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东城镇多称邻里为街坊。街坊结构亦同邻里结构。就三峡场镇而言,街坊之谓,大者全镇相互认可同为街坊,小者某一街段、街区是街坊。场镇两端曰场口,称上场口、下场口,场口一带邻里亦互为街坊。相邻于街上紧挨一墙的两家,一院同住数户,均为街坊之谓。街坊是古代里坊行政制度空间化后,进而转化为地缘性认同的情感化,它既是古制的延续,也是古制外延而在空间和地缘情理上的认同。居民长期交往形成熟识关系,形成邻里、邻居。其挨邻搭界,共用一墙一壁一坎一柱,共同的利益与空间利害关系使得相互之间变得亲密。
三峡地区场镇相互之间都有较长距离,各自偏安一隅,尤显封闭。街坊关系如常言“远亲不如近邻”,具有较强的互助性、熟识性和同质性,以排斥封闭的孤独。长期友好交往、交易、互助,以及婚丧嫁娶、红白喜事,又完善着街坊间的社会功能。另外,建筑活动、宗教活动、抗灾消祸、救济捐助、生产合作与操办宴席借用人手、房屋、锅盆碗盏以及重要节日迎来送往,集资借贷的“打会”等行为,均造成地缘性因素的接近,并以此为纽带形成街坊结构。
街坊结构是借助场镇的物质空间构成的,宽窄宜人的街道(尤其是在街、巷相交的节点上,或者会馆、寺庙临街前较宽的街段上)是主要交往空间,有的场镇还形成中心空间,比如,洋渡场集齐码头、王爷庙,多路段交融于一体,成为场镇中心空间。石宝场、西沱场、大昌镇、大溪场都有此般中心,甚至形成另外街段的副中心(尤其是线形街道较长的场镇)。这种街坊结构物化空间是根据当时农村赶场流动人口和当时场镇人口总计的概念设计与营造的,想来赶场与交往不至于像一两百年后的今天这样挤得水泄不通。
我们今天讲古场镇街道尺度形成的空间气氛亲切宜人、富于人情味等特点,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街坊结构的亲密性和宽容性,甚至由此带来建房时间先后的次序性。比如,第二家建房在瓦面高度上不超过第一家,以后依此法下落;若要高于第一家则可以风火山墙隔断,重新树立房高。街道宽度、高度自然由此延伸,故三峡古镇很少发现街道时宽时窄的畸形现象,除非为地形所限。这种约定俗成的传统对于街坊结构的亲密性起到了正面作用,包括蔑视乱搭乱建等,无疑是一种优良的街坊民风,反过来自然又支持着良好的街坊结构关系和街坊空间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