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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众生于一

这是一个明媚的秋日,阿巴拉契亚山脉的缓坡上,阳光温暖宜人。暖空气形成上升气流,让鹞鹰得以在大地上空翱翔,搜寻地面的猎物。鹞鹰的视力极为敏锐,即使栖在60英尺 高的树顶,它也可以分辨出地面上一只像字母i一样大的小虫。

假如你是飞向南方的群鹰中的一员,你会看见些什么呢?大多数人认为1492年的北美大陆是一片广袤而未经开垦的荒野,也是野生动物的天堂。也许你偶尔会看到几个印第安人——他们要么正划着一条桦皮小舟穿越湖面,要么正骑在马背上追逐野牛,然而这样的画面与真实情况相去甚远。我们随手就可以指出其中一个细节错误:在1492年,北美洲的居民已经有13 000年没有见过马了。事实上,一些考古学家认为,最早生活在北美洲的人类消灭了这片土地上的马,也消灭了其他许多大型哺乳动物,其中包括披着长毛的猛犸象和乳齿象、比长颈鹿还高的大树懒,还有8英尺高的狮子。

即便如此,姗姗来迟的欧洲定居者们仍然记述了他们在美洲看到的大量野生动物。那时候弗吉尼亚的河中游鱼密布,以至于当英国殖民者骑马涉过河中的浅水时,许多鱼丧生在马蹄下。纽约的渔夫只愿意捕捞1英尺长的龙虾,因为它们比那些同时被捉到的五六英尺长的龙虾吃起来更方便,因此更“适于摆上餐桌”。美洲野牛也不光在大平原上游荡——东至宾夕法尼亚和弗吉尼亚地区也能看到它们的踪影。天空中的旅鸽遮天蔽日,数量多到当它们停下来休息时,树枝会被鸽群的重量压断。因此,在1492年,我们确实能看到数不尽的野生动物。可即便如此,大量此类关于野生动物的故事仍然是有误导性的,如我们将在第五章看到,北美野生动物繁盛的部分原因竟是欧洲人的到来,虽然这听上去有点儿匪夷所思。

1492年,北美大陆上生活着大约800万印第安人,这个数量不算多,尤其是就整个大洲而言,光是今天的纽约市,就聚集了超过800万居民。然而我们比较一下就可以知道,800万这个数字也不算小。同一时期,不列颠群岛上只有200万到300万人;法国有1 500万人,已经是欧洲人口最多的国家;在亚洲,光是中国就有超过1亿人。这时如果让我们再次借用群鹰的眼睛来看的话,分布着800万印第安人的北美洲不会像我们先前认为的那样荒无人烟,不论飞到哪里,我们几乎都可以看到炊烟从地面升起。

如俗语所言:有炊烟的地方就有火。火对印第安人而言,作用远不止于烹食和取暖。在密西西比河上游,烟柱升起可能是因为有人在制造独木舟。人们用火把树干内部烧空,只剩外皮。阳光下的河面上,会有几十只独木舟闪闪发亮,每只可以坐40到60人。这些可不是什么小桦皮船!在战争或举行重大仪祭的日子,船员的脸会被涂成红褐色,许多人头上戴起白色的羽毛。一些印第安人跪着划桨,另一些人站在他们身后,持盾准备防御攻击。船尾会有一个遮篷,为船上的指挥官挡住阳光。

在大平原上,印第安人用火把野牛吓跑。在大盆地,印第安人用火烧掉草地,以将蜥蜴从地面赶走。有人在旷野上生火,让野蓝莓或向日葵更好地生长,也有人用火驱赶可怕的蚊群。在落基山区,火焰是印第安人的庆祝方式。他们会点燃整棵的冷杉,树枝绽出的火星会像烟花一样升上夜空。从大陆的一头到另一头,人们都把火当成一种工具,用来改造这片土地,以使它适应需求。

在其他方面,各个印第安族群之间的差异大得惊人。事实上,如果也用一句箴言来描述1492年的北美洲,它会与E pluribus unum正好相反:不是“合众为一”,而是“众生于一”——无数族群生活在同一片大陆上。跟随不同的鸟群,你会发现各地的印第安人适应环境的方式千差万别:有的印第安人聚集成小群,以狩猎和采集为生,有的印第安文明却拥有农田、纪念碑、神庙、城市、天文学家、高级祭司和统治者。

从北极圈西部出发的大雁会看到因纽特人(也被称为爱斯基摩人)群落,他们乘坐“乌米亚克”捕鲸。“乌米亚克”是一种无篷小船,以拾来的漂木为骨架,再覆以海象皮。因纽特人的鱼叉十分锋利,可以刺穿鲸的厚皮。他们把鲸作为宝贵的食物来源,而鲸脂也是油灯的好燃料。因纽特妇女学会了用海豹肠衣和鱼皮缝制衣物,这种衣料更贴身,对居住在如此寒冷地带的人们来说更加暖和。

往南2 000英里,在现在我们称为俄勒冈的地方,同一群大雁会飞过威拉米特河谷。在它们下方,印第安人正在修补鱼栏——那是在激流的河床上并排插入的一排木棍。向上游洄游的鲑鱼只能从几个窄缝穿过,然后就会落入编织的篮子里。这里的气候温和得多,生长着大量海豹、水獭、蛤蜊、贻贝,有巨大的海豚,也有数不清的蜡烛鱼——这种鱼脂肪丰富,在晒干后可以点燃当作火炬。

更往南一些,在飞越今天亚利桑那州的索诺兰沙漠时,鸟儿会看到大地上被刻出一道道线条。那不是河流的分汊,因为太直了,这些线条是人力的产物。在公元300年之后的许多世纪里,当地的霍霍坎人为灌溉他们种植的豆子、南瓜和玉米,挖掘了总计600英里长的运河,其中一些超过60英尺宽。1492年飞过这里的鸟儿还能看到运河的遗迹,但霍霍坎人已不知所踪。稍后我们会回到这个问题,尝试解释他们消失的原因。

总之,北美洲的印第安人之所以差异如此明显,部分原因在于他们受到环境的驱使,创造出不同的生存方式。如果是在气候温和湿润的太平洋西北地区,谁会想到挖掘运河来浇灌作物呢?同样,沙漠地带的印第安人也不会发明挖空的独木舟,因为他们生活的地方根本没有大树。

环境的不同并非1492年的印第安人如此相异的唯一原因。在气候类似的情况下,面对相同的问题,不同的人会想出不同的解决办法。到1492年,人类已经在北美洲生活了成千上万年,有足够的时间发展出不同的信仰、习俗和文化。在大盆地这样的干旱地带,生存条件恶劣,印第安人分散成小群,每群由一名久经考验的猎人带领。居住在东南部的印第安群落则更为庞大,有着更复杂的政治体系,纳奇兹人就是一例。他们的社会分成不同的阶层,由国王和他的亲属统治。国王被称为“大太阳”,他的亲属们则被称为“小太阳”,在大小太阳以下是贵族阶层,被称为“光荣者”,再往下是人数更多的阶层——他们被称为“臭人”。从“大太阳”这个称号可以看出,太阳崇拜是东南地区印第安人宗教生活的重要内容。

1492年时,北美洲最发达的文明位于墨西哥谷地,这里的人们自称墨西加人,后来又被西班牙人称为阿兹特克人。他们的首都特诺奇蒂特兰建在特斯科科湖中的一座岛上,规模超过当时任何一座欧洲城市:独木舟在四通八达的运河上穿梭,商人从千里之外带来货物,在这里的市场出售。市场上可以买到鹦鹉、棉布斗篷、热气腾腾的巧克力、玉米薄饼、火鸡、兔子、兽皮、各种美丽的羽毛、用鹅毛管仔细包装的金砂。特诺奇蒂特兰甚至拥有动物园和种植着各种奇异植物的博物园。饮用水则通过水槽从远处的山上引入城市。和亚欧大陆任何文明的宗教和文化相比,阿兹特克人的宗教和文化同样发达而独特。

每个族群的文化背后,都有一部历史,即关于该文化中每个传统如何发源的故事。在现代美国,许多人爱穿饰有铆钉的蓝色牛仔裤。这就是一个传统,而且有其历史。事实上,是李维·斯特劳斯和雅各布·戴维斯这两个美国人在1873年想出了牛仔裤的点子。同样,如何制造更好的兽皮衣服,或是更锋利的长矛,甚至如何建立一个让“光荣者”得到更高社会地位的政治体系,必定都是某个或某一群印第安人想出的主意。然而,在北美洲的早期居民中,没有人发明书写,所以我们没有相关的历史记录,难以知道他们如何改进了人们的生活方式,也难以知道他们如何修建村庄和参与战争。

考古学家们把挖掘有文字记载的历史之前的故事引为己任,他们寻微探幽的工作取得了惊人的成绩,每年都会有新的发现,尽管如此,仍有无数谜题悬而未决。比如,修建运河的霍霍坎人到底出了什么事?1492年之前,亚利桑那的沙漠地区曾经养活了大量的印第安人,可能比墨西加帝国以北任何地区的数量都要多。为何这些运河被遗弃了呢?是因为气候变得更热更干,让生存条件恶化了?是人口数量超出了这个狭小地区的承载能力?还是霍霍坎人遭到了从北方迁徙而来的其他印第安人的攻击?关于这些问题的历史,我们一无所知。

在今天的美国境内,1492年前存在过的唯一一座城市——卡霍基亚——也是一个谜题。卡霍基亚位于密西西比河岸,现在圣路易斯市所在的地方。1050年左右,在一座130英尺高的人造土丘下方,卡霍基亚人建造了一个面积超过10个橄榄球场的中央广场。这座城市里生活着成千上万人,一共有超过120个这样的土丘。一些考古学家认为,印第安人修建这座城市的部分原因在于一道照亮夜空的强光引起的宗教崇拜。强光来源于一次超新星爆发,即恒星死亡时发生的大爆炸。这次超新星爆发在1054年曾被中国的天文学家观测到。然而这只是一种猜想而已。在哥伦布抵达美洲的年代,卡霍基亚已经变成了一座空城。由于没有文字记载,我们不知道这座城市的居民为什么遗弃了它。

从1492年10月开始,北美洲的历史开始有了文字记载。此时从圣萨尔瓦多岛上空飞过的鸟儿会发现,下方出现了一些从没见过的东西。炊烟仍然同往常一样升起,男人们也同往常一样,坐在独木舟里捕鱼。但这一天,有三条更大的船出现在这片广阔而蔚蓝的海面上,它们的桅杆上高高挂着历经风雨的船帆。这些船很奇特,而船上的人更奇特。人们躲在岛上的树下,观察哥伦布和他的船员们。他们一定受到了惊吓:船上这些人穿的都是些什么啊?长袜子绷紧在小腿上,上边是及膝的蓬松马裤,还有厚重的夹层上衣。这些人是谁?他们的到来意味着什么?

历史,或者说文字历史,终究来到了北美大陆。它有时候是潦草的日志,有时候是印刷的书卷,有时候被深藏在结实的书柜里,有时候只是被随便塞进衣兜。从此,一切都将变得和从前不同。 KS0FM6gUne2DFekF83cYee22z07CcH4BRkFLW3LtYU8QIpMyIBm2FwutJSmkEuD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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