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的创新之处包括以下四个方面:
(1)揭示了农民专业合作社产业链垂直整合对合作社制度的作用和影响。将新制度经济学的概念和原理与中国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实践结合起来。引入契约治理理论和制度变迁理论,将交易成本纳入对合作社的行为考量中,探讨合作社产业链垂直整合对合作社制度的影响,有助于更深入地理解合作社组织制度的变迁史。
(2)拓展了社员参与影响因素的视角。结合已有对合作社社员参与影响因素的分析研究,从合作社产业链垂直整合(合作社经营策略变化)的视角考察社员参与变化情况,契合了当前农业产业化加深的合作社发展背景。在分析对社员参与的影响时,不仅从社员利益诱导的一般角度分析合作社产业链垂直整合对社员参与的影响,还从资产专用性、合作社制度变化等角度分析合作社产业链垂直整合对社员参与的影响。
(3)探讨了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组织盈利性与农户带动性实现兼容的现实可能性。在现有对合作社“异化”的研究基础上,通过计量实证和多案例分析证明,在产业链垂直整合加深的背景下,小农户的土地和劳动要素的相对重要性发生变化,此时,合作社将愿意与社员建立稳定的契约关系,适度增大产权结构中的社员投资比例,让渡管理权利。换言之,在产业链垂直整合背景下,农民专业合作社在特定条件下存在一定的“去异化”机制。这一结论对于当前合作社“异化”问题的讨论与解决具有一定的意义。
(4)构建了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绩效评价体系,并分析了绩效影响因素。在以往对合作社绩效评价研究的基础上,结合合作社的性质特征,建立了农民专业合作社绩效指标体系和评价模型。从合作社经营策略与成员关系(社员参与)相调适和匹配的角度解释对合作社绩效的影响,能够从更接近于中国合作社发展现实的角度解析合作社绩效形成过程。
本书研究不足之处包括以下四个方面:
(1)受研究条件限制,调查样本覆盖面不够大。一方面,相对于农户调查,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样本获取更为困难,这不仅因为合作社数量本身更为稀少,还因为大量“空壳社”存在,甚至出现到达调查地点但无人接受访谈或难以得到完整调查信息等情况;另一方面,由于资金、人力、时间等客观因素的限制,加之受新冠病毒感染疫情的影响,以致样本选择局限于四川省,缺乏对全国其他地区的调查样本。
(2)由于只有静态横截面数据,难以动态地揭示在不同发展阶段合作社产业链垂直整合对社员参与以及绩效的差异化影响。
(3)在社员参与稳定性方面,本书分析了在农民专业合作社产业链垂直整合深化背景下,可信承诺、契约约束、利益增长等多重因素对社员参与的影响。但结合实地调查和以往研究,社会资本在弥补不完全契约、降低契约风险、增进合作和信任方面起到积极作用,这是未来需要拓展研究的方向。
(4)在研究中发现,随着农民专业合作社产业链垂直整合的深化、合作社专用性资产的增加以及合作社与社员之间交易频率的增加,少数合作社采取统一治理结构进入农业生产环节;也有一些合作社在进入加工、营销等环节时,采取企业模式。进一步地,从现实观察情况来看,合作社企业化一般能够明显提升经营效益,但在社会效益提升上却存在明显差异:一些合作社运行机制健全、能够兼顾社员利益,具有较好的社会绩效;一些合作社则难以摆脱“内部人控制”状况,脱离社员利益,逐步演化为投资者控制企业。合作社的差异化变化与合作社的产品技术环境、市场环境、成员内部结构等多重因素息息相关。这一命题虽然超越了本书的研究主题与范畴,但却是下一步值得深入研究的重要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