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序中用来为符号常量、变量、函数、数组、类型、文件命名的有效字符序列称为 标识符 。标识符的命名规则如下:
1)只能由字母、数字和下划线组成。
2)第一个字符必须为字母或下划线。
3)不能使用关键字。
4)区分大小写字符,因此Sum、sum和SUM被认为是不同的标识符。
ANSI C没有规定标识符的长度,各个编译系统允许的标识符的长度(标识符中字符的个数)不同。
下面是合法的标识符:
area,Day,DATE,lesson_1,s1,a23
下面是不合法的标识符:
Mr.ret,2a,#sum,a>b,int
在选择标识符时,应该注意做到“见名知意”,即选择有含义的英文单词或缩写作为标识符,以增加程序的可读性,例如,用标识符“length”或“len”表示长度变量。