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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救赎何在

1505年夏,就是年迈而颓唐的克里斯托弗·哥伦布坐下来写下遗嘱的那个夏天,一名21岁的学生正艰难地走在萨克森一条灰土弥漫的路上。萨克森是神圣罗马帝国的150个日耳曼小邦之一。走在这样一条路上,这名学生可能会邂逅一些在地里用镰刀割草的农夫,也可能看到几个在茅屋前抛羊拐骨——一种用羊骨玩的抓子儿 游戏——的姑娘。正当他一路向前,天色暗了下来,雷雨云开始聚集,降下一阵瓢泼大雨。突然,一道闪电从空中击下,近在咫尺,将他击倒在地。“圣安妮 ,请救救我,”学生大喊起来,“我愿成为一名僧侣。”

对一些人来说,只要暴风雨过去,这样的誓言就可以抛在脑后,只是会惊叹一个人竟然会被这种千钧一发的事吓得失去理智。然而年轻的马丁·路德——这个学生不会这样做。他放弃了法律方面的学业,矢志成为一生清贫的僧侣。

同那时候的许多欧洲人一样,马丁·路德对“信耶稣得永生”毫不怀疑,并相信等待未获救赎者的将是地狱的惩罚。罗马天主教廷为信徒的救赎之路设立了许多仪轨:洗礼仪式可以洗去幼童的罪,让他们不致夭折;向神父忏悔可以帮助成年人重回正路;在死者额上涂抹油膏的最终仪式则为他们指明通往天堂的道路。还有许多教堂保存着圣物——各种代代相传,号称与圣徒有关的遗物。马丁·路德后来来到维滕贝格居住,这里的王宫教堂骄傲地声称保存着基督之母马利亚的四根头发、婴儿耶稣睡过的摇篮里的一束干草,还有超过19 000片历代圣徒的遗骨。如果一名信徒前来礼拜这些圣物(并奉上一笔金钱),就会被告知,上帝会因为他的祈祷和供奉免去他犯下的许多罪。

加入教会,成为一名教堂僧侣,或是托钵修士,或是修女,意味着一条更加激进的神圣生活之路。路德还是一个小男孩的时候,曾经在街上惊奇地看到安哈尔特的威廉。威廉是一位王子,却放弃了他的世俗财富,成为一名沿街乞讨的托钵僧。“他瘦得皮包骨头,”路德回忆道,“任何人看到他,都会为自己的生活感到羞惭。”羞惭正是纠缠路德的问题,即使他放弃了世俗享乐之后,他仍然感到自己在上帝眼中是如此卑微。他祈祷、斋戒、参加弥撒,甚至远行到教皇所在的罗马朝圣,仍然无法相信自己的生活已经足够良善。相比之下,他为在罗马看到的教士们对信仰的漠然感到震惊。有一次路德和他们一起祷告,他还没有完成,一名教士就狂叫起来:“Passa, passa!”(意大利语:“快一点儿!赶紧!”)

经受了多年的煎熬,路德终于在《圣经》的一句经文中找到了慰藉——“义人必因信得生”。他确信,没有任何人能完成救赎所需要的那么多善行。基督徒只能通过信仰得救——信仰耶稣走过了完美一生,信仰他为世人的罪而死。同样重要的是,路德从此将《圣经》置于他宗教信仰的中心,拒斥了天主教会的许多仪轨。《圣经》可曾说过圣徒的遗物能让人升上天堂?如果没有,那么圣物在信仰中就没有立足之地。临终仪式和对神父的忏悔仪式同样没有保留的必要。他只遵守两条原则:一、“因信称义”,即信徒只因信仰得救;二、《圣经》,只有《圣经》,才是救赎之道。

据传,1517年,路德把他的观点写在一张纸上,钉在了维滕贝格王宫教堂大门上。这张纸上写着《九十五条论纲》,为那场世称“宗教改革”的革新运动拉开了序幕。

除路德之外,法国牧师约翰·加尔文也是最著名的宗教改革运动领袖之一。这两位改革家几乎没有什么共同点:路德平易近人,热情洋溢——他的面庞宽阔,笑起来焕发光彩,皱眉时阴云密布,似有雷声轰鸣;他讲话直来直去,比如他曾警告“罗马那些粗鄙无知的愚人”要么“离德国远一点儿”,要么“干脆跳进莱茵河,或是任何就近的河里,好好洗个冷水澡”。约翰·加尔文则完全不同——他为人冷峻,思维缜密,是个杰出的思想者;他的长脸棱角分明,胡须修剪成尖形,透露着他正遵循上帝之道的自信;他在阿尔卑斯山中的日内瓦城聚集起他的信徒。

加尔文梦想着一个由上帝的“选民”——得到上帝救赎的信徒和平统治世界的时代。他和追随他的改革者们在日内瓦积累了足够的影响,建立起一个以新教教义为基础的神圣共同体。这个城市的一些法律在今天看来未免过于琐细和严苛:在教堂里,信徒互相传递烟草或是发出响声都会遭到罚款;人们不能用天主教圣徒的名字为孩子命名,因为新教不承认凡间的教会有封圣的资格。加尔文推行这些严格法律,意在让这个不完美的世界变得更好。为了看看这样一个神圣共同体是否能够成功,宗教改革者们纷纷涌向日内瓦。

在一部美国史里,花这样长的篇幅讨论万里之外的欧洲发生的事情,可能会显得有些奇怪。同一时间里,科尔特斯正在尝试征服墨西加帝国,为什么我们要大谈路德和他的《九十五条论纲》?当德·索托正在密西西比河上探索时,为什么我们要转头去看远在日内瓦的加尔文?事实上,人的思想和蒲公英的种子是有相似之处的:一颗细小的种子可以沾在探险者的靴子上跨过大西洋,一种保存在人头脑中的思想同样也可以。只需要几百年时间来生长和传播,一株蒲公英就可以改变美国的面貌。因此,只要给一种思想同样多的时间,万里之外的大陆也会变得彻底不同。我们将看到路德和加尔文的思想为美国带来改变。

植物会随着时间发生改变,思想也一样。路德相信《圣经》是人们通向救赎的唯一指引,这种想法的革命性到底在哪里?在中世纪,《圣经》经义的最终诠释者是教皇和公会议,而不是普通人,路德却希望人人都能阅读《圣经》。“基督徒必须自己做出判断”是他的信念。《圣经》应当能被使用不同语言的普通人阅读,而不应仅印制只有受过教育的人才能理解的拉丁文版本。于是路德将《圣经》翻译成德语。成千上万本德文《圣经》被印刷出来,无数人开始阅读,并可以自由判断经义。加尔文的“神圣共同体”思想同样意义非凡——许多新教徒来到美国,正是怀着建立互助社区、增进“共同福祉” 的理想。加尔文的“共同福祉”概念并非仅指金钱意义上的财富,还包括精神上的财富。信徒们比邻而居、相互支持,便是这种精神财富的源泉。

自己做出判断、建立神圣共同体,这是两座思想的高山。它们将在美利坚民族性的塑造中产生巨大的影响。然而,当新来者如潮水一般涌入美洲,开始尝试自己做出判断时,却发现,关于一个神圣共同体应该是什么样子,人们有着千差万别的理解。

在欧洲,围绕宗教改革新思想的争论几乎第一时间就爆发了。天主教会的神职人员要求路德放弃他的信念,他拒绝了:“这是我的立场,我别无选择。愿神帮助我。阿门。”他坚持自己身负“以鲜血和生命保卫真理”的责任。而天主教会的反应同样强烈,年轻的神圣罗马帝国皇帝查理五世坚信:“一名僧侣孤身对抗千年以来的基督教信仰,他不可能是正确的。”在听到路德的陈述后,他宣布:“我将赌上我所有的土地和亲友,还有我的身躯、鲜血和灵魂……我将以异端的罪名追究这个臭名昭著的家伙。”在当时的欧洲,异端——传播错误宗教思想的人——会被烧死在火刑柱上。这是一种可怕的刑罚,会带来剧烈的痛苦,比起被黑曜石利刃挖出心脏也毫不逊色。路德是幸运的——查理五世没能实现他的誓言,然而在许多国家却有成千上万的异端被烧死,其中包括一位在日内瓦被加尔文的共同体判处死刑的学者 。宗教改革点燃的这场论争使欧洲陷入了长达一个半世纪的宗教战争,新教徒和天主教徒彼此殊死搏斗。

如果在一个国家里有一半人信仰新教,另一半人仍是天主教徒,他们的君主有可能容许这两个群体自由选择信仰吗?在路德的时代,没有几个统治者会这样做,大多数君主只允许与自己的信仰相符的那个教会存在。对此有不同意见的臣民要么保持沉默,加入国家允许的教会,要么冒着被逮捕、监禁甚至送上火刑柱的危险,秘密坚持自己的信仰。在西班牙、葡萄牙和意大利等国,天主教拥有压倒性的优势,而在英格兰、苏格兰和荷兰等国,新教徒却占了上风。很快我们就将看到宗教战争之火从欧洲一直蔓延到美洲大陆。

这对信仰天主教的西班牙来说是个麻烦。当墨西加帝国的黄金和珍宝逐渐枯竭的时候,一批新的探险者又在墨西哥和南美洲的山区发现了大量银矿。其中最大的一座在波托西 ,海拔13 000英尺,位于安第斯山脉中,那里空气稀薄,令人呼吸困难。但这并不要紧:到了1600年,已经有超过15万人在波托西工作,使它成为南北美洲最大的定居点,规模甚至超过了西班牙本土任何一座城市。印第安人被迫在幽深的矿洞里劳动,洞中的粉尘使他们患上尘肺病并走向死亡。(印第安人把这个地方叫作“噬人山”。)他们用矿车从洞中运出了3万吨白银,用熔炉提纯后运往西班牙、菲律宾和中国。西班牙的势力和财富得以飞速增长。

西班牙人也航行到了北美海岸,但当时并没有在那里建立永久殖民地。在一份古老的地图上发现的潦草笔迹为我们提供了一个很好的解释。那行字是“No hay alla de oro”,意思是“那里没有金子”。另一方面,那些满载珍宝离开中美洲和南美洲的船队就像磁石一样吸引着西班牙的敌人——来自法国海盗的袭击十分频繁,几乎让西班牙损失了一半的白银。因此,当几百名法国新教徒在佛罗里达建起一座要塞后,西班牙人很快把它摧毁,在废墟上建立了一座新的城市——圣奥古斯丁。

英国新教徒同样追逐着西班牙人的财富,那些采取行动的人被称为“海狗”,意思是在海洋上追求声名与荣耀的冒险者。然而“海狗”不过是“海盗”的一种比较客气的叫法罢了。这些冒险者中有一位名叫弗朗西斯·德雷克,他不仅在加勒比海上劫掠西班牙财宝,还大胆地绕过南美洲进入了太平洋——那里一向是由西班牙人独占的后花园。德雷克的船满载着白银,在太平洋中一直向北航行到了加利福尼亚,然后折向东半球,横穿太平洋,最后回到家乡。伊丽莎白一世女王取走他带回来的一半战利品,封他为爵士。

数年之后的1585年,一支受到德雷克的友人沃尔特·雷利资助的远征队在今天北卡罗来纳州的罗阿诺克岛登陆。雷利此举很可能是想把这个新的据点当作对西班牙人发动进攻的中转站。根据当时的一份报告,罗阿诺克的印第安人“非常温和、友爱和忠诚……似乎恪守着黄金时代的传统”。(这些话听起来是不是有点儿耳熟?)然而正如从前的西班牙征服者们一样,来到罗阿诺克的英国人也和印第安人发生了争执。其中一位英国指挥官是理查德·格伦维尔爵士,他喜欢向人展示自己的彪悍。在喝上三四杯酒后,他会“把酒杯放到嘴里,用牙齿咬碎,吞下肚去,他的嘴里因此常常冒出鲜血”。在这样暴戾的家伙的领导下,罗阿诺克的殖民者们差点儿被活活饿死。

黄金时代,1492——1600。欧洲人在加勒比地区首次接触北美洲。从伊斯帕尼奥拉岛、古巴岛和波多黎各岛开始,西班牙人分头向大陆进发。他们到达的地区后来被称为“西班牙大陆”。将近100年之后,英国人才开始挑战西班牙人运送财宝的庞大船队。

此后数年,再没有英国人有办法带着补给和更多的殖民者来到这里。1588年,西班牙派出它庞大的“无敌舰队”进攻英格兰,被更加灵活的英国舰队击败。此后救援队回到罗阿诺克,然而救援者们眼前只有一片废墟:几件生锈的盔甲,还有一棵树上刻着的一个词——“克罗托安”。

那些留下来的英国人去了哪里?是去了一个叫“克罗托安”的地方吗?没有人知道答案。曾经的罗阿诺克殖民地就这样消失了。西班牙人终于可以稍微放松一下,喘上一口气。然而他们仅仅只有几十年的时间而已——英国人没有放弃美洲,还会卷土重来。 wRDqKnm9p1wqppcGAkAlL0NhT7UXj2IfghNnqvnrpK7yxmtE8t3D1kHk+4AJuv+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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