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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先读后写

谈读书

我第一次自己买的书,是花一角七分钱,在家对面的邮局里买了一本《少年文艺》。那时,我大概上小学三年级,是20世纪50年代后期。那时候,邮局里的架子上摆着好多杂志,不知为什么,我选中了它。于是,我每月都到邮局里买《少年文艺》。

记得在《少年文艺》里最初看到了王路遥的《小星星》、王愿坚的《小游击队员》,和刘绍棠的《瓜棚记》,我都很爱看。

其中有美国作家马尔兹写的一篇小说,名字叫《马戏团来到了镇上》,之所以把作者和小说的名字记得这样清楚,是因为小说特别吸引我,让我怎么也忘不了:小镇上第一次来了一个马戏团,两个来自农村的穷孩子从来没看过马戏,非常想看,却没有钱,他们赶到镇上,帮着马戏团搬运东西,可以换来一张入场券,他们马不停蹄地搬了一天,晚上坐在看台上,当马戏演出的时候,他们却累得睡着了。

这是我读的第一篇外国小说,同在《少年文艺》上看到的中国小说似乎不完全一样,它没有怎么写复杂的事情,集中在一件小事上:两个孩子渴望看马戏却最终也没有看成。这样的结局,格外让我感到异样。可以说,是这篇小说带我进入文学的领地。它在我心中引起的是一种莫名的惆怅,一种夹杂着美好与痛楚之间忧郁的感觉,随着两个和我差不多大的孩子睡着而弥漫起来。应该承认,马尔兹是我文学入门的第一位老师。

那时候,在北京东单体育场用帆布搭起了一座马戏棚,在里面正演出马戏。坐在那里的时候,我想起了马尔兹的这篇小说,曾想入非非,小说结尾为什么非要让两个和我一样大小的孩子累得睡着了呢?但是,如果真的让他们看到了马戏,我还会有这样的感觉吗?我还会爱上文学并对它开始想入非非吗?

也就是从那时候开始,我忽然特别想看看以前的《少年文艺》,以前没有买到的,我在西单旧书店买到了一部分,余下没有看到的各期杂志,我特意到国子监的首都图书馆借到了它们。渴望看全全部的《少年文艺》,成了那时候的蠢蠢欲动。那些个星期天的下午,无论刮风下雨,都准时到国子监的图书馆借阅《少年文艺》的情景,至今记忆犹新。特别是国子监到了春天的时候,杨柳依依,在春雨中拂动着鹅黄色枝条的样子,仿佛就在眼前。少年时的阅读情怀,总是带着你难忘的心情和想象的,它对你的影响是一生的,是致命的。

第一本书的作用力竟然这样大,像是一艘船,载我不知不觉地并且无法抗拒地驶向远方。

进入了中学,我读的第一本书是《千家诗》。那是同学借我的一本清末民初的线装书,每页有一幅木版插图,和那些所选的绝句相得益彰。我将一本书从头到尾都抄了下来,记得很清楚,我是抄在了一本田字格作业本上,每天在上学的路上背诵其中的一首,那是我古典文学的启蒙。

我的中学是北京有名的汇文中学,有着一百来年的历史,图书馆里的藏书很多,许多解放以前出版的老书,藏在图书馆里面另一间储藏室里,被一把大锁紧紧地锁着。管理图书馆的高挥老师,是一个漂亮的女老师,曾经是志愿军文工团的团员,能拉一手好听的小提琴。大概看我特别爱看书吧,她便破例打开了那把大锁,让我进去随便挑书。我到现在仍然清晰地记得第一次走进那间光线幽暗的屋子里的情景,小山一样的书,杂乱无章地堆放在书架上和地上,我是第一次见到世界上居然有这样一个地方藏着这样多的书,真是被它震撼了。

从尘埋网封中翻书,是那一段时期最快乐的事情。我像是跑进深山探宝的贪心汉一样,恨不得把所有的书都揽在怀中。我就是从那里找全了冰心在解放前出版过的所有的文集,找到了应修人、潘莫华的诗集,黄庐隐、梁实秋的散文和郁达夫、柔石的小说,找到了屠格涅夫的六部长篇小说和契诃夫所有的剧本,还有泰戈尔的《新月集》《飞鸟集》和《吉檀迦利》,以及萨迪的《蔷薇园》和日本女作家壶井荣的《蒲公英》。

记得第一次从那里走出来,沾满尘土的手里拿着两本书,我忘记了是上下两卷的《盖达尔选集》,还是两本契诃夫的小说集。我们学校图书馆的规矩是每次只能够借阅一本书,大概高老师看见了我拿着这两本书舍不得放下哪一本的样子,就对我说:“两本都借你了!”我喜出望外的样子,一定如同现在的孩子得到了一张心仪的歌星的演唱会的票子一样。我和高老师长达近半个世纪的友情,就是这样开始的。

那时,我沉浸在那间潮湿灰暗的屋子里,常常忘记了时间。书页散发着霉味,也常常闻不到了。不到图书馆关门,高老师在我的身后微笑着打开了电灯,我是不会离开的。那时,可笑的我,抄下了从那里借来的冰心的整本《往事》,还曾天真却是那样认真地写下了一篇长长的文章《论冰心的文学创作》,虽然一直悄悄地藏在笔记本中,到高中毕业,也没有敢给一个人看,却是我整个中学时代最认真的读书笔记和美好的珍藏了。在以后的日子里,有一年,曾经见到冰心先生,很想告诉她老人家这桩遥远的往事,想了想,没有好意思说。

在我初三毕业的那年暑假,我认识了我们学校的一个高三的学生,他的名字叫李园墙。那时,学校办了一个版报叫《百花》,每期的上面都有他写的《童年纪事》,像散文,又像小说。我非常喜欢读,特别想认识他。就在这年的暑假,他刚刚高考完,邀请我到了他家里,他向我推荐了萧平的《三月雪》《海滨的孩子》和《玉姑山下的故事》,借给我上下两册李青崖翻译的《莫泊桑小说选》。这是第一次知道法国还有个作家叫莫泊桑,他的《羊脂球》《我的叔叔于勒》《菲菲小姐》《月光》《一个诺曼底人》,虽然并没有完全看懂,却都让我看到小说和生活的另一面。

他说看完了再到他家里换别的书。我很感谢他,觉得他很了不起,看的书那么多,都是我不知道的。我渴望从他那里开阔视野,进入一个新的天地。

这两本书我看得很慢,几乎看了整整一个暑假,就在我看完这两本《莫泊桑小说选》,到他家还书的时候,他已经不在家了。他没有考上大学,被分配到南口农场上班去了。没有考上大学,不是因为学习成绩,而是因为他的家庭出身。

从他家走出,我的心里很怅然。莫泊桑,这个名字一下子变得很伤感。他的小说,也让我觉得弥漫起一层世事沧桑难预料的迷雾。

其实,说实在的话,有些书,我并没有看懂,只是一些似是而非的印象和感动,但最初的那些印象,却是和现实完全不同的,它让我对生活的未来充满了想象,总觉得会有什么事情一定发生,而那一切将会都是很美好的,又有着镜中花水中月那样的惆怅。我一直这样认为,青春季节的阅读,是人生之中最为美好的状态。那时,远遁尘世,又涉世未深,心思单纯,容易六根剪净,那时候的阅读,便也就容易融化在青春的血液里,镌刻在青春的生命中,让我一生受用无穷。而在这样的阅读之中,文学书籍的作用在于滋润心灵,给予温馨和美感,以及善感和敏感,是无可取代的。日后长大当然可以再来阅读这些书籍,但和青春时的阅读已是两回事,所有的感觉和吸收都是不一样的。青春季节的阅读和青春一样,都是一次性的,无法弥补。一切可以从头再来,只是安慰自己于一时的童话。

青春季节的阅读,确实是最美好的人生状态,是青春最好的保鲜和美容。但我始终以为青春的阅读,已经是较为成熟的阅读季节,阅读的最初阶段,应该萌芽于童年,也就是说,童年时读的第一本书的作用力至关重要,它会是帮助你打下人生底子的书,潜移默化地影响你的一生。

谈抄书

在铁路局里,姐姐年年都被评为劳动模范,奖励她的奖品,年年不同,但有一件,年年都落不了,便是都有一本笔记本。姐姐知道我喜欢在笔记本上写一些东西,抄一些东西,便把每一年得到的笔记本都送给了我。特别是上高中之后,这几本笔记本,密密麻麻,布满了我抄录的东西。五十多年过去了,硕果仅存,只剩下一本。

墨绿色的封面,精装布面,印有凸起的暗花。如今,颜色已经暗旧,磨得边角有些发白,露出了原本的布纹的纹路。时光,在它的生命里打下了粗粝的痕迹。但是,翻开它,像打开一个八音盒一样,立刻回荡着我高中读书抄书时的怦怦心音,动听的音符跳跃着,让我心动。这本硕果仅存的笔记本,像一只小船,迅速地带我划进往昔校园的回忆之中。那种感觉,就像在这本笔记里我曾经抄录过冰心的一段话说的那样:“这回忆,往往把我重新放在一种特别浓郁的色、香、味之中,使我的心灵,再来一次温馨,再来一番激发。”

这本笔记本里,基本上是我在高一那一年抄录的文章——有整篇文章,有片段,有语录。居然抄录了满满的一本,一页都没有落下,没有留有空白。那时候的我胃口真大,求知的欲望真强,恨不得摘下满天的星斗和满园的花朵,统统装进这本笔记本里。

重新翻看当时的抄录,像看那时候自己幼稚的照片,非常有趣,尽管颜值不那么英俊,甚至有些潦草邋遢,但从抄录的文章和作者的阵容来看,可以看出一个高一的学生当时的所爱所恨,所思所想,可以触摸到一些自己已经遗忘的心情和对文学梦幻般的向往的轨迹。

或许,可以作为我的高一学习的备忘录吧。也或许,可以给今天的同学一份参考的篇目吧。

第一页开始抄录的是作家柯蓝的散文诗《早霞短笛》。最后一页,抄录的是殷夫的一组诗《无题》和另一首诗《是谁又……》。

下面,除去古诗文,将所抄录的现代诗文的目录摘录如下。

诗歌——

潘漠华、应修人的小诗;

郑振铎的小诗;

汪静之的《蕙的风》;

刘大白的《春问》《旧梦》《给——》《西风》;

朱自清的《煤》《光明》;

闻一多的《一句话》;

臧克家的《有的人》;

闻捷的《我思念北京》;

韩北屏的《谢赠刀》;

贺敬之的《放声歌唱》《桂林山水歌》;

戈壁舟的《延河照旧流》;

严阵的《江南曲》;

袁水拍的《论“进攻性武器”》;

山青的《在动物园里》;

任大霖的《我们院里的朋友》:

张继楼的《夏天来了虫虫飞》;

陈伯吹的《珍珠儿》;

徐迟的《幻想曲》;

于之的《小燕子》《知了》;

张书绅的《课间》《灯下》;

柯兰的《教师的歌》;

刘饶民的《大海的歌》。

散文小说——

鲁迅的《生命的路》;

叶圣陶的《春联儿》;

朱自清的《匆匆》《月朦胧,鸟朦胧,帘卷海棠红》;

冰心的《说几句爱海的孩子气的话》《笑》《梦》《樱花赞》;

许地山的《梨花》《面具》;

茅盾的《天窗》;

丰子恺的《杨柳》;

郭沫若的《丁东草》《山茶花》;

陈学昭的《法行杂记》;

郑振铎的《蝉与纺织娘》;

柯蓝的《奇妙的水乡》;

郭风的《木棉树》;

徐开垒的《竞赛》;

芦荻的《越秀远眺》;

韩少华的《序曲》;

李冠军的《夜曲》;

陈玮的《老教师》;

鞠鹏高的《锦城晚花曲》;

谢树的《雪》;

刘湛秋的《小园丁集》;

应田诗的《手——学校散歌》;

刘真的《长长的流水》;

任大霖的《打赌》《水胡鹭在叫》;

柔石的《二月》;

孙犁的《铁木前传》;

老舍的《月牙儿》;

萧平的《三月雪》。

外国文学——

泰戈尔的《吉檀迦利》《游丝集》;

萨迪的《蔷薇园》;

壶井荣的《蒲公英》;

马雅可夫斯基的《败类》。

事情过去了这么多年之后,重新翻看这些篇目,有些已经记不得了,但笔记本上那些抄写的字迹,分明是我的。其实,学习任何东西都是一样的,不可能记住所有,就像狗熊掰棒子,掰得多,丢得也多,最后抱在怀里的,只剩下一个。剩下一个,也是好的,最怕的是什么都丢掉了,一个也没有剩下。

对于我,当时全文背诵过闻捷的《我思念北京》。就是到今天,我也能够完整地讲述徐开垒的《竞赛》,韩少华的《序曲》,任大霖的《打赌》,萧平的《三月雪》,和刘真《长长的流水》里的《核桃的秘密》。我毕竟没有像狗熊一样,把掰下来的棒子全部丢掉。

特别是重新看到应修人的小诗,让我感到那么亲切,记忆依旧那么清晰并清新,仿佛就在昨天。那时,我痴迷五四时期的小诗,应该是从读了冰心的小诗《繁星》《春水》开始。应修人和潘漠华是五四时期的两位牺牲的烈士,牺牲的时候,他们一个只有三十三岁,一个只有三十二岁。我非常喜欢他们写的小诗,在这本笔记本上抄了很多。其中一首小诗名字叫作《柳》,1922年3月,应修人写的诗,全诗一共只有五行:

几来不见,

柳妹妹又换上新装了

——换得更清丽了!

可惜妹妹不像妈妈一样疼我,

妹妹,总不肯把换下的衣给我。

真的还记得当时抄录这首小诗的心情,是那样的兴奋。应修人用孩子的眼光看待春天刚刚回黄转绿的柳树,他把柳树清丽的枝条比作自己的小妹妹,是因为他想起了妈妈,想起妈妈的疼爱。他写得那么的委婉有致,将孩子的感情表达得那么的活泼俏皮,又那么的清新可爱。当时,也想,这么充满天真童心的诗人,怎么可以遭到屠杀呢?他才三十三岁呀,那么的年轻!心里真的是充满悲伤。

当然,抄录的这些文字,有些当时并没有看懂,或者是似懂非懂,或者是不懂装懂。不管怎么说,抄录下来这些文字,对于我就是一种磨炼,就像跳进了水里,不管会游泳还是不会游泳,起码扑腾了一遍,沾惹上一身水花,试探了一番水的深浅。一个孩子,就是这样在懵懵懂懂的不懂,似懂非懂中慢慢长大的。

笔记本上面的那一行行的钢笔字,尽管写得幼稚,一笔一画,却很认真呢。那上面有一个高一学生的学习和心情的密码。

谈读书笔记

回想起来,中学时代,尽管读了一些外国作家如契诃夫、屠格涅夫、赫尔岑、雨果、莫泊桑、欧·亨利、德莱赛、惠特曼等人的书,但是,更喜欢的还是中国作家的书。在中国作家中,从学校图书馆里几乎借遍了当时人民文学出版社出版的那一套五四作家的选集。当代作家中,相比较当时更出名的作家,比如当时60年代杨朔、刘白羽、秦牧的散文,李准、柳青、浩然的小说。

有意思的是,这些作家的书读后,我并没有怎么写读书笔记。我写过的读书笔记的几位作家,似乎并没有上述那些作家那么出名。

我做过这样几位作家的读书笔记——

写小说的是这样几位。

一位是儿童文学作家任大霖。我几乎买全了当时出版的他所有的书,包括《蟋蟀及其他》《山冈上的星》《小茶碗变成大脸盆》《我的朋友容容》,还有他的儿童诗集《我们院子里的朋友》。其中《打赌》和《渡口》两篇小说,尤其让我入迷,曾经全文抄录在我的日记本里,至今依然可以完整无缺地讲述这两个故事。

小哥俩吵架,哥哥一气之下离家出走,弟弟一直在渡口等哥哥回家,为看得远些,弟弟爬到一棵榆树上。傍晚的渡口很荒凉,等到半夜,弟弟睡着了。哥哥回来了,听见哥哥叫自己,弟弟一下子从一人多高的榆树上跳下来。吵架后的重逢,兄弟亲情才分外浓郁。任大霖说:“渡口有些悲怆。”这是我第一次见到“悲怆”这个词,很震撼。这是只有亲身经历亲情碰撞的人,才会感到的悲怆。

为和伙伴打赌,敢不敢到乱坟岗子摘一朵龙爪花,“我”去了,走在夜色漆黑的半路上怕了,从夜娇娇花丛中钻出一个小姑娘杏枝,手里拿着装有半瓶萤火虫的玻璃瓶,陪“我”夜闯乱坟岗子。打赌胜利了,伙伴讽刺“我”有人陪,不算本事,唱起“夫妻两家头,吃颗蚕豆头,碰碰额角头”,嘲笑“我”。于是,又打了一次赌:敢不敢打杏枝?为证明自己不是和杏枝好,“我”竟然打了杏枝。美和美的破坏后的怅然若失,让“我”总会想起杏枝的哭声。小说最后一节,多年过后,“我”回故乡,没有见到杏枝,见到了她的哥哥长水,说起童年打赌的事,她哥哥摇头说完全不记得了,“我想这不是真话,一定是长水怕难为情,不想谈它”。成人和童年的对比,完全是两幅画,成人是写实的工笔,童年是梦幻般的写意。

读过之后,我不仅做了读书笔记,还全文抄录了这两篇小说。当时想,为什么不写“我”回乡后见到了杏枝呢?又想,真的见到了,还有意思吗?我似乎体会到了一点儿文学的感觉。因为看到这两篇小说,后来从《收获》杂志上找到了他写的《童年时代的朋友》全部文章,便深深记住了任大霖这个名字。他是陪伴我整个青春期成长的一位作家。高一的时候,《儿童文学》创刊,我在上面读到他的新作《白石榴花》和《戏迷四太婆》,虽然和他的《打赌》和《渡口》相比,明显多了当时流行的阶级斗争的色彩,但我依然非常喜欢,特别是《白石榴花》,他对孩子心理的触摸,对良善人性的描摹,觉得还是高出一般儿童文学的作品的。

一位是萧平。我买过一本《三月雪》,1958年作家出版社出版,里面只有六篇短篇小说,其中最有名也让我最难忘的,是《三月雪》和《玉姑山下的故事》。半个多世纪过去了,居然还保存着当年读这本书时记的笔记,记录着《三月雪》第一节开头:“日记本里夹着一枝干枯了的、洁白的花。他轻轻拿起那枝花,凝视着,在他的眼前又浮现出那棵迎着早春飘散着浓郁的香气的三月雪,蓊郁的松树,松林里的烈士墓,三月雪下牺牲的刘云……”

《三月雪》和《玉姑山下的故事》,写的都是战争年代的故事。在20世纪50年代,与同时代书写战争的小说的写法不尽相同。萧平是把战争推向背景,把更多笔墨放在战争中的人性和人情之处。将战争的残酷,和人性中的微妙,有机地调和一起。浸透着战争的血痕,同时又盛开着浓郁花香的三月雪,可以说是萧平小说显著的意象,或者象征。可谓一半是火,一半是花。

两篇小说的主角,不是叱咤风云的大人或小英雄,都是小姑娘,清纯可爱,和庞大而血腥的战争,有意做着过于鲜明的对比。《三月雪》中,区委书记周浩很喜爱这个聪明伶俐的十一二岁的小姑娘,在离别前小娟孩子气地和他商量好,骗妈妈说要跟周浩一起走,走了几步,又跑回去告诉了妈妈真相,怕妈妈担心的那一段描写,让我感动,总是难忘。

《玉姑山下的故事》中的小姑娘小凤,比小娟大几岁,应该和当初读小说时的我年龄相仿。小凤与小说中的“我”发生的故事,特别是晚上的约会,“我”的渴盼,小凤没去后“我”到梨园找她时一路的心情和想象……那一番极其曲折又微妙难言的情感涟漪的泛起,将青春期男女孩子之间情窦初开的朦胧感情写得委婉有致。特别是放在战火硝烟的背景之中,这样的感情如鲜花一样开放,如春水一样流淌,却极易凋零和流逝,显得格外揪心揪肺。其异于当时流行的铁板铜钹而别具一格的阴柔风格,让我耳目一新。

小说结尾,小凤成了一名战士,骑着一匹红马从“我”身旁驰过,“我想叫住她,可是战马早已经驰过很远了。我呆呆地站在那里,望着那匹红马迎着西北风在山谷里奔驰着,最后消失在深深密林里”。让我想起任大霖《打赌》的结尾,一样没有和女主人公相见,给人留下那种怅然若失的味道,这就是那时候文学留给我的味道。

另一位是田涛。我从学校图书馆里,偶然借到他的短篇小说集《在外祖父家里》。全本书中都是一个叙述者小男孩以第一人称“我”的视角,叙述农村的往事,特别亲切。小说所有篇章都集中在河北平原一个叫“十里铺”的小小的村子。外祖父的梨树林、兴旺爹的瓜园、村里的甜水井,破庙改造的小学校,大人们擂油锤的油作坊和做棺材套的木场子,孩子们抽鸽子的柏树坟、捉鱼的苇塘壕沟和拾落风柴打孙军(一种游戏)的旷野……散漫的场景,像多幕剧的一个舞台,变幻着不同装置的场景,演绎着一组相同人物的悲欢离合。小说里出现的那些大妗子二妗子,和我母亲称呼老家里她的亲戚一模一样,让我感到更加亲切。

我抄录了好多精彩的段落,也写下好多的读书笔记。

他写每年七月十五给外祖母上坟,母亲都要嘱咐“我”在外祖母的坟头上哭,要不外祖父就不给梨吃。“我”就跟着大人哭。离开坟地,看见母亲的眼睛都哭红了,也不敢开口要梨吃了。这样微妙的心理,是独属于孩子的,觉得写得好玩,有趣,不是外祖母被地主逼死而怀有一腔愤恨痛哭的那种外在的描写。

他写馋嘴盼望着吃伏席,“我盼着树叶儿发黄,盼着树叶儿落,盼着那料峭的西北风快些吹来。好把这大地上的一切青色变黄,一切小虫子冻死,让那些小濠坑儿里地上的水结起带有花纹的冰片。到那时,兴旺就会坐着篷窿儿车把新娘子的花轿接过来,我们就可以伏八碟八碗的酒席了。兴旺把新娘子娶过门后,他也会带着新妗子陪我们往旷野里去拾落风柴的。想着兴旺的美事,自己仿佛都着急。”这样孩子气的描写,和当时我的心情那样相通。

他写老一辈人艰辛的日子,大舅父被外祖父赶出家门去谋生,外祖父复杂的心情描写:“大舅父走后,外祖父的性格更显得冷漠。妗子们不愿同他多谈话,他也不同家里的人谈什么。每天除了走进梨树林,一棵梨树一棵梨树地数着上面的梨儿,便坐在大柏树间的窝棚里吸旱烟。有时候,他叫我陪他一同坐在柏树杈间的窝棚上,伴着他的寂寞。”把一个将万千心事都埋在心底的孤苦老人的心情,写得那样含蓄不露,蕴藉有致。那些数不清的梨树上的梨儿,那些抽不完的旱烟,都是外祖父的心情,也是“我”对外祖父的感情。这样孩子般细若海葵的笔触和情如微风的笔调,也让大人的世界在心酸之中有了难得的温情。

田涛的这本小说集,和田涛同时代的作家刘真的《长长的流水》(这本书也是我在图书馆里偶然翻到的,先是那里面的插图吸引了我,忘记是谁画的了,但黑白线描画得真是好),都是以孩子视角与心理铺陈而融入我青春期的阅读中,记忆是那样深刻,温馨,清晰如昨。在我读书笔记中,曾经将他们二位做个比较,坦率地说,尽管我也喜欢刘真,但我更喜欢更平易的田涛。

写散文的作家中,我喜欢韩少华、李冠军、郭风。

三位是怎么碰到的?我已经忘记是什么样的机缘巧合了。可能都是在书店或图书馆里翻书时偶然的邂逅。那时候,文学刊物不多,出版的书不多,报刊上发表的文学作品也不多。记得第一次读到韩少华的《序曲》,是在周立波主编的一本60年代散文选的书中。在这本书的序言里,周立波特别分析了《序曲》,格外瞩目。我读后,感到所言不虚,非常喜欢。至今还清晰地记得,《序曲》里那个演出前对镜理妆心情紧张的舞蹈少女,和那位为少女描眉的慈爱的老院长;记得序曲响起,大幕拉开,少女以轻盈的舞步迈进了芬芳的月色中的情景,如梦如幻。可以说,是这篇《序曲》,让我迷上了散文,原来散文还可以这样写,觉得他和当时一些散文名家的写作姿态不大一样,他似乎更重视散文的意境,更仔细经营散文的叙事而多于那时常见的抒情和结尾的升华。他几乎都是用富于情感的细节和诗意的笔触,集中在一个特定的场景和情境,细腻而温馨地书写心中的生活、情感和人物。

我开始注意韩少华这个名字,收集他写的散文。《序曲》《花的随笔》《第一课》,都抄录在日记本里,每篇散文的题目,还特意用红笔写成美术字。

买到李冠军的散文集《迟归》,完全偶然。大概是先在《少年文艺》看过他的散文,便记住了这个名字,在书店里看到这本书,便买了下来。这是一本薄薄的小册子,吸引我的地方在于,集子中的散文全部写的是校园生活,里面所写的学生和我的年龄差不多大,老师和我熟悉的人影叠印重合。至今依然清晰地记得书中第一篇文章《迟归》的开头:“夜,林荫路睡了。”感觉是那样的美,格外迷人。一句普通的拟人句,在一个孩子的心里充满纯真的想象和感动。

一群下乡劳动的女学生回校已经是半夜时分,担心校门关上,无法进去回宿舍睡觉。谁想到校门开了,传达室的老大爷特意等候,出门却说:“睡不着,出来看看月亮!”女孩子们谢过后跑进校园,老大爷还站在那里,望着五月的夜空。文章最后一句写道:“这老人的心,当真喜欢这奶黄色的月亮?”尽管多少有些人为的痕迹,但老大爷发自内心对学生的那种良善感情,当时在我的心里漾起感动的涟漪。

已经过去了近六十年,一切恍若目前。那个五月的夜晚,那个奶黄色的月亮,那个传达室的老大爷,弥漫起一种美好的意境,总会在我的心中浮动。

忘记是高一还是高二,在东安市场的旧书店里,我买了一本郭风的《叶笛集》,只花了一角钱。这本散文诗集,收录的是郭风先生1957年冬天到1958年夏天写下的作品。

我很喜欢书中描写的红色的香蕉花、米黄色的荔枝花和月白色的橘子花,以及那“美丽的好像开花的土地”的老榕树,“腊月里蜜蜂还出来采蜜的”的故乡。那些花,和那种榕树,当时我都没有见过,郭风的描写,让我对那些花和树充满想象和向往。

我还曾经抄过、背过书里面那些散发着豆蔻香味一样的散文诗句:

雨点敲打着远处一大群一大群相互依偎的绵羊似的荔枝林,那林梢仿佛在冒着白色的烟雾。

云絮浮在空中,好像一只蓝酒杯中泛起的泡沫。太阳挂在空中,好像一朵发光的向日葵。

明媚得好像成熟麦穗的天空。

……

心想,只有拥有童心的人,才会有这样鱼鸟皆遂性,草木自吹香的心性,才会在笔下流淌出这样新颖而明朗的语言,才会如小孩子的心思一样充满奇思妙想,把荔枝林比作相互依偎的绵羊,把云絮比作蓝酒杯中的泡沫,把天空比作成熟的麦穗,把太阳比作一朵发光的向日葵。那样的透明、清澈,让我少年的心里充满花开一般的向往,遥远得犹如一个迷蒙的梦。

这几本书,都是薄薄的小册子。在一个孩子最初的阅读阶段,或许这样的小册子比大部头,因其内容亲近而亲切,篇章短小而精悍,更易于孩子接受和吸收,读后感想的笔记,也容易写,写得有针对性,不像大部头,如盲人摸象,一时摸不着头脑,不好下笔。

人生充满偶然,想起当初如果没有和任大霖、萧平、田涛,没有和韩少华、李冠军、郭风相逢;如果我读了他们的作品,只是读过之后就扔下了,没有做读书笔记;当然,我一样可以长大,度过整个中学时代,但我的中学时代该会是缺少了多么难忘的一段经历,没有看到多少动人而迷人的风景,也没有了我成长中的收获。这种收获,既帮助了我的写作,也帮助了我的成长。

读书最重要的方法

很多读者曾经问我读书有没有好的方法?

我说,读书最好的方法,就是细读,这也可以说是读书最重要的方法。当然,这是指那些你真正喜欢的而且真正有价值的书。

当你找到了这样的书之后,就应该把速度放慢,不要粗心或粗疏地去读,而是要一字一句仔细地读,去品味,去思索,去联想,去想象……

细读,是读书的一种本事,要从小加强文本细读的训练,才能让我们的这个本事不断加强。如今,我们这样细读训练的欲望不够充分,训练的方法也远远不够多而且行之有效。

细读的功夫,是阅读的基本功之一。我一直认为,读书的众多方法,因人而异,不必强求,但细读却是人人都要努力去做的,而且,注重从小锻炼。我一向不大赞成所谓“读书破万卷”的说法,对于一般读者,特别是对于孩子,这只是一个颇具诱惑力的口号,是难以也是没有必要完成的。对比读万卷书,对于孩子有实效的,不如认真细读几本书。俗话说得好:贪多嚼不烂。

细读,是读书之必须,是重点,是基础。细读,不是语文课堂上老师讲的分段,写段落大意,总结中心思想,也不仅指细致,读的次数多,而是要在这样的读书中能够有所发现,发现书中文字之间微妙的感应,文字背后潜在的秘密,文章传达的精神、思想的魅力所在。在这样的阅读中被感动,不仅感动于书中的内容,同时感动于书中文字作用于心的那些细微之处。张岱在《陶庵梦忆》中有句话:“着墨无声,墨沉烟起。”沉下来之后的烟起,才是重要的,是我们所感悟到,在心中袅袅升起的。没有这样的袅袅升起,读的东西便没有价值和意义,收获就小,甚至只是过眼烟云,一散而尽。

读书要细,这个“细”,说着容易,做起来很难。什么叫细?头发丝这样叫细?还是跟风一样看不见叫细?多读几遍就叫细吗?这么说,还是说不清读书要细的基本东西。不如举例说明。

已故的老作家汪曾祺先生的短篇小说《鉴赏家》,或许能够从阅读的细这方面给予我们一些启发。

小说讲述乡间一个名叫叶三的卖水果的水果贩子,跟城里一个叫季陶民的大画家交往的故事。这个大画家家里一年四季的时令水果,都是叶三给送,所以他和画家彼此非常熟悉。有一次叶三给画家送水果,看见画家正画着一幅画,画的是紫藤,开满一纸紫色的花。画家对叶三说我刚画完紫藤,你过来看看怎么样。叶三看了这幅国画,说:画得好。画家问:怎么个好法呢?

这就要说明什么叫细了。我们特别爱说的词是:紫藤开得真是漂亮,开得真是好看,开得真是栩栩如生,开得真是五彩缤纷,开得真是如此灿烂,但是,这不叫好,更不叫细,这叫形容词,或者叫作陈词滥调。我们在最初阅读的时候,恰恰容易注意这些漂亮词语的堆砌,认为用的词儿越多,形容得才能够越生动。恰恰错了。我们还不如这叶三呢。叶三只说了这样一句话,画家立刻点头称是,叶三说:您画的这幅紫藤里有风。画家一愣,说你怎么看得出来我这紫藤里有风呢?叶三跟画家说:您画的紫藤花是乱的。

这就叫细。紫藤一树花是乱的,风在穿花而过,花才会是乱的。读书的时候,要格外注意这样的细微之处,这是作者日常生活的积累。作者在平常的日子里注意观察、捕捉到这样的细微之处,才有可能写得这样的细。细,不是只靠灵感或者才华就可以写作出来的,而是日常生活在写作中自然的转换。而对于我们读者来说,在文本阅读中读得仔细,会帮助我们在生活中观察得仔细;同样,在生活中观察得仔细,也会帮助我们在阅读中读得仔细,同时,便也会帮助我们在写作时写得细。

我们再接着读汪曾祺先生的小说。又有一次,画家画了一幅画,是传统的题材,老鼠上灯台。画完了以后,赶上叶三又送水果来,画家说你看看我老鼠上灯台怎么样。叶三看完以后,说您画的这只耗子是小耗子。画家说奇怪了,你何以分出来,说说原因。叶三就说:您看您这耗子上灯台,它的尾巴绕在灯台上好几圈,说明它顽皮,老耗子哪有这个劲头儿,能够爬到灯台上就不错了,早没有劲头儿再去绕灯台了。

什么叫作细?这就叫细。你看见耗子,我也看见耗子,你看见灯台,我也看见灯台了,但是,人家看见了耗子的尾巴在灯台上绕了好几圈,我没有看见,这就有了粗细之分。

又有一次,画家画了一整幅泼墨的墨荷,这是画家最拿手的。他在墨荷旁又画了几个莲蓬。叶三又送水果过来,画家问他画得怎么样。画家也跟小孩一样,等着表扬呢,因为叶三是他的知音呀,但是,这次叶三没表扬,他对画家说:您呀,这次画错了。画家说:我画了一辈子墨荷,都是这么画的,还没有人说我错。你说我错,我错在哪儿?叶三说我们农村有一句谚语:红花莲子白花藕,您画的这个是白荷,白莲花,还结着莲子,这就不对了,应该是开红花才对呀。画家心下佩服,他想,叶三一年四季在田间地头与农作物打交道,人家的农业生活知识比自己来得真切!画家当即在画上抹了一笔胭脂红,白莲花变成红莲花。

细,还在于生活的积累。没有生活知识的积累,只凭漂亮的词语是写不好文章的。叶三告诉了画家,缺乏生活知识,即使画得再细致入微,却可能是错误的,是南辕北辙的。知识是文章写作时的底气和依托。“操千曲而后晓声,观千剑而后识器”,说的就是这个道理。文字表面的细的背后,是知识的积累。这种知识,靠书本的学习,也靠生活的实践。

叶三的故事,让我们明白了什么叫细,细从何得来这样两个问题。阅读,不仅是单纯的文字解读,更是对文字背后意思与意义的解读。这个意思与意义,呈现在文字上面,却来源于生活里面。叶三对于生活的仔细观察和思量,让他能一眼看出画家的画作中的细节问题。如果我们能在生活中锻炼出自己敏锐而细致的眼光,那么我们肯定能够在阅读中体会到作家笔下文字的微妙之处,也能寻找出作家的精微之笔来自何处。同样,我们在读书中体会到这样细微的妙处,我们对生活便也会捕捉到细微而有趣的收获。

细读,锻炼我们的眼睛,让我们的眼睛能够看到文字背后的细微之处;也锻炼我们的心,让我们的心在日常生活之中能够细腻而温柔。

细读的锻炼,对于孩子,先从读短文开始,是最好的选择。这倒不仅因为短文短小精悍,适合孩子读。更重要的是,优秀的短文,蕴含更多的艺术之道,更值得品味。冰心先生对短文情有独钟,她说她是文章“护短的人”。我也是这样一个“护短的人”。希望孩子们也能成为这样文章的“护短的人”,一定会有不一般的阅读体验和收获。

孙犁先生的《相片》是一则千字短文,如果粗看,它只是一篇写抗战之后,“我”下乡替抗属给还在前方打仗的亲人写家信的事情。但是,如果细读,我们会发现,写信这件原本平常的事情,在这里却很丰富,包含着这些抗属非常复杂的感情。因为是战争期间,这些妇女已经多年未和在前线杀敌的丈夫见面了,她们既想念丈夫,又希望丈夫在前方杀敌胜利,自己以后能过上好日子。这种复杂的心情,如何在写信中表现出来,是我们需要在细读中寻找并品味出来。

在这则短文中,孙犁先生删繁就简,写了一位妇女要寄给丈夫一张自己的相片。他看到这是张日本鬼子占领村子时逼迫人们做良民证上照的相片,便对这位妇女说:干嘛不换张相片寄去?接下来,我们要仔细读的是下面这一段的描写:

“就给他寄这个去!”她郑重地说,“叫他看一看,有敌人在,我们在家里受的什么苦楚,是什么容影!你看这里!”

她过来指着相片角上的一点白光:“这是敌人的刺刀,我们哆里哆嗦在那里照相,他们站在后面拿着枪刺逼着哩。”

“叫他看看这个!”她退回去,又抬高声音说:“叫他坚决勇敢地打仗,保护着老百姓……”

这位妇女有意要把自己良民证上的相片寄给自己的丈夫,其深意正在这里。这位妇女寄这样一张特殊相片的举动,让孙犁先生敏锐地捕捉到了,写进文章里,成为文章最能打动人的最关键的细节。如果没有这个关键的细节,我们只能写成这位妇女写信要丈夫在前方勇敢杀敌,好替我们报仇!这样的写法,一定就空洞。可以看出,这样的关键细节,对于写作是多么的重要,是需要我们敏锐去捕捉的。

此外,我们还要仔细读,想一想,如果仅仅写到了良民证上的照片,没有“相片角上的一点白光”,还会打动我们吗?我觉得,要欠缺好多了。“相片角上的一点白光”,是从哪里来的呢?显然,是照相时日本鬼子枪上刺刀的闪动。这位妇女没有说,孙犁先生没有写,但我们一定能够想象得出来。

“相片角上的一点白光”,这样的一笔,便是对这张相片具体的描写。具体,有时并不需要长篇累牍,只需要这样关键的一笔。这一笔,至关重要。我们的老师常批评我们的作文写得不够具体,就是在这样需要具体描写的地方,我们忽略了,只记得写寄照片,而少了“相片角上的一点白光”,便是读得还不够细,自然,读后的收获就降低了,我们自己去写的时候,也就不容易写到了。

再举一篇贾平凹的《吃面》,也很短,不足千字,一共只有五个自然段。我们来细读,分析一下,他是怎么来写这五段的——

第一自然段,写盐汤面是陕西耀县 的特产,先介绍它的做法:“以盐为重,用十几种大料熬成调合汤,不下菜,不用醋,辣子放汪,再漂几片豆腐,吃起来特别有味。”再介绍面馆,不装修,门口只是支着案板和大锅,掌柜的不吆喝,吃客也不说话,一人端着一个大海碗,蹲在街面上吃,吃毕才说一句:“滋润!”

需要细读的是,别看一个自然段,短,介绍的两项内容都是概述,却很生动。为什么生动?就是我们要仔细读后好好想一想的地方。要仔细看他介绍盐汤面时,用的几个动词,菜前是“下”,醋前是“用”,辣子后是“放汪”,豆腐前是“漂”,无一字重复,无一字不是常见的俗字,却把各自的特点都写出来了。

再看他写面馆的掌柜的、吃客各自的动作,一个“不吆喝”,一个“不说话”,突然说一句“滋润”,可以读出中国白描的特色和魅力,写的都是面的好吃,但他没有写一个“好吃”的词。

第二自然段,“我”十多年前吃过盐汤面,当时“我”在县城北水库写作,朋友请吃饭,下来吃过一次,吃上了瘾。便常下来吃,一次吃两碗,吃出浑身的汗。有一次,“往返走回半坡,肚子又饿了,再去县城吃,一天里吃了两次。”从一次两碗,到一天两次,都是写盐汤面不同寻常的好吃,前者是好吃的一般化,后者是好吃的加强版。细读,会发现,生动的描写,如同花香不必多一样,也不必多,从生活中捕捉到最精彩的那么一点,就可以了。

第三自然段,后来回到西安后,到大饭店吃饭,总是感觉没有吃好,吃饭时也总不再出汗,便又想起了盐汤面。这是过渡,过渡的自然,又干净利落。

第四自然段,今年夏天,“我”对一位有车的朋友说,到耀县去吃盐汤面,两个小时开车到了耀县,当年的面馆还在,“依旧没有装修,门口支着的案板和环锅。”想吃两碗,一碗就饱了,但出了一头的汗。朋友笑我命贱,为吃一碗面,跑这么远的路,光过路费就花了五十元。“我”说:“有这种贱的吗?开着车,跑几小时,花五十元过路费,十几元油费,就要吃一碗面啊!”

在这里,朋友和“我”问话和反问式的对话,再次强调的,还是面的不同寻常。而再次强调到这里吃面才又出了汗,是为了和前一自然段在西安大饭店吃饭不出汗的对比。细微之处的照应,是细读这类短文时,尤其要注意的。因为文章短,尤其要细读,才能不放过一丝一毫的蛛丝马迹,才能读出文章的味道,学习到写作的门道。

最后一个自然段,就一句话:“那面很便宜,一元钱一碗,现在涨价了,一碗是一元五角钱。”

为什么不再写面的好吃,而要写面的涨价?这一点,是要在细读中思考的。当然,我们可以说这里表达了作者无限的感慨,但我们还需要细究一下,是什么样的感慨呢?时光?距离?思乡?或一种“棋罢不知人换世,酒阑无奈客思家”的感喟?

短中读细,是孩子读书的一种最简便也最有效的方法。我谓之为阅读中的短跑,百米冲刺中,既有马蹄生风的快感,又有立竿见影的收获。需要注意的是,这样的短文选择,尤其重要,一定要选择精彩的。此外,一定要反复多读几遍,才能体会到细读这样的快感和乐趣。

细读,主要的是要读出书中所写的细节。细读和细节,注重的都是一个“细”字,两者相符相合,方才真的读出味道,获得收益。

我们来看看日本作家芥川龙之介的《橘子》,和印度作家泰戈尔的《喀布尔人》。两篇小说都不长,写的都是有关小姑娘的故事。而且,都是侧面以旁观者的视角来讲述关于小姑娘的故事。

《橘子》,是芥川龙之介的名篇,曾经被选入几代日本的小学语文课本。它是以作者“我”的视角来讲述故事。“我”和这个十三四岁脏兮兮的乡下小姑娘,在横须贺上了同一列火车。起初,小姑娘坐在“我”对面,火车刚开不久,小姑娘坐到“我”的身边来了,让“我”有些不快。然后,小姑娘又开始使劲要打开车窗,车窗终于被她打开了,煤烟也滚滚涌进来,“我”更加不快。就在这时候,前面出现了岔路口,城郊低矮寒碜的贫民区的房子出现了,在岔路口的栏杆前,站着三个身穿破烂衣裳的男孩子,他们挥着手向着火车拼命喊着什么,就看见这个小姑娘向车窗外探出半截身子,伸出生了冻疮的手,把五六个橘子向三个男孩子扔去。原来那是她的三个弟弟,来为去别处当佣人的姐姐送行。

故事就是这样的简单。作者“我”却在书中这样感叹:“苍茫的暮色笼罩的镇郊的岔道,像小鸟般叫着的三个孩子,以及朝他们身上丢下来的橘子那鲜艳的颜色——这一切的一切,转瞬间就从车窗外掠过去了。但这情景却深深地铭刻在我的心中,使我几乎透不过气来。”为什么这样简单的事情,简单的一幕,让作者“我”这样铭刻在心,并这样激动不已?

我们自己读过之后,是否也能够感动?如果我们感动了,是为什么而感动?显然,我们和作者一样,也是为三个弟弟和姐姐之间的感情而感动。穷人的孩子早当家,才十三四岁的小姑娘就要离开家去给人当佣人,是为了三个幼小的弟弟。弟弟舍不得姐姐走,和姐姐相约好,到岔路口等姐姐坐的火车过来时,为姐姐送行。姐姐等待着这次与弟弟的别离,把准备好的金色橘子抛给弟弟。贫苦人家的姐弟情深,定格在火车风驰电掣掠过的那一刹那。这样一刹那的感情波澜,小说里都没有写,但我们完全可以体味得出来,比写出来还要让我们感动,让我们为弟弟们的依依不舍,为小姐姐的懂事和对弟弟的爱而感动。

没错,如果没有橘子,只是说弟弟们的依依不舍,只是说小姐姐的懂事和对弟弟的爱,说得再多,能够让我们感动吗?那些这些没有写出来的东西,即留白,像国画中的留白,留给文章想象的空间。

同样,如果有橘子,但姐姐在离开家的时候,就已经把橘子送给弟弟们了,而不是在火车掠过的那一刹那抛给弟弟的,还能够让我们感动吗?所有这些没有这样写的地方,叫作节点,文章有力度,就必须有这样浓缩在最有力的一点上的地方。

这一点,就是橘子,有了橘子这样特殊的出场,小说前面所写的开始坐在“我”的对面,开车不久坐在“我”的身边,拼命使劲打开车窗……这一系列曾经令“我”不解的行动,便都有了用处。这些铺垫,就像运动员在投掷标枪前的助跑,为的是推动最后从车窗抛出橘子的有力一抛。

总的说来,选择好抛出橘子的时间,是这篇小说的关键,也就是这篇小说的核儿;而前面的铺垫也是重要的,为的是最后橘子的出场亮相更有力,更漂亮,更具有期待感;橘子抛出的瞬间,这位姐姐对弟弟的感情仿佛一下升华。

泰戈尔的小说《喀布尔人》,也是泰戈尔的名篇。它写的也是关于小姑娘的故事,是一个父亲对自己女儿的感情。同《橘子》一样,也是通过作者“我”作为这个故事的叙述者。当“我”的女儿敏妮还是一个小姑娘的时候,这一对父女就认识了常到他们家前卖货的货郎,货郎来自喀布尔的乡下,到加尔各答走街串巷卖一些零食和小玩意儿。几年过去了,“我”的女儿出嫁的那天的早晨,货郎——那个喀布尔人刚刚出狱不久,突然出现在“我”家的门前,他带来一些葡萄干和杏仁小礼物,想要见见“我”的女儿。“我”觉得不吉利,心中不安,告诉他家里正在办喜事,让他过几天再来。他很失望,把带来的礼物放下,让“我”转交给敏妮。“我”要给他钱,他忙说千万不要给他钱,他不是为了钱,他家里也有和“我”女儿一样大的女儿,他没法回家,只是特别想见见“我”的女儿。说着,他从长袍的里面掏出一张揉皱的又小又脏的纸,小心地打开纸,上面印着一个墨迹模糊的小手印。他每年到加尔各答街头卖货的时候,他自己的小女儿这个小小的手印,总带在身上,也印在他的心上。而如今,他已经八年没有见到自己的女儿了。

小说写到这里的时候,泰戈尔有这样一段描写:“眼泪涌到我的眼眶里……在那遥远的山舍里他的女儿,使我想起了我的小敏妮。我立刻把敏妮从内室里叫出来,别人多方劝阻,我都不肯听。敏妮出来了,她穿着结婚的红绸衣服……”

显然,这是作者“我”的感动。同《橘子》里的“我”一样的感动,只是《橘子》里是看到姐姐从车窗抛出橘子,这里是看到了这张印着女儿小手印的纸。同“橘子”的出场方式和时间不同的是,这张纸出现在父亲离开女儿的八年之后,同时又是在敏妮出嫁的日子里。阔别的时间和距离,令人那样怅惘和无奈,别人家的女儿穿着新婚的红绸衣服,自己的女儿现在怎样呢?泰戈尔没有写,用的同样是留白。这样的对比,更让父亲的这种怅惘和无奈沉入谷底。如果选择的不是这样一个特殊的时刻,只是一个平常的日子里亮相这个小手印,一个父亲对女儿的思念之情,还能够这样特殊和深刻的吗?

我们看到了,橘子和小手印,都是小说中的细节。这样的细节,都是人物情感的寄托和象征。它们出现的节点,是作者有意为之的。小说中人物的感情就随着这些重要的细节出现而产生激荡的。而且,我们还要注意,这样的细节的运用,是有讲究的,并不是随便就让它们出场,而是出现在小说重要的节点而发生波动。橘子和小手印,这两个细节,恰恰都用在恰到好处的节骨眼上,才会让我们如此感动和难忘。

我们还需要细读的是,同样是橘子和小手印细节的出场,两位作家处理的方法却不尽相同。《橘子》里橘子出场前,是有铺垫的,但在《喀布尔人》里,没有铺垫,只是在小说的结尾处,一下子就让印着女儿小手印的那张纸出场了,有些突兀,但这种意想不到的突兀,令我们感动。如果说《橘子》里橘子出场前的铺垫如同投掷标枪前的助跑;那么《喀布尔人》里小手印的突兀出现恰如撒手锏蓦然出手,立刻一剑封喉。两种不同的方法,起到殊途同归的作用,震撼读者的心灵。

这样两种不同的写作方法,在我们的细读中,不仅会让我们感动,也会让我们提纲挈领掌握文章的命脉之处,在阅读中获得不同的乐趣。

让我们好好细读吧!其乐无穷!

读书是一种修合

牛津大学教授约翰·凯里,在他的《读书至乐》一书中这样说过:“读书的特别之处在于——书籍这种媒介与电影、电视媒介相比,具有不完美的缺陷。电影与电视所传递的图像几乎是完美的,看起来和它要表现的东西没有什么两样。印刷文字则不然,它们只是纸上的黑色标记,必须经过熟练读者的破译才能具有相应的意义。”

我赞同他的说法。电影和电视时代乃至网络时代的到来,使得农业时代传统的纸面阅读受到了强烈的冲击,约翰·凯里教授强调的“必须经过熟练读者的破译才能具有相应的意义”,对于今天我们读书而言,格外具有现实的意义。他其实就是告诉我们,如今的读书已经成为一种能力,只有具备了这种能力,才能读出书本中相应的意义,当然还会从中感受到乐趣。这种乐趣和意义,更注重心灵与精神的层面。

只是,我们现在常常容易忽略心灵与精神,而是更加重视挣钱、获取财富或升迁的能力。阅读的能力,越来越被我们忽略,或者仅仅沦为一种应付考试的实用的能力。和前人相比,我们读书的能力已经大幅度地退步,起码和我们对财富能力的渴望与热度相比,不成比例。

但传统的纸面阅读,毕竟有着自己所不可取代的独特魅力。它古典式的宁静,和在白纸黑字之间弥散着的想象力和慰藉感,是任何其他阅读方式不可比拟的,从而成为现代生活选择的一种美好的方式。它起码让我们的情感和心绪以及心灵,有了一个与之呼应而充满着悠扬回声的空间。好书总能给予我们一个与现实相对比和对应的空间。好书总能够让我们仰起头,不再只注意自己鼻尖底下那一点点,而重新看一看头顶浩瀚的天空,太阳还在明朗朗地照耀着,只不过太阳和风雨雷电同在。不要只看见了风雨雷电就以为太阳不存在了。

我国是一个拥有热爱读书的传统的国家,读书应该成为我们民族不可或缺的内容之一,成为这个社会的良心,成为我们所有人感情、思想和精神的一种滋养。

读书确实是需要能力的,这样的能力,谁都需要学习,需要锻炼和培养。而这样的学习、锻炼和培养,首先需要跳出实用主义的泥沼,需要从孩子开始,从青春开始才行。因为读书和种庄稼一样,也是有季节性的,过了这村就没有这店。青春时读书,是最好的季节,最容易感受和吸收,最有利于孩子的自身心灵与精神的丰富和成长。回忆青春时节的读书经历和那些读过的书,便会想,如果漫长的岁月里我没有读过这些书,会是什么样的状况?也许,日子照样地过,依然活到了今天,但总觉得会缺少点什么。什么呢?我又说不清了,因为与看得见摸得着的过于实际的相比,它看不见摸不着,又不会那么实际实惠实用。细想一下,大概缺少的应该是阅读带给我的那种美感、善感和敏感,以及无穷的快感和乐趣吧?会让我的心粗糙而变成一块千疮百孔的搓脚石了吧?会让我的精神贫瘠而变成荒原一样荒芜了吧?

有这样两句古语我很喜欢,也常以此告诫自己。

一句是放翁的诗:“晨炊躬稼米,夜读世藏书。”它能让我想起我们先人的读书情景,那时读书只是一种朴素的生存方式,一边煮自己躬身稼穑的米粥一边读书,而不是现在伴一杯咖啡的时髦或点缀。

另一句是北京明永乐年间开业的老药铺万全堂中的一副抱柱联:“修合无人见,存心有天知。”说的虽是医德,其实也可做读书的座右铭,读书也是一种修合,不是给别人看的,也不是为别人读的,更不是为功名利禄看的。读书人的德行,心知书知,天知地知。

读书改变人生质疑

如今,关于读书,有一句很流行的口号,叫作“读书改变人生”。我对这个口号很有些怀疑,一直以为和过去我们曾经批判过的“书中自有千钟粟,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其价值观颇有些相似,或者说是异曲同工。只不过,读书所要改变的人生目标有了变化——其实,变化也不大,如今讲究的娇妻、豪车、大房子,仔细对比一下,除了豪车取代了千钟粟,黄金屋和颜如玉,却是“山形依旧枕寒流”;而且,与古人以读书博取功名一样向上爬地对权势的渴望,“美人首饰王侯印”,同样彰显心里潜藏的欲望,没有本质上的变化和区别。

因此,我一直以为,如果作为读书的口号,提“读书改变人生”,不如“读书丰富人生”更好些,因为前者有着明显的实用主义色彩,将读书作为人生进阶的阶梯,乃至敲门砖,将本来应该更多滋润并作用于心灵与精神的书籍,变成了改变人生的工具;把本来学科种类丰富多彩的书籍,变成了热衷扎堆于各种考级或“how to...”类或《厚黑学》,毫不遮掩地沾惹上功利和欲望的阴影,还以为是鲜花绽放的花影斑驳,芬芳四溢。

近读《聊斋》,读到其中一篇《书痴》,更坚定了我对“读书改变人生”的质疑。

《书痴》讲的是这样一则故事:一个叫郎玉柱的书生,信奉“书中自有千钟粟,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这样的古训。书中自有千钟粟——他掉进古人藏粮食的地窖,却已经变成泥坑,粮食全都腐烂了。书中自有黄金屋——他取书看时,看到书中夹着一片剪纸小金屋,却是镀金的。书中自有颜如玉——这一次取《汉书》第八卷读时,见书中夹一绢纱剪成的美人,还真的就变成了鲜活的大美人,名叫颜如玉。如此,读书的三项指标,前两项没有完成,最后一项毕竟得以实现,读书真的能够多少改变人生,郎玉柱自是欢喜不已。而且,美人和他成家,还为他生了孩子,只是美人要求他必须把书全部扔掉,不再读书。郎玉柱对美人说:“书是你的家,我的命,怎么能扔呢?”美人对他说:“你的命数到了!”果然,美人一语成谶,一个姓史的县太爷欲掠其美人,杀上门来,遍查书中,却没有找到美人,一气之下,将郎玉柱家的书全部烧光。

《书痴》最精彩的是这一部分。下面的故事,则是因果报应,郎玉柱依然坚持读书,最后考取功名,中了进士,当了巡按,法办了贪官史县令,并将其妻妾据为己有——也还是读书改变人生,千钟粟、黄金屋、颜如玉,样样进账,落进旧窠臼。

如果删去这后面一节,前面所写则可以是对今日的一则醒世恒言,尽管最后结局有些极端,但对于欲望与实用主义过于张扬的所谓“读书改变人生”,则真的是有些反讽之意,其与现今相关联的现代性,与《聊斋》中其他鬼魅花狐的故事,不尽相同。这位藏在《汉书》第八卷中的绢纱美人颜如玉,即使没有告诉我们读书的一些真谛,起码告诉我们,千钟粟、黄金屋、颜如玉,当然可以从书中得到,但如果读书的目的只是如此,便是得到了也可以悉数失去,不那么结实可靠。

想一想,如今,我们虽然不再说什么“书中自有千钟粟,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了,但是,我们的心底里,其实还是相信的,还是渴望的。“读书改变人生”的口号,如今很是响亮。你不觉得这两者之间似曾相识吗?其中功利与实用的暗通款曲,不是很有点儿借尸还魂的味道吗?或者说是城头更换大王旗,招展一面新旗帜,召唤新一代的郎玉柱们前赴后继?自然,绢纱美人颜如玉那样的警告,便显得过于武断,过于危言耸听,不会那么中听,更不会入耳入心了。

不可否认,读书,自古以来都不会那么纯粹,读书包含着功利与欲望的因素,无可厚非;读书之中的实用主义,在越发现代化的现实生活与时代中,有着合理的成分,而且,会越发显得重要,所谓学以致用,而不是将读书变成空中楼阁,成为一种虚拟的想象存在,就像博尔赫斯所幻想的图书馆是天堂的模样一样。只要不把读书功利与欲望色彩涂抹得过于张扬而凸显就好,不要让我们真的成为《聊斋》里的这位郎玉柱,读书之后完满收获了千钟粟、黄金屋、颜如玉,三箭齐发,箭箭中的,立刻升迁为巡按,将史县令打翻在地,从学霸一跃成为物质、权力与美色的三重霸主。

我们可以说读书有助于改变人生,但我们还要说读书更可以丰富人生。改变人生,只是让我们的生活富有;丰富人生,则可以让我们的心灵半径延长,让我们的精神天空轩豁,让我们的视野开阔,走出水泥建筑遮挡住的天际线,看到遥远的地平线,能够如布罗茨基说的那样,看到“这样的地平线,象征着无穷的象形文字”。

读书破万卷质疑

现在,我越发对“行万里路,读万卷书”和“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这样的说法感到怀疑。行万里路,一个人是可以做到的,红军在那样艰苦的环境下,都可以长征两万五千里,现在交通状况完全现代化,更是不在话下。读万卷书,对于我们普通人,恐怕要打一个问号了。作为读书的一种口号,这样的说法自然是不错的,但人这一辈子真的有必要去读万卷书吗?

少年时家穷,没有几本书。第一次见到那样多的书,而且是藏在有玻璃门的书柜里,是我到一个同学家里看到的,他父亲是当时《北京日报》的总编辑周游。那时,我真的很羡慕。渴望万卷书,坐拥书城,是少年的梦想。其实,也是那时的虚荣。

这种读书的虚荣,一直延续很久。

记得从北大荒插队回北京当老师,是四十六年前,1974年的春天,第一个月的工资,我买了一个书架,花了二十二元,那时我的工资四十二元半。这是我的第一个书架,从那时起,我便开始渴望有书将书架塞满。

十年之后,1984年,我从平房搬入楼房,买了四个书柜。那时,所有家具都不好买,每一种家具都要工业券。说起工业券,现在的年轻人会很陌生,那是上一个时代计划经济的产物,要买日常家用大一点的物品都需要工业券,越大的物品,需要的工业券数额越多。比如,买当时结婚用的“三大件”——缝纫机、自行车、大衣柜,没有一定数额的工业券是不行的。我想买书柜,但我没有那么多的工业券。一个拉平板车为顾客送货上门的壮汉,看见我在书柜前“转腰子”,走上前来和我打招呼,问我是不是想买书柜。我说是,就是没有工业券。他把我拉到门外,对我说他有办法,但每个书柜需要加十元钱。那时候,每个书柜只要六十元。我的工资从每月四十二元半涨到四十七元,但四个书柜加上加价一共将近三百元,不是个小数目。求书柜心切,我咬咬牙答应了他的加价。过了两天,他真的把四个崭新的书柜送到了我家。

有了四个新书柜,让书把书柜塞满,成了那一阵子的活儿。读书破万卷,对我依然诱惑力颇大。仔细想想,塞满四个书柜里的那些新买来的书,至今很多本都是从来没有读过的。读书的虚荣,藏在买书之中,藏在我家的四个书柜之中。

如今,几次搬家,当年买的四个书柜早被淘汰,现在有了十个书柜,买的书,藏的书,与日俱增,显得很有学问,仿佛读了那么多的书,颇像老财主藏粮藏宝一样,心里很满足。读书万卷,依然膨胀着读书的虚荣。

大概是年龄的增长,对于读书的理解,和年轻时不大一样了吧?再加上家里的书越发的多,不胜其累,便越发对读书万卷产生了怀疑。我不是藏书家,只是一个普通的作者兼读者,买来的书,是为了看的,不是为了藏的。清理旧书便迫在眉睫,发现不少书其实真的没用,既没有收藏价值,也没有阅读价值,有些根本连翻都没翻过,只是平添了日子落上的灰尘。想起曾经看过的田汉话剧《丽人行》,有这样的一个细节,丽人和一商人同居,开始时,家中的书架上,商人投其所好,摆满琳琅满目的书籍,但到了后来书架上摆满的都是丽人形形色色的高跟鞋了。心里不禁嘲笑自己,和那丽人何其相似,不少书不过也是充当了摆设而已。买书不读,书便没有什么价值。于是开始下决心,一次次处理掉那些无用的书或自己根本不看的书,然后毫不留情地把它们扔掉,连送人都不值得。

我相信很多人会和我一样,买书和藏书的过程,就是不断扔书的过程。买书、藏书和扔书并存,是一枚三棱镜,折射出的是我们自己对于书认知的影子。

现在,我越发相信,读书万卷,只是听起来一个很好听的词汇,一个颇具诱惑力的美梦,一个读书日动人的口号。我仔细清点一下,自己应该算是个读书人吧,但自己读过万卷书吗?没有。那么,为什么要相信这样虚荣的读书诱惑?为什么还要让别人也相信这样虚荣的读书口号呢?

书买来是给自己看的,不是给别人看的,正经的读书人(刨去藏书家),应该是书越看越少,越看越薄才是,再多的书中,能让你想翻第二遍的,就如同能让你想见第二遍的好女人一样少。想明白了这一点,贴满家中几面墙的十个书柜里,填鸭一般塞满的那些书,有枣一棍子没枣一棒子买来的那些书,不是你的六宫粉黛,不是你的列阵将士,不是你的秘籍珍宝,甚至连你取暖烧火用的柴火垛和如厕的擦屁股纸都不是,是真真用不了那么多的,需要毫不留情地扔掉。在扔书的过程中,我这样劝解自己,没有什么舍不得的,你不是在丢弃多年的老友和发小儿,也不是抛下结发的老妻或新欢,你只是摈弃那些虚张声势的无用之别名,和以为“书中自有颜如玉”“书中自有黄金屋”的虚妄和虚荣,以及名利之间以文字涂饰的文绉绉的欲望。

我不知道别人如何,对于我,这些年扔掉的书,比书架上现存的书肯定要多。尽管这样,那些书依然占有我家整整十个书柜。下定决心,坚决扔掉那些可有可无的书,是为拥挤的家瘦身,为自己的读书正本清源。因为只有扔掉书之后,方才能够水落石出一般彰显出读书的价值和意义。一次次淘汰之后,剩下的那些书,才是与我不离不弃的,显示出它们对于我的作用是其他书无可取代的;我与它们形影不离,说明了我对它们的感情是长期日子中相互依存和彼此镜鉴的结果。这样的书,便如同由日子磨出的足下老茧,不是装点在面孔上的美人痣,为的不是好看,而是走路时有用。

真的,不要再相信“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行万里路,读万卷书”一类诱惑我们的诗句和口号。与其做那读万卷书的虚荣乃至虚妄之梦,不如认真地、反复地读少一些甚至只是几本值得你读的好书。罗曼·罗兰说,人这一辈子,真正的朋友,其实就那么几个。也可以说,人这一辈子,真正影响你并对你有帮助的书,一定不是那么虚荣和虚妄的万卷,而只要那很少的几本,就足够了。 mjY4fkw0IEOx14sG6Y+WZ9mJDL8sfgivoLN/CsnGOBguCoY8B28HGLOcms4dejv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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