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实施城乡一体化的发展战略,是在城乡分割的二元结构下起步的,它的动因有以下三个方面。
中国的人地矛盾是城市化的基本动力源。改革开放以前,由于城乡二元结构制度的刚性安排,出现了剩余劳动力以隐性方式存在于农村。改革开放以后,这一隐性变为显性,大量剩余劳动力在城乡之间快速流动,一部分农村富余劳动力涌向城市,出现了中国特有的民工潮、准市民现象;另一部分富余农村劳动力通过兴办乡镇企业,为小城镇的集聚和发展打下了基础、创造了条件。农村工业化与农村城市化相伴随,不仅表现在时间序列上,而且表现在空间的聚合和集中上。通常是乡镇企业集中发达的地方,常常导致小城镇出现。特别是随着农业技术、农业机械和农业服务社会化的进步,提高了农业生产率,提出了优化农业资源配置的要求,农村一、二、三产业结构调整,其内部推动力已到了快速释放的时期,农村城市化也到了快速发展期。
农村城市化内在的规律和最基本动力就是城市的外部拉力。在中国城乡二元结构下,城镇居民和农村居民存在事实上的收入分配差异、生活方式差异。农民为了以较少劳动耗费取得较多经济成果,在比较利益的驱动下开始向城镇流动。而大中城市的企业以市场为导向,追求规模经济效益,不断向郊区和农村扩散,不仅推动着周边地区的经济发展,而且刺激了农民向城镇的快速流动。可见,随着经济的发展和农民自身观念的变化,人们不仅追求更高劳动报酬,而且渴望受到城市文明的熏陶,以改变封闭、落后的生活条件,是贯穿于整个城乡一体化进程的最根本的内在动力。
1984年,国家颁发了新的设镇标准,一大批新型的小城镇相继出现。同年,中央提出“允许务工、经商、办服务业的农民自理口粮到集镇落户”,极大地鼓舞了农民进镇的积极性。这些市镇建制建设、人口迁移政策、乡镇企业政策,还有各小城镇制定的人口、土地、产业等集聚政策,都对农村城市化起到了积极作用。20世纪80年代以后,国家颁布了一系列鼓励发展小城镇、推进城市化发展的政策,对推进中国的城市化进程起了积极作用。
党的十七大报告提出形成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新格局,具体而言就是从六个方面实现一体化:城乡规划一体化,产业发展一体化,基础设施建设一体化,公共服务一体化,就业市场一体化,社会管理一体化。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公报关于农村问题有一个明显的新提法,就是“全会认为,中国总体上已进入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发展阶段,进入加快改造传统农业、走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道路的关键时刻,进入着力破除城乡二元结构、形成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新格局的重要时期”。
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农业农村农民问题是关系国计民生的根本性问题,必须始终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着力推进城乡融合和区域协调发展,推动经济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提出:坚持城乡融合发展,畅通城乡要素流动;加快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和城乡一体化,优化区域教育资源配置;建设覆盖城乡的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统筹推动文明培育、文明实践、文明创建,推进城乡精神文明建设融合发展;统筹城乡就业政策体系,破除妨碍劳动力、人才流动的体制和政策弊端;健全覆盖全民、统筹城乡、公平统一、安全规范、可持续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提升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水平,推进城乡人居环境整治等具体的举措,为新时期城乡一体化指明了方向。
上述一系列政策,逐步推进中国的城乡融合和城乡一体化进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