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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浙江省有关城市化、城乡一体化的政策演进

凭借着民营经济的先发优势,改革开放以来,浙江省由资源小省一跃成为经济强省,国内生产总值从全国第十二位上升到第四位,但城市化水平与此不相称,城市化进程明显滞后。20世纪90年代,浙江省的城市化水平不但比国际上工业化水平同等的国家和地区落后15~20个百分点,也不如广东、江苏和山东等省。

由于城市化滞后,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迟缓,从而阻碍了农业产业化水平的提高,制约了农民收入增长;乡村工业和以低技术、劳动密集为特征的加工制造业,面临着产业集聚和提升层次难的压力;第三产业比重偏低,三次产业结构不合理,社会有效需求不足,难以拉动经济增长。

加快推进城市化,是浙江省产业结构调整和提升的关键,是扩大内需、促进经济持续快速增长的动力,是解决“三农”问题、有效增加农民收入的根本出路。1998年,中国共产党浙江省第十次代表大会顺势应时,做出了加快推进城市化进程的战略决策,把城市化作为浙江省提前基本实现现代化的突破口。浙江省委、省政府在2002年5月召开的城市化工作会议上进一步提出,到2005年全省城市化水平要接近50%,2010年达到55%,2020年达到65%。

(一)果断决策,科学规划

由于种种原因,20世纪末浙江省的城市化发展比较滞后,与广东、江苏、山东三省相比,1998年在特大城市、大中城市数量和设市城市总数等11项指标中,只有小城市数量稍多,其余10项都排在最后。

“不失时机地加快城市化进程”是中国共产党浙江省第十次代表大会做出的跨世纪的战略决策。“只要符合三个有利于标准,能发展多快就支持它发展多快,能搞多大就支持它搞多大”,省委主要领导的讲话进一步解放了广大干部群众的思想,城市化浪潮随之在浙江大地迅速涌动。

1.加强城市化规划

浙江省委、省政府领导多次强调,要科学规划,站得更高,看得更远,经得起历史的检验。1999年编制的《浙江省城镇体系规划(1996—2010年)》成为全国第一个经国务院批准实施的省域城镇体系规划。在此基础上,又制定了《浙江省城市化发展纲要》,各地的规划修订方案也相继完成。全省确定了突出建设杭、甬、温特大城市,加快形成大中小城市布局合理、协调发展的城镇体系。

2.出台推进城市化的政策

浙江省委、省政府大力提倡用改革的思路和办法,冲破阻碍城市化进程的政策和体制障碍。省政府出台了《关于加快推进浙江城市化若干政策的通知》,各地积极探索,大胆实践,创造出许多新鲜的做法。例如,改革户籍制度,放宽就业和入学限制,加快城市人口集聚;开辟用地渠道,盘活土地存量;改革投融资体制,拓宽城市建设资金来源;运用市场机制,提高经营城市水平等。浙江省上下初步形成了一个有利于生产要素和人口向城市集聚的政策环境。

3.突出发展大中小城市的战略

浙江省明确提出杭州、宁波、温州要向特大城市发展,地级市乃至经济强县(市)政府驻地城市要因地制宜积极向大中城市迈进。小城镇的发展也要从数量型向质量型转变,重点培育100个中心镇。2001年,萧山、余杭撤市设区,杭州成为长江三角洲地区仅次于上海的第二个区域性大都市;绍兴市区行政区划调整顺利完成,绍兴县城迁至柯桥,改变了“有县无城”的状况;撤销金华县,设立金华市金东区,解决了“一城多府”问题。同时,浙江省乡镇通过区划调整,减少了242个建制镇或乡,平均镇域面积、人口规模都扩大1倍以上。

(二)以城建城,经营城市

在城市化进程中,浙江省各地转变以往“政府统揽”的模式,树立经营城市的理念,积极探索“以城建城”的筹资方式。有的推行以公开招标或拍卖转让为主的土地批租,通过改“毛地”出让为“净地”出让等方式,增加土地批租收入;有的对户外广告标牌经营权、城市设施冠名权等城市无形资产进行转让和租赁或拍卖;有的将道路、桥梁、供水等城市有形资产以托管经营、股权转让等形式推向市场,所得收益均投入了城市再建设。

城市经营的模式也从政府行政管理开始转向公司化。绍兴、杭州、嘉兴等市均成立了城市建设投资公司等经济实体,以公司为载体进行城建资金融通、项目建设、资本经营、综合开发等一系列市场化运作,成功地以少量政府财政先期投入“撬动”了大量社会资金、银行资金参与城市建设。一些地方尝试以“谁投资、谁受益、谁承担风险”的办法,以公有民营、民办公助、股份制等形式吸引社会资本、境外资本投资经营城市基础设施。例如台州市通过股份合作、租赁、参股等方式,使投向城建的民间资金占到了全市城建总投资的80%。

(三)要素集聚,产业提升

小城镇的飞速发展使越来越多的浙江农民走出封闭的村落,农民的生活也因之有了质的变化。正是小城镇的发展为浙江省的城市化进程添加了新的动力。农民们也不再固守那一亩三分地,而是大胆地“走出去”,放眼全国甚至全世界,“浙江农民会做生意”“浙江农民敢为天下先”已成为共识。这些“走出去”的农民不仅赚到了钱,而且大力支持家乡的经济建设,使农村的城市化进程进一步加快。

浙江省的一些城镇越来越认识到产业集聚是城乡一体化的关键。“织里童装”“大唐袜业”“永康五金”等特色产业的充分发展和集聚为城乡一体化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乡镇企业的发展先后使近800万浙江的“泥腿子”变成了新一代产业工人,成为吸纳农村劳动力的主渠道,21世纪初,乡镇企业工人约占浙江农村劳动力的40%左右。正是由于农村第二、第三产业的发展,尤其是第三产业的日益兴旺,给农村人口,尤其是女性提供了更为广阔的就业空间。另外,土地流转的推行有效地促进了众多工商企业和个私企业主投资效益农业,形成了一批规模生产基地和农业龙头企业,加速了城镇化的进程。

21世纪初,特色园区建设成了浙江省加快推进城乡一体化的突破口。各地将园区建设纳入城市总体规划,以基础设施共享、专业化分工和规范化管理产生的高效率吸引了大批企业。到2000年,全省乡镇以上工业园区已达1153个,销售收入达千亿元。2001年,47个首批省级乡镇工业园区工业总产值超过1600亿元,利润约100亿元。

产业集聚对用工的需求,如同一个巨大的劳动力市场,在给城镇人口提供就业机会的同时,也吸收了大量农村人口。例如义乌市以中国小商品城为依托,引来4000多家知名品牌企业设立总经销、总代理,300多家国内外贸易公司建“分号”,由此吸纳的外来劳动力超过30万人。2010—2020年,义乌市人口增长高达65.54万人,增量在全国各大县域中领跑。义乌市的城区人口比所在地级市金华还多38.5万人,在全国也仅此一例。

(四)户籍改革,打破藩篱

给户口“松绑”方面,浙江省一直在进行着新的尝试。1994年,中国首座“农民城”——苍南县龙港镇率先允许农民进城办理城镇户口;1997年,浙江省在全国率先推出购房落户政策;2000年年底,浙江省又在全国率先取消进城控制指标和“农转非”计划指标,建立了全省相对统一的户籍改革政策体系。2001年4月,浙江在户籍制度改革上又有新动作,先后出台诸如“县(市、区)及以下地区统一实行按居住地登记户口”“婚姻关系确立后一方可将户口迁至配偶常住户口所在地”“进一步放宽大中城市购房、投资、纳税的落户标准”等政策。

(五)低保政策,统筹城乡

浙江省从1996年开始实施城乡一体化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2001年,颁布《浙江省最低生活保障办法》(2001年10月1日起实施),在全国第一个以地方法规的形式确保城乡困难群众从政府获得最低生活保障费。浙江省各地在为低保对象提供差额现金补助的基础上,着眼多渠道解决困难群众的实际问题,加大社会化帮扶力度,进一步完善城乡困难群众就医、就学、就业和住房的救助政策。

2002年,浙江省在有条件的县进行最低基本生活、医疗、助学、住房四位一体的救助体系试点,取得经验后在全省推广,最终形成全省以低保制度为主体,其他措施相配套的困难群众救助体系格局。 VtCmh7Ecebgq4gU8KKylvVD6MYdBr+wez0M+ogcTon5IMWCLjLtzgGrVJrPvnpg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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