出于预防和储备需求,会增加现金持有量,对来自于经营活动的现金流进行适当留存,用储备的现金来应对投资需求,以减少对外部融资的依赖,并避免因融资成本过高而带来的财务风险。此时,企业家不再通过持有现金的机会成本与流动性便利来权衡企业的最优现金持有量。因此,企业现金流与现金资产持有量的变化之间的正向关系证明了企业存在外部融资约束的问题。“现金-现金流敏感模型”与传统的“投资-现金流敏感模型”,是研究企业融资约束问题的两个主流实证框架,“现金-现金流敏感模型”更加直接地捕捉了融资约束对企业现金政策的影响。在“投资-现金流敏感模型”中,投资对现金流的敏感性被用来间接推断融资约束的存在,但这种推断可能受到其他因素的影响,如代理问题或企业对未来收益的预期。而“现金-现金流敏感模型”则直接观察企业的现金持有行为,因此被认为是对融资约束问题的一种更为直接和有力的检验。随着研究的深入,“现金-现金流敏感”模型在学术界得到了广泛的认可和应用。
企业创新投入作为推动企业持续成长与转型升级的关键驱动力,其决策过程需要对企业内外部环境进行全方位、深层次的剖析。这不仅涉及对市场趋势的敏锐洞察、竞争对手动态的精准捕捉,还包括对政策导向、技术进步、消费者偏好的深刻理解,以及对全球经济环境变化的及时响应。企业必须立足于自身的实际情况,细致评估其财务健康状况、资金筹措能力、风险承受限度以及技术创新与研发转化的潜力,这些都是构成创新投入决策不可或缺的基本要素。在这一系列考量中,企业的资金筹集能力是基础,它决定了企业是否有足够的资源投入到高风险、长周期的创新活动中。项目风险评估则要求企业具备前瞻性的视野,既要识别短期内可能遇到的技术瓶颈、市场接纳度等直接风险,也要预见远期的行业变革、法规调整等潜在挑战。而企业的创新能力,涵盖了组织文化、人才结构、研发体系等多个维度,是确保创新项目成功落地并转化为市场优势的核心竞争力。
因此,企业投资决策绝不是孤立的行为,而是需要科学、系统的理论框架作为支撑。这包括但不限于运用现代财务管理理论来优化资本结构、评估项目净现值;采用风险管理理论来识别、量化并控制潜在风险;借助创新管理理论来激发内部创造力、加速技术商业化进程。通过这些理论的综合应用,企业可以构建出一套既符合自身特色又适应外部环境变化的创新投入决策机制,为企业的未来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2.1.3.1 新古典投资理论
Jorgenson(1963)等在MM定理的基础上,将企业投资决策看作企业最优调整速率的决策 [16] 。基于企业价值最大化的目标,理想的资本投入水平是指资本存量的边际成本与其边际收益相等时企业的投资水平,企业会持续监控其资本存量,并根据成本和收益的变化进行调整。因此,企业的投资行为可以视作企业不断优化其资本水平,向最优资本存量调整的过程。新古典投资理论为理解和分析企业投资行为提供了一个有用的框架,但其局限性在于其假设条件较为严格,如完美信息和市场、企业利润最大化的单一目标等,这些条件在现实中往往无法完全满足。
2.1.3.2 企业自由现金流假说
1986年Michael Jensen在其《自由现金流量的代理成本、公司财务与收购》一文中提出了自由现金流量假说(Free Cash Flow) [17] 。自由现金流量是指当企业支付完所有净现值大于零的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后的剩余现金流量,而管理者与股东对于企业自由现金流的留存方式通常存在不同意见,这就导致了管理者与股东之间存在代理冲突。当管理者以股东价值最大化为目标时,在企业自由现金流充足的前提下,其会将现金全部以股利的形式分配给股东,此时如果企业需要进行额外的投资活动,则可能会出现资金短缺的情况。相反,如果管理者为了保证企业不断发展,或是由于职业发展和薪资报酬等个人目的,减少股利分配,将留存的资金用于继续扩大公司规模,则会提高企业的投资水平,但也会加剧管理者与股东之间的冲突。在Jensen的自由现金流量假说理论基础上,Rappaport(1990)建立了拉巴波特价值评估模型(也被称为贴现现金流模型),从销售及销售增长率、边际营业利润、新增固定资产投资、新增营运资本和资本成本等五个方面评价企业的价值 [18] 。根据Rappaport的计算方法,自由现金流量就是在减去固定资产投资、营运资本、管理资金等现金支出,并扣除税金之后,按贴现率进行贴现后的企业现金持有现值。自由现金流假说和拉巴波特价值评估模型成为了企业价值评估和投资决策的重要理论工具。
2.1.3.3 代理成本理论
企业的代理问题是自由现金流假说的来源。代理问题一词的产生要追溯至Berle和Means(1932)在文中首次指出了代理理论的定义,并将其运用于公司之中 [19] 。20 世纪70年代末,Jensen和Meckling(1976)共同提出委托代理理论,随着企业规模的不断扩大,社会分工理念要求企业所有者将企业的经营权分离,并将企业交给职业经理人来管理,企业所有者享有所有权以及其带来的收益,而职业经理人则负责企业的日常经营管理并获得相应报酬,二者由此形成代理关系,这种方式有利于提高企业的经营效率 [20] 。同时,职业经理人在合理的激励机制下,能够通过提升企业业绩,达成与企业所有者双赢的目标。然而,两权分离也带来了一定的风险,即企业所有者、股东和职业经理人的目标的差异,会导致所有者与股东、所有者与职业经理人以及股东与职业经理人之间的冲突。按照理性人的假设,职业经理人和企业所有者都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因此可能会出现“委托-代理”问题,即职业经理人由于不需要承担在职消费的全部成本,出现过度在职消费的行为,导致公司利益减少。企业为解决委托代理问题,会产生代理成本。从委托者角度看,委托者为了抑制职业经理人的机会主义行为,需要采取合理的措施激励和监督职业经理人,由此产生了监督成本;然而,即使委托人采取了保护自身利益的措施,其仍然不能使职业经理人和企业所有者的利益达成一致,而这种利益差异所造成的委托人的利益损失被称为“剩余损失”。从职业经理人角度来看,其在经营管理企业过程中证明自己的诚信与能力所付出成本则为担保成本。委托者承担的剩余损失和监督成本、职业经理人的担保成本,共同构成了代理成本。
作为经济增长不可或缺的基础,环境资源以其稀缺性、公共性以及可能导致负面外部效应的特点,对可持续发展提出了严峻挑战。若资源利用超出环境所能承受的极限,则不仅会对经济发展构成长远威胁,而且将大大增加环境修复的复杂性和成本。因此,解决环境问题刻不容缓。在此背景下,环境规制作为治理污染和保障经济健康发展的核心策略,具有显著的污染控制效力(Rugman等,1998 [21] )。政府有必要加强对环境管理的控制力度,出台科学合理的环保政策,以有效应对环境污染的挑战。
2.1.4.1 制度经济学
制度经济学是研究经济活动中的制度对个体和社会的影响的经济学分支。不同的经济学家对制度的理解不同,从而形成了不同的理论体系,西方制度经济学可以分为旧制度经济学和新制度经济学两个阶段。
旧制度经济学以托斯丹·邦德·凡勃伦(Thorstein Bunde Veblen)、约翰·康芒斯(John Commons)、克莱伦斯·米契尔(Clarence Mitchell),Veblen最早将制度的概念纳入经济学中,他将制度理解为个人或社会对某些关系或作用的一般思想习惯,强调制度是演进的结构,受环境影响并随个人思想习惯的变化而变化。Commons则将制度视为约束个人行动的集体行动规范与规定,强调法律应符合大多数人利益,主张用政治和法律手段来规范经济活动,以达到效率和公平。Mitchell主要关注经济制度的动态变化,认为制度是经济活动中的稳定因素。新制度经济学的代表人物有罗纳德·科斯(Ronald Coase)、道格拉斯·诺斯(Douglass North)、奥利弗·威廉姆森(Oliver Williamson)等。Coase在1937年发表的论文《企业的性质》中,引入了交易成本概念,强调企业之所以存在,是因为其节约了市场的交易成本;Coase在1960年发表的《社会成本问题》中提出交易成本的存在使得财产权的初始分配影响资源配置效率,从而凸显了制度的重要性。North则从制度变迁的角度展开研究,而制度变迁是一个制度确立后,最初社会主体会适应和遵守这个制度。但随着自身发展和环境变化,旧制度可能不再满足当前需求,导致制度供给和需求出现非均衡。这种非均衡会促使社会主体寻求创新的制度变革,直至新的制度供求达到均衡。North认为制度的变迁是一个动态的“平衡-非平衡-再平衡”的过程,即制度具有稳定性与路径依赖性,制度变迁是收益更高的制度替代收益较低的制度的过程,同时他还认为制度及其变迁会对生态环境和长期经济增长产生影响。
因此,不同的经济学家对制度的理解不同,但都认为制度对经济活动有重要影响。环境规制作为具体的制度安排,是政府对企业行为的限制,通过环保制度安排,政府可以促使企业改变行为,实现环保目标,体现了制度经济学理论在实际中的应用。
2.1.4.2 环境规制的概念与分类
“规制”一词译于“Regulation”,有时也被译作“管制”。环境规制最早由环保组织对于提出复杂化的环保政策,为得到法律上的支持和保护而提出和应用的(Portney,1981 [22] )。Stigler(1996)认为规制是为了实现某些利益而制定的干预市场配置机制的一系列规则措施的总和 [23] 。环境规制(Environmental Regulation)的概念十分宽泛,目前学术界对于环境规制的定义与内涵尚无清晰、权威的界定。作为社会性规制的重要内容之一,环境规制的主要作用是解决市场失灵的情况下环境污染所产生的负外部效应,并满足人类对生态环境改善的需求。最初环境规制的概念局限于政府制定并实施政策制度,对环境污染进行规范治理,以实现生态环境优化。狭义的环境规制工具包括许可证制度、环境禁令等。在学术研究中,学者薄文广等(2018)研究将“环境规制”概念与“政府环境规制”等同,指出环境规制主要被理解为政府采取的一系列强制性政策和规章制度 [24] 。Zhang(2012)的观点进一步强调了政府在环境规制中的核心作用,认为环境规制本质上是政府政策的一部分。其核心目标在于消除或减少环境污染带来的经济成本,即避免污染所造成的不经济性 [25] 。Dasgupta和Wheeler在1997年的研究中拓展了环境规制的概念,认为环境规制的主体不仅限于政府机构,还包括了社区、社会组织和公众等多样的参与者 [26] 。这种观点突破了传统的环境规制框架,强调了非政府行为者在环境保护中的重要作用。现实中,随着环境税、环境补贴、排污权等市场化环境规制工具的产生,环境规制逐渐从单一的行政手段拓展到市场经济手段,既有政府直接对环境污染进行的干预,又有通过市场机制对环境资源进行重新配置。随着人们环保意识的提高,生态标签、环境认证和减排协议等自愿性规制手段日益普及,依赖于经济主体的环保意识和素养的间接环境规制逐渐受到关注。张天悦(2014)将环境规制定义为具备法定权限及相对独立性的政府管理机构,为修正与优化市场机制的内在缺陷,对微观经济活动实施的一种强制性介入、管控或限制行为 [27] 。傅京燕(2010) [28] 、胡建辉(2017) [29] 等众多学者一致认同,环境规制是一种旨在维护公共福祉的社会性调控机制,通过政府立法与政策引导,旨在纠正环境污染产生的负面外部效应,并引导企业及消费者行为向有利于环境保护的方向调整,以促进环境保护与经济增长的双赢局面。张倩(2016)则从更广泛的角度阐释,视环境规制为一套全面规则体系,旨在预防与管控环境污染 [30] 。
环境规制可通过税收与产出限制等措施来控制污染排放(Wang等,2021 [31] )。从法律的角度来看,环境规制旨在通过最严格的制度与最严密的法治手段,构筑生态保护的坚固防线,强调实现有效减排的核心在于根本性地转变环保责任主体的行为模式,激励并推动其采取积极主动的环境保护行动,这才是成功的关键所在(张平淡等,2019 [32] )。环境规制的主要目标是解决环境污染带来的负面外部性,保护和提高环境质量。在实现这一终极目标的路径上,不同地区和政府可能会有不同的侧重点和策略。
环境规制的手段十分丰富,根据不同的分类标准,早期由于规制经济学发展局限,公众环保意识缺乏,对环境规制工具的划分方式为两分法。López-Gámereo等人(2010) [33] 以及Williams(2012) [34] 将环境规制分为两种主要类型:命令控制型和经济激励型。张嫚(2005) [35] 、齐绍洲等(2018) [36] 、王娟茹和张渝(2018) [37] 将环境规制分为命令控制型环境规制和以市场为基础的激励型环境规制。也有学者将环境规制分为以政府为主体的正式环境规制和公众、媒体以及社会团体等为主体的非正式环境规制两种类型(苏昕和周升师,2019 [38] ;郑晓舟等,2021 [39] ;Huang和Peng,2023 [40] )。而目前最为常见的分类方式是将环境规制划分为命令控制型、市场激励型和公众参与型三类(吴磊,2020 [41] ;张爱美,2021 [42] )。类似的也有将环境规制分为正式型和非正式型环境规制两类,其中正式型包括命令控制型和市场激励型两种,非正式型规制即公众参与型。命令控制型环境规制是指政府通过法律、规章、制度、行政命令对企业的排污行为进行控制和监管。命令控制型环境规制也被称为法律规制或行政规制,具有权威性和强制约束性的特点。市场激励型环境规制是指管理部门以市场机制为出发点,通过明确的市场信号使企业做出行为决策。市场激励型环境规制具有激励性与非强制性的特征,主要采用经济手段,包括明确产权、建立市场、税收手段、收费手段、财政手段、责任制度、押金制度、发行债券等。市场激励型环境规制具有经济效率高、行政成本低、激励效果好、多样性丰富、灵活性强以及长期效果明显等优点。公众参与型环境规制则主要为政府依据环境法赋予公众参与环境保护与监管的权利和义务,表示政府部门在环境行为、环境监管和环境决策上愿意吸纳公众意见、获取公众认可。随着环境保护和经济发展进入新阶段,绿色信贷(林伯强等,2022 [43] )、绿色金融(文书洋等,2022 [44] )等市场型环境规制工具也被纳入环境政策体系中。顺应新一代信息技术革命的到来,政府通过构建环境信息交流平台与公众建立起互动桥梁,借此渠道吸纳民众对环境质量的直接监督,从而共筑绿色监管的新格局。另外,也有部分学者以二分法和三分法为依据,从企业和个人的主体差异角度对自愿参与型环境规制进行细分,提出“四分法”。赵玉民等(2009)将环境规制分为显性规制(包括与环境相关的有形法律法规、激励措施或自发行为)和隐性规制(包括无形的环保意识) [45] 。张崇辉等(2013)基于CHME理论,将环境规制分为命令型、激励型、自愿型和意识型四类,这种分类方式突出了企业和公众个人在环保意识方面的区别 [46] 。
2.1.4.3 环境规制与市场失灵理论
在传统新古典经济学领域,市场失灵描述的是市场机制在分配商品与服务时未能实现帕累托最优状态,导致社会总体福利的减少。这一概念在Francis M. Bator 1958年的文章《市场失灵的剖析》中被正式命名,其理论根源可追溯至亨利·西奇威克对外部性和公共物品的早期研究。市场失灵的成因多种多样,包括公共物品的特性、信息的不对称、缺乏竞争的市场结构以及外部性等因素。一方面,环境污染通常是一种具有负外部性的行为,而环境规制就是政府解决外部性问题的干预手段,因此外部性理论通常被认为是环境规制理论的基础;另一方面,环境也是一种公共物品,具有产权不确定的性质,市场机制无法有效配置资源就会引起市场失灵。
Marshall(1890)最早提出了外部性的概念:当一个经济主体的活动影响了另一个经济主体的福利时,这种影响对另一个经济主体无论是有利还是不利,都并非该经济主体自己所得,这种无意且无需补偿的“非市场性”附带影响就称为外部性 [47] 。其中,一方在其活动过程中给另一方带来的有利影响就是正外部性,而如果一方给另一方造成了福利损失,并且未给予补偿,则会产生负外部性。
Pigou(1920)在Marshall的理论基础上加以拓展,将经济主体扩大到企业与居民之间,认为经济主体以非市场方式对他人的福利造成影响。Pigou运用边际分析的方法来探讨外部性问题,并提出在生产活动中,边际私人成本或收益与边际社会成本或收益存在差异,当生产活动为其他经济主体带来了非市场性的利益时,这时便产生了“边际社会收益”,也就是正外部性;反之,如果其他经济主体因生产活动而遭受非市场性的损失,这时便产生了“边际社会成本”,即负外部性。在这种情况下,单纯依靠市场机制和自由竞争是无法实现资源的最优配置,进而也无法实现社会福利的最大化,此时社会资源配置的非最优效率表明了外部性问题的存在,而政府干预可以减缓这种外部性导致的福利缺失 [48] 。环境污染是负外部性的一个突出实例。具体而言,当企业排放污染物时,它对周围居民的生活环境质量造成了损害,并导致社会为处理污染支付更高的成本,而造成污染的企业并不需要承担这些外部成本,从而形成了环境污染的负外部性效应,此时政府须介入,并制定相关政策。同时,环境保护也具有正外部性,这意味着环境保护行动的社会收益大于个人或企业的收益,此时个人或企业由于不能实现利益最大化而缺乏保护环境的动力,因此,为了解决这些问题,我们需要将环境的外部性内部化,使产生环境成本的主体承担这些成本。这样,企业和个人就会更积极地采取环保措施,从而有助于解决长期的环境问题。
然而,Coase(1960)提出了不同的看法,他认为Pigou所提倡的征税或补贴的方式并不是解决外部性问题的最优手段,“庇古税”的实际效果可能与预期有差距,甚至可能引发寻租和资源配置扭曲问题。他认为,产权问题才是引发外部性问题并导致市场失灵的主要原因之一,即在没有交易成本的情况下,能通过市场交易和自愿谈判来实现最优化的资源分配;当存在交易成本时,制度的存在与选择是非常重要的。在产权划分清楚的情况下,非政府手段的市场交易则可能是外部性内部化的更优选择 [49] 。Pigou和Coase的理论在许多环境规制工具中得到体现,用于解决环境污染的外部性问题。例如,污染税和排污费都运用了“庇古税”的理论,而污染物排放许可证、污染排放权交易等制度则是运用了科斯的理论,推动了环境治理中产权问题的解决。
公共物品理论主要是研究公共事务的经济理论。Paul Samuelson首先明确了公共物品的概念,即一个人的使用不会减少他人使用的可能性。Richard Musgrave进一步描述了公共物品的两个关键属性:非竞争性,即新增消费不会增加其他消费者的边际成本;非排他性,意味着无法阻止他人使用同一物品。这些特性导致人们可能不愿为公共物品的生产付费,而是选择免费享用,即“搭便车”。环境资源过度使用可能导致“公地悲剧”,揭示市场在提供公共物品时的局限。因此,政府需要通过政策和措施为公共物品定价,并在市场中扮演调节和补充的角色。
2.1.4.4 环境规制的量化方法
环境规制的量化难度较高,现有研究中对环境规制的度量方法主要分为三类:单一指标测算法、综合指标测算法以及指标体系测算法。单一指标测算法采用环境法规数量、污染治理效果、企业污染治理成本或环保投资等单个统计指标来量化环境规制。命令控制型的常用指标包括环保标准或环保法规数量(李永友,沈坤荣,2008 [50] )、企业污染治理成本(董敏杰,2011 [51] ;吴力波等,2014 [52] )以及环保投资总额占GDP比重(覃琼霞等,2022 [53] )、工业行业污染治理运行费用(景维民,张璐,2014 [54] )、排污费用以及环境税(师帅等,2021 [55] ;李博等,2023 [56] )。Liu L等(2022)以环境行政处罚案件和环境污染治理投资额与GDP的比值来综合衡量命令控制型环境规制强度 [57] ,这类指标所需数据通常由政府部门公布,或是在政府部门监管下由企业主动上报,保证了数据的准确性与客观性。自愿型环境规制常采用环境问题来信、来访批次量以及党政机关报道的环境保护新闻通稿数量总和(周鹏飞和沈洋,2022 [58] )、政府工作报告中环境保护相关词频(陈诗一和陈登科,2018 [59] )、企业信息披露(Jiang等,2021 [60] )、环境相关的人大建议与政协提案数(王晗和何枭吟,2022 [61] )等。也有学者考虑用多个维度的指标来表征,韩先锋和宋文飞(2022)选用累计颁布环境法规数量、环境污染来信来访总数、环境治理投资额与同期GDP比值分别表征命令型环境规制、自愿型环境规制和经济型环境规制三个维度 [62] 。熊灵等(2023)则是细分为两个维度,即用地方性环保法规数量以及环境执法处罚的罚没额表征命令型环境规制,环境保护税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中绿色科学技术支出表征市场型环境规制 [63] 。单一指标测算的方法通常都相对片面,而环境规制的内涵广泛,很难通过某一项指标来衡量环境规制多方面的作用。同时,单一指标测度忽略了绝对指标的区域异质性、行业异质性和个体异质性。例如,经济发展水平较高、地区产值总量大的地区,污染排放量则相对较高,污染治理投资随之增大,但这并不代表该地区的环境规制比经济发展落后的地区严格。
第二类是通过一系列综合指标来进行测算,其在一定程度上弥补了单一指标的测度维度不全面的问题。具体而言,其包括工业污染排放的综合测算指数(赵霄伟,2014 [64] ;余东华和胡亚男,2016 [65] ),各项工业污染废物排放达标率(李玲和陶锋,2012 [66] ;钱争鸣和刘晓晨,2015 [67] ),标准化后的治理污染成本与标准化后的工业三废污染排放量比重(沈悦和任一鑫,2021 [68] ),环境政策数量与污染治理投资与工业增加值之比(李胜兰等,2014 [69] )以及以工业污水、工业二氧化硫、工业烟尘的脱除率、工业固体废弃物的综合利用为依据,将各省份的污染物排放量在全国的比例进行加权平均来度量命令型环境规制(尹礼汇,2022 [70] )。黄和平等(2022)基于生活污水处理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以及固体废弃物利用率三个指标,采用熵权法综合测度了环境规制强度 [71] 。江三良与鹿才保(2022)从环境治理的中期控制与事后改善两个维度出发,选择了PM2.5排放强度、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率等关键指标,运用熵值法系统地评估并量化了正式环境规制的强度。Pargal和Wheeler(1996) [72] 、孙景兵和孟玉玲(2022) [73] 选取了收入水平、人口密度、教育水平指标,利用熵值法综合得到非正式环境规制强度指数。这类指标通常由多个单一指标计算而来,从投入、产出等多个角度对环境规制进行量化,比单一指标量化方式更为全面。
第三类则通常为指标体系的构建(原毅军和谢荣辉,2014 [74] ;沈坤荣等,2017 [75] ),这种方式相对而言更为系统、科学。这类指标的计算通常需要赋值,例如李昭华、蒋冰冰(2009)根据环境政策所规制的不同对象,将环境政策实施后的政策强度赋值增加5 或者10 以区分政策变化前后的政策强度 [76] 。然而,在指标体系构建过程中,指标的选择和赋值存在较大的主观因素,损失了一定的客观性,导致指标的计算更为复杂。
2.1.4.5 新地理经济学
在推动制造业绿色发展的背景下,环境规制的影响主要聚焦于生态环境的改善与保护。然而,环境规制的空间效应研究并非孤立于地理学或经济学之外,而是两者相互交织、融合的产物。传统的区域经济学和城市经济学研究已经触及了地理空间的议题,如区位理论和区际产业转移理论,这些理论探讨了产业在选择区位和区域间迁移时的影响因素,初步揭示了地理空间在经济活动中的导向作用。
在20 世纪90年代,保罗·克鲁格曼等人引领了经济学领域的一次重大理论创新,即新经济地理学(New Economic Geography,NEG)。这一理论的核心在于将运输成本作为一个关键变量纳入经济学分析,同时将经济学的建模方法引入地理学研究中,使用简化的经济学模型来分析复杂的空间分布和空间效应 [77] 。克鲁格曼在新经济地理学中着重研究了“报酬递增规律”如何影响产业的空间集聚。他认为,地理与市场之间的紧密联系是导致产业在空间上非均匀分布的根本原因。这种方法论上的创新为理解空间效应提供了新的视角和工具。新地理经济学进一步强调了空间因素在经济决策中的作用,认为地理位置、运输成本和市场规模等因素对产业分布和经济活动有着深远的影响。克鲁格曼等学者提出的核心-边缘模型(Core-Periphery Model)就是一个典型例子,它描述了经济活动如何在空间上形成集中的核心区域和相对边缘的区域,这种模型有助于我们理解环境规制如何通过影响产业布局和贸易模式,进而对制造业绿色发展产生空间效应。
空间效应的研究主要涉及空间异质性和空间相关性两个方面。在探讨制造业创新绿色发展视角下环境规制的空间效应时,我们首先需要理解环境规制的本质目标。环境规制的根本目的是控制和减少环境污染,保障生态平衡和人民健康。然而,环境污染具有显著的空间特性,不同地区的环境质量和污染程度往往存在差异,这就要求环境规制措施必须考虑到空间异质性。空间异质性指的是不同地区在环境规制强度上的差异,以及在其他地区特定因素的影响下,相似的环境规制投入可能会产生不同的效果,显示出环境规制效率在空间上的结构性差异。例如,一些地区可能由于工业基础雄厚,面临更大的环境污染压力,因此需要更为严格的环境规制措施。而另一些地区可能以服务业或农业为主,环境污染问题相对较轻,环境规制措施可以相对宽松。在制造业绿色发展的框架下,一方面,这种空间异质性表现为不同地区制造业领域在污染减排方面的效率差异国;另一方面,空间相关性的考察是环境规制研究中的一个重要维度,涉及环境规制措施对邻近地区环境质量的间接影响。首先,空间溢出是经济活动外部性的空间体现,包括物质溢出和经济溢出。环境规制的空间溢出效应不仅源于工业污染物的地理扩散,还可能由于环境规制政策导致的经济活动转移,如“污染天堂假说”所描述的,严格的环保标准可能导致污染产业迁移到规制较宽松的地区,从而在空间上产生新的环境污染点。其次,空间布局效应则是指环境规制通过影响产业布局和城市发展规划,进而影响环境质量的空间分布。这种规制手段可以促使企业在选址时更加考虑环境的因素,从而优化空间布局,减少环境污染。
综上所述,环境规制的空间效应是一个多维度的概念,包括了空间异质性和空间溢出效应。我们在研究环境规制的空间效应时,需要同时站在地理学和经济学的研究视角综合考虑,包括新地理经济学提供的方法论,以确保对环境规制政策的理解和评估更加全面和准确。通过这样的综合分析,我们可以更好地设计环境规制政策,促进工业的绿色创新和可持续发展。
2.1.5.1 金融发展理论
Raymond W. Goldsmith(1969)首次提出“金融发展即为金融结构的变迁”,建立了金融发展水平和金融结构的测度指标体系,系统研究了三十余个国家的金融结构状况 [78] ,其中金融结构是指各种金融工具的存量以及金融机构的规模。他们首次利用金融相关率来量化金融深化水平。1973年,Ronald Mckinnon和Edward Shaw在Raymond W. Goldsmith的理论基础上对金融发展的定义进行了拓展,认为金融发展不仅指金融资产规模的增加,也包括金融资产类型的增加、金融机构数量的增加等 [79][80] 。Allen和Gale(2000)提出,金融主体可以按金融发展的模式分为“银行主导型”和“市场主导型”两种金融结构 [81] ,众多学者围绕这一理论展开激烈讨论。Levine(2002)和Stulz(2001)所推崇的银行主导论认为银行在甄别信息、监管和资源利用等方面具有先天的优势,同时也更利于企业的跨期资产管理,因此这种金融发展模式更有助于促进经济增长 [82][83] 。然而,市场主导论认为以市场为主导的金融结构更有利于灵活的分配资源,金融市场中丰富的金融工具能够帮助企业分散风险。
此外,白钦先(2005)对传统的金融发展理论进行了深入地剖析,拓展和深化了金融结构理论和金融发展理论,从“金融结构演进”“金融功能演进”的角度对金融发展提出了新的认识,认为金融结构不能简单地按照银行主导与市场主导、间接融资与直接融资、货币型金融产品与非货币型金融产品等方式来划分,而是要从“质”的角度将各类金融资产区分开来 [84] 。近年来,随着学者们围绕金融结构展开更深、更广的讨论,学术界对市场主导论的观点也发出了更多质疑的声音。事实上,各国和地区的经济发展阶段不同,所适应的金融结构也有所不同,以银行为主的金融体系和以市场为主的金融体系各有优劣,因此事实上并不存在最优的金融结构。充分发挥金融中介和市场的功能,带动经济发展,才是优化金融结构的最终目的。金融创新和技术进步是推动金融发展的重要动力,它们在促进金融行业自身成长的同时,也为整体经济的增长提供了支持。金融技术的发展有助于拓宽信贷市场的覆盖范围,促使储蓄和投资渠道的多样化,提高储蓄率和投资率,进而提高经济增长率(格利等,2019 [85] );金融发展对优化资源配置、推动经济发展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金融发展通过最优化自然资源租金利用率的方式,促进贷款向私人部门的流动,从而促进经济发展(Asif等,2020 [86] )。
2.1.5.2 金融自由化与金融抑制
Mckinnon和Shaw在拓展金融发展理论的同时,也讨论了“金融抑制”与“金融深化”的内涵,强调经济中的金融部门与经济发展息息相关。Mckinnon认为发展中国家的金融市场不完整,普遍存在着金融抑制现象,主流经济学派的货币金融理论并不适合发展中国家;解除金融抑制,实现以金融自由化为核心的金融深化才是更为合适的策略。Shaw从“分工—交易”的角度提出了相似的金融自由化战略。二者的理论都强调:政府对金融市场的过度干预导致市场竞争受限,这时处于金融抑制状态,利率管制等政策可能使得储蓄和投资的动力减弱,金融中介机构的功能发挥受限,从而对经济增长产生负面影响。当政府适度放松管制,允许市场机制在利率形成中发挥更大作用时,这不仅有助于吸引更多的储蓄资金,还能提高资金配置的效率,促进投资活动的增加。随着投资效率的提升和经济的增长,国民的收入水平和储蓄能力得到提高,对金融服务的需求也相应增加,这将进一步推动金融市场的深化和发展,即金融深化。金融深化与金融抑制之间相互联系并相互制约。新凯恩斯主义学派认为,在市场失灵的情况下,政府在金融市场中的作用十分关键。Stiglitz(1994)分析了不完全信息和不完全竞争条件下金融市场失灵的问题,对金融自由化理论的实践提出了质疑,认为在不完全信息和不完全竞争市场的前提下,无法实现帕累托最优,此时适当的政府干预才能有效提高经济体的效率 [87] 。此外,Kapur(1976)、Fry(1978)等人相继提出了经过更为严密论证的金融抑制模型,对“麦金农—肖”框架进行了拓展 [88][89] ,其研究结论都与Stiglitz的观点相悖,因此学术界对金融抑制与金融自由化等相互矛盾的政策工具一直存在较大的争议。
Hellman、Murdock和Stiglitz(1997)在其著作《金融约束:一个新的分析框架》中提出了金融约束的概念,认为“金融约束”为发展中国家提供了介于金融深化和金融发展之间的一种选择 [90] 。在理想情况下,金融约束可以为民间部门创造租金,这也是其与金融抑制手段的根本区别。与金融自由化类似,金融约束实施的前提条件也十分苛刻,既要保证宏观经济环境的稳定,通货膨胀率易于控制,又要在限制市场准入的同时保持银行业的竞争环境,这些条件在现实中仍然很难同时满足,最终政府对利率和银行业的管控依然会演变成金融抑制。
金融抑制通常源自于政府的赶超战略(林毅夫和孙希芳,2005 [91] ),政府通过设定低利率等手段干预金融市场,向国有企业或特定产业倾斜金融资源,金融抑制型政策虽然以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为初衷,但却未能真正达成这样的目标,通常会导致金融资源的分配效率低下,限制了金融市场的发展潜力。对于发展中国家而言,这种金融发展滞后的现象并不罕见(King和Levine,1993 [295] )。中国政府为应对2008年全球金融危机,采取了巨大的财政刺激计划,这虽然使中国的经济免遭重创,但也在某种程度上加剧了金融抑制的程度。如果说在这之前,金融抑制仍被认为是有利于经济发展的,那么在2008年的全球金融危机之后,金融抑制对经济发展的影响则需要被重新审视。Bas和Causa(2013)通过测算发现,如果中国的金融政策与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以下简称经合组织(OECD)]的成员国的平均水平保持一致,其可以将制造业的劳动生产率提高6.5% [92] 。Xu和Gui(2019)发现,政府对银行的控制权和信贷错配等金融抑制手段也存在导致金融危机的潜在风险 [93] 。吴茂光和冯涛(2022)发现金融抑制与系统性金融风险之间存在U形关系,而金融监管可弱化两者的关系 [94] 。当今,中国是世界金融抑制程度较高的国家之一(Huang and Ji,2017 [95] )。金融抑制导致金融资源错配,对金融发展造成了负面影响。
2.1.5.3 金融功能理论
King和Levine(1993 [295] )从金融对经济发展的功能角度讨论了金融发展对经济增长的影响。传统的金融功能理论认为金融体系是相对稳定的,当金融机构、金融组织或市场主体出现问题时,政府应当在既定体系下采取措施。然而,当金融相关的制度和法规不足以应对金融系统的快速发展时,金融体系可能会出现较大的效率损失。因此,新的金融功能理论应运而生。Merton和Bodie(1993)认为金融功能相对于金融体系而言更为稳定,虽然金融机构随着社会和经济的发展产生了较大的变化,现代金融机构也早已和早期的货币机构截然不同,但金融体系的功能并没有发生本质的改变 [96] 。不论金融发展水平如何,金融体系的功能都包括提供多样化的金融工具、聚集资金并合理进行配置、解决信息不对称导致的委托代理问题,降低或分散风险等。Levine(2005)对金融功能的分类进行了重新定义,论述了金融中介机构和市场对经济增长的重要性 [97] 。随着经济与社会的不断发展,金融机构的组织形式和运行模式发生了相应的变化,互联网金融、数字金融的发展就是最好的映证;并且金融结构也会随着治理思路与政策目标的不同而产生变化。然而金融系统的功能是相对稳定的,无论金融体系如何发展变化,其储蓄调动、分散风险及资源配置等功能都不变,因此从金融功能的角度研究金融对经济发展的作用要优于从金融制度的角度来进行研究。当金融供给与金融需求相匹配,金融结构与经济结构相匹配,金融功能才能得到有效的发挥(郑联盛,2019 [98] )。近年来,随着可持续发展议题的兴起,金融功能理论也开始被应用于研究环境与可持续金融之中,Battiston(2017)等学者探讨了金融系统如何通过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支持绿色经济,以及如何通过环境风险管理功能促进经济向低碳转型,体现了金融功能理论在新时代背景下的新应用和发展方向 [9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