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廉政治理现代化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根本内容、重要前提和现实基础。高校巡察是廉政治理现代化的内在要求,为廉政治理现代化提供了坚实的制度保障和现实监督。高校巡察工作存在可借鉴经验少、部门联动难、熟人情面重、协调人员难的困境,主要由保障机制不完善、巡察方式方法创新不够、领导和管理体制不健全所引起。从健全巡察体制机制、施行巡察奖惩措施、强化巡察结果评价与转换、注重巡察队伍建设四方面着力,保障廉政治理现代化视野下高校巡察的有序推进。
关键词: 治理现代化;高校巡察;保障机制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作出了“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决定。廉政治理现代化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根本内容、重要前提和现实基础。高校是培养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的主要阵地,扎实推进高校巡察工作是全面从严治党的必然要求,是党中央巡视工作的延伸和拓展,是廉政治理现代化的内在要求。把高校巡察作为切入点,探讨作为党和国家监督体系重要内容的高校巡察保障机制,进而对于推动国家廉政治理现代化发挥作用,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巡察是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中的一种形式,是廉政治理现代化的基本形式,是有效推进廉政治理现代化的重要举措。高校巡察为廉政治理现代化提供了坚实的制度保障和有力的现实监督。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多次指出,党的政治建设是解决党内矛盾的关键,要始终在政治立场、政治原则、政治方向、政治道路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政治监督是确保党的领导核心地位的重要手段,关系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顺利实现。发现党员干部贪污腐败、结党营私等问题是巡察的起点。党员干部政治意识、政治态度的偏差是出现一切问题的根源,是对初心的亵渎,是对责任与担当的懈怠。巡察不但是从严治党的“国之利器、党之利器”,同时也是“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制度保证和现实约束。巡察的检查督促,促进了党的自我净化、自我提高、自我革新、自我完善,高校巡察保证了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落实了全面从严治党,加强了党的全面领导,推进了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从而推进了廉政治理现代化的长远发展。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坚持问题导向是马克思主义的鲜明特点。问题是创新的起点,也是创新的动力源。解决问题、化解矛盾的根本前提是发现问题、提出问题,认清实质、科学决策的唯一途径是直面问题、研究问题。廉政治理现代化的基本要求就是坚持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实际出发。巡察工作的生命线是发现问题,巡察过程中通过召开民主座谈会、问卷调查、走访调研、审阅清查材料等方式深入实际,发现全面从严治党中存在的现实问题,在发现问题的基础上形成震慑,从而推动改革、促进发展,提供有力的现实监督,有利于廉政治理现代化的深入开展。
1.可借鉴经验少
高校巡察是管党治党、办学治校的关键所在。高校巡察对象主要涉及二级院系党组织、机关职能部门和党员干部。学校对院系和管理机构的设置充分体现了学校的特点和专业特色,不同级别、不同特色的学校存在差异,即使在同一学校的不同院系也面临不同的情况,常规巡察的规定动作和方法仅仅适用于程序上的工作需要,很难从不同特点的单位中去巡察发现问题,巡察规划、巡察方案导致针对性并不强、可操作性低,巡察的总结、反馈、整改等环节很难统一。巡察制度已推行很久,但是实际上在二级组织开展的例行巡察才刚刚推进,很多都是在探索中前进,因此在谋划和设计巡察工作时出现了很多困难的局面,可供借鉴的有益经验很少。
2.部门联动难
高校巡察主要指的是学校党委对二级机构的政治体检,作为高校监督体系的新形式,是党对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的掌握,主动寻找和发现在教学科研中意识形态工作情况存在的问题,提升高校治理水平。校内巡察不同于信访件查办和专项检查,需要校内多个职能部门统一协调和配合,涉及纪检、组织、人事、财务、审计、资产等众多部门和学院,需要各个部门提供审查资料、提出问题,梳理意见。在实际工作中,由于部门涉及的业务专业不同,统一领导机制不健全,协调多个职能部门、汇总多方面信息存在困难。
3.熟人情面重
高校巡察专注于校内单位和党员干部制度执行的偏差,从认识、能力、作为、效果等角度精准分析,确保治理体系落实到位,与中央巡视有很大的区别。高校的特殊性决定了高校的熟人社会圈。高校工作和生活圈子相对比较封闭,呈现出师生关系、同学关系、亲属关系等现象,彼此之间存在交集。而巡察人员主要抽调校内各单位的人员临时组成巡察工作小组。这种“熟人”因素,使巡察组担心得罪相关人员,工作时产生顾虑,考虑到利益涉及范围广,即使发现问题,碍于情面,也往往轻描淡写地解释问题,巡察工作没有办法深入。
4.协调人员难
巡察组人员通常由校内专职、兼职人员相结合组成,以兼职为主。组建专兼结合的临时巡察工作组,有利于减轻校内巡察组织机构人员编制不足的负担,充分整合校内资源,但也给人员管理和配备使用带来了一些问题。被抽调参与巡察的兼职人员,主要从事党建、学生管理和专任教师工作,多数是第一次接触巡察工作,属于现学现用,对巡察工作的制度了解不够全面,对巡察的重难点把握不精准,对巡察的方式方法了解不够到位。巡察组对抽调人员的业务能力和特点了解不够深入,很难保证“人尽其才”。巡察组成员之间工作性质也各有差异,相互了解不够,在短时间内很难达成默契,配合协调成本较高,难度较大。
1.领导与管理体制不健全
高校巡察是一次政治检验,需要多个部门协力合作。虽然各高校成立了巡察办公室,但普遍成立时间较晚,人员配备不充分,在巡察机构领导主体和管理体制的认识上还没有统一,科学、高效的领导管理体制还没有形成。很多高校对巡察工作认识不够全面,认为自己只是参与者,在党委领导下做好自己分内工作即可,能够应付巡察就是工作落实到位,因此往往工作力度不足、热情不高,出现疲于应付的现象,造成管理不明确、责任不明晰、决策不顺畅,导致巡察工作质量降低,难以形成合力。
2.巡察方式方法创新不够
高校巡察的工作方式较为单一,查阅资料、谈话、问卷调查、召开座谈会等是目前巡察的主要形式。这些方式方法主观性较强,客观性不够,很难全面真实地反映巡察效果。比如在会议厅召开巡察单位动员会,在比较公开的地方找个人谈话,被访谈的人员和巡察工作人员比较熟悉,被访谈的人员在表述问题的时候不愿意直言,巡察组很难得到巡察的情况和结果。巡察组的工作往往会提前通知,被巡察单位有足够的时间充分准备来应对巡察,所以巡察组很难真实地了解情况。
3.保障机制不完善
巡察工作需要巡察干部政治敏锐性高、政治忠诚度高、政治洞察力强,同时也需要巡察干部抗压力强、能力水平高。与此同时,激励、保护和服务保障机制不健全,严重阻碍了巡察工作的开展。巡察干部的激励机制缺乏,巡察出现工作积极性不高、应付了事等现象,导致发现的问题质量不高、深度不够。对巡察干部的保护机制缺乏,导致其在巡察工作中产生压力和顾虑,无法放开手脚,大胆工作。人员配置、设备、技术、场地等方面的保障不到位,也会影响巡察组的工作进度,进而影响整个巡察工作效率。
巡察监督作为党内监督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党和国家监督体系总体框架中重要一环,是中央巡视向基层的延伸,是全面从严治党的纵深推进。高校巡察是管党治党、办学治校的高度统一,是廉政治理现代化的全方位发展、高水平推进不可缺少的部分。在新时代廉政治理现代化视野下,把握高校巡察保障机制的着力点至关重要。
健全完善的体制机制是有效开展工作的基本保证。一是完善管理和领导体制。坚持高校党委统一领导的主体地位,学校党委组建工作巡察领导小组,由党委书记、校长任组长,纪检、组织、人事、审计、财务等部门作为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协作分工,密切配合。学校党委成立巡察办公室,作为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办事机构,合理科学设置岗位,充分配备编制人员,统筹协调巡察工作。组建党委巡察工作组,巡察校内二级机构和党员干部,定期向领导小组负责并报告工作。根据被巡察单位实际情况,合理设置成员、副组长及组长人数,组长、副组长由学校党委选任,灵活授权,根据工作情况在全校择优选派相结合形成巡察组成员名单。二是建立有效的巡察保护机制。宜采取直接管理方式,由学校党委授权,由巡察办公室专门机构负责管理巡察组工作人员和物资,确保巡察工作独立于普通日常工作,有力有序进行。由于巡视工作的特殊性,巡察组成员面临一定的压力,应建立一定的规章制度为巡察组成员提供强有力的后盾,解除其后顾之忧。三是推行交叉巡察。为避免高校校内“熟人”因素影响,应通过辖区政府纪检部门和教育行政机构统一组织协调巡察,不同档次、不同类别的高校之间推行交叉巡察。在同属辖区的不同高校尝试巡察组组长及成员交叉选任,各高校互察互认、互察互学,降低熟人利益共同体的影响,提升巡察质效。
健全并完善巡视工作责任制度与激励制度是巡察工作高效推进的重要保障。奖惩机制中要充分设置完备的绩效指标,标准要科学实际,考核方式采用量化工作的方式进行,一方面有助于明确和精准定位巡察人员工作职责和职能,另一方面也能激发巡察工作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与活力,推动巡察工作顺利开展。一是巡察组成员要树立团队意识与民主意识。决策科学性与合理性的基本前提就是决策民主化,在启动巡察工作之前,巡察组坚持民主化的原则,通过协商讨论出巡察的计划、方式、内容,促进巡察工作高效能地实现和有序推进。二是对巡察组人员尤其是干部的工作业绩进行全面考核,并向学校党委和其所在单位通报考核结果,使其在干部选拔、评先评优、职称职务晋升方面成为一项重要参考条件,以充分发挥巡察干部的工作主动性和积极性。三是提升职业认同感。社会各界、巡视干部及其家属要充分认同这份工作,提升使命感,强化责任担当,以便巡察组成员安心投身于巡察工作。
巡察目标的实现与巡察效果的体现,主要通过巡察成果评价与转化来体现。巡察组在巡察过程中发现问题后,应及时形成结论,提出针对性的整改意见,提交给领导小组,第一时间向被巡察单位反馈,使其整改得到实时落实落地。被巡察对象在巡察组督促下,根据实际情况与整改意见逐条对照、限期整改。同时,巡察组要协调其他部门,强化协同作用,形成整改监管合力,推动被巡察对象整改工作。第一,建立档案制度。针对在巡察中遇到的问题,汇编成档案资料,由档案管理部门或组织部专人专管,在考核、选用和提拔干部时将其作为重要的参考条件。通过建立档案制度形成震慑,负向激励被巡察对象,从而提高政治巡察效果及质量。第二,健全巡察成果责任转化制度。巡察是包括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巡察成果转化等的系统工程,涉及多个行为主体,即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纪检监察机构、组织部、被巡察对象等。各行为主体在巡察中承担的任务不同,在成果转化过程中承担的责任也不一样,加强各部门之间的工作衔接是确保巡察成果顺利转化的关键,也能为日后其他类似问题的处理提供借鉴。
高效的队伍是高效开展工作的基础。为克服高校巡察队伍存在专业性弱、经验不足、人员配备不充分、临时组建配合不协调的现象,应着力解决以下问题:一是注重巡察队伍的素质。巡察干部的能力素质、道德水平、党性修养是影响巡察成效的重要因素。巡察干部应具有公道正派、敢于担当、思维敏捷、意志坚定的素质。巡察机构应该统一发布巡察干部的任职标准,依据标准选拔巡察干部,组建强有力的巡察队伍。二是注重巡察干部的培训。巡察工作需要巡察具有高度的政治自觉,较强的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同时还需要旺盛的精力、坚韧不拔的精神。随着巡察工作的不断深入,查找和发现的问题更加复杂和隐蔽,对巡察干部的业务知识、心理素质、政治品格要求更高更全,为此,对巡察干部进行全方位、系统完整的培训非常重要。三是改变观念。应改变将干部的无私奉献和获得实际奖励对立起来的倾向。应该明确化、具体化机制,而不是笼统地“作为干部考核提拔的重要依据”。只有这样,巡察干部才能够抛开顾虑,从理性人的角度,全身心地投入巡察工作中,实现个人利益与公共利益的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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