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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文献综述

本节首先从企业创新对经济发展的作用、创新的度量方法及其影响因素等角度梳理了企业创新的相关文献;随后回顾了环境规制与企业创新投入相关关系的研究成果,对“波特假说”的内容进行了详细探讨,并对围绕“波特假说”展开的一系列学术讨论进行了简要总结;最后梳理了现有文献中有关金融发展与企业创新投入相关关系的研究内容。

2.2.1 企业创新的作用、测度与影响因素

2.2.1.1 创新对经济发展的作用

自熊彼特创新理论提出以来,创新活动被视为企业竞争力提升的源泉和持续增长的动因,同时又被视作技术进步和经济增长的关键因素。随着技术革命的兴起,科技进步对经济发展的积极作用愈发受到关注。基于创新的内涵,学者从不同的角度探讨了创新对经济发展的作用。从宏观层面来看,Aghion和Howitt(1992)提出,创新不仅直接增加产出,还能通过技术进步促进产业结构升级,进一步拉动经济增长 [100] 。倪红福等(2014)也认为创新有助于实现技术进步和长期经济增长 [101] 。Hasan和Tucci(2010)在全球范围内的研究中也发现,一个国家的公司所拥有的专利数量与该国的经济发展水平之间存在正相关关系 [102] 。谢兰云(2013)使用空间计量模型对省级面板数据进行实证分析,发现创新投入对经济增长的影响存在空间溢出效应 [103] 。Adak(2015)探究了科技投入与经济增长的关系,指出科技创新对经济发展具有推动作用 [104] 。Batabyal和Yoo(2017)研究表明过程创新是引导区域经济增长的主要动力 [105] 。同样,杨玉忠和王瑾(2018)通过实证分析,发现创新投入显著促进了地区经济发展 [106] 。郝金磊和尹萌(2019)在省级面板数据基础上使用空间计量模型研究发现企业科技协同创新投入能够正向刺激该区域当期的经济增长 [107] 。喻登科和李娇(2021)则从创新质量视角切入,探究其对区域高质量发展水平的影响 [108] 。Mughal等(2022)用南亚数据实证研究得出技术创新在减少环境污染和促进经济发展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109] 。胡亮和李正辉(2010)研究证明创新对经济增长的作用是非线性的 [110] 。从微观层面来看,创新活动关系到企业的竞争力与经营绩效,是企业长期持续发展的关键动力(王核成,2001 [111] ),企业只有保证合理的研发投入水平,才能持续地获得足够的市场竞争力。另外,企业还可以通过技术外溢提升创新效率和技术水平(Grossman和Helpman,1990 [112] ;Keller,2004 [113] ),随着创新的不断积累,逐渐推动着技术改进和生产效率的提高。董静和苟燕楠(2010)发现,创新投入能有效提高资产运作效率,显著增加企业收入 [114] 。创新投入也有助于企业提高盈利能力和营运能力(杜勇等,2014 [115] ),并且对民营企业的促进效果更为显著(尚洪涛和黄晓硕,2018 [116] ),这种正向影响会随时间的推移而增强。创新投入对企业成长具有显著的促进作用(马文聪等,2013 [117] ),这种促进作用在中小企业(刘睿智和王京,2021 [118] )和非国有企业(吴延兵等,2011 [119] )中较明显。创新投入可以有效提升企业竞争力(王卫星和杜靖,2021 [120] ),促进企业形成新的竞争优势(帅红玉等,2023 [121] )。也有部分学者研究结果与上述稍有不同,朱艳华和许敏(2013)的研究发现企业创新投入对企业绩效的正向作用存在滞后效果 [122] ,但良好的内部控制可以减轻滞后作用(孙自愿等,2019 [123] )。尹美群等(2018)研究得出对于技术密集型行业,创新绩效存在周期效应,企业当期加大对创新的投入,能够有效提振当期的经营业绩,但当期绩效的提升促使管理层放缓创新步伐,造成下期绩效下降,进而再次增加创新投入 [124] 。王楠等(2021)利用面板门槛模型研究得出,研发强度与当期企业成长呈“倒U形”的非线性关系,对下期企业成长呈“U”形 [125]

2.2.1.2 企业创新的定义与测度

在熊彼特的创新理论中,创新被认为是通过“新的组合”打破旧的循环,建立新的“创造性毁灭”,促使经济进入一个新的循环。熊彼特所提出的“创新”包含五个层面:新的产品、新的生产方式、新的市场、新的原材料以及新的组织。这五个层面则分别对应了产品创新、技术创新、市场创新、材料创新与组织创新。对制造企业而言,技术创新是其创新活动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学者围绕熊彼特创新理论,从不同的角度对技术创新的定义进行了阐述。Enos(1962)提出,技术创新是发明选择、资本投入保证、组织建立、制定计划、招用工人和开辟市场等一系列活动共同作用的结果 [126] 。Mansfield(1969)认为,技术创新是产生新的创意、形成新的作品并进行市场化的完整过程 [127] 。1979年,Freeman将技术创新定义为新的产品或技术商业化的全过程 [128] 。Utterback(1994)认为创新就是技术的实际采用或首次应用 [129] 。Burgelman等人(1996)将技术创新视为一系列推动企业创新的特征的集合,这些特征包括企业的组织结构、文化环境、生产技术和发展战略等 [130] 。吴桂生(2000)对技术创新的定义与Freeman类似,认为技术创新是指一个新的技术构想经过研发或技术组合,运用于生产经营中,并产生一定经济效益的商业化过程 [131] 。刘劲杨(2002)提出,创新有多种形式,主要包括知识创新、技术创新和制度创新等,而技术创新特别指的是通过对现有技术的重新组合和优化,打破旧技术的限制,推动新技术的发展 [132]

学者们对技术创新的定义各有不同,并未形成严格统一的概念,对技术创新的衡量方式也没有统一的标准。不同行业、不同企业的“技术”很难进行统一评价,也难以用单一的标准去量化不同技术的创新成果。因此现阶段人们普遍接受的量化方式是从创新的投入、产出和效率等角度,在数据可得的基础上,选择有可比性的指标来量化企业的创新活动。创新投入的测度指标通常包含资金投入和人员投入。企业创新投入的衡量方式较为统一,通常采用企业研发投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朱沆等,2016 [133] ;夏清华,2019 [134] ;胡恒强等,2020 [135] )、研发人员占总人数的比例等指标来进行量化(钟田丽等,2014 [136] )。

不同学者对创新产出的衡量指标的研究存在较大差异。最为常见的指标是企业的专利申请与授权数量(贾俊生等,2017 [137] ;Loukil,2020 [138] );另一个常见的量化方式是利用企业技术创新的收益或效果来估计企业创新产出水平,常用新产品产值占总产值的比重来衡量(戴静、张建华,2013 [139] )。此外,企业利润、营业收入增长率和市值等指标也被一些学者用作创新产出的替代变量。

除上述方法外,一些研究采用DEA方法计算了创新的投入产出效率。董晓庆等(2014)运用基于DEA的Malmquist指数方法,对国有高新技术企业的创新效率进行了测度和评价 [140] 。董艳梅和朱英明(2015)通过构建两阶段动态网络DEA模型,对中国高技术产业创新效率进行了评价 [141] 。刘飒等(2020)基于三阶段DEA模型,对我国中小型高新技术企业的创新投入效率进行了更为严谨的测算 [142] ,张浩等(2023)基于三阶段DEA-Tobit模型,对我国智能制造企业技术创新效率进行测度分析 [143] ,均有效地提出了环境因素和随机噪声因素对测算结果的影响。

2.2.1.3 企业创新投入的影响因素

企业的创新活动涵盖了材料创新、设备创新、生产工艺创新、生产过程创新、产品创新等,涉及材料和燃料成本、研发人员薪酬、研发设备购置及维护费用、无形资产的摊销费用以及研发成果的评审和申请费用等多项支出,因此企业的创新投入水平会受到诸多企业内部和外部因素的影响。

企业的规模和公司治理特征等因素都会影响企业的创新投入决策。虽然企业规模对创新投入影响的研究成果丰富,但事实上学者们尚未形成统一的结论。一部分学者认为,相较于中小型企业,大型企业更能通过分散化的创新活动,达到降低研发项目风险的目的;同时,更高的市场主动权使得大型企业更易从创新活动中获利,因此大型企业创新的动机会更强烈(Koeller,1995 [144] )。刘国新和李勃(2001)的研究发现规模越大的企业创新投入越多,但当企业规模超过一定程度时,规模对创新活动的影响逐渐减弱 [145] 。白俊红(2011)研究得出企业规模、市场竞争对创新效率有显著的线性正向影响 [146] ,苏昱霖等(2017)则认为企业规模对创新投入存在消极作用 [147] 。还有学者认为二者存在非线性关系,张国峰和陈方媛(2018)发现企业规模与研发投入呈现正“U”形关系,当企业规模大于一定水平时,企业规模的扩大才能正向促进企业研发投入 [148]

此外,股权性质、股东持股比例、激励机制等公司治理特征也会对企业的创新投入产生不同程度的影响。通常认为,国有企业具有更强的创新投入动力和相对更高的研发产出(李春涛和宋敏,2010 [149] )。此外,对于家族企业,国有股权参股同样可以提高企业创新投入的意愿与资源,刺激企业进行创新活动(罗宏和秦际栋,2019 [150] )。作为企业投资决策的实际执行人,高管的特征也是影响企业创新投入水平的关键之一。企业的创新投入不仅与高管激励水平正相关,也和高管任期有紧密的关联,临近退休的高管可能会出于自身利益考虑,减少创新投资(刘运国和刘雯,2007 [151] )。刘鑫和薛有志(2014)基于前景理论分析了企业高管变动的影响,发现新的CEO上任后会减少企业的创新投入 [152] 。股东诉讼给管理者带来的诉讼风险也会降低管理者参与高风险创新项目的意愿(Lin等,2021 [153] )。黄雅茹(2023)认为高管通过学术深造掌握广博知识和专业技能,助力其紧跟科技前沿、行业动向和市场变迁,优化决策与应用,可以为企业带来创新和技术方面的竞争优势 [154]

除了企业的内部特征,在不同的外部环境下,企业也会做出不同的创新投资决策。Arrow(1962)认为,竞争性的市场结构能提高创新的收益率,从而促进企业创新 [155] 。还有部分学者认为垄断型产业对创新的作用并不如竞争性产业(Williamson,1965 [156] ;Mukhopadhyay,1985 [157] ;Nickell,1996 [158] )。不同的是,Mansfield(1962)发现市场竞争对技术创新的影响是先促进后抑制的,市场竞争过高不利于创新 [159] ;Scherer(1967) [160] 、和Levin(1985) [161] 等的研究也发现了市场集中度与研发活动之间的非线性关系。此外,Scherer(1965)和Hamberg(1964)的研究发现市场集中度与研发活动正相关 [162][163]

政策环境也是影响企业创新投入的重要因素。通常认为,政府的技术创新补贴对企业研发投资具有积极的作用(Tzelepis和Skuras,2004 [164] ;Gomez和Sequeira,2014 [165] )。王刚刚等(2017)、严若森等(2020)从融资约束角度进行分析,认为政府补贴能够间接提高被补贴企业的信用等级,适当缓解了企业的融资约束问题 [166][167] 。苗文龙等(2019)的研究发现,政府技术创新支出有助于促进企业技术创新支出的增加,尤其是对创新投入高于一定水平的企业,有着更好的促进作用 [168] 。在作用效果不同的各类政府补贴中,贷款贴息类的补贴政策对企业研发投入具有挤入互补效应,但无偿资助型的政策对企业创新投入并没有促进作用(张杰等,2015 [169] )。黄文娣等(2022)研究得出政府补贴对企业研发投入有正向激励效应,但效应非线性呈门槛特征,应持续对企业技术创新活动进行财政补贴 [170] 。陈东和法成迪(2019)认为相比于直接的政府补贴,税收优惠对企业创新投入的促进作用更胜一筹 [171] 。然而,也有一些研究发现政府补贴对企业研发活动的负面作用(McKenzie和Walls,2013 [172] ;Zuniga-Vicente,2014 [173] )以及倒U形非线性关系(万文海等,2022 [174] )。

2.2.2 环境规制与企业创新投入

2.2.2.1 环境规制对企业创新的负面影响:新古典主义观点

新古典主义的传统观点认为环境规制对创新的作用是消极的,传统经济学家认为环境治理和工业行业竞争力之间存在持续的矛盾关系。由于高强度的环境规制伴随着更为严苛的污染排放管控措施,因此环境规制通常被认为会增加企业成本(Ackerman和Stewart,1988 [175] ;Fiorino,1999 [176] )。Gray和Shadbegian(1995)的研究使用1979—1990年美国制造业的数据来分析环境规制对工厂生产率的影响,他们发现严格的环境规制会给企业带来额外的成本,导致生产率的显著下降,下降的幅度超出了研究者的预期。环境规制会对企业的资金和人员造成“挤占效应”,降低企业的生产率(Barbera和Mcconnell,1990 [177] ;Jaffe等,1995 [178] ),降低制造业企业的财务绩效(He等,2020 [179] ),导致企业不得不削减产品制造或经营管理的预算,从而降低企业研发水平(Walley和Whitehead,1994 [180] )。传统的环境规制可能导致企业生产效率降低,阻碍企业创新(Chang,2013 [181] ),削弱企业的长期竞争力(Gray和Shadbegian,1998 [182] ),尤其是对于发展中的企业,环境规制的成本可能很高。张红凤和李睿(2022)发现,环境规制政策不利于中小型企业的绩效提升,对大型企业的绩效无显著影响。因而环境规制通过刺激技术改进而创造的收益并不能完全抵消合规成本,对企业而言环境规制仍是较大的负担 [183]

2.2.2.2“波特假说”的提出

Porter最早在1991年对传统的观点发出了反对的声音,认为环境管制与竞争力的提高并不冲突 [184] 。Porter和Van der Linde(1995)进一步阐释了“波特假说”的内涵 [185] 。减少污染和利润最大化遵循着相似的原则,其需求都是提高资源的利用率和减少不必要的生产活动。更重要的是,污染物排放超标表明产品生产工艺和过程中存在着缺陷,而环境规制能引导企业进行正确的技术革新。波特假说的提出对环境规制的研究具有里程碑式的意义。此后学者在研究环境规制与创新的关系时,都离不开对“波特假说”的探讨。

Porter提出,环境规制可以提高企业的环保意识,迫使企业在环保压力下激发创新行为,以缓解环境规制带来的成本负担,通过“创新补偿”取得“先动优势”,在提高环境绩效的同时保障经济利益,进而提升企业的市场竞争力。这种观点被称为“波特假说”(Porter hypothesis)。1995年,Porter与Van der Linde详细分析了环境规制下创新活动提升企业竞争力的过程,对学术界的质疑进行了解答,并完善了“波特假说”。后来,学术界对“波特假说”的探讨日益丰富,认为波特假说实际上包含三层含义:一是“弱”波特假说,认为合理设计的环境规制可以激励企业创新,采取更清洁、更有效的技术,从而提高资源使用效率和环境绩效。二是狭义的波特假说,认为与传统的命令控制型规制相比,那些设计得更为经济灵活的环境规制手段(如市场机制、经济激励等)更能有效地促进企业创新。三是“强”波特假说,即广义的波特假说,探讨了环境规制与企业竞争优势的关系,认为有效的环境规制不仅可以促使企业创新,还有助于提高企业的竞争力。

Porter认为,在工业历史的过渡阶段中,企业在处理环境问题方面仍然缺乏经验。在过去,环境保护并不是企业的关注重点,也不是生产技术的主要领域。许多行业和企业对环境影响的认知仍然停留在比较浅显的层面,使得技术创新的收益不明朗,而企业环境治理的成本却是显而易见的。在此情况下,企业并不会主动地在每一项生产经营技术上进行创新,而是根据对竞争形势的判断做出选择。这时,政府的监管就起到了作用。合理设计的环境规制为企业污染治理的方式和技术创新的方向都提供了重要的指引。

在Porter的论述中,合理的环境规制设计有六个目的:第一,环境法规向企业发出一种信号,即企业现在的资源效率是低下的,企业可以通过技术创新改善现状。由于企业自身通常很难意识到其污染排放超标或资源利用效率低下等情况,也很难在没有市场引导的情况下做出技术改进,因此环境规制在此时起到信息传导的作用。第二,严格的环境规制通常要求企业提供更多、更详细的环境信息,这种信息披露机制能够迫使企业提高环境意识。这种信息监管往往并不强制企业减少污染,而是能够以较低的成本促进环境改善。第三,环境规制降低了环境投资的风险和不确定性。政府对环保的关注与重视传递出相应的信号,当政策对环保项目的偏向更为明显,环境项目的失败率会随之降低,收益率会有所提高。第四,环境规制对企业形成直接的压力。环境规制可以直接要求企业对生产技术进行改进,这有助于克服企业的创新惰性,培养企业创造性思维,并在一定程度上缓解委托代理问题。第五,环境规制也起到一种过渡作用。在企业形成环境意识到真正实现绿色发展的过程中,存在较长的过渡期,在这期间环境规制能确保企业不能通过回避环境投资的方式获得竞争优势。换而言之,在没有环境规制约束时,一些投机性企业,可能试图通过使用不利于环境保护但成本较低的手段,获得成本优势或价格优势,迅速占领市场,在获取竞争优势后再进行环保投资,环境监管则避免了这种情况出现。第六,合理设计的环境规制也能避免企业因为合规成本过高而放弃创新。技术创新并不总是完全抵消合规成本,在短期内技术创新所需要的研发成本可能使得企业的成本负担更重,在这种情况下,企业可能会放弃技术研发。为了保证环境质量的改善,政府有必要制定相应的规章制度。

严格的环境监管或许比宽松的环境监管更能促进企业创新,并产生更大的创新效益。在宽松的监管下,企业的压力不足,有时无须进行技术创新也能满足监管要求。然而,更严格的环境规制注重源头控制,促使企业更多地关注生产技术的改进。虽然严格的环境规制通常伴随着污染成本的提高,但以源头控制为目标的创新活动可能会更快达到预期效果,并产生更多的创新补偿,促进合规成本得到有效抵消,产生创新的净收益。创新补偿可以分为产品补偿和过程补偿:产品补偿是指在环境监管下,企业设计和生产出成本更低或质量更高、更安全的产品,或是通过回收利用等方式获取收益。过程补偿指的是新的技术使得企业在生产过程中,资源利用率提升、停机时间更少、能源消耗降低、原材料的使用量减少、储存和处理成本降低,或是更好地利用了生产过程中的副产品,为企业节约了大量的成本。

Porter提出,能够促进创新抵消产生的环境规制应遵循三个原则:第一,要能为企业创新创造最大的机会,将创新的空间留给生产者;第二,环境法规应该促进技术的持续改进,而不是限制某些特定的环保技术;第三,环境监管过程应该致力于减少不确定性。因此,合理的环境规制可以总结为三点思路:设定更为灵活的目标,鼓励企业进行环境治理相关的技术创新,并以更为协调的方式进行环境监管。

围绕“波特假说”的理论,学界相继讨论和检验了环境规制对企业技术创新的作用,而研究的结果主要分为两类:一部分研究进一步验证了“波特假说”的观点;而另一部分研究则对“波特假说”提出了质疑或是探讨了其观点在现实中的局限性。也有部分学者研究发现强制型及公众参与型环境规制具有“强波特假说”的特征,而对于市场型环境规制来说,波特假说不一定成立(康志勇等,2020 [186] )。

2.2.2.3 环境规制对企业创新的促进作用

自波特假说提出之后,学术界对环境规制与企业创新之间关系的研究日益丰富,环境规制对企业创新的积极作用得到了进一步的验证(Kneller和Manderson,2012 [187] ;Ford等,2014 [188] ;Rubashkina等,2015 [189] ;张国勇,2018)。O'Rourke(2004)的研究发现,环境法规可以通过鼓励企业进行自我评估和流程改进,从而激励企业创新 [190] 。Wang等(2019)通过环境政策的严格程度量化环境规制,验证了强波特假说在经合组织(OECD)成员国的工业部门的有效性,即环境规制促进了绿色发展 [191] 。张静晓等(2021) [192] 、许文立和孙磊(2023) [193] 认为“波特假说”在国内是成立的,提出市场型环境规制能够显著提高产业绿色创新效率,有助于企业通过创新效应提高经营绩效。

不同类型的环境规制工具对企业创新的作用可能有所不同。大多数相关研究都证实了自愿型环境规制更有利于促进企业创新((Baumol和Oates,2004 [194] ;Bu等,2020 [195] )。Jiang等人(2020)从环境信息披露和环境管理体系认证等角度验证了自愿型环境规制对企业创新的积极影响 [196] 。Sun等(2021)的研究发现市场激励型和自愿型环境规制对企业创新成果的激励作用更为显著,并且创新投入在其中起到了中介作用 [197] 。而Blind(2012)认为只有强制性的环境规制对企业技术创新有显著的积极影响 [198] 。Yang等(2021)表明,直接监管政策可以刺激企业的绿色创新,领导者的晋升压力会对刺激有正向作用 [199] 。此外,环境规制的绿色技术创新的作用可能更为显著。Ahmed(2020)发现,从长期来看严格的环境政策减少了碳排放,激励了环境友好型技术的创新 [200] ;Czarnitzki和Hussinger(2004)也证明环境规制越严格,绿色技术创新效率提升越快 [201]

在一些文献中,企业创新作为一个有效的媒介,搭建了环境规制与经济社会发展之间的桥梁。李虹、邹庆(2018)在考虑了资源禀赋的影响下,验证了环境规制能够激励企业创新,进而促进了地区产业结构的升级转型 [202] 。然而有研究发现,虽然弱波特假说得到了验证,但强波特假说并没有得到有力支撑,严格的环境监管促进了创新,但未能促进生产率的提高(Hille和Möbius,2019) [203]

2.2.2.4“波特假说”的局限性

然而,另一些研究发现“波特假说”并不一定成立,它偏离了“利润最大化是企业最终目标”的假设(Palmer等,1995 [204] ),因此环境规制并不一定会激励企业创新(蒋伏心等,2013 [205] )。Ramanathan等人(2010)的研究也发现环境规制对企业创新没有积极影响 [206] 。Brunnermeier和Cohen(2003)对美国制造业的研究发现减排支出的增加和环境法规的执行并没有激励创新 [207] 。López-Gamero、Molina-Azorín和Claver-Cortés(2010)认为,虽然命令控制型的环境规制更能有效控制污染物排放,但同时会对企业技术创新产生负面影响 [208] 。Shi等(2018)估计了中国碳排放交易试点政策对企业创新的影响,发现无论是受监管企业还是未受监管的企业,其创新都会受到负面影响 [209]

事实上,环境规制与创新之间不一定呈现稳定的线性关系。Acemoglu等(2012)和王杰(2014)的研究都表明,环境规制必须达到一定水平后才可能产生促进绿色创新的效果 [210][211] ;靳亚阁、常蕊(2016)发现我国环境规制整体上还处在一个相对较低的水平,未能有效刺激企业技术进步,对生产率的提高起不到积极的作用 [212] ;叶琴等(2018)得出环境规制对即期技术创新起阻碍作用,滞后一期起促进作用,弱波特假说成立有时间约束条件 [213] 。此外,环境规制对企业技术创新的抑制作用会随着经济水平的提高而改变,当经济水平发展到一定水平时,环境规制会促进企业创新,总体呈现出U形关系(Song等,2019 [214] ;Wang等,2020 [215] )。Ouyang等(2020)发现,从短期来看,环境规制抑制了中国的工业创新能力,但随着环境规制的深化,整个行业的技术被迫提高,从而降低了污染防控成本 [216] 。Liu等(2020)认为环境规制对绿色过程创新具有非线性促进作用,其间存在政府补贴的门槛效应 [217]

环境规制的强度需要与地区的实际情况相匹配,由于经济发展水平(Du等,2021 [218] )、资源禀赋等条件的差异,环境规制对创新的影响表现出较为明显的地区异质性。对于绿色创新效率低的地区,一味地提高环境规制并不能起到预期的作用(陈斌和李拓,2020 [219] )。

环境规制对创新的作用效果也取决于环境规制工具的选择(Luo等,2021 [220] )。张平等(2016)将环境规制分为费用型环境规制和投资型环境规制,并认为只有投资型环境规制能促进企业改良生产技术,同时降低技术创新的风险,实现有效的创新激励 [221] ;类似的,董景荣(2021)发现命令型规制、投资型规制可以促进绿色技术创新,而费用型规制对绿色技术创新的影响效果不显著,同时以上政策工具的效果还呈现出明显的地区异质性特征 [222] 。郭进(2019)的研究指出,征收排污费、环境保护财政支出等市场调控手段比环境行政处罚、地方性法规等命令控制型环境治理手段更有利于促进绿色技术创新 [223] 。杨艳芳和程翔(2021)的研究考虑了时滞效应得出,在短期内,命令控制性工具对企业绿色创新的正向影响更显著;而在长期,市场型工具和自愿型工具分别需要历经三年和两年的积累期后,才能充分发挥其对绿色创新进程的显著提振作用 [224] 。Weiss(2019)则认为只有“良好设计”的环境规制才能刺激企业创新 [225]

企业异质性是环境规制与企业创新关系中一个较为突出的特征。由于企业能力与资源的不同,能够积极、灵活地响应环境法规的企业更容易受到环境规制的积极影响,并从中获益(Ramanathan等,2017 [226] )。Milani(2017)研究了2000—2007年环境规制对28个经合组织(OECD)成员国家的21个制造业研发强度和研发支出的影响,发现环境监管严格程度的提高,会使得高污染行业的创新减少 [227] 。Bitat(2018)利用德国的企业面板数据发现,企业的规模、行业、区域等差异造成了企业的异质性,而已有环境规制、未来规制方向、公共财政支出和市场激励对企业绿色创新的影响是不同的,只有长期的环境目标和市场激励才对企业创新有着积极的作用,传统的法律并不能达到预期的效果 [228] 。王珍愚等(2021)研究得出国有企业和非国有企业在应对环境法规时展现出不同的绿色技术革新趋势。当环境法规变得更加严格时,非国有企业能更迅速地调整并积极参与绿色创新,而且它们更加偏重于申请那些具有更高创新价值的绿色发明专利,国有企业则相反 [229]

2.2.2.5 环境规制与创新投入的空间效应研究

在探讨空间不平衡性的研究中,学者们采用了多种方法来分析国家、地区或城市群的环境规制效率。这些方法包括变异系数、基尼系数、趋势检验分析法、GLS等。徐成龙等(2014)通过划分山东省环境规制效率等级,发现山东省环境规制效率整体呈现东高西低的分布格局,并且区域差异性逐年降低 [230] 。程钰等(2016)等利用变异系数、基尼系数等方法,结合空间自相关分析,探讨了我国环境规制效率的空间演变特征。研究发现,我国多数地区的环境规制呈现有效规制的特征,但各地区和城市发展阶段与水平的不同,导致了环境规制效率存在差异性,总体上呈现从东部向西部递减的趋势 [231] 。任敏和王小梅(2019)结合变异系数、基尼系数与GLS对比分析了三大沿海城市群环境规制效率的空间演变特征,结果表明京津冀经济圈与长三角经济圈环境规制效率较低,空间溢出效应不显著,原因是各城市群主导驱动因素各不相同,应当从空间关联角度增强城市间的环境规制合作机制 [232] 。杜红梅等(2017)采用SE-SBM模型评估得到各个省份的环境规制效率值,比较分析各地区的环境规制效率差异,得出我国农业环境规制大多数省份都是有效的,只有少数省份的环境规制无效 [233] 。董会忠和韩沅刚(2021)通过使用变异系数和基尼系数来衡量长三角城市群的环境规制效率差异;结果表明,长三角城市群内部存在较大的空间差异性,而成渝城市群由于发展水平相近,内部差异相对较小 [234] 。还有部分国外学者通过观测环境规制效率得出中国东部和西部环境规制与生态效率之间存在U形关系,总体上呈现出从相对发达地区到发展中地区的地域递减趋势(Yusen Luo等,2021 [235] )。Man Qin等(2021)采用定性比较分析法研究中国东部四大城市群内各个城市生态效率的横向差异 [236]

这些研究表明,研究区域的环境规制效率总体呈上升趋势,但存在明显的空间布局不平衡性。这被认为与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和环境法规存在一定的联系,但经济发展水平并非唯一、决定性因素。

在环境规制水平的空间互动方面,国内外学者主要关注环境规制效率的驱动因素以及区域间的互动关系。代表性研究包括:从地区间环境规制策略的交互性上看,多数学者通过构建空间面板模型研究得出我国地区间的环境规制政策存在明显的策略模仿行为,即当竞争地区减弱其环境规制的力度时,本地区也会相应地减弱环境规制的强度,而且具有“逐底竞争”的惯性(张华,2016 [237] ;张士云等,2021 [238] ),自主型环境规制呈现“逐顶竞争”特征(薄文广等,2018);他们建议从建立区域良性竞争体系和技术进步等方面来改善区域的空间互动结构。部分学者运用QAP回归分析方法,探索研究区域碳排放的空间关联影响因素,研究结果多认为经济水平(童磊,2020 [239] )、空间距离(庞庆华,2019 [240] )、城镇人口比重(马歆等2021 [241] )和产业集聚水平(田云和尹忞昊,2022 [242] )均在一定程度上对研究区域碳排放空间关联产生影响。国外部分研究通过空间面板数据模型等方法从空间相互作用与空间关联角度展开研究,认为长三角地区环境规制与创新发展和经济增长存在倒U型关系,且城市扩张对于生态环境质量具有显著影响(Yu Cao,2021 [243] )。Xin Peng(2020)从波特效应和污染避难效应的角度对环境规制战略互动影响绿色生产力机制进行了实证分析,研究结果表明与地理邻近地区相比,经济邻近地区的环境规制对当地绿色生产力的负面空间溢出效应更大 [244]

在环境规制水平的空间溢出效应领域,学者们主要从生态效率差异性和政府博弈等角度进行了深入研究。以下是一些代表性的研究成果:吴伟平和何乔(2017)通过构建空间杜宾模型揭示,相邻地区在环境规制与污染排放方面存在着紧密的空间相互作用,呈现出一种共进共退、相互依存的生态模式。这一发现强调了环境管理中的地域协同效应 [245] 。随后,马本(2018)与卢二坡等人(2018)从政府策略互动角度,利用空间动态模型分析指出,地方环境政策的实施不仅会产生跨界影响,甚至还会波及后代,提示政策制定者应警惕因受益扩散而导致的免费搭车行为,并加强地区间策略的协同与响应 [246][247] 。李小平等(2020)的研究中,同样借助空间杜宾模型,探讨了差异化环境政策对区域碳生产率的直接影响及其溢出效果,强调针对不同区域特点定制化环境策略的重要性,因为不同类型的环境管制手段对周边区域的碳生产率有着各异的影响方向 [248] 。李新安(2021)基于广泛的省际数据分析,发现环境规制与政府补贴在促进绿色技术创新方面,虽有本地正面效应,但也存在着不利的空间负向溢出,对周边区域的绿色技术进步构成挑战 [249] 。陈浩和罗力菲的研究(2021)则揭示了地方政府间环境规制的竞争与合作现象,指出中西部地区呈现正向溢出,有力推动了相邻区域的环保执行力,而东部区域却显示出相反的趋势,减弱了环境规制对产业结构优化的积极作用 [250] 。尹礼汇等(2021)在对长江经济带的研究中发现,环境规制虽然整体上具有正面的溢出效果,但非长江经济带区域的环境规制却出现了负面溢出,凸显了政策效应的复杂性 [251] 。在国际上,Wei Hu等(2020)的研究也支持了环境规制与生产力之间的正向空间关联,强调相邻区域政策影响的重要性 [252] 。Peirong Chen等(2021)进一步强调了环境规制对邻近城市生态效率的正面影响,提倡通过强化城市间的交流与合作,尤其是推广示范效应和技术创新的溢出,来放大这种积极影响 [253]

从空间维度看环境规制对创新的影响,多数学者从异质性环境规制工具出发,研究环境规制对技术创新的空间溢出影响。如李斌和彭星(2013)利用省域面板数据从形式、强度和空间三个维度来分析环境规制工具的异质效应,认为激励型环境规制的加强有利于环境技术创新 [254] 。王淑英等(2018)认为环境规制对绿色创新的影响具有差异性,其中命令型、公众参与型对绿色产品创新具有显著的正向直接和间接效应,而激励型环境规制对绿色产品创新的影响不显著 [255] 。董直庆和王辉(2019)的研究表明,激励型环境规制有助于环境技术创新,而环境规制的邻地效应呈现初期促进后逐渐抑制的特征,原因是短期内产业转移带来的收入水平提升,增加了邻地的绿色技术研发投入 [256] 。欧阳晓灵等(2022)利用地级及面板数据,基于异质性效应和空间溢出视角,探究得出环境规制政策显著激励了绿色技术创新且存在空间溢出现象 [257] 。也有部分学者研究不同区域环境规制对企业技术创新的空间溢出效应,游达明和欧阳乐茜(2020)根据省域空间回归结果表明,财政分权、“行政命令型”环境规制及其交互项对周边邻近地区工业企业绿色创新效率存在显著的抑制作用 [258]

以上研究结论均表明,研究区域环境规制水平与各地区经济水平、创新水平息息相关,空间集聚效应显著。但经济发展、人才流动等环节缺乏空间互动,导致了空间差异性较强,也使发达城市的空间溢出效应发挥不明显。这与前人的研究结论“城市间空间溢出效应有待加强”相印证。基于此,本书将选取空间溢出效应作为研究角度之一,探究其对长江经济带环境规制水平以及制造企业创新投入的影响。

2.2.3 金融发展与企业创新投入

2.2.3.1 金融发展水平的测度

Goldsmith最早提出用金融相关比率来衡量金融发展水平,即金融工具的市值与国民财富市值的比率。随着金融深化理论的提出,金融相关比率更多地采用衡量地区的金融深化程度。Levine和Zervos(1998)利用股票总市值与GDP的比例反映股票市场的资本化程度,从而衡量金融发展 [259] 。而Rajan和Zingale(1998)则增加了通过信贷总额占GDP比重的方式来量化金融发展 [260] 。Allen等(2005)提出用银行贷款占GDP的比重从金融发展规模的角度来衡量金融发展水平 [261] 。此外,也有学者用非银行资产与金融总资产的比值从金融结构的角度来量化金融发展(马长有,2005 [262] ),或是利用金融机构存贷款总额与GDP的比值,从金融效率的角度来量化金融发展(Brown等,2013 [263] )。近期研究也有用银行和保险业务增长率及银行保险人均业务水平作为代理变量的(熊毅和粟勤,2022 [264] )。随着学者们对金融发展研究的深入,其逐渐认识到单一的指标无法全面反映一个国家或地区金融发展水平,便开始构建多维度评价指标体系。高一铭等(2020)从效率、公平和可持续三个维度测度了我国金融业高质量发展水平 [265] 。张林等(2023)从“量的扩张”和“质的提升”两方面构建了农村金融高质量发展评价指标体系 [266] 。王林蔚和孔荣(2023)运用DPSIR模型从驱动力(Drivers)、压力(Pressures)、状态(State)、影响(Impact)和响应(Response)五个方面构建金融高质量发展评价指标体系 [267] 。在众多衡量方式中,由于数据获取便利,信贷总额与GDP比例是比较常用的金融发展量化指标(吕朝凤和黄梅波,2018 [268] )。

2.2.3.2 金融发展水平对企业创新的影响

自熊彼特的经济发展理论提出后,学界也开始关注金融与创新、金融与经济发展之间的关系(鄢亚晨、黄阳华,2012 [269] )。熊彼特在其理论中提出了企业和企业家的概念,企业家是创新的主体,其创新的动力源于对垄断利润或超额利润的追逐。企业家需要足够的资本来支付创新活动的费用,因此其需要以贷款等方式寻求金融市场的帮助,金融与企业创新的关系由此产生。从金融发展视角看,对于金融发展通过影响企业融资,进而影响研发投入和技术创新的内在作用机制,大多数研究能够达成普遍认同的(庄毓敏等,2020 [270] )。

首先,宏观金融环境对企业创新的影响不容忽视。由于金融中介的信息收集成本低于零散投资者,其规模经济优势有助于降低企业融资成本(Diamond,1984 [271] ),发达的金融体系可以缓解企业面临的外部融资约束(Levine,2005[97]),因而地区的金融发展程度是影响企业创新决策的关键因素(戴小勇和成立为,2015 [272] )。良好的地区金融环境有利于促进企业科技创新和提高生产率(黄婷婷和高波,2020 [273] )。完善的金融体系可以有效地降低技术创新与发展高新技术产业的风险,从而促进企业创新(王昱等,2014 [274] )。同时,金融发展有助于降低信贷限制,从而促进投资(Le和Ozturk,2020 [275] ),更有助于引导资金流向现代环保技术(Zafar等,2019 [276] )。此外,随着信息科技与金融体系的结合,金融科技、数字金融等新兴金融业态的发展能强化金融体系缓解信息不对称的功能,并降低融资门槛,从而缓解企业融资约束,获得更多创新市场资源,促进企业创新(李春涛等,2020 [277] ;刘莉和杨宏睿,2022 [278] ;刘长庚等,2022 [279] )。申明浩和谭伟杰(2022)也表示数字金融发展能够促进企业增加研发投入,激励企业创新 [280]

其次,银行信贷是影响企业创新的关键要素之一。银行凭借其资金规模,能够为不同企业提供相适应的金融服务,对企业创新产生积极作用。行业竞争显著降低了工业企业面临的融资约束,增加企业融资的可获得性,促进企业成长(方芳和蔡卫星,2016 [281] ),从而促进企业创新行为(Benfratello等,2008 [282] )。Amore等(2013)在其研究中发现美国州际银行放松管制后,企业创新项目从银行获取的融资增加,且小型民营企业更多地受益于银行业竞争 [283] ;Cornaggia等(2015)的研究也得到了相似的结论 [284] 。唐清泉和巫岑(2015)发现银行业竞争有助于缓解企业研发投入的融资约束 [285] 。股份制银行和城市商业银行的竞争会更多地促进企业的创新行为(蔡竞和董艳,2016 [286] )。贺宝成和陈霄(2022)研究得出银行业竞争能通过降低信贷成本、增加信贷供给和优化信贷结构来提高企业的研发投入,形成规模效应,并通过提高银行对创新项目的筛选能力和风险偏好,激励企业提升创新产出质量 [287] 。陈荣和张杰(2022)研究得出银行竞争对那些分布在对外融资依赖程度相对较高行业内的微观企业创新有显著的促进效应 [288] 。范润和翟淑萍(2023)研究得出银行竞争通过缓解融资约束而抑制企业杠杆操纵行为 [289] 。在中国信贷市场上,张杰等(2017)认为,在中国银行业市场准入管制放松的背景下,银行结构性竞争对企业创新活动产生了显著的U形影响,这意味着银行竞争在一定程度上会先抑制企业创新,直到超过某个临界点后,才会开始促进企业创新 [290] 。中国银行信贷的卖方强势依然存在,且银行信贷的风险规避的特征显著,这导致融资约束对企业创新的负面作用依然普遍存在(Brown等,2012 [291] ),尤其是中小企业的创新行为所受到的影响更为严重(周达勇和董必荣,2022 [292] )。

最后,从资金配置效率的角度来看,资本扭曲会对技术创新效率产生负面作用(李晓龙、冉光和,2018 [293] )。而中国资本要素市场扭曲对非国有企业技术创新能力的抑制作用更大,从动态视角来看,中国资本要素市场扭曲程度的提升会对其创新机制产生持续的负面影响(陈经伟和姜能鹏,2020 [294] )。在资本市场欠发达、金融机构数量较少、法律法规不那么严格、监督和透明度机制不力的经济体中,融资限制和代理问题更为突出(King和Levine,1993 [295] ;La Porta等,1998 [296] ;Levine,2005[97]),会影响企业创新投入。创新活动使得企业的收益在短期内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因此银行偏向于为低创新企业提供贷款(余琰和李怡宗,2016 [297] ),这加剧了信贷歧视的问题。信贷歧视降低了我国信贷资源的配置效率,补贴和信贷的锐减很可能加剧民营化公司的融资约束,使企业缺乏充足的资金进行创新(余明桂等,2019 [298] ),因此信贷歧视对私营企业技术创新活动的抑制作用更大(王贞洁,2016 [299] )。

2.2.4 文献评述

纵观现有研究进展和成果,企业创新的相关研究成果十分丰富,这为本书的研究提供了充足的理论与经验支撑。现有研究成果为本书的研究奠定了良好的基础,也为本书的研究留出了一定的空间。

首先,较少有研究从企业投融资的角度探讨环境规制与企业创新之间的关系。

现有研究,尤其是期刊文献,大多仅通过实证方法验证了环境规制对企业创新的影响,较少深入剖析其作用过程的“黑箱”,因此关于环境规制对企业创新投入作用机理的研究仍有待深入。同时,现有研究普遍从市场失灵、外部性理论及制度理论等角度分析环境规制对企业创新行为的影响。但企业创新投入是企业重要的投资决策,在环境规制影响企业创新投入的过程中,除了对企业创新的方向存在直接的影响外,还会通过影响企业的资金、成本和盈利能力等因素对企业的创新投入意愿以及可用于创新的资金产生作用。既然涉及资本的流动,从企业融资渠道和投资决策的角度探究环境规制对企业资金流动过程的影响,是有其理论和现实价值的。本书将在自由现金流假说、现金-现金流敏感模型等理论的基础上,利用企业融资约束作为关键纽带,深入解析“环境规制-融资约束-企业创新投入”这一作用过程。

其次,较少有研究将金融发展纳入到环境规制与企业创新投入的分析框架中;在现有研究金融发展与企业创新投入的文献中,也较少有涉及对环境规制的探讨。资本扭曲、资源配置效率低、信贷歧视等金融体系发展滞后导致的一系列问题,致使企业融资约束问题仍未得到有效缓解。因此,在探讨“环境规制-融资约束-企业创新投入”这一过程时,金融发展水平这一宏观环境因素的影响不容忽视。同时,正是因为现有研究较少同时考虑环境规制与金融发展对企业投资决策的影响,可能导致在政策制定过程中,一个地区的环境规制设计与其金融发展水平未能相互协调,加剧了企业的资金压力,提高了政策执行的难度;因此,将地区的金融发展水平纳入这一理论分析框架中,有助于解释环境规制对企业创新的非线性相关关系,也有助于为环境和金融政策的相互协调配合提供理论依据。

再次,宏观环境问题与微观企业问题的结合是现阶段研究的一大趋势。学界对微观企业问题的关注度一直很高,但关于宏观环境对企业生产经营产生影响的研究仍有待丰富。现有研究环境规制、金融发展与创新的文献,或是从宏观层面探讨二者对全国或区域技术创新总体水平的影响,或是研究二者对工业企业整体技术创新水平的影响,亦或是聚焦于企业层面,探究企业内部因素对企业技术创新的影响。这类研究虽然具有十分重要的学术价值,但企业所处的政策环境和经济环境对企业本身会产生较大的影响,因此研究宏观环境对微观企业的影响至关重要。本书从宏观层面出发,通过企业融资约束,力图搭建起从宏观问题到微观问题的桥梁。

最后,以制造企业为研究样本的文献并不丰富。《中国制造2025》战略将制造业推向焦点,制造企业在生产经营中承担着更为艰巨的节能减排任务,而环境信息披露制度又为上市企业带来了更大的环保压力。同时,虽然制造业的融资问题受到了更多的关注,但较少有文献基于制造企业,尤其是制造业上市企业,探讨环境规制与金融发展对这类企业的影响。笔者在文献梳理过程中发现,对于不同地区、不同行业、不同企业,环境规制对企业创新投入的影响是存在异质性的。因此,针对制造企业进行研究,可以得到更有针对性的结论。此外,聚焦于长江经济带的研究较为少见,本书针对这一特定区域进行研究,并与其他经济圈进行对比,能为制定更符合区域实际情况的金融政策提供理论依据。 qQ7X2CBeiLig6c9m+slpP6DvzYJTK0+p/gCxAZUXyUAspZRhpZnItBVE/C/d3Q0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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