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究竟是什么?这个问题,就是去问今天的天文学家,也不容易回答。说到底这涉及一个定义问题。我们似乎只能探讨各种具体用法中的“天”。比如说,“天下雨了”,这只是指大气层中的一个现象。而说“天上出现大彗星”,则是指地球大气层之外的空间了。但当说到“天哪,你爱上她了”时的“天”指什么呢?这不是插科打诨——正是这最后一个用法可以把我们引入正题。
如果“天”只是一个无生命、无感情的客观之物,如同山水木石那样,那人们为什么在悲恸时要“呼天抢地”?《诗经·柏舟》中那位女子为什么要呼喊“母也天只,不谅人只”?形容一项悲壮举动时又为什么要说“天地为之变色”呢?
在古代中国人心目中,天是人格化的。这与有机自然观正相吻合。既有天命与天意,则天为人格化自不待言。但天命天意都是统治阶级中人讲求之事,而人格化的天则探入古代中国各阶层人士心中,连普通老百姓也不例外。这只需稍举古代诗文以见一斑:
然今卒困于此,此天之亡我,非战之罪也。 (《史记》卷七《项羽本纪》)
以鹑首而赐秦,天何为而此醉? (庾信《哀江南赋》)
天意高难问,人情老易悲。 (杜甫《暮春江陵送马大卿公恩命追赴阙下》)
衰兰送客咸阳道,天若有情天亦老。 (李贺《金铜仙人辞汉歌》)
贯日长虹,绕身铜柱,天意留秦劫。 (曹贞吉《百字令·咏史》)
……
此类例子古籍中随处可见,无烦多举。又成语中也可看到大量例证,其中所反映人格化之天的观念,自然更为普及化而深入广大群众心中:称赞忠孝节义等事,常谓“上格天心”“孝可格天”;指斥罪恶,则曰“天理难容”;幸灾乐祸,则曰对方“上干天谴”“致遭天罚”;称颂正义军事行动,曰“躬行天讨”;绿林好汉杀富济贫,曰“替天行道”;痛恨正义不得伸张,曰“苍天无眼”;祝福男女佳偶,曰“天作之合”;庆幸好事终于成功,曰“天从人愿”;等等。关汉卿笔下更有《感天动地窦娥冤》。凡此种种,皆可视为“大人”“君子”所言天命、天意之普及版,它们共同构成了古代中国天学所处文化背景的组成部分。
天命的观念,为儒家政治理论中的重要内容,其与古代天学之间的关系,又较前述诸观念更为密切。古人对于天命观念的阐述和使用,最生动的例子之一,是王孙满对楚王问鼎事,见《左传·宣公三年》:
楚子伐陆浑之戎,遂至于洛,观兵于周疆。定王使王孙满劳楚子。楚子问鼎之大小轻重焉。对曰:“在德不在鼎。昔夏之方有德也,远方图物,贡金九牧,铸鼎象物,百物而为之备……用能协于上下以承天休。桀有昏德,鼎迁于商,载祀六百。商纣暴虐,鼎迁于周……天祚明德,有所厎止。成王定鼎于郏鄏,卜世三十,卜年七百,天所命也。周德虽衰,天命未改,鼎之轻重,未可问也!”
从王孙满的话 (“对曰”以下皆为王孙满所言) 中,可知关于天命的三点性质:
一、天命可知。周的天命由成王定鼎时占卜而知。
二、天命会改变,即所谓“天祚明德,有所厎止”。
三、天命归于“有德”者。夏、商、周三代递膺天命,其间转移之机,即在于“有德”与“暴虐”。
王孙满的天命观,与其他儒家经典中所述完全吻合。下面仅稍引述《诗经》《尚书》中论及天命者若干则为例,以见天命观念之重要。见于《诗经》中者如:
穆穆文王,于缉熙敬止。假哉天命!……侯服于周,天命靡常。 (《文王》)
有命自天,命此文王。于周于京。 (《大明》)
维天之命,於穆不已。 (《维天之命》)
昊天有成命,二后受之。 (《昊天有成命》)
绥万邦,娄丰年,天命匪解。 (《桓》)
天命降监,下民有严。不僭不滥,不敢怠遑。命于下国,封建厥福。 (《殷武》)
《诗经》中明言“天命”者凡10处,此外还有不明出此二字而实指此意者。又《尚书》中亦屡言天命,如:
惟时怙冒闻于上帝,帝休。天乃大命文王殪戎殷,诞受厥命越厥邦厥民。 (《康诰》)
弗吊旻天,大降丧于殷。我有周佑命,将天明威,致王罚,敕殷命终于帝。肆尔多士!非我小国敢弋殷命,惟天不畀允罔固乱,弼我。 (《多士》)
呜呼!皇天上帝,改厥元子兹大国殷之命,惟王受命,无疆惟休,亦无疆惟恤。 (《召诰》)
尔曷不夹介乂我周王,享天之命。 (《多方》)
《尚书》中言天命处极多,《周书》诸篇尤甚,有些几乎通篇阐述天命问题,如《召诰》《君奭》等。很可能,殷周之际的改朝换代给周人的印象实在太深刻了。小国之周竟革掉了大国殷之命。他们目睹了一次天命的转移,多年之后,仍不免惊心动魄。
上述意义的天命,是作用于社会治乱、王朝盛衰这类大事的,并不管个人的穷通祸福。但对于一身系天下兴亡的重要人物而言,天命仍有作用。孔子就屡次谈到这一观念,姑举《论语》中数则为例:
天之将丧斯文也,后死者不得与于斯文也。天之未丧斯文也,匡人其如予何! (《子罕》)
天生德于予,桓魋其如予何! (《述而》)
死生有命,富贵在天。 (《颜渊》)
君子有三畏:畏天命,畏大人,畏圣人之言。小人不知天命而不畏也,狎大人,侮圣人之言。 (《季氏》)
由前两则可知孔子自视甚高,有以天下为己任的襟怀。而置天命于君子“三畏”之首,足见天命之重要。下层社会的芸芸众生,则“未闻君子之大道也”,不知天命为何物,也就不加敬畏了。天命也确实管不到他们。
无论王朝的统治者如文、武、周公,还是“君子”如孔子、孟子,最关心的是天命的变化转移。创建新王朝时,关心怎样使天命转而眷顾自己;新朝定鼎之后,关心怎样防止天命转而眷顾别人。
仍以前述王孙满对楚王问鼎事为例,楚王问鼎正是前一种心态的表现,王孙满则是后一种心态的发言人;双方都知道九鼎为天命的象征物。楚王观兵于周疆,是炫耀武力;问鼎之大小轻重,近于挑衅。但他毕竟还未兴灭周之心,因为当时周天子仍得到中原各大诸侯拥戴。此事发生于公元前606年,上距成王定鼎只有四百余年,离“卜世三十,卜年七百”尚远,故王孙满警告楚王不要产生非分之想。
王孙满这样说,当然是富有技巧的外交辞令,若是楚王在公元前306年去问鼎,周王也断不肯将九鼎拱手献出。但在当时人们心中,天命确实也并非虚语,而是一件真实、严肃、重大之事,我们看《尚书》中各种周代文诰,反复谈论如何长保天命,就不难理解此点。诸侯拥戴,正可说明天命未改。
周代殷而膺天命,建立统治权。但是天命究竟为什么会弃殷而转眷于周呢?周人欲长保天命于周而不使其再次转向别处,就必须从理论上解答这个问题。
一个路径是关注“有德”与否。在周人那些皇皇文告中,确实有不少谈到周如何有德、纣如何暴虐,但这似乎说服力并不很大。毕竟,殷和周的统治在本质上是一样的,殷的那些“暴虐”之事,在周或别的诸侯那里未必没有;周的那些有德之迹,在殷也未必没有。更何况周人是胜利者,胜利者写下历史,对自己总不免隐恶扬善,对敌手则反是。
要寻找第二条路径,那就得设法从“得人心者得天下”来立论。周与殷之间,有一个区别是明显的,即殷纣较孤立而周有较广泛的盟友,所谓八百诸侯会于孟津,说明诸侯中有许多人站在周的一方。这未必是周“有德”的必然结果,也许是姬昌、姬发纵横捭阖的外交手段高明之故,周阵营的诸侯们在伐纣一事上有共同利益。这只要看战国时代的合纵连横,与谁“有德”毫不相干,就可明白。
但是不管怎么说,周阵营总是胜利了,这使周人能以普天之下万民的请命者和代言人自居,他们把天命解释为人心所向的结果,仍举《尚书》为例:
天矜于民,民之所欲,天必从之。尔尚弼予一人,永清四海。时哉弗可失。 (《泰誓上》)
天视自我民视,天听自我民听。 (《泰誓中》)
天惟时求民主。 (《多方》)
对于这种将天意等同于民意的理论,后来孟子“祖述尧舜”,作过很生动的说明,《孟子·万章上》云:
昔者尧荐舜于天而天受之,暴之于民而民受之。……曰:“使之主祭而百神享之,是天受之;使之主事而事治,百姓安之,是民受之也。天与之,人与之,故曰:天子不能以天下与人。舜相尧二十有八载,非人之所能为也,天也。尧崩,三年之丧毕,舜避尧之子于南河之南。天下诸侯朝觐者,不之尧之子而之舜;讼狱者,不之尧之子而之舜;讴歌者,不讴歌尧之子而讴歌舜,故曰天也。夫然后之中国,践天子位焉。而居尧之宫,逼尧之子,是篡也,非天与也。《泰誓》曰:‘天视自我民视,天听自我民听。’此之谓也。”
大意是说:昔日尧将舜推荐于上天,上天接受了;将他亮相于人民之前,人民也接受了。让他主持祭礼,结果神灵们都来享用祭品,这说明上天接受了他;让他主持公众事务,结果事情办得很好,百姓都满意,这说明人民也接受他了。他的天子之位,是上天给的,是人民给的。所以说,天子个人并不能够将天子之位根据他本人的意愿而私相授受。
舜辅佐尧二十八年,他后来得到天子之位,不是人力所能为,而是天意。尧去世后,舜为之治三年之丧,然后避居到南河之南 (意在不与尧之子争天子之位) 。但是天下诸侯不去朝觐尧之子而朝觐舜,诉讼的人不去找尧之子而是找舜寻求裁决,讴歌的人也不歌颂尧之子而是歌颂舜。这种万民拥戴的现象正是天意的表现。舜这才来到都城,登了天子之位。《泰誓》说“天视自我民视,天听自我民听”,正是指这种情形。
这种将天命与民心等同、天意与民意等同的理论,给后世留下了一柄双刃剑:它既给独夫民贼们强奸民意开了方便之门 (宣称自己为天命所归,因而也就是人心所向) ,也为后世某些为民请命者提供了一种理论支持,使他们得以用天命、天意的正大名义来立论。
古人的天命观念及对天命的重视,略如上述。但是天命是否归于本朝,并不是徒托空言,自我宣称,或仅靠穷兵黩武,打得血流漂杵所能解决。举例来说,失败了的殷纣也是天命所眷,而且直到灭亡前夕似乎还是如此,《尚书·西伯戡黎》载纣自言云:
呜呼!我生不有命在天?
此即殷纣自认为有天命,但周武王也曾承认这一点,《史记·周本纪》云:
九年,武王上祭于毕。东观兵,至于盟津。……是时,诸侯不期而会盟津者八百诸侯。诸侯皆曰:“纣可伐矣。”武王曰:“女未知天命,未可也。”乃还师归。
这就引出一个问题:一个王朝究竟怎样才能昭告万方,正式确认天命在兹呢?或者说,要怎样才能够让天下人认可自己拥有天命呢?
答案是:除了武力和文宣之外,统治者首先必须依靠本书所论的对象——天学。此中未发之覆,将于下章中详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