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数字经济正成为撬动全球经济转型升级的重要战略支点,也逐步成为拉动经济增长的一个重要引擎,代表着未来经济发展的新趋势。具体而言,从全球数字经济的发展状况来看,联合国《数字经济报告》明确指出,数字经济的蓬勃发展有利于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加快实现可持续发展目标,其统计数据显示,全球ICT(information and communications technology,信息通信技术)服务出口额从 2005 年的 1 750 亿美元增加到2017 年的 5 680 亿美元,并提供了近 500 万个就业机会。从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和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的统计数据来看,中国数字经济规模在 2018 年已达 31.3 万亿元,对国内生产总值(GDP)的增长贡献率占比约 55%,2022 年我国数字经济规模达 50.2 万亿元,总量稳居世界第二,同比名义增长 10.3%,占国内生产总值比重提升至 41.5%。根据《中国数据要素市场发展报告》,数据要素对我国GDP增长的贡献率和贡献度在 2021 年分别为 14.7%和 0.83 个百分点。由此可见,数字经济的转型升级,逐步成为中国经济和世界经济增长的新引擎。但相对于其他行业而言,数字经济在“三农”领域的发展仍明显不足,据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的数据,2020 年我国农业数字经济仅占农业增加值的8.2%,这远低于工业 19.5%、服务业 37.8%的水平,存在数字经济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
中国是农业大国,并正在向农业强国迈进。党和国家高度重视“三农”信息化、数字化和现代化建设,我国的农业农村数字化转型步伐将大大加快。2005 年党中央在“一号文件”中明确指出要“加强农业信息化建设”,随后出台了《“十三五”全国农业农村信息化发展规划》。2016 年《国务院关于印发全国农业现代化规划(2016—2020 年)的通知》指出:“农业现代化已进入全面推进、重点突破、梯次实现的新时期。”《数字乡村发展战略纲要》指出:“着力发挥信息技术创新的扩散效应、信息和知识的溢出效应、数字技术释放的普惠效应,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20 年乡村产业工作要点〉的通知》明确规定:“务实推进业态融合。跨界配置农业与现代产业要素深度交叉融合,形成‘农业+’多业态发展态势。”《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 2035 年远景目标纲要》指出“当今世界正经历百年未有之大变局,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深入发展”,明确提出要“提高农业质量效益和竞争力,实施乡村建设行动,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并且要“加快发展现代产业体系”和“健全农村金融服务体系”。党的二十大报告进一步明确要求:“加快发展数字经济,促进数字经济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2024 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发展农村数字普惠金融,推进农村信用体系建设”等。
经济是肌体,金融是血脉 。在突如其来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背景下,中国的数字金融对经济复苏起到了关键的助推作用,其重要性愈发凸显,金融创新也在不断提升,并不断致力于服务实体经济和产业的发展。与此同时,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重点在于产业兴旺,产业兴旺的基础在于延伸产业链,促进乡村产业融合发展。在万物互联时代,随着信息技术和数字金融突飞猛进的发展与进步,乡村产业发展也迎来了一次新的发展机遇,而这也迫切需要资金的保障和金融的支持。特别在“双循环”新发展格局与国家重大战略调整新阶段,振兴乡村经济是形成国内经济大循环的关键环节,实体产业的发展也需要经济和金融的支持。
中国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国家,故需按照市场供求规律配置资源,为了使要素配置和流动更加有效化和合理化,优化资本要素在支持实体产业转型中的配置作用,充分发挥金融的资源调配机制,通过数字金融促进乡村产业融合发展迫在眉睫。习近平总书记曾明确强调:“金融要为实体经济服务,满足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需要。”即作为关键投入要素和先导要素,金融在产业的形成、发展、升级和融合的各个阶段都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具体而言,金融在空间维度上,能够促进资源的有效配置,在时间维度上能解决跨期不确定性,尤其是数字金融产品和服务的普及能够使财富的获得机会更加平等,能直接提高金融服务的可得性,降低金融交易的成本,还能间接缓解信贷约束、降低农户融资的门槛。中国人民银行的数据显示,2012—2022 年,中国银行业金融机构的电子支付业务笔数由202.378 亿笔增至 2 789.65 亿笔,金额由 830.496 万亿元增至 3 110.13 万亿元。其中 2021 年,银行业金融机构共处理农村地区网上支付业务 111.3亿笔,同比下降 6.31%;移动支付业务 173.7 亿笔,同比增长 22.2%。通过与科技创新服务相结合的模式,银行通过电子渠道获得更多的交易方式,农村地区也获得了更多的金融服务。利用数字金融赋能银行惠民服务,理论上有助于以更低的成本解决“融资难、融资贵、融资慢”的问题,更能在“大国小农”的情景下和建设农业强国的背景下,走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乡村振兴道路,也更能发挥数字金融服务“三农”的公平性、普惠性和共享性等作用功能,并为实现农业现代化插上腾飞的翅膀。但就目前而言,农村金融服务体系仍然存在信息不对称的短板,农业产业链上、中、下游融资需求未能得到有效满足。“三农”发展所需的金融可获得性依旧不够等问题,是金融服务“三农”发展和乡村振兴所必须突破的瓶颈。
2021 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明确提出“应当发挥农村资源和生态优势,支持特色农业、休闲农业、现代农产品加工业、乡村手工业、绿色建材、红色旅游、乡村旅游、康养和乡村物流、电子商务等乡村产业的发展;引导新型经营主体通过特色化、专业化经营,合理配置生产要素,促进乡村产业深度融合;支持特色农产品优势区、现代农业产业园、农业科技园、农村创业园、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重点村镇等的建设”,相关配套政策文件也进一步指出了乡村产业融合发展的重要性、紧迫性和可行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 2035 年远景目标纲要》指出:“持续强化农业基础地位,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强化质量导向,推动乡村产业振兴。”乡村产业发展是实现乡村振兴战略的基础和重点,故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产业兴旺,是解决农村一切问题的前提”。党的二十大报告进一步强调需要“加快建设农业强国,扎实推动乡村产业、人才、文化、生态、组织振兴”和“健全农村金融服务体系”。2024 年“中央一号文件”明确要求“提升乡村产业发展水平”及“加快构建粮经饲统筹、农林牧渔并举、产加销贯通、农文旅融合的现代乡村产业体系”。乡村产业融合发展是实现产业兴旺的重要路径,金融有利于为乡村产业融合发展提供动力。
综上所述,已有政策实践强调了数字经济和数字金融发展的紧迫性,以及乡村产业融合发展的重要性,数字金融对乡村产业发展可能会产生的积极效应。学界已有成果初步证明,数字金融能够降低信息不对称程度、降低交易成本、优化要素流动通道,还能通过系统性的数据提升风险控制效率,促进农村金融可持续发展和农村金融服务功能有效发挥(Irwin et al.,2010;张红宇,2016;傅秋子等,2018;张勋等,2019;肖旭等,2019;温涛、陈一明,2020;许玉韫、张龙耀,2020;聂秀华等,2021;张岳和周应恒,2021)。因此,数字金融有可能是解决农村金融世界性难题的一个方案,其有利于引导和激励乡村产业融合发展,促进乡村产业兴旺和乡村振兴战略规划的实现。
在全世界范围内,乡村地区、成长型中小企业和机构、创业初期和相对弱势群体等的融资难、贵、慢问题一直存在,亟需解决和破题。在中国,虽然政府在制度政策和财政补贴等方面给予了“三农”领域极大的支持,但由于长期处在城乡二元金融结构状态,农村金融排斥问题仍然存在,农村金融生态环境仍需改进,适应现阶段乡村全面振兴需求的金融产品和服务仍然不足,这些都影响了金融支持乡村振兴尤其是乡村产业融合发展的质量和效率。近年来,随着互联网信息技术的迅猛发展,科技发展与金融创新不断交融,以“互联网+”技术为坚实支柱,数字金融正在引领金融服务领域产生革命性的变革。这场变革通过提供前所未有的便捷性、普惠性和智能化金融服务,重塑了金融行业的生态格局,推动了金融服务的全面升级。通过高效、便捷、智能的数字化服务,数字金融不仅提升了用户体验,还促进了金融业的可持续发展。数字金融具有扩宽服务范围、提高服务效率和降低服务成本等优势,也为传统金融机构的数字化转型升级提供了动力。因此,数字金融能否打通农村金融服务“最后一公里”的通道,能否通过发挥其高渗透性、外部经济性、边际效益递增性、普惠性等优势更好地解决乡村产业发展仍然面临的传统的金融抑制,即信贷供给总量不足、长期大额贷款较少、金融产品创新力度不够、金融支持乡村产业融合发展的直接和间接融资渠道有限等问题是本研究的焦点。鉴于此,本研究尝试探寻数字金融对乡村产业融合发展的效应研究,拟解决的关键问题如下:①数字金融对乡村产业融合发展的宏观效应如何?各地区乡村产业发展的差异及其原因是什么?②数字金融对乡村产业融合发展的微观效应如何?即是否能够促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乡村产业融合发展?③数字金融促进乡村产业融合发展的已有实践模式和运行机制如何?是否有规律可循?④为了发挥数字金融对乡村产业融合发展的促进作用,需要怎样的机制创新保障才能实现可持续发展?
数字金融正逐步渗透到各行各业,与之相关的研究也已经成为当下和未来研究的热点。但梳理已有文献后不难发现,目前国内外关于数字金融的研究仅处于起步发展阶段,关于数字金融与乡村产业融合发展的效应研究更是鲜见,因而进行相关的系统性研究迫在眉睫。本研究的理论意义和实用价值在于:
(1)以中国现实问题为导向,交叉融合多学科和多领域知识,扩展了数字金融促进乡村产业融合发展相应的系统性和应用性研究。本研究将结合辩证法,利用农业经济学、金融学、信息学和产业经济学等多学科多领域的交叉研究,通过对相关理论和文献的梳理,界定相关概念及内涵外延,通过对历史脉络演进的分析,进一步论述数字金融在乡村产业融合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及二者的关系,以期较为客观全面且具有前瞻性地探寻数字金融促进乡村产业融合发展的动态特征。
(2)以国内外已有实践模式及其相关研究为逻辑起点,拓宽乡村产业融合发展的研究视野和范围,进一步丰富数字金融对乡村产业融合发展促进机制研究的相关理论研究和实践探索,助力完善农村金融理论体系。国内外现有相关研究为本研究提供了逻辑起点,但目前关于二者的研究:一是主要对二者进行分别研究;二是将二者发展相结合的研究。第二类研究目前大多集中在理论层面,质性推论较多,而量化研究较少。故本研究将在以往学者研究经验的基础上,论述数字金融与乡村产业融合发展的相互关系、作用机理、动力机制和支撑条件,从而形成较为完整的理论分析框架,并结合宏观数据进行总体效应的评价。此外,使用微观调研数据进行实际效应检验,进一步检验利用数字金融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从事乡村产业融合发展的影响。最后,通过案例分析,总结提炼典型实践模式,并在此基础上提出数字金融促进乡村产业融合发展的创新机制设计。
(3)以宏观实证和微观调研数据为基础,通过严谨的计量经济学检验,探讨数字金融对乡村产业融合发展的宏观传导效应和微观实际效应,为决策部门制定相关政策支持乡村产业融合发展提供决策参考,并为金融机构创新相关服务提供思路借鉴。具体而言:一是进一步改进完善现阶段测度乡村产业融合发展的指标体系;二是进一步对各地区产生差异度的原因进行分析,更为全面地反映乡村产业融合发展程度及其差异性特征;三是在构建和测度乡村产业融合的综合绩效指标评价体系后,进一步对数字金融影响乡村产业融合发展的效应进行实证分析;四是进村入户调研,获取一手微观数据,实证检验数字金融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从事乡村产业融合发展的影响,分析相应的实证研究结果,进一步探索完善相应的机制创新。因此,本研究在理论与实证上的创新之处,不但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而且具有更加突出的现实性和实际应用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