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社会实践活动中,存在两种不同的思维和行动方法。一种是科学的方法,它为科学家所使用。这是一种基于系统的观察和实验、归纳和演绎推理的、形成和检验科学理论的方法,追求具有普遍合理性的论证方式。另一种是日常方法,这是一种普通人在日常社会活动中不断习得和形成的、建立于习俗和经验基础之上的、处理日常事务的方法,着眼于实际的社会互动情况。2000年前后,鞠实儿带领的论证研究团队与常人方法学发生了思想碰撞,常人方法学代表人物肯尼斯·利伯曼(Kenneth Liberman)曾受中山大学哲学系、逻辑与认知研究所的邀请,在中山大学举办了多场讲座。常人方法学认为日常生活并非是杂乱无章的,而可以通过经验观察的方法予以研究,这种思想为广义论证研究提供了理论背景。
常人方法学是源于社会学,但对人文社会科学的诸多领域都具有深远影响的一项研究。什么是常人方法学?哈罗德·加芬克尔(Harold Garfinkel)提出,常人方法学是一种“对日常生活的有组织、有技艺的实践所创造的权宜性的、不断进行的成就的索引性表达式和其他实践行为的理性特征的一种研究”(Garfinkel,1967:11)。常人方法学认为,如果日常生活 的有意义的、模式化的、有规则的特征是人们必须努力去成就的,那么我们也必须假设,人们有一些处理这些事情的合理方法(Garfinkel,1967:6)。加芬克尔的提议得到了常人方法学家们的积极响应。他们认为,任何人都对有关自己的事实有一种讲究的认知(Mehan and Wood,1975:509),日常活动具有社会—逻辑完整性,对于组织和理解日常事件的任务来说,人们的实践推理和行动的内在方法是充分的(Bogen,1999:23)。常人方法学的首要研究课题是“人们的方法”,即发现特定情景下的人做事情、创造社会生活的有序秩序所使用的方法的集合(Butler et al.,2009:2)。
自20世纪60年代以来,常人方法学的思想在世界范围内得到了广泛传播,不同领域的研究者根据常人方法学的思想研究不同类型的社会活动,在哲学社会科学的许多领域都产生了重大的影响。但遗憾的是,虽然常人方法学有一个单一的起源,但它并没有形成一个统一的学科范式。加上加芬克尔反对理论建构的主张,这使常人方法学长期以来呈现出一种松散的研究现状。常人方法学超越了学科界限,跨越了纯粹的理论性研究和应用性研究,衍生出了许多不同的子领域,而且这种多样性还将继续增加;关于常人方法学的许多基本问题,诸如“关于谈话的常人方法学的和会话分析的研究进路的差异”“民族志方法的使用”“话语与机构性语境的关系”等的争论也会一直持续。常人方法学中存在多种研究主体,它不是单一的(Maynard and Clayman,1991:386-412)。甚至还有人认为,常人方法学的特点就是不一致性(Atkinson,1988:441)。
常人方法学是一个由大量不同理论和思想所构成的异质性理论复合体,常人方法学家们似乎对构建共识性理论体系缺乏兴趣。不过,从研究方法上来说,常人方法学家们都认为,社会现象是可解释、可说明的。常人方法学认为,人们的社会活动是可理解、可说明的,因此提出了可说明性的概念。所谓可说明性,加芬克尔说道:“当我谈到‘可说明的’,也就是说,情景化的实践能够被成员‘看到’和‘说出来’”(Garfinkel,1967:1)。常人方法学认为,可说明性是人们组织他们的行为的方式,人们会努力让自己的行动为他人所理解。人们的活动的意义要想被他人所感知和理解,人们就必须让自己的活动对于其他人来说是可理解的、可说明的。保罗·滕哈弗(Paul ten Have)认为,可说明性接近于可理解性或可解释性,因为人们应该以一种可理解的方式设计行动,从而使其意义是清楚明白的,或者至少在需要时可以被解释(ten Have,2005:32)。迈克尔·林奇(Michael Lynch)指出:当人们行动的时候,人们这样做是为了让别人知道他在做什么,人们做出某个行动,必然要试图让别人理解他的行动的意义(Lynch,1993:15)。比如,当你站在公共汽车站的时候,你以某种方式站立在那里,你就是在试图让他人能够理解你是在排队等公共汽车,于是,有人过来站在你旁边排队,最终,这些人站在一条线上,一个接着一个直至结束。在各种各样的社会互动活动中,人们需要让自己的活动能够为他人所理解,而这种理解也同样需要以可解释、可说明的方式展现出来。
可说明性不仅使得人与人之间的交流互动得以可能,也使得实际活动的成就对于研究者来说是可理解的、可说明的和可报告的。对于研究者来说,通过分析行动者之间的互动表现,社会活动的意义就是能够为人所解释和说明的。行动者不断建构的行动成就是人们理解他人的行动的意义的基础。对于试图对社会活动进行研究的研究者来说,如果社会活动是人们之间的一种相互协作的成就,即这些成就是通过参与者们彼此一步一步的相互理解、行动上的合作来成就的,那么,这些成就必然体现了参与者们的相互理解过程。加芬克尔明确表示:通过对社会活动的组织的内在机制的研究,就能对人们的日常行动所使用的方法进行研究(Garfinkel,2002:6)。如果研究者以参与者的身份来理解社会活动的成就,社会活动对于研究者来说就是可理解的、可说明的 。加芬克尔和萨克斯认为,可说明性的基础就在于,无论是人们还是研究者,他们都是自然语言的掌握者,他们都是具有共同的社会活动经验和知识的普通人,社会活动世界为彼此的理解提供了共有的基础。自然语言是人与人进行交流的基础,自然语言使人们的活动成为可观察的、可报告的(Garfinkel and Sacks,1970:342)。无论行动者还是研究者,他们作为自然语言使用者,被认为有理解实际在场话语和行动的逻辑结构的资源和能力(Bogen,1999:83)。在常人方法学看来,自然语言的这种公共属性既使人们的相互理解成为可能,产生可理解的社会事实,也为研究者对研究对象的理解和说明成为可能。日常社会活动的成就是常人方法学的研究所能依赖的唯一资源,常人方法学家需要置身于日常社会活动中,以参与者的视角来理解社会活动的内在组织结构,揭示日常社会活动的本土性特征。
由于社会活动具有上述可说明性的特征,常人方法学要求摒弃传统的外在性的科学研究方法,因为外在性的研究剥离了社会事实与场景的紧密联系,抛弃了参与者的社会视角,难免会对社会活动的合理性产生误解。并且,外在性的研究方法作为一种行动方式进入生活场景,与社会活动产生了反身性的互动关系,将构建新的社会事实。因此,常人方法学提出,我们要以参与者的视角来理解和研究社会活动,要以一种内在性的方法“参与”社会活动,揭示社会活动的合理性特征。加芬克尔指出,常人方法学的研究要求抛弃过多的外在理论预设和科学工具,以普通参与者的视角进入社会活动,要求对社会活动开展一种彻底的本土化研究,仔细考察生活细节之间的内在联系,展现社会活动的融贯性、确定性等理性特征(Garfinkel,2002:246-247)。加芬克尔虽然提出了常人方法学研究的本土化立场和要求,尝试了一些诸如破坏性实验(breach experiment)的研究方法,但他似乎并不对提出系统的研究方法感兴趣。常人方法学家并无意规定一套研究方法,如果常人方法学有什么方法论原则的话,那就是回到现象本身。
常人方法学试图与现实世界的事件本身保持密切联系,并以普通人的视角来看待现实活动,常人方法学的研究方法必然是本土化的。利伯曼认为,常人方法学家仔细考察世俗事务的局部细节,描述一群参与者是如何相互协作并提供他们的社会互动的可理解性,从而可以保持局部事件的意义和有序性,辨认出人们开展实践活动所使用的方法,阻止了使用理想化世界版本来解释现实事件的理论习惯,并且对之保持着高度警惕(Liberman,2011:73)。就如加芬克尔所说,在关于社会事实的研究中,常人方法学要收集和考察秩序的本土性质,研究每个事件的独特的、关联的细节与一般性(Garfinkel,2002:246-247)。根据常人方法学的上述看法,我们需要采取一种描述性的本土化研究方法来研究人们的日常社会活动。
常人方法学从根本上挑战了传统社会科学的实证研究方法。根据常人方法学的研究,规则和行动都是一种索引性符号,其意义需要结合具体的场景来构建。如果将它们抽离出来进行单独研究,其真实意义势必会被误解。利伯曼强调,参与者的场景按照他们自己所想的方式被研究,被研究的人的世界的意义必须被保留,而不是被淹没在当代欧美社会科学家的语言和相关性之中(Liberman,2004:109)。因此,不同于传统社会科学的实证研究方法——“把人们的社会活动还原为因果关系并使之成为人们的普遍行为准则”(迪尔凯姆,2002:4),常人方法学坚持对规则和社会活动进行本土化的研究,不将研究对象与其所在的场景和场景相剥离,拒绝为具体的社会活动提供一种终极性说明。研究者在研究时要抛弃可接受性、价值性、重要性、必要性、特殊性、成功或理论一致性等传统社会学所强调的价值因素,通过反复观察自然发生的数据的记录,尽力根据活动参与者在开展活动当下的真实情况来描述这些活动(Lynch,1997:371)。社会活动本身是研究者所唯一能依靠的东西,研究者不能根据外在的抽象模型和理论来理解和说明人们的社会活动的合理性 。常人方法学从根本上动摇了传统社会科学的实证研究方法,要求研究者从循环往复的社会实践中理解社会活动的意义。
常人方法学为广义论证的本土化研究方法论提供了理论背景。长期以来,规范性研究是论证研究的主流方法,主流论证研究都热衷于提出或建构具有普遍合理性的论证理论模型,并以此来分析和评价论证实践,提高论证实践的质量和水平。常人方法学的研究表明,这种客位视角研究存在的最致命问题便是,这种研究不可能真正理解论证者的行动意义,无论研究多少不同类型的论证实践,其研究结果只会反映理论模型所想要反映的内容,因为这种研究始终是“戴着有色眼镜看世界”。依据抽象模型或框架裁剪论证实践的后果,就好比用一个长方体的箱子去测量猪的形状,那么猪的形状必然永远是长方体的。常人方法学对传统社会科学研究方法的深刻批判,为广义论证的本土化方法论思想的创立和发展提供了肥沃的土壤。鞠实儿曾在多个公开场合表示,我们要抛弃对抽象理论模型和统一研究方法的追求,相反,我们要关注论证实践本身,努力开展“原型”研究,展现了广义论证理论与常人方法学的紧密联系。鉴于常人方法学的理论背景,广义论证理论要求尽力摒弃理论成见的影响,努力揭示论证实践的真实特点,始终坚持参与者的视角理解社会互动的意义,这为广义论证的本土化研究方法论奠定了方法论上的坚实基础。
广义论证理论和常人方法学在方法论上有着高度默契,尤其是常人方法学强调社会行动的语境依赖性与内在合理性,批判传统的客位视角的(etic perspective)外在式研究方法,倡导主位视角的(emic perspective)参与式研究方法,这些思想都这为广义论证理论及其本土化研究方法论的创立提供了丰富的思想土壤。一方面,常人方法学对本土化研究方法的合理性论证为广义论证的本土化研究方法论的创立提供了理论依据;另一方面,鞠实儿所带领的论证研究团队在不断积累经验,为逻辑或论证的本土化研究提供了经验证据。早在《论逻辑的文化相对性——从民族志和历史学的观点看》中,鞠实儿批判了基于主流的形式逻辑研究非主流社会文化论证实践的合理性。比如,以阿赞得人的巫师论证为例,鞠实儿说明了主流的形式逻辑并不能真实反映阿赞得人对其巫师论证的理解,形式逻辑所揭示的逻辑矛盾并不被阿赞得人所认可(鞠实儿,2010:35-47)。在广义论证理论的探索和创立过程中,逻辑和论证的本土化经验研究与常人方法学的理论探索不断交叉和相互影响,最终孕育产生了广义论证的本土化研究方法论。广义论证的本土化研究方法论可以被认为是20世纪下半叶以来对传统社会科学方法论的反思的结果,是以常人方法学为代表的本土化研究方法思潮在论证研究中的具体体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