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定目标必须遵循“SMART”法则:
S=具体的
设订的目标一定要尽可能具体。“我要买一套房子。”和“我要在距离市区40公里的范围内买一套三室一厅两卫、总共120平方米的多层居室。”上面的两个目标,后一个目标显然比前者具体。泛泛而谈的目标与模糊的梦想没有任何差别。诸如:“让公司的销售额大幅提高。”“我要拥有一个好身材。”“我要为公司创造更多的价值。”……这些目标都是不具体的目标,因为“大幅”、“好”、“更多”这些都是无法界定的词汇。再次,设订目标还需要将实现目标的困难与对应的解决方案列出来。例如:如果你的梦想是升职,那么相应的目标就应该包括以下这些具体的内容:为了升职要付出怎样的努力?在这个过程中可能遇到哪些困难?这些困难可以通过哪些方式得到解决?如果你不知道这些问题的答案,那就自己去找吧!这么一来,你就不得不动手搜集那些对你升迁有所帮助的信息了。
M=可衡量的
目标必须是可衡量的,也就是说,目标最终有没有实现,可以通过一目了然的指标来进行评估的。这些评估的指标一般是量化的。“我要尽可能多地减掉体重。”和“我每两周要减掉5斤体重。”后一个目标就是可以衡量的,因为“尽可能多”是无法衡量的,而“5斤”是量化的数字,可以衡量。设订目标时不要随意用一些空洞的形容词。
A=积极的
目标必须是积极的,因为设订目标的意义正是在于激励人们进步。描绘目标的措辞应当是积极、正面的。例如,你不应该说:“我再也不能忍受部门成员之间相互推诿责任的现状了,我要彻底改变这一状况。”你可以这样改变对目标的描述:“我要在部门内部建立目标考核机制,让每个人都为自己的目标负百分之百的责任。”你不应该说:“我不想工作!我不喜欢那么长的工作时间!”换个说法会好些:“我要给私人生活留出更多的时间,这是对自己的一种奖励!”要知道,这两句看似相同的话事实上体现出两种完全不同的心态对能否实现目标起到的作用也完全不同。
R=现实的
目标必须是现实的,换而言之,目标必须是可实现的。真正有意义的目标一定是切实可行的。在合理范围内的雄心与抱负也是值得鼓励的,否则人们就完全没有必要去设定什么目标了。但是妄想与现实之间是存在很大差距的。最理想的目标是“跳跳就能够到”。如果目标根本无法实现,那就会失去奋斗的动力;如果目标轻易就能实现,那就没有设订目标的必要。因此,你要做的就是在这两点之间找到最能够激发自己冲劲的那一个位置。
T=有时间限制的
目标必须是有时间限制的。如果你的目标是“我要购买一辆价值二十五万的轿车”,你可以用一年的时间来实现这个目标,你也可以用十年的时间来实现这个目标。没有时间限制的目标无异于一张“空头支票”。你必须给目标设定一个最后期限,而且如果你能够更加具体地做出分步骤的安排就更好了:“我要在一个月内减掉三公斤!第一周减一公斤,第二周减一公斤,最后两周减一公斤。”有了实现目标的最后期限和每个小的分期目标,你才会感受到限制,才能监督自己的行为,真正检验出自己的努力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