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仁辅既与齐四相处十稔,携家入川设肆,始知齐四为川中大侠,以治童子功平生未尝近女色,故无家人,孑然一身,营运所得,辄以助贫乏。
朱仁辅入川之年,齐四已六十岁,犹欲奔走江湖,仁辅尼之,遂居仁辅家。仁辅事奉唯谨,不敢略忤其意。齐四性好施舍,日出必携数十金,倾囊而后返,身抱绝世之技,未尝以技显于人。
一日与仁辅共坐肆中,有伟丈夫昂然而入,出典券一纸,钱数百,店友对券捧锡盒出,其人注视良久曰:“吾昨日所典非此盒,奈何易吾原物?”店友愕然曰:“无之。”其人以掌按盒成饼,牢握之,锡为液,自指缝溢出。店友大惊,其人曰:“吾所典为锡盒,此面为之耳。典肆惯欺压异乡人,即此可见一班。”
言已,举臂推庭柱,庭柱大合抱,斩然中折,屋瓦都震。
仁辅大怒,欲出拳之,齐四曰:“不可,是欲窥吾技者也,吾将有以晓之。”乃从容出揖其人曰:“吾齐四也,足下何遽盛怒如此,不亦太自劳乎?”其人亦揖曰:“仆诚莽夫,但摧柱奈何?”齐四曰:“易耳!”即当命匠完成之。因逊其人入,叩其姓氏,为吴大吉,广平人也。齐四曰:“足下之力,可谓至矣!
但物毁之易,而成之难,何必毁物以见力?吾言非为人惜物,乃为足下惜福也。吾年过六十,复何心向人诩力,然不能不以锡盒还足下。”言时拾锡盒屑团之,须臾成一盒,厚薄如一,表里略无指痕。
大吉骇其技之神,复服其工之巧,大喜,请与订交。仁辅留之于家,言技终逊齐四,仁辅则不逮之也。
居数月,一夕,邻人不戒于火,且及典肆,齐四惊觉,忽失大吉所在。趋出,见大吉方以絮被瓦屋,上下取水濡之,仁辅相助吸水于旁。齐四见大吉挟水上下,捷如轻燕,忽技痒,以石瓮吸水,双手抱持之,奋登屋瓦。瓦脆薄,不胜,颓然倾覆,遂折一臂。
仁辅惊救,齐四已起,叹曰:“好胜一念,吾把持数十年,自谓能免,不意竟以此念贼吾肢体,吾死有余愧矣!”是夕之火,环典肆皆毁,唯典肆以大吉之故,仅焚其一角。
齐四折臂后,终日吁嗟,不自聊,未匝月而卒。齐四死,受其惠而哀悼之者八百余家。大吉助仁辅营葬讫,辞归广平。仁辅感其义,赠数千金,不受,乃为制衣而纳珠于里。
大吉行数月,复至,以珠还仁辅,痛哭于齐四之墓而去。噫,亦义人矣!
余尝言知技贵知道,不知道与猛兽何异?余每见抱高艺享大名者,其接人必恂恂然若不及。非必不获己,必不以技示人。世俗谓为虑人窥窃之者误也!拳师独到之手法,必其平生用力者,宁窥窃之所能得?所为秘传者,特其理之少精者也。庸俗拳师,聪悟不及数年,面壁才得一解,便自以为神会,沾沾自喜,秘不示人。其实此一解亦附丽此手,手用力较多者,其功效止于此手之奇正变化,无能融会贯通之者。余言非武断,能融会贯通,天下之拳,尽此一理,更何所得,理而秘之哉!
癸丑年,余过湘潭掌教师曾勤圃于长沙,是时余创办国技学会,方订期开幕,曾忽以事将他往,辞余曰:“吾适有故,须自经营,勾当讫,犹及见先生开幕也。至时吾当以妙手示先生。”余笑曰:“先生之技皆妙,复何妙也?”曾曰:“吾有手能跌人于不觉。”余曰:“受跌者何如人也?”曾曰:“知技者也。”
余曰:“能跌知技至何等者也?”曾曰:“普通拳师皆能跌之。”余曰:“先生何手不足以跌普通拳师,而必以此妙手?”曾曰:“他手不能跌者,唯此手能跌之。”余曰:“有非此手不能跌之拳师乎?此手能跌尽天下之拳师乎?”曾无以答。
余曰:“先生曷言此手,何手也?尚劲者耶,尚快者耶?”曾曰:“皆非也。”余曰:“不尚劲,不尚快,是则邪法也?”曾曰:“亦非邪法,所以谓之妙手。”余大笑曰:“吾敢必其无此妙手,曷为见欺?”曾坚谓不然。
曾之徒至者数人,亦哗然袒其师,余至不能耐,乃曰:“吾等争技,何必以口,请以身试先生妙手。”因推案而起。曾色挠,怏怏遂行。
曾年五十余,治技垂四十年,徒以数百计,湘潭人鲜不知其名者,而见地若此,为可哂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