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宋经济领域的第二个显著变化,是粮食亩产有了很大提升。
关于粮食亩产,宋代史料留下了不少数据。如范仲淹告诉宋仁宗,他在苏州做官时,发现当地“中稔之利,每亩得米二硕至三硕” 。硕同石。也就是中等年成里,每亩稻田可以收获大米2—3石。南宋高宗绍兴九年(1139),明州(治所位于今天的宁波)官员周纲上奏说,自己询问鄞县当地老农,得知北宋时期,用于灌溉的广德湖未废之前,“七乡民田每亩收谷六七硕”,将稻谷按半数折算为米 ,即每亩稻田可产米3—3.5石(周纲提供的是围湖造田前的粮食单产,考虑到该奏章旨在强调围湖造田的危害,这个数据可能是个带有夸张色彩的极限值)。此外,南宋淳熙九年(1182),朱熹也曾上奏说,绍兴府其中六个县目前的收成是“每亩出米二石” 。当时,江南地区的农业生产已大体自靖康之变的动乱中恢复了过来,这个数据也具有一定的代表性。
表2是关于宋代粮食亩产(全部折算为稻米)数据的一份不完整统计:
表2 宋代部分年份粮食亩产数据一览
续表
资料来源:表格数据多引自方健《再论宋代农业生产力的发展水平与高度:以南宋人口、田地、产量为例》一文表8“宋代江浙地区亩产稻米估测”,收入于武建国、林文勋、吴晓亮主编:《永久的思念:李埏教授逝世周年纪念文集》,云南大学出版社2011年版,第193页。
从表中可以看到:南方的苏州、湖州等地是粮食高产区,北方粮食亩产总体不如南方。若将南方高产区与北方低产区扯平抵消,大体可以认为,亩产稻米2石是宋代农业的平均产量。吴慧的经典著作《中国历代粮食亩产研究》,便将宋代的粮食亩产确定为亩产米2石或亩产稻谷4石。
亩产米2石,意味着宋代的粮食亩产较之前代有了颇为可观的提升。吴慧将宋亩折算为今天的市亩,将宋石折算成今天的市斤,得到的结论是宋代“每市亩产稻381市斤”。与汉代相比,增长了54.4%;与唐代相比,增长了12.5% 。
今人若不从事农业,可能很难理解“每市亩产稻381市斤”意味着什么。这里提供两个当代数据以供对照:1977年,苏州地区单季晚稻每亩单产为760市斤 ;2001年,苏州地区单季晚稻每亩单产为1125市斤 。也就是说,宋代的粮食平均亩产相当于1977年苏州晚稻亩产的二分之一,相当于2001年苏州晚稻亩产的三分之一。在没有化肥和高产稻种的时代,毫无疑问,这是个很不错的数据。
亩产的提升,让宋朝政府可以从民众身上征收到更多的粮食。唐玄宗天宝年间(742—756),是唐朝政府岁入粮食(地税+租庸调中的粮食)最多的时期,共计2506万石;而在北宋天禧五年(1021),政府的岁入粮食(租税中的粮食)已达到3278万石。宋石的容量略大于唐石。不考虑这一点,后者也已是前者的1.31倍。
宋人开垦了不少新耕地。“梯田”一词首见于宋代文献 ,此外还有围田、圩田、湖田等。这导致其疆域面积虽不如唐代,耕地面积反有所增加。当然,北宋的耕地面积较之唐代具体增加了多少,是个难以计算的问题。宋英宗时代政府编修的《治平会计录》,只推测说“率而计之,则天下垦田无虑三千余万顷” 。这个推测数据不能全然当真,因为“去掉余数,以3000万顷计,再按一宋亩等于0.865市亩换算,当时天下垦田多达25.95亿亩,大大超过现今全国耕地总面积18亿亩” ,这似乎不太可能。不过,这则材料透露北宋政府确有一种感受,认为本朝新垦耕地亩数极可观。
总而言之,北宋政府从农民身上征收到的粮食,相当于唐代最大征收力水平的1.31倍。这种增长主要缘于亩产提升与耕地亩数扩张。
宋代亩产提升的原因很多。除了耕作技术提高、农作物改进、水利设施修筑等常规原因外,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前文提到的人口大爆炸。在传统农业社会,劳动力大幅增加,意味着每个劳动力可耕种的土地会变少——有统计数据认为,唐代一名成年男丁大约耕地40亩,宋代一名成年男丁大约耕地30亩 。人均耕地数量变少,意味着土地的精耕细作程度会有所提升,也意味着粮食亩产的提升。
宋朝“不立田制”也是一次对生产力的大解放。这个问题颇有些复杂,我们留到本书的第五章再细讲,这里也暂且略过。
此外,在募兵制下,兵役主要由中央禁军承担,徭役主要由地方厢军承担,普通民众免去了这两项极为沉重的人头税,也可以将更多时间用在生产耕作之中。还有就是自唐代初年开始出现的“定额租”,在宋代已成为一种普遍现象,也有助于提升佃农的耕作积极性 。所谓定额租,就是土地的拥有者按固定额度向佃户收取地租。因为给田主的地租是固定的,佃户精耕细作后收获越多,能留在自己手里的粮食就越多。与两汉三国魏晋南北朝时代普遍实施的“分成租”(田主与佃户按实际收获数量按比例分配)相比,定额租更能调动佃农的积极性,更能鞭策他们对土地进行深耕细作,更用心地从事灌溉、除草、施肥,以求获取更高的亩产,进而改善自己的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