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如王梵志诗中所言,唐帝国出台过许多人口搜挖政策。
比如,武则天于长安三年(703)派出“十道使括天下亡户” ,将大批御史自中央下派到地方,以监督地方政府搜挖藏匿逃亡的百姓。此举效果有限,虽搜挖出不少百姓,但还没来得及将之绑入户籍,这些害怕朝廷的控制与汲取之人,便又逃亡流入邻近县州再次藏匿了起来。 唐玄宗也曾颁布敕令,号召“天下逃户”自首,回归编户齐民,朝廷提供的优待政策是归还其原籍名下的所有产业;原籍没有产业者,可以将户口数目报上去,朝廷会另有安排。 这种所谓的优待显然无法吸引百姓——若非原有产业不足以让百姓生存下去,他们也不会背井离乡去做寄人篱下的浮逃人。
再后来,唐玄宗又效仿武则天,让大臣宇文融牵头发起“括户”运动,派人带队去天下各地,试图将隐藏在山林之中、荫庇在大族与贵族官僚门下的逃户搜出来,使之重新成为朝廷控制和汲取的对象。唐玄宗后来表彰宇文融“巡按所及,归首百万” ,在约四年的时间里为国家搜出了近百万藏匿户口,《旧唐书·食货志》提供的具体数据则是“得户八十余万” 。由此可见所谓的开元盛世,实不过是个百姓不堪汲取而大量逃逸的时代。杜佑在《通典》里说天宝末年仍有超过300万户口(相当于全国四分之一的百姓)隐匿于江湖之中,并非夸张之辞。
其实,唐帝国的“括户”运动不过是隋朝“大索貌阅”运动的翻版。“大索貌阅”的字面意思是按户籍登记资料(年龄、体貌特征、人丁数量)挨家挨户清查,若发现年龄不符、相貌不对、数量有异,便可查出隐匿人口与“诈老诈小”(指到了纳人头税的年龄却将年龄改小,还没到免除人头税的年龄却将年龄改大)。为了将运动落实到每家每户,隋文帝对基层官员实施了“户口不实者,正长远配” 的严厉惩罚措施,不认真搜查隐匿人口的乡官会被流放至偏远地区。隋文帝还“开相纠之科” ,发动民众互相举报。隋炀帝后来也继承了这种手段,于大业五年(609)“许民相告,若纠得一丁者,令被纠之家代输赋役” ,用奖励来诱惑百姓互相举报,举报出一名藏匿之丁,举报者要承担的赋役就可转嫁给被举报者。隋朝赋役极为沉重,是民众逃亡藏匿的主因。隋炀帝以转嫁赋役为饵来诱惑民众互相举报,很有吸引力,很能够激发人性之恶。正因为使用了如此卑劣的手段,隋文帝开皇初年首次“大索貌阅”便搜出隐匿人口164万余人,其中包括可直接征发劳役的壮丁40万余人。隋炀帝时代能掌控约900万户编户齐民,也是靠了这种卑劣手段。有隋代的先例在前,武则天与唐玄宗发起“括户”运动时,大概率会有样学样 。
然而,只要均田制的先天缺陷仍在,只要租庸调制度下的税赋依旧沉重,唐帝国的浮逃民就永远也搜挖不完。不但永远搜挖不完,还会如同滚雪球般不断壮大。这种滚雪球效应的主要制造者正是地方官府。按常理,百姓逃亡藏匿后,他们名下的口分田和永业田应由官府收回,再转授给当地的其他成年男丁。逃亡者的赋役也应转移给田地的新主人。但在实际操作中,地方官员为了让政绩履历看起来更漂亮,并不会将逃亡者的户籍从簿册中消除。不但不消除,还会将本应由逃亡者承担的税赋劳役转嫁给里正和其他百姓。这种做法在当时有个专门的名词,叫作“摊逃”。摊逃会让留下来的百姓过得更惨,所以越是搞摊逃,百姓跑得越多;百姓跑得越多,摊逃的力度就越大,如此这般就形成恶性循环。唐宪宗时代,京官李渤奉命出使,路经陕西渭南县,便见到当地百姓因为摊逃这一恶政而几乎跑光了:
臣出使经行,历求利病。窃知渭南县长源乡本有四百户,今才一百余户;阌乡县本有三千户,今才有一千户;其他州县大约相似。访寻积弊,始自均摊逃户。凡十家之内,大半逃亡,亦须五家摊税。似投石井中,非到底不止。摊逃之弊,苛虐如斯,此皆聚敛之臣剥下媚上,唯思竭泽,不虑无鱼。乞降诏书,绝摊逃之弊。
渭南县长源乡原本有400户,因地方官搞“摊逃”,如今已只剩下100多户。阌乡县原本有3000户,也因为“摊逃”的缘故,只剩下1000户了。李渤的这些描述,实可谓触目惊心。
这种遍地浮逃民的时代,民众自顾不暇,他们的生育意愿可想而知。他们在逃亡藏匿期间做出“生子不举”之事也不足为奇。只是他们已是逃亡者,在地方官府的视线之外,其“生子不举”很难被官修史料记录下来。唐代耕地多于西汉,农具优于西汉,农作物品种优于西汉,耕作技术优于西汉,开元时期也号称盛世,可是其人口峰值(据杜佑估算总人口约为7000万)却与700多年前的西汉(据元始二年官方数据约为6000万)无本质差别,重要缘故之一便在这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